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台灣是少數。
正因為大家尊重他人信仰,所以基督徒才沒被迫害。
因此,基督徒當然要尊重他人信仰,不能迫害其他宗教。
這樣的說法,有錯嗎?
當然沒錯!
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
因為要『尊重』他人宗教信仰,所以基督徒『不能說』信其他宗教是犯罪?
基督徒不能說沒信耶穌會下地獄?
只要說了,就是『迫害』其他宗教?


看見兩個問題點了嗎?
1.『尊重』他人信仰 ≠ 『不能說』你有罪、你有錯
2.『說你有罪』 ≠ 『迫害你』


假使尊重他人信仰,就表示基督徒不能說信奉其他宗教是錯誤,
那麼,意思就是基督徒不能傳福音?只要傳福音就是錯誤?
是這樣嗎?
基督教從來就不是你好、我好、他也好;
你對、我對、他也對的『好好先生,不得罪人、不講對錯』的信仰耶!


什麼叫迫害?
你不遵守某些規定,我就處罰你、欺負你,這叫迫害。
中世紀的異端裁判所,你被判定是異端,我就處死你,這叫迫害;
宣教士來台灣、到各處傳教,信徒被當時其他宗教信仰者處死、凌虐,這叫迫害;
現今還有一些國家法律明定,只要你信某些宗教就要處死或刑罰,這叫迫害;
現今還有一些地區,只要你信某些宗教,當地人就會攻擊你身體,這叫迫害。
問題是,在台灣,基督徒說同性戀是犯罪,有去處死哪個同性戀者?
基督徒反同性戀,所以有要求政府立法處罰同性戀者嗎?
像馬來西亞有雞姦法進行處罰一樣?
否則,哪來的『迫害』?


基督徒說同性戀是犯罪,不表示基督徒就不尊重同性戀者!
正如基督徒說拜偶像是犯罪,不表示基督徒就不尊重佛教徒、道教徒!
事實上,假使基督徒不說拜偶像是罪,這才嚴重違反聖經!才是真正不尊重人!
因為,這表示即使對方拜偶像靈魂下地獄也無所謂,不須去傳福音拯救!
基督徒當然不能不分時地、不看場合,動輒開口閉口說拜偶像是犯罪,
但是,基督徒假使沒有『拜偶像是犯罪』的概念,還以為這叫『尊重人』,
那這種基督徒是有問題的。
同樣的,基督徒當然不能不分時地、不看場合,動輒開口閉口說同性戀是犯罪,
但是,基督徒假使沒有『同性戀是犯罪』的概念,還以為這叫『尊重人』,
那這種基督徒也是有問題的。


基督徒反對同性婚姻,不表示基督徒就是在迫害人;
正如基督徒反對拜偶像,不表示基督徒就是在迫害異教徒。
基督徒並沒要求立法處罰拜偶像者,正如基督徒並沒立法要求處罰同性戀者。


除非認為『所有聖經裡的罪都不能講』,否則就是所謂「不尊重人」,
要不然,請不要再扯什麼『基督徒要尊重他人信仰,所以基督徒說同性戀是犯罪就是迫害同性戀』這種話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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