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想請教傳福音的技巧方面,
像是現在坊間有賣很多的福音小卡,如不是純以聖經經文而已,
而是像『天父的信』、『天父的畫與話』,
這種是否合乎聖經教導的傳福音媒材?
答:
很不幸的,我對這二種卡片抱持保留態度。
不是因為使用『非聖經經文』,
而是因為這二者的『內容』。
傳福音當然是好事,而且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要做的事,
但是,我們要小心傳福音的方法與內容。
沒錯,我們可以很有創意,可以有很多表達方法,
但必須合聖經才行。
那麼,『天父的信』、『天父的畫與話』,有什麼問題?
我只簡單說一些我自己認為的問題點:
一、 第一人稱(我)
坦白說,這種『第一人稱』式的用法,我非常保留。
所謂第一人稱式的用法,就是直接用『我』來表示『上帝』講的話。
若是『上帝自己』講話,
那麼,不管是舊約的耶和華,還是新約的耶穌基督,
使用第一人稱,這是理所當然。
若是舊約的『先知』講話,他們都是上帝的出口。
但是,他們講的話裡面,很多看似第一人稱式的話語,
其實,前面常常都會有先提到『耶和華說』。
他們常常會把『自己說的』,和『耶和華說的』,進行區分。
當然,不管是他們說的,或是耶和華說的,通通都是上帝的默示。
(問題是,現今沒有這種領受上帝默示的先知了)
但是,『天父的信』、『天父的畫與話』,
裡面用第一人稱『我』來表示上帝講話。
可是,那些話,是真正上帝講的話嗎?
假使我們使用『聖經經文』,那當然沒有問題。
因為,聖經經文,本來就是上帝的話。
可是,難道我們不能另行用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講述?
當然可以!
問題是,當我們用第一人稱來說的時候,
已經立即進入十誡第三誡的嚴重警告-------不准妄稱上帝名號。
這時,我們確定自己用上帝第一人稱講的話,
是真正合乎聖經的上帝話語?
我們確定自己用上帝第一人稱講的話,
『每一句』都是正確合聖經的上帝話語?
請注意!每一篇,只要有『任何一句』,不是真正合聖經的話,
那麼,就是觸犯妄稱上帝名號,就是假造聖旨,就是自當假先知。
聖經對假先知的刑罰,我們都知道,就是------
一律處死!
不要輕看上帝憤怒!
別的不說,單單在生活上,假使有人他自行用我們的名義宣稱我們說什麼,
可是那卻是我們沒有說過的話,
那麼,我們會高興嗎?
不覺得這人是在說謊嗎?
不覺得這人是在捏造我們講的話嗎?
二、 聖經正典已經完成
所有的聖經,都已經完成。
正典啟示,已經封閉。
沒有任何先知,可以再宣布領受上帝新啟示,
能夠以神之名,講出『聖經沒有的』上帝的話了。
問題是,『天父的信』、『天父的畫與話』,
這二套東西,卻是自行在『編上帝的話』,
擅自說那是天父上帝講的話。
問題是,那只是人自己講的,不是上帝講的。
任何宣布自己領受上帝新啟示,講出『聖經沒有的』東西的,
都在觸犯『不可增添,不可減少』的嚴重警告。
擅自增添的,會怎樣死,知道嗎?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
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啟22:18)
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基督徒,已經觸犯重罪在為自己招災了還不知道!
事實上,當聖經完成之後,
我們當然可以『解釋』聖經,可以把聖經用許多方式傳講清楚。
但是,我們不能擅自把『自己』講的話,
用第一人稱宣稱那是『上帝』『親自』講的。
講道就講道,不用變成上帝第一人稱口吻來講,
變成自己說的東西就是上帝親自講的。
再講一次,
講道者當然要努力傳講上帝的話,
但是,不能擅自宣稱『自己講的』等於『上帝講的』,
不能把自己整篇道說成『上帝說』。
三、 用在福音,還是用在信徒?
上帝的恩惠,有普遍恩惠,有特殊恩惠。
『普遍恩惠』,好比陽光、空氣、雨水,
這是不分基督徒非基督徒,都可以獲得的。
更甚至,許多非基督徒,都比基督徒更聰明、更漂亮,
這都是普遍恩惠。
『特殊恩惠』,好比聖靈帶領、罪得赦免、得稱為上帝兒女、、,
這是只有基督徒才可以獲得的。
『天父的信』這裡面寫的許多東西,都是『特殊恩惠』,
只有『上帝兒女』才適用。
這種東西,並不合適作為福音用途。
因為,未信者並不適用於特殊恩惠的領域與保證。
一旦把這種東西拿來當福音用,那麼,會使未信者以為他『還沒信主』,
但卻『已經是上帝兒女』,可以享受上帝特殊恩惠了。
四、 單位屬性
要看一套東西否合聖經,除了直接根據內容去判斷時,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去看發表者路線與屬性。
天父的信,我在網路上查,有一個版本,是來自『愛touch事工』
該網站的『關於我們』,就有提到他們屬於『國際事奉學校』路線。
(International School Of Ministry)(ISOM)
這間學校,提到這些牧師:
「國際教學課程的強而有力的果效,在於它的全體講員為世界上知名的牧者包括傑克‧海福德博士(Dr. Jack Hayford),喬依絲‧邁爾博士(Dr. Joyce Meyer),約翰‧比維爾(John Bevere),奧斯本博士(Dr. T.L. Osborn),布永康博士 (Dr. Reinhar Bonnke), 伯納(A.R. Bernard), 雷‧康福 (Ray Comfort), 瑪麗琳‧希齊 (Marilyn Hickey), 威利‧喬治 (Willie George), 以及卜萊恩‧休士頓 (Brian Houston) 。」
這些人,是靈恩派、成功神學、內在醫治這些東西的。
這些東西錯在哪裡,園地批判已多,不再贅述。
可是,他們那些錯誤的思想,已經大量混進他們寫的天父的信的內容裡了。
另外一個天父的信,是葉聖通牧師的,基石音樂出版。
他是靈糧堂的牧師。
靈糧堂是靈恩第三波的,這路線的錯誤,園地批判已多,就不多說。
五、真正天父的話,還是心靈雞湯?
這些東西,乍看之下,好像很合聖經。
問題是,請再仔細看一下我在第四點提到的背景。
然後再去看看他們的內容。
大家有沒有發現,
其實,這些東西,與其說是聖經裡上帝話語的講解,
還不如說是當今世俗流行的『心靈雞湯』、『勵志短文』、『自我鼓勵文』。
大家有沒有發現,這些東西,不太有什麼『認罪悔改』的內容?
『自己的罪』、『要認自己的罪,祈求赦免』,
這種東西,幾乎都不太存在。
不太講罪,本來就是成功神學路線的常見狀況。
他們喜歡講自我肯定、榮耀、成功、興旺,
但不會講要不斷檢驗自己,要不斷認罪悔改求主赦免。
以下簡單舉一些網路上查到的例子當示範:
我們來看這個例子:天父的話&畫 121
「我親愛的孩子
所有的恩賜和賞賜我都要賜給你,這是我的心意,我是不會改變的。」
請問,聖經有說上帝要把『所有』恩賜和賞賜,都賜給我們嗎?
看不懂聖靈隨己意分配恩賜的聖經教導嗎?
假使每個基督徒都可以擁有『所有』恩賜和賞賜,
那麼,每個基督徒都一樣會講道、一樣的收入、一樣的美麗、、、,
是這樣嗎?
看見那種假造上帝說話的情形了嗎?
再來一個例子:天父的話&畫 085
「我親愛的孩子
我知道你渴望一份真實的關係,但你卻又覺得擔憂、害怕,怕被傷害,怕被拒絕,怕被否定。不要怕,我是在關係中要祝福你的那一位,不要擔心再次地付出愛會讓你被傷害,因為我是在關係裡掌權的那一位,勇敢去愛吧,我將會祝福你。」
所以,不用有智慧,只要『渴望一份真實的關係』,
就不用怕傷害,『勇敢去愛』?
聖經是這樣說的?
一堆無知少女,不就是這樣進入狼口的嗎?
看見那種捏造上帝話語的情形了嗎?
再看一個例子:天父的信 基石音樂出版
「親愛的孩子:
購買東西前先開清單,先買需要的,再買想要的。愚蒙人是話都信,售貨員的訓練就是賣出商品,他們會指出商品的優點,要以需要來衡量,向我求智慧看出商品的優缺點,好東西不一定要買。通達人步步謹慎,銷售員會對你施壓,你若不操練拒絕這種施壓,我無法將大事交給你。 愛你的天父」
請問,扣除『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這句話以外,
這篇第一人稱的內容,有多少是聖經講的?
寫作者自己分享的東西,卻敢說那就是『天父講的』,
大家也這樣相信了,這樣對嗎?
讓我示範一下歷世歷代正統信仰的禱告文好了。
同樣都是為子女的立場的。
我只示範一個,
取自十七世紀清教徒亨利馬太『禱告的方法』(改革宗出版社)裡面,
『適合父母為子女獻上的禱告』。
因為有相當長度,我只摘錄其中一部分段落:
「我們悲嘆自己的孩子在罪孽裡懷胎出生,
也悲嘆他們敗壞的本性是從我們而出。
但我們稱頌你,因有一泉源可以洗淨他們原本的污穢。
他們藉著洗禮即時獻給你,進入你的聖約關係中,處在你的聖約祝福下。
、、、
我們謙卑的懇求你,他們是屬你的,求你拯救他們。、、、
求你救他們脫離孩提和年輕時的虛妄,給他們全方位的裝備,
能在世上過豐富、有價值的生活。
我們不為他們求世上的大事,
你若喜悅,求你賜他們強健的身體,免於一切不幸的意外,按他們等次賜他們需用的飲食」
一樣是祈求恩典,但是,感覺得出那種態度嗎?
認罪、求主赦免、謙卑祈恩、敬畏上帝主權、、、。
亨利馬太那本書,是把聖經經文進行分類,拿聖經經文來禱告。
他鼓勵基督徒『用聖經經文禱告』,
因為那可避免我們自己進行毫無聖經依據的亂禱告。
他那篇為兒女禱告的示範,當然不是照聖經經文來背誦,
而是白話並重整。
但是,每一句禱告文的觀念,都可以查到聖經經文來源的。
真正合聖經的東西,不用開口閉口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
相反的,遇到動輒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
用人的話擅自說那是天父講的,
請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願上帝幫助我們,保守我們不受污染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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