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媳婦本來是基督徒,嫁入非基督教家庭。
婆婆很疼媳婦,也不禁止媳婦在婚後繼續去教會。
婆婆死後,媳婦主動拿香拜婆婆,但依然繼續去教會,
幾年後,才停止去教會。
這樣可以嗎?
(問題全改寫,使之成為常見問題)

答:
你覺得,這媳婦的行為是對的嗎?


我能說些什麼呢?
今天,假使這媳婦是『被逼迫』,所以不得不拿香拜拜,
若是如此,罪還比較小一些。
可是,這媳婦並非受不了逼迫,而是『自願』去拜,不是嗎?
基督徒可以這樣嗎?


因為婆婆是非基督徒,所以死後基督徒媳婦必需去拿香拜,
這樣才能表示孝順,
這是什麼理由呢?
未信的人,死後都只能下地獄,
拜與不拜,能改變什麼事實?
拜了之後她就會被超渡?
拜了就會做功德給她?
聖經是這樣教的嗎?
一切異教儀式,根本毫無益處與能力。
身為信主幾十年的基督徒,這媳婦是在信什麼呢?


這媳婦拿香拜拜當然不對!
事實上,後來她不再去教會,更證實她當初拿香拜拜是給魔鬼留破口。


這媳婦能做的,就是認罪悔改。
不要再拿香拜了,上帝必赦免的。
何必積蓄上帝的憤怒呢?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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