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教會要讓一個沒受洗、但已決志的人當小組長,
我和教會討論過,表達自己的疑慮,
但教會高層堅持原先決定,理由是:
1. 他們說要體諒有些人家中要受洗比較困難,而且不要剝奪人家受操練的機會
2. 青年同工可以不用受洗,因為就算他們出錯了對教會的傷害也不會這麼大
3. 非信徒要不要受洗是自己的決定,其實是不會被小組長沒受洗的行為影響的(也就是說人要不要受洗是不會被其他人絆倒的)。
講來講去都沒有講到聖經,可是我還是不確定聖經上到底有沒有說一定要受洗的基督徒才能出來帶領人。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提前3:6)


監督就是長老、牧師。
監督有很多重點,但其中二個就是:
1.教導
2.管理


雖然,這裡說的是『不可當監督』,
但是,其實,把『監督』範圍擴大使用,也沒有問題。
因為,了解字面意思之後,我們更要抓住的,是聖經精義。


再來,這裡說的『初入教的』,並不是只能限制在『剛信主』、『剛受洗』的,
而是『信仰稚嫩』的也符合此經文的精義。
很多基督徒,表面上信主很久,但其實聖經真理非常陌生,平常也毫無基督徒樣式,但近期才開始熱誠,這也屬於初入教的。


所以,這經文的重點很簡單,也很清楚:
信仰稚嫩、還在吃奶的人,
不可以擔任教導性、管理性、領導性、批判性、、、的職務,
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的陷阱裡。


人,是很軟弱的。
初入教卻當老大,就會忘了自己是誰。
結果,就自高自大,落入魔鬼的陷阱。
因此,不要讓初入教的當監督,
與其說是保護教會,不如說是保護初入教的人,避免落入魔鬼的網羅,甚至成為魔鬼的獵物,墮入地獄。


回到你的問題來,
一個還沒辦法受洗的人,表示信仰還有很嚴重未能克服的部分。
就像還沒舉行結婚儀式的人,就表示還有些問題沒有克服,
這時,很多事情就是不能做。
所以,只有決志但還沒受洗,這樣的人,可以當教導者、帶領者嗎?
你們教會,要很小心很小心,因為表示你們教會不太在乎教導與帶領的嚴肅性與神聖性,也不太在乎對初信者的保護了。


慕道友、未信者,能否參與服事、學習服事?
當然可以!
詩班、勞動性服事(如:燈光、清潔、、)、沒職稱的服事、、、,
很多都不涉及教導、管理、領導、批判、、、,
這些都可以參加,不是嗎?
可是,有職分名稱的,很多都涉及教導、管理、領導、批判、、、,
如:小組長、會長、執事、長老、、、、,
這時,恐怕不是那麼合適初入教者擔任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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