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創世記第二十四章,亞伯拉罕遣僕為子娶妻。
這裡僕人自己設一個情境,若符合情境中就是神所允諾的。
我想請問,這種尋求上帝旨意的方式,正確嗎?我們可以用嗎?
會不會有情境發生了,但其禱告內容(不違反聖經)其實不是上帝心意的情形嗎?

答:
聖經裡的禱告,只要不是錯誤的禱告(像箴言第七章淫婦的許願),我們都可以用。
所以,我們當然可以這樣禱告,
但是,這種禱告法,在聖經裡,可以算是『特例』,而非『常態』。
所以要記住:
『偶爾』無妨,『常常』不行。


至於上帝是否照這種方式來回答我們,這是祂的主權,我們不得而知了。
我只能說,習慣用這種方式禱告的,不少都死得很慘!因為嚴重誤判上帝旨意。


攻城不去打仗,只繞城七次,可不可以?
可以啊!
耶利哥城就是這樣被攻下的。
問題是,那是特例,還是常態?
每次這樣攻城,會死得很慘哦!


聖經裡,很多『事例』要很小心,因為常常都只是『特例』而非『常態』。
對於論述性經文,可以放心使用;
對於記敘性經文,要小心使用。




問題二、完全不能用吧!?
答:
不對!
特例不表示現今就完全不能用。




問題三、根本不知道上帝是否願意用這種方式回答,
那這種禱告方式就沒有意義了,不是嗎?
答:
你這種觀念錯誤!
因為不管哪種禱告,我們都只能確定上帝必垂聽,但未必會照我們所求答覆,
可是照你觀念,這樣一來,一切禱告不就變成多此一舉,不是嗎?
事實上,神的主權,並沒有因此就說人不用盡本分。




問題四、應該完全不能用(誤判機率太高),為何您說『偶爾』無妨呢?
答:
假使你的禱告,都大量是這種的禱告,那誤判機會不高才怪。
但假使你的禱告,偶而才用這樣的禱告,又有何不可呢?
亞伯拉罕的僕人用過、基甸用過、、、。


舉個更極端的,詩篇的咒詛詩,非常可怕,
要咒敵人絕子絕孫、瞎眼、當乞丐、嬰兒被殺、太太淪為妓女、、、,
這種禱告,偶一為之,又有何妨?
但大量禱告都是這種,那一定有問題,不是嗎?
面臨國破家亡、或是親人被敵人殘酷虐殺,內心充滿悲痛無處可申,
這時向上帝使用咒詛詩,求神伸張正義、刑罰惡人,有何不可?
但天天都在用咒詛詩咒詛人,我們隨便想都知道這一定不對。


其實,亞伯拉罕僕人的禱告,我們可以簡單稱之為『求兆頭』的禱告。
有時,這樣做是無妨的,不要常做即可。
聖經裡有很多禱告,我們都可使用,只要觀念正確就可以了。
特別是特例型態的禱告,我們千萬不要當成常態。
但假使不是當成常態,而是偶爾使用,並且敬畏上帝主權,且小心檢驗,
則並無不可。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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