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一個問題困擾我,家長給我去算命,算命的講要改我的名字。
當然大名是不可能改的,要改小名。
我就把我博克的名字和另外一個名字給了他,算命的講另外一個名字很好。
我能不能用這個名字作為博客的名字呢?
但我知道基督徒是不應該相信算命的,覺得有些掙扎。
算命的講我提供的那個名字很好,比如可帶來好運等等,
我若用這個筆名去開博客,只要我覺得平安,便無妨,是否可以這樣呢?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我先講一般原則:
1. 『本名』,不要隨便改
 
2. 『小名』,隨便,無妨
 
3. 『筆名』,依個人領受
 
 
但是,因為你是家長拿去算命的,這就比較複雜。
 
 
基督徒自己絕對不可去算命,
但基督徒無法禁止未信的父母擅自去幫我們算命。
 
 
可是,我們決定使用某筆名的『理由』很重要:
你若是因為『算命說很好、因為可帶來好運』而使用這筆名,
這就一點都不好。
你若是因為『為了避免與父母起嚴重爭執』而使用這筆名,
那就無所謂。
你若是『不在乎算命說好或不好』,是因為『你自己就是喜歡』這筆名,
那也無所謂。
 
 
重點很簡單:
你若是受『算命的意見』影響,而決定使用某名字,那就不好。
 
 
也就是說,
只要你是『在乎』算命說的,
或是認為算命說的『好運與各種好處』而使用,
那就不好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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