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基督徒星期天早上照常做禮拜,
但因為在星期天下午搬家,
就要被教會開除,
那麼,其他更重的罪,又該如何處置?
覺得不可思議嗎?
可是,真的有教會就是這樣幹的耶!
開除的理由是『不守安息日』。
因為,他們堅持,『安息日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所以安息日不准搬家,就算早上做完禮拜後才搬家都不可以。
可是,假使連『星期天下午』搬家(不是早上哦!),
都要嚴厲到開除會籍,
那麼,其他更重的罪呢?
教會懲戒是正確的。
因為,現今的教會,「愛心」口號滿天飛,教會早就忘記懲戒的重要性了。
但是,教會懲戒,最嚴重的懲處,就是『開除會籍』。
假使這種懲處被濫用,
那麼,有什麼罪不被列入開除會籍的?
對那些更重的罪,還要如何更嚴厲懲處?
當一間教會,動輒訴諸『開除會籍』,
而且已經嚴重違反犯罪大小的認定與比例原則,
連『輕罪』,甚至『不是罪』,也要開除會籍,
這時,該檢討的,不是『信徒當事人』,而是『教會』!
一間強烈律法主義到嚴重越過聖經的教會,
是洪水猛獸!
而且,這種洪水猛獸,比濫用愛心那些,可能還更加會吃人!
不要以為搬出哪本書,而那本書作者是加爾文主義者,
然後就以為可以放心照單全收,書上講的完全照辦。
要知道,同樣是加爾文主義者,有些人是極端加爾文主義,
而非溫和加爾文主義的。
加爾文主義本來就比其他路線更看重好品德,這絕對是好事。
但我們要小心,因為,一不留神,加爾文主義者很容易就走入極端,
變成強烈律法主義、製造重軛、動輒認為別人是異端或沒得救。
親愛的弟兄姊妹,
假使我們覺得信徒在做完禮拜後,星期天下午搬家就是犯大罪,
和姦淫這種等級一樣,要開除會籍來懲處,
那麼,星期天去餐廳吃飯、在外旅遊住飯店、、、,
更甚至,大量服務業員工,必須在星期天工作,也都是大罪,
通通也該開除會籍了?
因為都違反安息日,都是使用別人要做工的服務,或是自己作工,
都罪該萬死。
問題是,這些行為,和姦淫是同等大小、同樣嚴重?
事實上,這些行為,真的有罪?
在法利賽人眼中,主耶穌的言行,動輒都是犯罪,
但事實上,主耶穌的言行,根本就完全沒有罪。
可是,法利賽人不僅認為絕對有罪,而且認定是滔天大罪,
還覺得非處死不足以懲罰此惡人。
可是,這樣是正確的嗎?
保羅要哥林多教會開除信徒會籍,
是因為信徒犯了亂倫罪。
請注意,是『亂倫』!
是這種罪,才開除會籍來進行懲戒,
不是信徒沒來禮拜、星期天搬家、、、就開除耶!
否則的話,一旦星期天下午搬家要開除,
那麼,教會還有什麼罪不須開除的?
有哪個信徒能免於觸犯被開除的罪?
事實上,教會恐怕要全開除光了才行。
看重舊約律法,絕對是好事。
畢竟,這個歪曲悖謬的世代,不管是社會還是教會,
常常越來越沒有遵守秩序的觀念,亂成一團。
但是,當對律法的看重,
開始變成律法主義-----
超過聖經的嚴苛、製造各種重軛、超級嚴厲的懲處、
不合比例的處分、、、、,
這時,我們就要小心了,
因為,這常常表示我們已經偏離聖經,而不是更回到聖經。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 Jul 04 Mon 2016 16:33
如果在星期天下午搬家就要被教會開除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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