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撒萊在丈夫亞伯拉罕得神應許生子後若干年仍無所出,
於是獻計其夫納夏甲為妾代生後嗣,以致弄出以實瑪利這個千古爛攤子。
一般都會解為:撒萊信心薄弱,未有求問神而胡亂以人意獻計,反幫了倒忙。
但,這只是我們後來看到創世記17:15-21後,才可作出的定論。
從當時(創16章)撒萊的立場看,
(1) 多年未見神應許應驗,自己本身亦 "明顯" 不能生子。
(2) 當時神未有明令指納妾是錯的(是一個道德中性的方案/選擇),
故由妾代生子嗣應不失為一個合理(雖然後來發覺不合神心意)選擇;
但按一個看似合情合理的方案行動,卻令撒萊做了錯誤的決定,
其禍患甚至延至今時今日。
 
 
撒拉的錯,是不是錯在沒有求問神?
但日常生活中合情合理又不涉及道德對錯的各個抉擇,是否都要一一求問神?
那麼底線要去到裏?
(誇張點問:今天穿哪件衣服,應否應某人的約、、、也要一一求問?)
還是,因為 "生子嗣" 一事既是神的應許,
事情沒有進展,就應交由神自己指示如何處理?
日常生活中甚麼事情要一一求問至神答覆才行動?
甚麼事情可按common sense,在不違反神的定規(聖經原則)下,
自行作合情合理的決定?兩者間如何平衡?
 
 
 
 
答:
我同意你的看法。
我自己一樣不同意很多人用『沒有禱告』來解釋撒拉要求丈夫娶夏甲的問題。
你的分析與看法,我都同意。
 
 
接下來,我要講一些分享。
 
 
 
 
1. 『記敘性經文』與『論述性經文』
在聖經裡,『記敘性經文』的解讀要很小心。
(好比:各種故事、事件記錄、、、)
『論述性經文』解讀就比較簡單。
(好比:各種規定、十誡、、、)
 
 
我覺得,太多人對於記敘性經文,已經做『過度』的解讀。
當然,這也不是說絕對不行,但我們要有一個觀念:
除了清楚的記敘性經文以外,
否則,很多人的解讀不過是各說各話而已,不得輕易認為誰的解讀就是真理。
 
 
以娶夏甲這件事而言,很多人的解讀是『沒有禱告求問神』。
是的,我可以接受這是一種『可能性』,但我不同意『事實真相』就真是如此。
事實上,聖經根本沒給我們太多資料,
所以我們根本不知道一些更進一步的實際情形。
 
 
同樣的,我自己的解讀是『他們有禱告詢問神』,
起碼,亞伯拉罕應該有禱告,但上帝沒給他們答覆。
這樣的解讀,我覺得可能性比那種認為他們沒禱告的可能性高。
但一樣的,這只是一種解讀,只是一種可能性,
事實真相到底如何,我們不得而知,只能到天堂去問。
 
 
 
 
2. 啟示進展中與啟示完成後---------漸進性的啟示
聖經完成『之前』,是啟示進行中的時期;
聖經完成『之後』,是啟示完成後的時期。
啟示進展中的時期,當時的人,尚無法完整知道整個啟示內容,
只能知道一些而已。
同時,啟示進展中的時期,越後面的人越能清楚啟示的內容,
越前面的人越無法得知。
 
 
好比創世記時期的先祖們,對於真理的認識,
就比摩西頒佈五經以後的人差很多。
亞伯拉罕時,當時沒有聖經,只有上帝少量的啟示。
所以,他們可以依循的原則很少,很多規定也不清楚。
 
 
這會帶來一種很重要的情形:
上帝對不同啟示階段的信徒,『要求也不同』。
 
 
好比說:
在新約使徒時期,已經嚴格禁止『多妻』,要求『一夫一妻』,
可是,舊約創世記時期,當時的人無法知道不准多妻的原則,
所以上帝並未禁止他們多妻。
當然,他們多妻,很多時候,會帶來不幸的後果,
但這不表示上帝就憤怒他們多妻。
可是,當啟示完成之後,我們現今如果多妻,上帝會非常憤怒。
因此,亞伯拉罕當時娶夏甲這種多妻的行為,並非不當,
也非嚴重得罪上帝的罪行。
當然,這不是上帝悅納的,
但也不是上帝嚴厲憤怒的,這兩種可有很大的差異。
上帝沒禁止大衛王多妻,但對他搶別人妻子一事則非常憤怒。
所以,很多人對娶夏甲一事的評論,我認為嚴重失當。
 
 
 
 
3. 『上帝的聲音』在啟示進行時與啟示完成後
我們都會求問上帝心意,
但是,啟示進行時與啟示完成後,狀況已經不太一樣了。
在創世記時期,當時沒有聖經可讀、也沒有先知教導。
因此,當時的人只能靠上帝對他們做出的啟示內容,來進行判斷。
 
 
問題是,原諒我這樣說:
上帝講話的次數,其實很少。
亞伯拉罕一生裡,上帝才對他講過幾次話而已?
當然,其他聖經沒記錄的,可能上帝有對他講話,也可能沒有。
但是,我認為沒講話的機率高,
否則他不可能不問上帝可不可娶夏甲;
也不可能假使上帝禁止他娶夏甲,他還敢故意去違背上帝。
 
 
當啟示繼續進行,上帝依然會對人直接講話,
可是講話次數依然不多,除非是先知。
大衛王信仰很好,但很多時候,他依然不清楚上帝旨意,依然必須求問先知。
換言之,上帝直接對他講話的次數並沒那麼多。
然而,這時我們可以看見一個很重要的情形,
就是越來越看重手上現有的聖經。
當時的人,手上頂多只有摩西五經而已,
但透過摩西五經,已經可以越來越清楚上帝規定與心意。
也就是說,越後來的人,
越可以透過上帝顯明的旨意(也就是聖經)來判斷上帝隱密的旨意部分。
(也就是我們平常尋求的婚姻、事業、、、之類)。
 
 
事實上,我們現今這些啟示完成之後的信徒,
全部都必須將大量心力投注在上帝顯明的旨意上,
也就是說,必須透過聖經,來明白上帝心意,
而不是動輒訴諸神秘性的上帝直接對人講話。
我不是說上帝不會在現今對我們說話,
而是更多的時候,我們是必須透過理性、透過聖經,來進行各種行事的判斷。
 
 
你所分享的,就是標準而且正確的『啟示完成之後』的信徒,
尋求上帝心意時應該有、而且絕對必須有、
甚至是唯一絕對正確的上帝旨意尋求原則。
其他神秘性的原則(如:異象、異夢、神秘體驗、、、),
都只能放在聖經顯明的旨意之下來做判斷而已,不得越過聖經。
 
 
 
 
4. 在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下,平安之中,放心去做決定
只要我們確定這是符合上帝顯明的旨意(也就是聖經),而且我們心中也平安,
那麼,我們就放心去做決定,不用擔心一大堆。
 
 
萬一決定錯誤呢?
事實上,凡事本來就充滿各種可能性,根本不用太擔心錯誤的問題。
上帝會照顧!
 
 
當然,有可能這個決定會帶來苦難,
但這不表示上帝就不會照顧,也不表示當初如果另做選擇就會更好。
太多基督徒對未來充滿恐懼感,很怕做錯決定、誤判上帝旨意,
就會陷入水深火熱、萬劫不復之中。
但那是嚴重誤解聖經。
 
 
康牧師有舉過一個例子:
假使你自己是好基督徒,
你在擇偶時,遇到兩個姊妹,你都很喜歡,而且他們也都是好基督徒。
說真的,這時,你不管和誰結婚,
其實,都會過得很幸福(雖然人生故事會不同)。
重點是認真先學習聖經教導的各種原則,然後就放心去做。
 
 
太多基督徒整個尋求上帝旨意的順序都顛倒了------
不在乎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卻拼命去問上帝『隱密的旨意』。
許多弟兄姊妹私下問我感情問題,
問我這對象如何、是否該繼續當男女朋友下去。
問的人,都會很強調自己很看重上帝旨意,
都說假使上帝告訴他們,他們願意遵行。
問題是,很多根本都是胡扯!
因為根據他們講的內容,對方根本就很爛,嚴重違反上帝顯明的旨意,
這根本就不該繼續談戀愛下去。
但當事人根本就難以自拔,他們其實只想「算命」,只想找人背書,
不願真正順服神。
因為對他們來講,只有上帝隱密的旨意才叫上帝旨意,
他們不認為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也是上帝旨意。
同時,對他們來講,上帝隱密的旨意必須符合他們自己心裡所想、所要的,
否則他們都否認。
 
 
 
以上是我一些分享,提供參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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