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
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
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4:29-30)

被趕出去啊!
所以,
以實馬利好可憐?
夏甲好可憐?
要不要乾脆講賣主的猶大好可憐?
或是更乾脆講-----上帝你很壞?


身為基督徒,我們讀聖經,假使不能努力調整自己眼光為『神本』角度來讀,
反而越來越以『人本』眼光來讀,
那麼,我們只會越讀越錯、越應用越錯。


讀聖經的基本立場,就是----------上帝無誤。
上帝絕不犯任何錯誤!
上帝絕對無罪!
上帝絕不做錯任何一件事!
並且,上帝就是絕對真理!


人絕不是萬事萬物的尺度,上帝才是萬事萬物的唯一尺度。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是上帝主動對人類做出的啟示。
當然,寫聖經的是人,
但是,聖經寫作者並非想怎樣寫就可以完全憑己意怎樣寫,
而是每個字都在聖靈默示下寫出的。
因此,人類讀聖經時,要不斷克服各種障礙,
思考聖經每一句話,知道上帝祂要表達的是什麼。


再講一次,讀聖經不是人類想怎樣自由發揮就可以怎樣自由解釋,
而是要努力去了解上帝要表達的是什麼。
換言之,讀聖經時,不能越來越想用『人本』的方式去讀,
而是要越來越努力用『神本』的角度去讀。


所以,很簡單就可以理解----------
聖經既然是上帝對人類做出的啟示,是上帝對人講的話,
而上帝既然無誤,那麼聖經當然無誤,
那麼,聖經裡會出現任何一件『上帝做錯事』的經文嗎?
當然不可能!
既然聖經裡不可能有任何一句上帝做錯事的經文,
那麼,任何人讀出『上帝做錯』的解釋,一定是錯解聖經!


當然,說出以實瑪利很可憐、夏甲很可憐的人,
未必就是想要做出上帝做錯事的結論。
問題是,講的人自己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講的人不知道聖經不管新約舊約,對以實瑪利和夏甲,
都是負面解讀的嗎?
假使講的人不知道,那表示講的人自己聖經不熟,要多加油;
假使講的人知道,那麼,硬要違反歷世歷代正統信仰的解讀,
然後要去翻案,目的何在?


事實上,這種對聖經人物所謂「翻案」的行為,
哪裡最常出現,知道嗎?
就是那些反基督教的人!
反基督教的人抨擊基督教,常常喜歡把傳統上負面評價的聖經人物翻案,
講成這些人很可憐。
他們要訴諸的,才不是這些聖經人物,更不是真的多有愛心,
而是要攻擊『上帝慈愛』這個屬性。
他們要把這些聖經負面人物說成可憐,
然後以此來所謂「證明」基督教的上帝不仁慈!
以此來「證明」基督教的上帝是暴君!


若是反對者就算了,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麼。
可是,身為基督徒,論調卻和那些反基督教的人一樣,甚至接受反對者的結論時,
自己是不是該不該檢討一下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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