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網路上,遇到有非基督徒竄改聖經、濫用聖經來罵人、
把上帝或耶穌改成對方想支持的明星或偶像,我們該用什麼心態面對?
答:
網路上,你要先區分是『討論區』還是『個人區』。


『討論區』(如:公開的論壇)我們才可以考慮糾正;
『個人區』(如:部落格)是個人權柄,常非我們所能干涉。


但就算是『討論區』,還可再區分成『基督教區』還是『非基督教區』。
基督教的網站,你絕對可以嚴厲砲轟對方,
因為那是保衛真理純正、執行廣義教會懲戒。
不過,你講的情形,恐怕是非基督教區吧?


非基督教的網站,就是社會的縮影。
社會上,假冒上帝的、罵上帝的,很多很多,不是嗎?
我們有辦法一一駁斥、一一糾正、甚至訴諸懲戒嗎?
即使我們駁斥與糾正,人家不理你,你又能如何?


看見權柄、環境的限制了嗎?
那種限制,不是我們能改變的,我們只能接受。


我不是說你不能糾正他、駁斥他,
但你要知道,你沒有權柄,懂嗎?
你當然可以寫信給對方,但對方不理,你也不能怎樣。
畢竟,你本來就沒有權柄。


今天假使換成是我,通常我不會去糾正那些惡意反基督教的人的。
因為,那幾乎都是浪費時間。
但是,假使是公開的討論區(私人區不算),假使我有感動的話呢?
很簡單,我就是在該討論區公開發表回應,
告訴討論區眾多非基督徒網友正確的聖經觀念是什麼。
我糾正的對象不是這種爛人,而是要教導不知情的一般網友。
你這爛人越亂用聖經,越為自己累積上帝的憤怒,
假使至死不悔改,下地獄更慘而已,干我屁事?
但是,隨著我不斷教導正確的道,
越來越多討論區的非基督徒網友會知道這爛人是在亂講、亂用聖經,
就越不會被他影響。


事實上,我在其他非基督教區,這樣的做法已經做很多次了。
重點很簡單:
你越敢罵基督教,我越有機會澄清,甚至公開傳福音,何樂而不為?
事實上,我這樣做了幾次之後,那些罵基督教的人就收斂很多,
因為他們幾乎都會發現:
在我的駁斥、澄清、借力使力之下,他們只會呈現出自己的愚昧給眾人看而已。
所以他們會鼻子摸著,越來越不敢唬爛。


另外,我要特別提醒一件事---------生氣卻不可犯罪。
基督徒可以『生氣』,但不可去『犯罪』。
什麼意思?
看到人家污衊基督教,我們當然可以生氣,
但是,假使我們開始用不堪入目的下流話去罵人,
甚至去人家私人區破壞秩序攻擊與洗版,這就是犯罪。
有些弟兄姊妹,自以為是替天行道的「義怒」,
但這種行為,卻證明自己只是血氣的犯罪而已,越做罪越大。
因此,我們千萬不能變成這種人。
否則,不僅天上沒累積功勞,反而積蓄上帝的憤怒,那就得不償失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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