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mma網友所問的問題。
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盡量幫他回答。
謝謝。
~~~~
論奉獻:請問
教會有個制度:每一個恆常參與聚會人士,都給予一個號碼的奉獻封,
方便教會統計他/她的奉獻,計總發出收據,用作扣減個人收入稅項。
教會沒有勉強人使用,只作勸導。
聚會人士/信徒如不用奉獻封作現金奉獻也無不可,
只是他們不能有收據用作扣稅罷了。
有一位牧者,卻拿住統計單,去責成其中一位信徒,
說他沒有進行奉獻云云...
因為這位信徒收入少,或失業,暫時不用繳稅,
他只以小量現金作奉獻,不用奉獻封。
到底我們怎看這件事呢?聖經有沒有教導呢?
Posted by mma at 2007年09月15日 23:12
~~~~
~~~~~~~
小小羊回覆:
關於這件事,我們必須做一些切割。
首先,由於我們沒聽到該位牧師說法,
所以我們無法更明確知道事實到底為何。
也許,事實並不是這麼單純;
也許,描述出來的和事實有一段差距;
或許,那位牧師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也不一定。
但基本上,mma網友所提出的狀況與疑惑,確實是可能會發生的。
以下我的回覆,純粹是針對mma網友所描述的狀況與問題才適用,
不表示可以無限制放大,也不表示該位牧師就真的如此。
我們都應該會承認,確實有些牧師,對信徒的奉獻,非常在意。
這種現象,不管是大教會或小教會,都可以發生。
某些常常宣講奉獻主題的教會,也常常比較會發生這類事情。
牧師對會友有沒有奉獻,甚至是牧師對會友奉獻的金額,都很在意,
甚至會提出責備。
我們來思考一些問題:
一、牧師有沒有權利責備信徒奉獻的事?
答:
說真的,我們若說牧師『沒有權柄』作這類責備,『這說不過去』;
然而,我們若說牧師『絕對可以』這樣責備,『這也離聖經太遠了』。
基本上,舊約聖經裡,就有很多關於奉獻方面責備的經文。
牧師身為神職人員,是上帝的僕人,當然有權力做這種責備。
然而,我必須提醒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新約保羅書信中的教導。
保羅常常呼籲奉獻,
但保羅從沒主動要人家為他養生而奉獻,也沒為此而責備人過。
基本上,保羅在書信中關於奉獻的部分,
比較不是嚴厲責備的方式,而是鼓勵的方式。
二、沒有在教會進行月定奉獻,可不可以?
答:
誰說在教會聚會,就一定要在那間教會進行月定奉獻?
沒錯,這是慣例,但卻沒有十足聖經的依據。
聖經規定信徒要奉獻,這是命令。
問題是,要獻多少?要獻在哪裡?這又是另一回事。
信徒沒有月定奉獻,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
信徒沒有任何奉獻,可不可以?
當然不行!
信徒只在主日禮拜不記名奉獻,這樣算不算有奉獻?
當然算!
換言之,只要信徒有奉獻,
不管他是獻在哪裡,牧師是沒資格責備信徒的。
信徒可以將奉獻金額用不記名方式奉獻,
也可以將錢奉獻給其他機構與教會,
這都沒有違反聖經奉獻的教導。
三、一個很有問題的行為「牧者拿住統計單,去責成其中一位信徒,說他沒有進行奉獻云云...」
答:
我再強調一次,事實真相為何,我們不知道。
但這樣的現象,確實在不少教會發生過。
信徒確實需要知道這部分的觀念。
因此我所講的,也是針對這現象來講述的。
奉獻本來就可以有『記名』與『不記名』的方式,
這二種都一樣是奉獻。
牧師拿著記名方式奉獻的紀錄,
去責備信徒說他沒有奉獻,這是非常不妥的。
因為:
1.沒有進行記名方式的奉獻,不表示信徒就完全沒有奉獻。
2.即使信徒真的沒有做出任何奉獻,牧師也必須先進行瞭解。
3.假使牧師知道信徒經濟有問題而沒進行記名奉獻,還做出責備,這是不當的行為。
我們不知道做出這種行為的牧師,真正的動機與心態為何。
但是這樣的行為,真的非常不妥。
在過去,許多牧師不敢對信徒做關於奉獻方面的教導;
今天剛好相反,很多牧師非常勇於對信徒做出奉獻方面的教導,
而且,有時已經到威逼、利誘、責備的程度。
這些牧師,絕對會搬出聖經經文來支持他們的行為。
但是,那其實多半是以神之名來神功護體而已。
最後,我要講關於這案例中信徒的部分。
1.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也一定要奉獻,因為這是上帝的命令。
2.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也一定要盡力學習十一奉獻的功課。
3.只要自己有做到,那就對得起上帝,不需管別人如何講(即使是牧師講也一樣)。
一般牧師多半對奉獻多的會友會很好,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一般牧師對奉獻少的會友,也不會太差,因為這是基本該持有的態度。
但請注意這種牧師:
對奉獻多的會友,非常客氣與巴結;
對奉獻少的會友,非常冷淡或置之不理。
這種牧師,多半不是好牧人。
保羅說: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
(林前9:14-15)
阿們。
關於奉獻部分,我們這裡有一些文章,歡迎閱讀:
十一、奉獻、濟貧、教會金錢管理相關文章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6064
小小羊 於 2007/09/16 17:30 留言 回覆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