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 人類的始祖真的只是亞當跟夏娃兩個人而已嗎?還是這只是個寓言?
若真的只是兩個人,那如何繁衍後代呢??因為常有人挑戰,說這樣就是兄弟姊妹通婚亂倫。
2、 我們怎麼知道這世界不是由魔鬼創造?
3、 對未信者訴諸『聖靈感動』(個人體驗)來論述
答:
關於你的前兩個問題,其實都是很簡單的問題,
因為,聖經答案很清楚,經文都已經講出答案了,差別只是聽的人自己信不信而已。
1.人類的始祖真的只是亞當跟夏娃兩個人而已嗎 ?
答:
是的!
聖經裡,亞當、夏娃,都是單數,而且是指單人。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And the LORD God formed man of the dust of the ground, 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 and man became a living soul. of the dust...: Heb. dust of the ground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2:15)
2.若真的只是兩個人,那如何繁衍後代呢?
答:
當然是透過兄妹相婚。
3.兄弟姊妹通婚、亂倫
答:
讓我們想一個問題:
為何兄妹通婚不可以?
或者說,為何近親通婚不可以?(包括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
想過嗎?
聖經裡,禁止兄妹相婚,是什麼時候才頒佈,知道嗎?
是摩西時期,不是創世記時期。
因此,創世記裡面,那時的人是可以近親相婚的。
到了摩西出埃及的時候,才開始禁止。
以醫學角度而言,為何近親相婚不可以?
因為會生出嚴重畸形與殘障!
當兩人血緣關係太接近的時候,很容易使隱性的疾病基因,透過近親雙方的通婚懷孕,導致下一代發病。
但是,創世記的時候,疾病的基因,多嗎?
看見當時的人的壽命嗎?
動輒幾百歲!
當時的基因,是非常良好的,
基因是後來才越來越變不好的。
因此,創世記時,兄妹相婚,並不會造成繁衍出嚴重遺傳疾病的後代。
另外,不兄妹相婚,要不然要如何繁衍?
聖經已經清楚講了:亞當與夏娃,是單一人,不是寓言。
要不然,你要他們如何繁衍後代呢?
不過,在聖經裡,從來就沒有『父母子女通婚』的。
這才是真正連創世記時期都禁止的亂倫。
所以,創世記時期,兄妹通婚不算亂倫、是可以的。
到了摩西時期,人類已經繁衍夠多,不再需要透過兄妹通婚,而且人類的基因庫也逐漸崩壞(壽命已經大幅減少了),
所以,到那時就頒佈不能兄妹通婚了。
4.我們怎麼知道這世界不是由魔鬼創造?
答:
答案在創世記第一句話: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
不是魔鬼創造,是上帝創造。
答案就是這麼簡單。
你講的那些論述,全部都走錯路。
聖經就是答案,答案都講出來了,我們就照答案講即可,
不用浪費時間去做一堆憑空想的推理。
(註:發問者那些論述都刪除,省略不提,以免篇幅過長)
5.訴諸聖靈感動(個人體驗)
答:
你這種訴諸『個人體驗』的論述進路,是站不住腳的。
佛教徒也可以說他們真實體驗到佛祖,也可以很感動、流淚、、、。
基督徒的論述思路,必需完全照聖經來,不要另闢蹊蹺。
聖經說的,就是真理。
我們不用去『證明』上帝存在,
我們只需『照實陳述』上帝存在即可。
任何企圖去『證明』上帝存在的,都走錯路。
因為,上帝是無法證明的,人沒有能力證明。
聖經根本不去走證明上帝存在的路。
聖經走的是什麼路,知道嗎?
直接就講:
每個人都知道上帝存在。
也就是說,我們不用浪費時間去證明,只需直接對他們講上帝如何如何即可。
我再講一次:
只要你訴諸『個人體驗』,你就走錯路了。
因為,佛教徒一樣可以說出和你同類的個人體驗,你憑什麼說他們的體驗是錯,你的體驗是對?
當你用『個人體驗』做為判斷真理的標準時,這個標準,本身就一點也不標準,
因為人人的標準不同。
要訴諸標準,就必需用宇宙間絕對的標準,不因個人而變的標準才可以。
那就是聖經。
因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所以,一切學問、個人體驗,全部都必需拿來用聖經進行檢驗。
不合聖經的,全部都是錯。
當然,這不是說傳福音時,都不能對未信者講述我們基督徒的個人體驗,
請不要誤解。
我的意思是,不要以為各種『個人體驗』的論述就是真理、就強而有力、就萬無一失、就非用不可。
事實上,太多基督徒根本就搞不清楚狀況,很多都把個人體驗當成真理來看待,
這種觀念與態度是錯誤的,我們千萬要放棄。
小小羊
1、 人類的始祖真的只是亞當跟夏娃兩個人而已嗎?還是這只是個寓言?
若真的只是兩個人,那如何繁衍後代呢??因為常有人挑戰,說這樣就是兄弟姊妹通婚亂倫。
2、 我們怎麼知道這世界不是由魔鬼創造?
3、 對未信者訴諸『聖靈感動』(個人體驗)來論述
答:
關於你的前兩個問題,其實都是很簡單的問題,
因為,聖經答案很清楚,經文都已經講出答案了,差別只是聽的人自己信不信而已。
1.人類的始祖真的只是亞當跟夏娃兩個人而已嗎 ?
答:
是的!
聖經裡,亞當、夏娃,都是單數,而且是指單人。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And the LORD God formed man of the dust of the ground, 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 and man became a living soul. of the dust...: Heb. dust of the ground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2:15)
2.若真的只是兩個人,那如何繁衍後代呢?
答:
當然是透過兄妹相婚。
3.兄弟姊妹通婚、亂倫
答:
讓我們想一個問題:
為何兄妹通婚不可以?
或者說,為何近親通婚不可以?(包括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
想過嗎?
聖經裡,禁止兄妹相婚,是什麼時候才頒佈,知道嗎?
是摩西時期,不是創世記時期。
因此,創世記裡面,那時的人是可以近親相婚的。
到了摩西出埃及的時候,才開始禁止。
以醫學角度而言,為何近親相婚不可以?
因為會生出嚴重畸形與殘障!
當兩人血緣關係太接近的時候,很容易使隱性的疾病基因,透過近親雙方的通婚懷孕,導致下一代發病。
但是,創世記的時候,疾病的基因,多嗎?
看見當時的人的壽命嗎?
動輒幾百歲!
當時的基因,是非常良好的,
基因是後來才越來越變不好的。
因此,創世記時,兄妹相婚,並不會造成繁衍出嚴重遺傳疾病的後代。
另外,不兄妹相婚,要不然要如何繁衍?
聖經已經清楚講了:亞當與夏娃,是單一人,不是寓言。
要不然,你要他們如何繁衍後代呢?
不過,在聖經裡,從來就沒有『父母子女通婚』的。
這才是真正連創世記時期都禁止的亂倫。
所以,創世記時期,兄妹通婚不算亂倫、是可以的。
到了摩西時期,人類已經繁衍夠多,不再需要透過兄妹通婚,而且人類的基因庫也逐漸崩壞(壽命已經大幅減少了),
所以,到那時就頒佈不能兄妹通婚了。
4.我們怎麼知道這世界不是由魔鬼創造?
答:
答案在創世記第一句話: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
不是魔鬼創造,是上帝創造。
答案就是這麼簡單。
你講的那些論述,全部都走錯路。
聖經就是答案,答案都講出來了,我們就照答案講即可,
不用浪費時間去做一堆憑空想的推理。
(註:發問者那些論述都刪除,省略不提,以免篇幅過長)
5.訴諸聖靈感動(個人體驗)
答:
你這種訴諸『個人體驗』的論述進路,是站不住腳的。
佛教徒也可以說他們真實體驗到佛祖,也可以很感動、流淚、、、。
基督徒的論述思路,必需完全照聖經來,不要另闢蹊蹺。
聖經說的,就是真理。
我們不用去『證明』上帝存在,
我們只需『照實陳述』上帝存在即可。
任何企圖去『證明』上帝存在的,都走錯路。
因為,上帝是無法證明的,人沒有能力證明。
聖經根本不去走證明上帝存在的路。
聖經走的是什麼路,知道嗎?
直接就講:
每個人都知道上帝存在。
也就是說,我們不用浪費時間去證明,只需直接對他們講上帝如何如何即可。
我再講一次:
只要你訴諸『個人體驗』,你就走錯路了。
因為,佛教徒一樣可以說出和你同類的個人體驗,你憑什麼說他們的體驗是錯,你的體驗是對?
當你用『個人體驗』做為判斷真理的標準時,這個標準,本身就一點也不標準,
因為人人的標準不同。
要訴諸標準,就必需用宇宙間絕對的標準,不因個人而變的標準才可以。
那就是聖經。
因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所以,一切學問、個人體驗,全部都必需拿來用聖經進行檢驗。
不合聖經的,全部都是錯。
當然,這不是說傳福音時,都不能對未信者講述我們基督徒的個人體驗,
請不要誤解。
我的意思是,不要以為各種『個人體驗』的論述就是真理、就強而有力、就萬無一失、就非用不可。
事實上,太多基督徒根本就搞不清楚狀況,很多都把個人體驗當成真理來看待,
這種觀念與態度是錯誤的,我們千萬要放棄。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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