『聽過福音』和『沒聽過福音』,審判標準相同嗎?
『認真的基督徒』和『懶惰的基督徒』,獎賞一樣嗎?
下地獄的人,痛苦程度都一樣嗎?
其實如果弄清楚一些相關的觀念,我們就不會被這類的問題所困惑。
以下,要簡單說明這些相關的觀念。
在講解之前,我要先提出兩個很基本的觀念:
1. 標準
審判的標準是甚麼?
用來當審判的標準,是不是一樣?
對有聽過福音的人,和沒聽過福音的人,都用相同的標準來審判嗎?
這樣公平嗎?
正確答案是………………審判『標準』是不一樣的。
2. 程度
一樣是獎賞,但獎賞都一樣嗎?
一樣是刑罰,但刑罰都一樣嗎?
這樣的話,努力的和不努力的,又有甚麼差別呢?
正確答案是………………賞罰『程度』是不一樣的。
當我們抓住這兩個很重要的概念之後,我們再思考下面的部分,
就比較能抓住重點。
一、 聽過福音,和沒聽過福音,審判一樣嗎?
答:
不一樣。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3)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
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
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2:14-16)
說明:
1.聽過福音的人,會用『福音』來審判;
沒聽過福音的人,不用福音來審判,而用『良心』來審判;
拒絕福音的猶太人,用『舊約律法』來審判。
2.太多人誤解『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的意思了。
這並不是表示沒聽過福音的,就『不會滅亡』。
事實上,這經文的意思是說:
那些沒有律法,可是『有犯罪』的人,他們『也會滅亡』,
但『不是按照律法來判他們滅亡』。
也就是說,一樣會滅亡,只是用不同的標準來審判他們而已。
為什麼?
因為,這些沒聽過福音的人確實『沒有律法』,
所以當然不會用律法來審判他們,否則就太不公平了。
可是,這些沒聽過福音的人,難道就不是『犯罪的罪人』?
當然是!
既然是犯罪的罪人,當然會滅亡,
只是不是按律法來判他們滅亡,而是按他們自己的是非之心來判他們滅亡。
因為,他們一樣不可能凡事都沒有違反自己的是非之心。
連孔夫子都要到七十歲才能『隨心所欲不逾矩』,
亦即他在七十歲之前,一樣無法做到完全不違反良心。
這樣的話,有哪一個人,能靠『一生都未曾違反自己良心』而進天堂?
事實上,全世界所有的人,不管有沒有聽過福音,自己都清楚,
從小到大,每個都有違反自己良心過。
二、 都是下地獄,但懲罰的程度一樣嗎?
答:
不一樣。
『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
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
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
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太11:20-24)
說明:
1.聽過福音而不信的人,審判懲罰會比較重;
沒聽過福音而下地獄的人,審判懲罰會比較輕。
如:
在審判時,哥拉汛、伯賽大、迦百農的審判會比較嚴厲,
因為他們已經聽過福音;
而推羅、西頓、所多瑪受的審判較輕,
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前幾個城市的福音機會。
2.聽過福音而拒絕的,審判的嚴厲,會比沒聽過福音的壞人還要嚴重。
因為,所多瑪本來就是罪惡滔天,嚴重到被上帝天火焚燒。
但這樣的城市,在審判時,竟然比行為沒那麼壞的迦百農還要輕,
差別就是因為迦百農有聽過福音,而所多瑪沒這種機會。
換言之,聽過福音而不信的「好人」,會比沒聽過福音而滅亡的「壞人」,
審判更嚴重。
3.肉體的死亡刑罰,不表示最後審判就會比較嚴重。
那些肉體被天火焚燒的所多瑪,在人來看,好像很悽慘。
但是,那只是肉體的死亡。
末日大審判時,所多瑪竟然懲罰比迦百農輕。
事實上,得救的基督徒也一樣。
有時被上帝管教,受到肉體死亡的刑罰,並不表示靈魂的審判就會很悽慘。
舊約烏撒摸約櫃被當場擊殺,不表示他靈魂就沒有得救;
新約使徒行傳亞拿尼亞夫妻欺哄聖靈被當場擊殺,也不表示他們靈魂就沒有得救。
事實上,有些人被管教,上帝用肉體死亡來刑罰,
搞不好是避免他們真正靈魂沈淪的方式之一。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
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4.一樣下地獄被火焚燒,為什麼可以發生懲罰或痛苦程度不同的情形?
對此,聖經沒有多講。
不過,我分享一個個人想法,不代表真理,大家參考一下便是:
一樣被火燒,每個人痛的感覺,一樣嗎?
有些人一點點痛,就受不了;有些人卻可以有很大的疼痛忍受度。
所以,或許在地獄時,上帝可能會讓一些人痛苦感覺特別強(像賣主的猶大),
而讓一些人痛苦的感覺比較弱(像沒聽過福音的人)。
這時,雖然都是一樣的地獄之火焚燒,但每個人的痛苦程度,卻有差別。
但是,我要提醒:
1.不管如何,地獄就是痛苦,所以一定要努力傳福音,
盡量不希望有人下地獄。
任何基督徒不以傳福音救人為目標,而以看人下地獄為快樂,
是超級嚴重在犯罪。
2.關於地獄裡的情形,我們不要做過度推論。
我們只能在已有的聖經經文部分推論,
千萬不要去相信那些越過聖經的天堂地獄遊記。
任何相信那些天堂地獄遊記就是真實狀況的人,請小心聖經嚴厲的懲罰:
『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啟22:18)
那些寫這種書的人、相信這種書的人、到處宣傳這種書的人,都要小心了,
因為已經觸犯這個嚴厲的警告了。
另外,天主教雖然有掌握住聖經『刑罰不同』的觀念,
但卻越過聖經,推展出『煉獄』教義,
這也是嚴重違反聖經,我們絕不接受。
三、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審判一樣嗎?
答:
不一樣。
說明:
1.沒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受的審判,會比那些沒聽過福音的人更嚴重。
(如:賣主的猶大)
而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再受下地獄的審判,而是關於獎賞的審判。
因為,這些基督徒一切的罪,都已經被主耶穌赦免代贖了。
2.基督徒的審判,是『獎賞的審判』;非基督徒的審判,是『下地獄的審判』。
審判的標準,我們上面也已經講過了:
聽過福音的非基督徒,用福音來審判,這會比較重;
沒聽過福音的非基督徒,用良心來審判,這會比較輕。
但不管有沒有聽過福音,非基督徒都一樣被審判下地獄,
但嚴厲程度輕重有別。
四、 基督徒的獎賞,程度一樣嗎?
答:
不一樣。
『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
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0-15)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
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
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太25:15-28)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
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
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19:27-28)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7-48)
『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彼前4:17-18)
『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
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6-11)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
說明:
1.得救的人,即使一切工程被火焚燒存留不下來,只剩僅僅得救,但還是得救。
這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
2.每個基督徒,從重生得救那時開始,就已經永遠得救,但是,都只是『僅僅得救』而已。
接下來,就要看個人成聖的追求與努力了,
因為這部分的『獎賞會不同』。
所以,對那些臨死才信主的人,不用羨慕,
因為他們可能只得到僅僅得救而已,未必有更多成聖的獎賞。
(請注意,我說的是『可能』,不是『一定』。
事實上,搞不好有一些臨死前才信主的人,
獎賞還比那些信主很久卻亂七八糟的人好很多)。
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當然可以上天堂,
但是,他絕對不可能像跟隨主、流血流汗的使徒那樣,
坐在天堂十二支派的寶座上。
3.每個基督徒,都在建立自己的工程,但每個人能存留到永恆去的程度不同。
只有那些真正站在真理上(用金銀寶石)建築起來的,才能存留到永恆去。
否則的話,不管表面上傳多少福音、做多少服事、教會多大、人數多興旺,
都是草木禾秸,都存不下來。
你辛辛苦苦學的正確的三位一體、上帝護理、預定、因信稱義、、、,
都會存進永恆去;
你辛辛苦苦學的成功神學、破除祖先咒詛、地域邪靈、、、、,
都會被火燒光光,在天上甚麼都不剩。
其實,讓我們來想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天堂裡,可以容得下任何錯誤嗎?
不可能的!
如果天堂裡面可以有錯誤,那個地方就不再是純淨無誤的天堂,
而是有污染的地方了。
所以,錯誤的信仰觀念,存得進天堂去嗎?
當然存不進去!
換言之,很多拼命學一大堆錯誤教義與教導的弟兄姊妹,
屆時會發現自己在地上所辛苦學習的,後來都必須被當成垃圾丟掉,
帶不進天堂去。
反而只有那些認真在真理上、一步一腳印、紮紮實實、穩穩固固學習的,
他們所存的,才能帶進天堂去。
4.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還是必須受責打,只是責打比較輕。
這觀念,可以用在沒聽過福音的人在審判時的狀況,
也可以用在一些不知道自己做錯事的基督徒的狀況上。
但這也提醒我們,務要竭力認識神,務要竭力認識真理,
畢竟,被責打總不是好事。
因為,即使責打比較輕,也依然是責打。
5.已經知道自己做錯、走進偏差、不合真理,還不願改正,這樣的處罰會比較嚴重。
這一點對聽到福音不信的人,和不願意改正偏差的基督徒,都一樣適用。
6.基督徒雖然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但是,假使基督徒不願修正偏差、不肯認真追求成聖,那麼,上帝會透過兩種方式來處理:
a. 在世上,會被上帝管教,而且可能很嚴厲,甚至使你肉體死亡。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
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有很多人不按理守聖餐),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林前11:30、32)
b. 在審判,獎賞會比較少,甚至只剩僅僅得救。
太多基督徒忘記上帝是會嚴厲管教的上帝,
然後就以為可以隨隨便便、馬馬虎虎,不認真追求成聖,
這都是會倒大楣的。
那些犯大罪、一錯再錯而不認真悔改,結果到死都沒被管教的,我們要小心,
因為那反而表示他可能不是真正上帝的孩子。
當然,我們不以看人被管教為樂,但真的要深深引為借鏡,用來警惕自己。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林前10:6)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
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1)
7.基督徒並不是單為得獎賞多寡而追求成聖,請千萬不要弄錯動機。
基督徒努力追求成聖、修正偏差,只是應盡的本分。
知道有獎賞,也可以期待有獎賞,但不用拼命去探究獎賞內容是什麼。
至於上帝以後會給我們甚麼獎賞,那是上帝主權,我們不得而知。
我們千萬不要搞錯重點,
拼命去探求上帝隱密的領域,拼命去猜測上帝會給我們甚麼獎賞內容。
事實上,越是抱持錯誤態度與動機,越是得不到獎賞。
8.上帝獎賞評斷的標準,不是用人多、量大這種人世間的成功標準。
而是依照:
a. 上帝給你恩賜多寡
b. 上帝給你的責任多寡
c. 你動機為何
d. 盡忠職守的程度
e. 、、、
所以,挪亞傳福音一輩子,雖然只有一家八口信主,
但因他盡忠完成上帝交辦的任務,他一樣可以得到很好的獎賞;
以賽亞傳福音,上帝事先告訴他不會有人信,
但他依然盡忠職守,完成上帝交辦的這種看不見外在果效的任務,
所以他一樣可以得到很好的獎賞。
相反的,假使上帝給你五千的恩賜,你只賺三千,
雖然表面上看來好像比二千的賺得還多,但那沒有用,因為沒有盡到本分,
所以獎賞一樣會比較少;
假使你帶很多人信主、很熱心傳福音、很熱心做許多教會事工,
但卻都是傳錯誤的福音、用錯誤的動機、用很多錯誤的教義,
這樣的話,反而可能都會被火焚燒光光,存不進永恆,
結果只剩僅僅得救,沒得到甚麼獎賞。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去拼外表的量,而不在乎自己所信是否正確。
必須在『所信是正確』這種根基上,然後努力『追求成聖』,
完成上帝交辦的任何使命,這樣才對;
如果變成『所信是錯誤』,然後很努力,這反而會變成枉然。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我按照真理努力盡本分,結果則是上帝決定。
這樣,我們才能不只僅僅得救,而是真正得到獎賞。
五、 不得過度推演與探究
這篇文章,是比較簡單的介紹與說明。
雖然我們已經得救,聖靈已經內住我們心中,
但我們畢竟肉體仍在,墮落的理性依然會影響我們。
所以,雖然提過了,還是要不厭其煩再認真提醒大家一下:
1.我們努力,絕不是單為得上帝獎賞多寡而做,而是為了感謝上帝拯救,
所以出於孝子之心,盡忠職守。
那些為了得到父母遺產而孝順父母的,這絕非真孝順;
不為遺產多寡,而是出於內心而做的,這才是真孝順。
2.聖經雖然有講到獎賞不同、懲罰不同,
但是,到底有哪些不同、具體的項目是甚麼,聖經並沒多講。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放任自己墮落理性的好奇心,
擅自去探究上帝隱密的部分。
太多人很喜歡看天堂地獄遊記之類的書和見證,
這是很嚴重的錯誤,請千萬去除。
聖經有講的,我們都可以認真學、認真思考、認真發問。
越過聖經的東西,請千萬不要當成真理。
現在已經有很多弟兄姊妹,
真的相信那些越過聖經的天堂地獄遊記所講的東西,
這已經進入很危險的犯罪,很容易招致上帝刑罰的,請千萬要棄絕。
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在真理的根基上,穩固又紮實,而且認真追求成聖。
在見主面時,能得到主的稱讚:
『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
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1)
後記:
1. 本文排除嬰兒和植物人之類狀況,
單純指具有行為能力,可以行使自由意志的人。
否則的話,狀況變得太複雜,會討論不完。
2. 本文講的基督徒,是講真正得救的基督徒。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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