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來了好幾位神醫佈道家。
柯馬太牧師是重量級的第一炮。
許多台灣教會及牧長也紛紛推薦柯牧師。
 
 
然而,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當許多人津津樂道柯牧師個人的「神奇神蹟醫治」見證時,
我們是否小心查驗?
是否也成了誇大不實的幫凶?
是否也在別人的惡行上有分?
 
 
當第四台紛紛被踢爆減肥藥物、壯陽藥物、塑身用品,被證實為誇大不實的時候,
我們是什麼態度?
我們是不是那些被產品廣告牽著鼻子走的人?
我們是不是幫那些誇大的廣告進行宣傳的人?
 
 
柯馬太牧師他個人的神蹟醫治是不是誇大?
我們肯不肯用心一些,去問一下醫師們的分析?
柯馬太牧師在台灣的醫治特會,還邀請了正規西醫師前去鑑定。
或許大會以為這樣可以使神蹟性更具有證實力。
但很不幸的,這些醫師,竟然拒絕幫柯馬太牧師的神蹟醫治背書。
這又給了我們什麼提醒?
 
 
柯馬太牧師主要的個人醫治見證,是這兩種:
1. 史提芬強生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得了神蹟醫治
「一九九二年他因藥物過敏而罹患史提芬強生症候群(註:一種藥物過敏引起的病症,病灶多於表皮發作,嚴重時自體免疫系統失調並導致休克),醫生判定他不但面臨雙目失明,且身體將逐漸失去功能。他於卡利塔醫院住院,由拉梅許奈爾擔任主治醫師。當時他全身疼痛難耐,醫生斷定他已病入膏肓,但是,上帝卻神奇的完全醫治了他。」
 
 
2. 頸部以下癱瘓得了神蹟醫治
「一九九五年,他聽說蘇諾牌吉普車將要上市,當時在印度沒有太多汽車的品牌可供選擇,譚谷想買下科塔揚的第一輛蘇諾吉普車。於是他到普內(Pune)去,支付了高額的定金,然後將車開回科塔揚。結果他在普內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吉普車與大卡車相撞。譚谷(柯馬太牧師小名)被送進喀拉(Karad)醫學院,直到第三天,他恢復神智時,才發現自己頸部以下已完全癱瘓,全身骨骼多處碎裂。這樣又過了四天,他才在旁人的攙扶之下稍可挪動手腳。於是他搭飛機回到科塔揚,長期臥病,毫無痊癒的希望。當時,科塔揚的穆坦巴蘭學校操場正在舉辦阿摩斯桑恩牧師的佈道會。譚谷在家人的協助之下參加了這次聚會。」
「阿摩斯桑恩牧師為他禱告, 並要他奉主耶穌之名起來行走。他被神的大能觸摸。譚谷回憶說:「我不敢相信,我竟然可以不靠別人幫助而自行站起來,一種深刻的平安臨到我身上。我經歷過很多宗教並見過許多神蹟,但只有耶穌可以賜下聖靈出人意外的平安與喜樂。這一切不是憑靠讀書或信奉宗教而得,而是來自耶穌本身,耶穌的寶血將人類所有的罪愆赦免。」在一年半之後,譚谷終於可以自由地行走,並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由但以理牧師施行浸禮。」
 
 
以上的資料,來自支持柯馬太牧師陣營提供的資料(非反對柯馬太牧師的陣營):
(註:2022-12檢查時,此篇文章網址已死,所以不再列出此網址)
不相信這份資料記錄真實性的,請自行去要求該教會更正。
 
 
以下,我就要從以上資料,開始進行醫學上的分析,
讓大家看看所謂的神蹟醫治,是不是那麼神蹟。
 
 
一、 史提芬強生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得了神蹟醫治
我們單單看了上述的見證,心中呈現出什麼印象?…………
一種很可怕的病,病人已經即將死亡,
即使不死大概也會變成嚴重殘廢,多種重要器官毀損。
 
 
現在,我再從醫學上做陳述,看大家看了以後心中又是呈現出什麼印象:
史提芬強生症候群這病名聽起來很可怕,
但其實這只是種嚴重過敏類的疾病而已,此病並非絕症。
一樣是藥物過敏,有些人比較輕微,有些人比較嚴重。
比較嚴重的,有時會出現身體多處黏膜(眼睛、口腔、、、)起水泡或潰瘍現象,
叫史提芬強生症候群。
本病需要住院治療,但治療並無特殊之處,
只需給予點滴、照顧傷口避免發炎感染即可,
並不需很特殊高貴藥物或治療方式。
治療技術屬於一般能力,不需高深的醫療技術。
等整個病程過去,多數病人將可良好痊癒。
請問,這時您心中出現的,又是什麼印象?
還會覺得很神奇、很神蹟嗎?
 
 
柯牧師得病時有就醫,並且是在醫院接受治療。
醫院裡的一般性治療,通常可以治好這種病。
 
 
我絕對相信不管大病小病,不管是否吃藥手術,都是上帝在醫治。
醫師只是上帝的一隻小指頭而已,
生命是在上帝手中,痊癒是上帝才能給予。
基督徒醫師深信:
We treat,God heals.(我們治療,上帝治癒)
但是,做神蹟醫治見證時,
我們必須誠實告訴人事實是什麼,千萬不要誇大。
 
 
史提芬強生症候群是用現代醫療不難治好的病,
不是群醫束手無策無能為力的病。
用這種病來作為神蹟醫治的見證,有點誇大事實。
這種所謂的「神蹟」見證拿到醫學會去做報告,當場會被台下的醫師們轟下台,
因為報告人醫學知識太差了。
本來這病是只要接受正規醫學治療,很多病人就可以「完全」痊癒的,
所以像柯牧師那樣的神蹟見證,有沒有涉嫌誇大不實?
 
 
看看聖經中上帝的神蹟醫治,是鑑別力超級高的,
是連醫師都不能不承認那真是神蹟的,
而不是像史提芬強生症候群這種醫師不難治好的病。
不信主的醫師看到聖經那些神蹟醫治,也很難用醫學輕易解釋,
他們只能很困惑,或是覺得聖經根本是說謊。
但現今一大堆的所謂神蹟醫治見證,別說是不信主的醫師,
連信主的醫師,都輕易可以發現用現代醫學很容易能解釋的事實。
 
 
坦白說,看到聖經的神蹟醫治,基督徒醫師只能讚嘆上帝的偉大。
但這種史提芬強生症候群的神蹟醫治見證,
基督徒醫師倒不會覺得有什麼很特殊的神蹟之處。
我一樣感謝上帝醫治了他,但我不覺得這樣的見證,
可以支持靈恩第三波所認為的『現今我們依然可以常常見到耶穌使徒時代的醫治神蹟』。
 
 
 
 
二、 頸部以下癱瘓得了神蹟醫治
一樣的,我們單單看了上述的見證,心中呈現出什麼印象?…………
像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那樣的『癱瘓』,甚至還更嚴重(因為是從頸部以下),
結果,這樣的病人得了醫治,豈不神奇?
 
 
也一樣的,現在,我再從醫學上做陳述,大家看了以後,
心中又是呈現出什麼印象:
一個病人因為車禍,導致身體多處『骨折』,所以動彈不得。
但病人神經並未受嚴重損傷,經過長時期的治療與復健,後來行動正常。
讀了這樣的說明之後,請問,這時您心中出現的,又是什麼印象?
還會覺得很神奇、很神蹟嗎?
 
 
據該見證描述:
「到第三天,他恢復神智時,才發現自己『頸部以下已完全癱瘓』,全身骨骼多處碎裂。這樣又過了四天,他才在旁人的攙扶之下『稍可挪動手腳』」
請注意我的雙引號。
這部分,在醫學上,也真的有誇大之嫌。
他所謂的「癱瘓」,應該是指『不能動』。(因為他全身已經多處骨折)
骨折的人,本來就沒辦法動。但骨折好了或改善時,就又可以正常動了。
醫學上的「癱瘓」,是指『神經受損傷所造成的不能動』。
聖經裡的,是這種的。吳淑珍女士的,也是這種。
這和骨折、或是因為痛才不能動,可有天壤之別。
如果他當時神經嚴重破壞受損,導致頸部以下癱瘓,
他就不可能在四天之後又能『挪動手腳』。
換言之,他可能神經並未受損傷,或是即使神經受損傷也不是很嚴重。
也就是說,他所謂的『癱瘓得醫治』,其實有誇大之嫌。
誠實的說法是:『骨折導致身體不能動,後來得醫治』。
 
 
我必須坦白講:
1. 今天,如果他是像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那種『真正神經受損的癱瘓』,
後來在禱告後好起來,即使『經過幾年的時間』也沒關係,
醫師們依然會承認那真是奇蹟。
 
2. 如果今天一個『神經並未嚴重受損的嚴重骨折病人』,
後來宣稱他在禱告後可以行走,如果這是『立即的』,神蹟性也不小。
 
3. 但一個『骨折病人,神經未受嚴重損害』(甚至可能根本沒受損),
在被桑恩牧師『禱告後一年半』之後,終於可以行動自如,
說實在的,在醫學上看起來,並沒什麼神奇之處。
因為經過那麼久的時間,骨折本來就會好起來,
復健本來就可以發揮很大的恢復。
 
 
大家可發現這三種狀況的巨大差異了嗎?
前二種,在醫學上,真的是非常神蹟。
但最後一種,不用醫師來鑑定,單單一個有正常常識的人也會發現,
這種情形,其實不用信耶穌,也多半可以出現。
 
 
 
以上是從醫學角度來分析柯馬太牧師所謂的個人的神蹟醫治見證。
說真的,沒什麼很神蹟之處。
事實上,一大堆的神蹟醫治見證,都是這樣:
一旦被醫師檢驗之後,那些神蹟性就蕩然無存,或是神蹟性就大幅被削弱不少。
 
 
我要再強調一次,我相信,即使透過正規醫療得到醫治,也是上帝的醫治。
但我們不要去扶約櫃,誇大其中的效果、誇大神蹟性。
『上帝透過醫師的手』來醫治,一般人不會特地誇大說那是『神蹟醫治』;
『上帝不透過醫師的手』直接施行醫治,一般人才會承認那是神蹟醫治,
就像聖經中的那些真正的神蹟醫治一樣。
硬將上帝藉著現代醫學的治療來達成的痊癒,誇大成神蹟醫治,
這即使不算說謊,也已經涉嫌誇大不實。
那種誇大,是作假見證、是不誠實、甚至是說謊。
而且,這種不實的見證,根本經不起檢驗,很容易被踢爆。
一旦被踢爆,會讓上帝的名號更被人瞧不起、更被人侮辱。
上帝什麼時候起,喜悅祂的百姓這樣做?
用誇大的方式來為上帝做見證,豈是上帝所喜悅的?
要見證,就誠實講就好。
 
 
我也很感嘆。
如果連大名鼎鼎的神醫柯馬太牧師個人的見證,也這麼經不起醫學檢驗。
那其他的呢?
 
 
其實,很多醫師去檢驗這些所謂的神蹟醫治見證之後,都常有相同的感嘆:
如果當事人有豐富一點的醫學或心理學知識的話,
1. 他大概就不敢再講那是神蹟了。
2. 要不就是他大概會把故事編得更神奇一些,避開醫學與心理學可輕易踢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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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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