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基督徒必須『一切榮耀都是上帝的,一切罪惡都是自己的』,
但在社會上,改成『一切榮耀都是上級的,一切罪惡都是自己的』,
可以嗎?
(上級泛指公司上級、家中父母、、、)
答:
聖經裡,有沒有榮耀上級的觀念?
有啊!
但以理對異教國王,而且是使自己國破家亡的國王尼布甲尼撒,如此說:
『王啊,你是諸王之王。
天上的神已將國度、權柄、能力、尊榮都賜給你。
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獸,並天空的飛鳥,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這一切。
你就是那金頭。』(但2:37-37)
你不覺得這種話很噁心嗎?很拍馬屁嗎?
諸王之王?
這詞彙不是該用在耶穌基督身上嗎?
怎麼可以用在人身上?
掌管一切走獸、飛鳥,
這話不是該用在上帝身上嗎?
怎麼可以用在人身上?
當但以理聽到這個異教而且使但以理國破家亡的國王不幸的夢的時候,
但以理說的是什麼?
『我主啊,願這夢歸與恨惡你的人,講解歸與你的敵人』(但4:19)
可以這樣嗎?
可以這樣講嗎?
不是只有基督才是我們的主嗎?
怎麼可以稱這種爛王為主?
不是該期望這種爛王早日敗亡,越早越好,上帝公義與刑罰早日來到嗎?
怎麼會希望國王脫離厄運,
而且是希望厄運轉去恨惡國王身上的人呢?
還不講尼希米、但以理,
他們在這些異教國王面前,竟然是『願王萬歲』呢!
(尼2:3)(但2:4; 3:9;6:21)
什麼是願王萬歲?
中文意思其實是很精準的把原文意思翻譯出來的。
原文意思真的就是『活到永遠』。
不是只有信耶穌的人,屬上帝的人,才能獲得永生(永遠的生命)嗎?
不是只有上帝才配得我們稱頌祂是昔在、今在、永在的永恆者嗎?
怎麼可以對這種異教徒國王,祝他們活到永遠呢?
事實上,我們未必要開口閉口對人講上帝、耶穌,才叫榮耀上帝。
否則深山的小花,一輩子無人看見,也不會講話,
可是它的一生,可是在榮耀上帝耶!
基督徒活在社會上,要靈巧如蛇,馴良如鴿。
對於上級,嘴巴甜一點,多歸榮耀給對方,不是壞事。
當然,不是人人嘴巴都能很甜,
聖經也不是要人說出說謊的話。
但是,把我們辛苦努力的成果,
有機會時,就感謝上級、稱頌上級、歸榮耀給上級,
這不是壞事。
這並不表示就會違反唯獨榮耀上帝的聖經命令。
因為,很多東西,是相容的。
就像感謝上帝,和感謝幫助我們的人,二者是可以相容的。
我們感謝上帝的照顧,不表示我們就不能感謝父母的照顧;
我們感謝上帝的醫治,不表示我們就不能感謝醫師的醫治。
事實上,把榮耀歸給上級,
並不表示就觸犯十誡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上帝』。
因為,歸榮耀給上級,不表示我們就等於把上級『當成神』。
當然,嚴格來說,『一切榮耀』都歸給上級,是不對的。
因為,不可以『一切』。
但實際上,基督徒本來就知道最終的榮耀都是上帝的,
而在社會上,也沒有人真會把『一切』榮耀歸給上級。
『一切榮耀歸給上級』,這只是一種通俗用法,不是精準用法,
只是用來傳達一種社會上的觀念而已。
事實上,這是一種處事智慧。
當我把一件事情辦好,做得成功,
我感謝上級對我的各種照顧、協助、指導、、、。
上級聽到,會很不爽嗎?
還是多半會很高興?
當上級很爽,我們是有機會比較容易獲得好處的。
好比升遷、加薪、獲得賞識、給上級好印象、、、。
而且,就算明明上級的協助並不多,
但只要我稱頌對方時,不要太過誇大,那就不是說謊。
說誠實話,不表示要所有東西都鉅細靡遺講。
公開稱頌時,很多上級的爛,我們當然可以省略不講,只講好的。
畢竟,要用愛心說誠實話(弗4:15)。
很多人喜歡講實話,還很自豪,
但這叫白目!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是控制不住發洩的私慾!
這是犯罪,不是真正出自愛心來講。
什麼是出自愛心來講誠實話?
我們捫心自問,我講出這誠實話,會不會傷到人?
不是說傷到人就是錯,請不要誤解。
問題是,假使會傷到人,我要如何幫助他改正錯誤?
如何講的時候盡量委婉,非不得已,盡量不要太過傷人?
更何況,很多動輒管不住嘴巴的人,說誠實話的時候,
根本就沒想到、甚至完全不在乎會不會傷人的問題。
至於一切罪惡都是自己的,可以用在人世間對待上級的態度嗎?
這就要比較小心了,複雜度高很多很多了。
面對無罪無誤的上帝,我們清楚知道罪惡是自己犯的。
面對有罪有誤的人類,我們要小心,是真的有犯罪嗎?是我犯的嗎?
請注意!『犯錯』和『犯罪』不同。
犯錯,是像我記帳時加減乘除算錯、搬東西時我手裡的東西掉下去摔壞了。
這未必是什麼犯罪。
犯罪,是像我內心想和對方上床,所以拼命去找對方談生意。
涉及道德類的,幾乎都是犯罪。
在公司裡,假使自己真的『犯錯』,
當然不要隨便推給上級,也不要隨便推給別人。
一般公司,多半都很討厭遇事推諉卸責的人。
賴東賴西,反正就是不會檢討自己。
麻煩的是,這類人,有時,真的以為錯都不在自己,
偏偏眾人都知道錯明明就在你身上。
萬一自己是屬於這一類人,要認真悔改,求上帝幫助,
並要多請教公司裡比較有智慧的人來幫你判斷。
至於『犯罪』,那當然是自己的罪,本來就不可賴到別人身上去。
大衛王姦淫拔示巴,他對上帝的禱告是:
『上帝啊!我唯獨得罪了你』(詩51:4)
請注意,他說的是『唯獨』得罪上帝,
不是說拔示巴也有罪,誰叫她裸露在陽台上洗澡,讓我看見她的美貌?
對基督徒而言,假使我們自己在公司裡犯罪,
本來就不可以賴到上級那裡去(即使上級也有罪)。
但要小心的是,假使我們沒犯錯,也沒有犯罪,
事情真的都是因為別人的緣故搞砸的。
這時,我們未必就要說一切罪過都是我自己犯的。
社會是很險惡的,
很多犯錯者、犯罪者,會拼命去找替死鬼、找擦屁股的人。
而且,他們找到替死鬼、擦屁股者,
常常會用完即丟,毫無罪惡感與感謝之心。
甚至會沾沾自喜,認為他們自己很聰明,你這基督徒很笨,活該被利用。
對這種,基督徒一定要靈巧如蛇,馴良如鴿。
我們不去害人,但也不要讓別人隨便來害我們、利用我們。
我們必須好好保護自己。
但以理面對別人的陷害,他可不是一切罪過都是我自己的。
主耶穌也是。
該堅持自己無罪、無錯,就該堅持自己無罪、無錯。
但是,又一樣的,這要很小心。
因為,我真的沒有犯錯嗎?沒有犯罪嗎?
會不會明明我自己就是有錯,還以為自己沒錯?自己沒罪?
先知拿單責備大衛王之前,
大衛王也沒注意到拔示巴相關事件裡,自己就是犯大罪的惡人。
社會上處事的智慧,假使有機會,要多找有智慧的人求教。
是基督徒,當然最好;
萬一找不到基督徒可請教,非基督徒也可以參考。
當然不是說他們說的一定是對的,
但起碼可以請他們幫你評估一下,自己是否有某些需要改進之處。
只要那些評估與建議沒有不合聖經,我們就要考慮努力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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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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