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或者讀過xxx這一本書呢?
其實我自己一直也在犯姦淫方面的罪,不論思想或是身體也好,
我自己也的確感到非常的羞愧,沒臉目面對神。
這些過去也是我不願意再提起的,因為實在感到羞愧。
但是最近接受教會牧者的輔導,輔導期間,牧者一直追問我曾經犯過什麼罪,
就像是在性方面的罪,他會問得很詳細,
連跟哪個人發生了什麼關係,而發生的過程還有做過什麼動作,
他也要一一問清楚、、、、。
在這個輔導過程,讓我感到非常非常的難堪。
我不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我真的清楚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
而且我的內心也真的很難過,但我真的很不願意再提起了。
在輔導期間,他還借了這一本xxx給我。
或許是我很軟弱,每當我在看這本書的內容時,
總感覺這本書的某些內容寫的很暴露,使我不其然的聯想到以前所犯的罪,
就是那些充斥著情慾的畫面。
後來我實在受不了牧者的這種輔導方式,於是我就拒絕了牧者的輔導,
然後我就問他為什麼要問得那麼詳細?
因為我在輔導期間真的感到很多的疑惑,真的有這種需要嗎?
甚至連我跟某些人發生關係時有什麼動作,他也會問。
結果那牧者就回答我:
「我當然要問清楚啦,不然我怎能幫你啊?其實我也很想幫你的啊!」
總之,後來我就拒絕再接受他的輔導,還有將那一本書還給他,
因為那一本書只給我帶來更多不好的回憶、更多的誘惑。
自此之後,我總會跟這位牧者保持距離,因為實在很質疑他這種輔導方法、、、。
(隱私已去除)
答:
1.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或者讀過xxx這一本書呢?
答:
沒讀過。
過於暴露的所謂「認罪」,其實,反而可能是一種不敬畏上帝的表現。
今天,假使報紙把車禍、命案屍體非常清楚的照片公開刊登在報紙上,
你覺得,這是『誠實』,還是『可惡』的表現?
新聞報導,必須是『把清楚屍體照片登出』,才叫詳實報導嗎?
同樣的,認罪,必須是『把一切場景與動作鉅細靡遺講出來』,才叫誠實認罪嗎?
我不是說不能對其他人認罪、不能公開認罪,
但是,假使認罪的內容太過詳細、露骨,
這是很惡劣的對當事人、對受害者、對眾人的傷害,而不是誠實。
2. 輔導期間,牧者一直追問我曾經犯過什麼罪,
就像是在性方面的罪,他會問得很詳細,
連跟哪個人發生了什麼關係,而發生的過程還有做過什麼動作,
他也要一一問清楚、、、、。
答:
這牧師有問題!你要閃遠一點!
輔導不是這樣做的,這是性騷擾!
事實上,假使這牧師未來發生性醜聞,我一點也不會奇怪。
弟兄啊!
有些隱私性的東西,對人講的時候,要小心謹慎。
除非確定對方是可信任,否則,
自己對上帝認罪悔改就好了。
懂嗎?
假使自己認罪悔改之後,依然無法得到平安,
你可以找可信賴的人,但不要亂找人輔導。
同時,輔導過程裡,只要覺得對方不對勁,就要趕快停止。
你找的這牧師很不正派!
事實上,他搞不好有同性戀傾向,
趁機透過詢問這些極為露骨的詳細內容,來獲得性幻想、性刺激。
請小心尋找可信任的屬靈長輩、牧長、甚至是專業的聖經輔導機構,
而不是教會誰要主動對你做深度性犯罪的輔導,你就傻傻答應。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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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覺很明顯這是有問題了,這不是如性侵或性騷擾社會上法律問題 太隱私的東西,說到很鉅細靡遺,即使自己主動說出來給牧者聽都不適合了 更何況是牧者主動提問, 還問到鉅細靡遺的問題.. 這有可能讓自己與對方再度陷入罪裡面.. 剛好最近小組聚會時,有個慕道者有類似這樣的問題.只是沒這麼露骨 他目前與女友同居,但他知道基督信仰不贊同婚前有性行為. 教會活動他也常參加,一直覺的他因該會想信主受洗,但卻遲遲沒行動 後來才了解,他不想受洗原因,他清楚知道自己肉體軟弱,克服不了肉體的情慾 很怕因而受到上帝懲罰.. 關於這問題,可以詢問小小羊你的看法與建議,如何對這位朋友說呢?
給guitarratw弟兄: 對這種同居的,我自己的看法是, 強烈建議對方趕快結婚。 若有任何無法結婚的困難, 盡量幫對方解決與想辦法。 既然已經同居,表示有一定感情, 不僅是性行為而已。 既然如此,趕緊結婚, 就可以結束犯罪狀態。 對同居者來說,比起結婚, 分手、或是停止同居,其實比較困難。 當然,我們也可以很神聖, 要求對方『立即終止』同居犯罪狀態, 但因為太過困難,人性的軟弱,真的不容易。 我自己比較習慣的做法是: 盡可能找對方做得到的路, 使對方有比較可能做到的路去走。 雖然還是在犯罪狀態,但已經在往脫離犯罪的方向前進了。 戒菸、戒毒也是。 要求對方『立即』戒除,其實很困難,對方也很痛苦。 但透過戒菸藥物這類醫學幫助,『逐漸』戒除, 成功率會比較高一些。 戒毒也類似,但難度更高,還需要有好的戒毒團體支持, 成功率才會比較好。 但比起要求對方『立即終止犯罪』, 這種『網正確方向』『逐漸終止』的方式, 我覺得可行性應該高一些。 這種建議,不是很屬靈,但比較可行。 我自己是這樣覺得。 小小意見,提供參考。
我是單身姐妹,曾在一教會任行政同工。 教會除了主任牧師也聘一兼職牧師。 師母非個性很特別。 每次聚會兼職牧師會提早到與交通很多,多次向我談與師母分房多年等事,夫妻之間事,我覺得很不妥。 至今我不敢向任何人說,該牧師也換另一教會兼職。 感謝主,在信主所受教導,知道有所分寸。離開原靈恩教會,小組長會問初信主姐妹是否有犯淫亂,知若知道有婚前性行為,就會要求個人輔導認罪趕鬼。 剛到教會初信主,認罪悔改是向神,不是向人逐一報告。
剛看只覺得很荒唐,後來越想越可怕。 雖然作為局外人馬上可以看出問題,不過如果我是當事人的話(即使不會單純到覺得牧者就沒壞人),應該是會覺得很奇怪、很不舒服,但又沒辦法確定這「不舒服」是不是對的感覺,畢竟本來認罪的過程中就會有掙扎。 再糟糕一點的話,「這是不是我的問題呢?是不是我還是沒有辦法認罪悔改呢?我為什麼連悔改都做不到呢?我真的得救了嗎?」可能會有這樣的可怕想法。或者「發現」自己始終無法擺脫這種罪,於是又繼續犯罪。又或者隱約感覺到這牧者好像有問題,但不確定,不知道這是不是神在懲罰我過去的罪,所以讓我遇到這種事之類的。 如果當事牧者操控慾和操控技巧再高明一點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為弟兄感恩,他沒有落入這網羅中。 也感恩新教是「信徒皆祭司」的體系,我們是直接向神認罪悔改交賬,如果赦罪的權柄落在人手上,死定了。
您好!謝謝分享!個人淺見: 有些人為人禱告,根本在身家調查,理由是禱告要明確。聖經教導,禱告仍要尊重神的主權、神的意思,不然禱告也不會蒙應允,所以決定垂聽禱告的是神,不是人的內容版本。 這些人不是秉持愛心禱告,果效就讓人存疑,個人經驗,有愛心的禱告才會感動神,不然就和播放錄音機差不多。 無端身家調查的人,會利用別人的信任刺探隱私,後來會出賣別人的隱私來控制傷害人。千萬不要因為人行惡受傷,也不要因此對人性失望,以為人人都惡。畢竟行惡的人才有問題,與被批評論斷、被指控的人無關。神必審判,輪不到這種人坐上審判者的大位。希望教會裡這種搞笑的諧星,能夠變少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