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地網友分享:以前看過某位牧師的分享:
"..... 若所羅門王真的有智慧,他應該是一個認識上帝的人,
若此,絕不會也不敢下令他的侍衛長比拿雅,
進入敬拜上帝的聖幕裡的祭壇處,殺死手下大將軍約押,
不論他是否如所羅門父親大衛所說的多麼惡劣,這種事是絕對不敢;
也不會把王宮蓋得比聖殿更美,
更不會愛女人勝過愛上帝,
也不會向人民抽重稅讓自己過奢華宴樂的生活!"
答:
關於這樣的分享,我有些補充。
首先,我們要有一個觀念,就是評論聖經人物時,
要注意聖經對此人的蓋棺論定,或是整體評論。
多數情形下,聖經不太會對其中人物做出蓋棺論定,
而是紀錄其事實而已。
一旦紀錄事實,那就是『記敘性經文』,不是『論述性經文』。
對於記敘性經文,我們可能可以有比較複雜的解讀。
畢竟,記敘性經文,未必表明聖經對此事件的『對錯判斷』,
而是紀錄『有這件事』而已。
然而,假使聖經有針對特定人物做出『論定』,
那就不同了。
這時,我們解讀此人物的記敘性經文時,就要比較小心,
不能違反聖經的論定。
所羅門王,聖經的蓋棺論定,他是犯什麼罪,導致上帝大怒?
是------------寵愛外邦嬪妃,導致拜偶像。
請注意!是這個狀況,不是其他狀況。
在此架構下,我們再來看各種狀況:
一、 王宮蓋得比聖殿更美
答:
所羅門的王宮,比聖殿還晚完成。
蓋聖殿的時候,王宮也正在興建中。
請注意上帝對所羅門建殿完成後的對話。
上帝並沒有譴責王宮問題!
當然,上帝沒有譴責,不表示這就是正確。
但是,在聖經裡,包括列國和示巴女王來參訪,
聖經並沒有明確譴責所羅門王朝的華貴。
事實上,我們反而可以感覺出,聖經紀錄所羅門的華貴,
反而是彰顯上帝的榮耀,以及對所羅門的祝福。
其實,我們自己的住家,比教堂更為華美,
並不是犯罪,不是嗎?
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的住家比教堂華麗,
就認為此人信仰不好。
事實上,聖殿的華美程度,其實受到上帝啟示建造內容的限制。
聖殿無法人想怎樣蓋就怎樣蓋,而是受到上帝限制,要照上帝規定去蓋。
結果,耶和華的聖殿,和其他異教廟宇相比,
其實尺寸規模與華麗程度都小很多。
當然,建聖殿的時候,人依然有相當的自由度,
但是,和異教廟宇的自由度相比,還是差很遠。
別的不說,異教廟宇的神明所在的大堂,通常很大,神像很宏偉;
但聖殿象徵耶和華所在的至聖所,規模很小,東西也很簡單。
因此,我不認為可以因為王宮和聖殿誰比較華麗不華麗的問題,
就反過來認為所羅門信仰不好。
二、向人民抽重稅讓自己過奢華宴樂的生活
答:
這部份,我們要小心時代背景問題。
現代『民主國家』和古代『帝王時代』,其實有很大的差異。
我們確實要依據聖經來評斷古代與現代,但是,要盡量避免過度評斷,
掉進『以古非今』,或是『以今非古』的陷阱。
好比說,舊約聖經裡,列祖多妻,上帝沒有譴責,
這不表示那就是正確。
但是,我們也不能以現今標準來過度批評,
畢竟那個時代背景就是那樣。
上帝有時不會一下子就要求所有人百分之百都做到聖經標準。
畢竟,我們都是有罪有誤的人,不是無罪無誤的神。
因此,我們都要靠那唯一達成百分之百遵守聖經的主耶穌的救贖。
舊約摩西律法清楚規定國內不准有妓女,
但是,所羅門著名的二個母親搶孩子的故事裡,
那兩個母親就是妓女!
這表示即使在所羅門盛世,國內依然有妓女,所羅門沒有達成律法規定。
但是,上帝因為國內有妓女,就譴責所羅門嗎?
就因此說所羅門沒有智慧嗎?
不是的!
聖經就是上帝的啟示,上帝用這兩個妓女的事件,
表明這個沒有完全遵守上帝律法的國王,是大有智慧的國王。
同樣的,古代的稅收制度,與皇室奢華宴樂,這有時代背景。
聖經並沒有太過度譴責這領域,而是譴責其他社會議題。
事實上,國王的吃、喝、玩、樂,並非不行。
『耶和華論到從這地方出去的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沙龍
(在列王下二十三章三十節名約哈斯),
就是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的,
這樣說:「他必不得再回到這裡來,
卻要死在被擄去的地方,必不得再見這地。」
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
他說:我要為自己蓋廣大的房、寬敞的樓,為自己開窗戶。
這樓房的護牆板是香柏木的,樓房是丹色油漆的。
難道你作王是在乎造香柏木樓房爭勝嗎?
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
這是耶和華說的。
惟有你的眼和你的心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
(耶22:11-17)
這是先知耶利米對約哈斯王的譴責,和對他父親約西亞王的稱讚。
約哈斯王確實蓋大樓房被譴責,
但原因是『不公義蓋房』、『不肯好好給工人錢』、『和人比房子大小』、
以及其他社會不公義的罪,不是單純蓋大樓房的問題。
因為,先知特別強調『約西亞王也吃喝玩樂』,但卻可以得上帝福樂。
再者,國家的稅收,並非單純皇室問題,還包括軍備。
所羅門的軍備,是有相當力量,需要花不少錢的。
而聖經在描述所羅門的富強之時,也說了當時全國人民也都『吃喝快樂』。
『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都吃喝快樂。』(王上4:20)
這表示當時國勢強大,不是所羅門生活享受而已,而是全國人民都生活享受。
假使全國人民都餓肚子,只有國王過好日子,像法國大革命的背景,
那國王當然大有問題。
問題是,假使全國人民都吃喝快樂呢?
這樣的話,國王過好日子,會有大問題嗎?
三、愛女人勝過愛上帝
答:
這點無庸置疑,因為這是聖經對所羅門的譴責。
更嚴格來說,單單愛女人勝過愛上帝,雖然是犯罪,但罪還沒那麼大。
各國王嬪妃多的例子並不少見,大衛王妻妾也不少。
當然,大衛王的嬪妃,絕對沒所羅門那麼多,
而且聖經也譴責多立嬪妃,
但問題不是單純出在嬪妃多寡,而是『被異教配偶引誘去拜偶像』。
否則,像大衛王嬪妃多,但他沒去拜偶像,上帝並沒有譴責。
更甚至,上帝還說,你想要更多嬪妃,我就給你更多!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
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
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撒下12:8)
上帝對大衛關於女人部份的譴責,
不是因為女人多,而是『殺人夫、搶人妻』。
當然,我們要說所羅門愛女人過於愛上帝,也不是不行。
但我覺得,這種說法,有點過度簡化。
否則,所有人的犯罪,包括我們,
都可以說是『因為愛XX過於愛上帝』。
但這有點太過簡化每個人犯罪狀況的複雜性。
再者,上帝對大衛說假使你還想要更多嬪妃,我可以賜給你,
卻不是對大衛說你只能一夫一妻。
這也顯示出啟示進行中,有時代背景的部分,
上帝沒有把所有規定都一視同仁強烈要求的情形。
(當然,我們現今已經是啟示完成的時代,
沒有人可以說我也可以像舊約時代一夫多妻了)
四、絕不會也不敢下令他的侍衛長比拿雅進入敬拜上帝的聖幕裡的祭壇處殺死手下大將軍約押,不論他是否如所羅門父親大衛所說的多麼惡劣,這種事是絕對不敢
答:
在教會中殺人,可以嗎?
乍聽之下,我們反射性的思考,當然是-----不行!
但是,在祭壇殺約押這件事比較複雜。
有些理由,我們要留意一下:
1. 祭壇並非所有人都保護
『祭壇』確實可以保護逃難者,正如『逃城』也是。
但是,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是-----不可以是『謀殺』!
假使是謀殺,就算逃到祭壇、逃到逃城,一樣要處死。
『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
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
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出21:13-14)
『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民35:1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民35:31-32)
問題出在這裡----
約押是不是謀殺犯?
當然是啊!
他對二位敵軍元帥的行為,
不是在戰爭時的殺敵,而是非戰爭時期的謀殺。
既然是謀殺犯,當然就不受祭壇保護,當然可以處死!
事實上,所羅門就是用『謀殺罪二件』的理由,處死約押的。
那麼,不能抓到外面去處死嗎?
可以啊!
但是不是一定非得如此不可?
那就難說了。
事情能做得完美一些當然比較好,
但有時有罪的人間,很難事事做得完美,即使很有智慧也一樣。
事實上,禁衛隊隊長比拿亞就是要約押到外面解決,
但約押就是打死不肯離開,還說『我不要出去,我要死在這裡』。
請問,假使你是所羅門,該如何處理?
繼續讓他賴在那裡,使獻祭儀式都被干擾,
別人都不用獻祭了、不用工作了、不用贖罪了?
讓閒雜人等越來越多在那裡圍觀,指指點點,
這樣對教會是好事?
假使要等約押自己投降出來,要等幾天?
假使他寧可在那裡餓死呢?
這樣會比較尊重祭壇?
或是說叫一堆士兵把約押拖出去?
堂堂一個大元帥,這樣的做法,會比較好看嗎?
一堆小兵兵,在那裡和大將軍拉拉扯扯、哭天喊地,拉扯中衣衫不整,
讓他很沒尊嚴,這樣會比較尊重大將軍嗎?
換個角度講,約押賴在那裡,幹嘛?
好歹也是個勇士,殺人那麼勇敢,現在卻變成狗熊、膽小鬼?
他在等什麼?
等看看有沒有免死的機會嗎?
如此看來,照大將軍約押的心願『我不要出去,我要死在這裡』,
由下任大將軍比拿雅來執行死刑,而不是小兵兵來動手,
不也是尊重約押大將軍身分與心願,使其死得有尊嚴的方法嗎?
當然,或許真有更好的辦法也說不定。
但是,我們現今都是馬後砲,
真在事件發生當時,我們是否能立即想出更好的方法?
起碼,我覺得所羅門這件事的處理,算是尚可接受的辦法。
畢竟,對約押這樣的賴皮,我自己是沒有能力想出更好的方法了。
2. 政變失敗,本來就要有被處死的心理準備了
古代只要參與政變相關,一旦失敗,本來就要有死的心理準備了,不是嗎?
更何況,同屬政變陣營的大祭司亞比雅他,並沒被處死,
只有被革除職位,勒令告老還鄉而已。
那麼,為什麼同屬政變陣營的約押,卻是要怕到跑去祭壇那裡?
是不是因為他自己也心知肚明,自己是否有做什麼該被殺的虧心事?
再提醒一次,所羅門不是用『政變失敗』的名義來處死約押,
(雖然帝王時代,單這一條謀反大罪就可以誅九族了)
而是用『謀殺罪』來處死約押的。
事實上,約押自己是罪有應得,怨不得人!
他自己那兩件謀殺案,早晚都要償還的,時間問題而已。
王位繼承站錯邊,參與政變,只是促成這件事的處理速度罷了。
否則,假使約押一直支持所羅門,而且畢恭畢敬的話,
所羅門要處理約押的謀殺罪,還真的很難。
所羅門處理這件事有沒有智慧?
假使他不用智慧,那麼,要砍人,立即就可以砍,何必等時機?
一般公司或國家中,假使主管或上級,已經打算拔掉某些人的話,
常見『栽贓』、『作假見證』的做法來快速除掉這些人,
但這都是嚴重違反聖經的。
其實,更有智慧的主管或上級,會先按兵不動,『等待機會』。
偏偏這些要被拔除的人,常常忘記自己已經是黑名單,要戒慎恐懼,
反而在某些事情上犯錯,讓主管或上級有機可趁,以此來開鍘。
所羅門對於政變的王子亞多尼雅、大將軍約押、富戶示每,
不都是這樣?
假使所羅門心狠手辣,不管聖經,
那麼,一登基就會砍人了!哪還需要等待那麼久?
但是,所羅門卻沒動手,
而是等待機會,等這些人後來犯錯,才進行處置。
這不就是智慧的表現嗎?
3. 聖經有沒有譴責?
當然,聖經沒有譴責,不表示事情就是正確。
但是,反過來講,假使聖經沒有譴責,
那麼,我們是否也必須保守一些來看待,不宜做出過度嚴厲的判定?
前面說過了,我繼續用此例子:
舊約很多偉人多妻,聖經沒有明確譴責。
在上帝的心意中,只能一夫一妻,不該多妻。
但是,有時,在啟示進行中當時的時代背景之下,
上帝並非所有的罪都用最嚴格的方式來要求。
因此,我們不宜過度輕易以古非今,或以今非古;
拿古代的標準來要求今人,或拿現今時代的標準來要求古人。
這不是說不能引為鑑戒,或是做出反省,
而是不宜輕率以此來『定罪一個人』。
以上是一些小小分享,不表示真理,大家參考一下便是。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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