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我之前犯了一件錯事(金錢問題),雖然已經改正,但她已經不原諒我了,
分手不到幾個月她已經透過介紹認識其他男生了。
我犯錯這件事,她讀到聖經說這是犯罪,就下定決心跟我分手。
我真的很難過後悔,
現在我知道原因了,我認為的小罪,在神眼裡是大罪。
下場就是最嚴厲的懲罰。我最愛的人離開了我。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我親愛的弟兄啊!願上帝恩待你,帶領你走未來的路。


根據這幾封信,我覺得,你和她的分手,
其實,和你犯錯那件事,這是兩回事。
頂多,那件事只是讓她做出最後決定的稻草而已。


其實,你們的感情,應該早就出現問題,她早就想離開你了。
就算沒有那件事,你們一樣會分手的,因為她早就已經不愛你了。
只是,你可能真的不知道,或是當鴕鳥不故意不想知道而已。


其實,當男女朋友,其中一人已經不再愛對方時,
遲早會找出理由分手的啦!
而那些搬出來講的分手理由,未必就是真正的理由。
真正原因,其實就是對方不再愛你了。


你們分手,與其說是上帝懲罰,還不如說是你們兩個人的部分。
她早就不再愛你,你假使都沒發現,之後當然很難挽回了。
但是,就算及早發現,也未必能挽回。
畢竟,婚前的感情改變,本來就可以分手,不須要任何理由。


我覺得,這和上帝懲罰不懲罰,其實未必有什麼關係。
還沒結婚,合在一起,未必是好事;分開,也未必是壞事。


你有沒有發現,假使她真的愛你愛得死去活來,
有可能分手才短短幾個月,就認識其他人嗎?
短短幾個月耶!
(註:去除隱私,不寫出實際月數,但真的非常短)


假使今天你遇見一個丈夫死去的寡婦,丈夫才死短短幾個月,她就認識其他男人,
你覺得她真的很愛他前夫嗎?
療傷那麼快?


弟兄啊!醒醒吧?
你是有做錯事,但是,分手對你未必是壞事,懂不懂啊?
人家早就不愛你了,你哭什麼哭呢?


其實,假使已經對方已經不再愛你,
那麼,寧可婚前就發現,不要婚後才發現。
婚後已經不准離婚,雙方會很痛苦很痛苦的。


我不是說你前女友不好,請不要誤解。
我說的是:
你們分手,對你未嘗不是好事。
因為,你愛的,其實是一個已經早就不再愛你的人。
你該愛的,是願意一直愛你的人,懂嗎?


時間,是很好的療傷良藥。
上帝會幫助你度過這段時間的。


給你一篇文章,盼能幫助你:
『等待的時刻(一)我的故事。僅與每位等待的人分享』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25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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