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教會的小組長一直將自己所謂的“感動“, 不斷的告訴我們那是 神的意思, 來自於 神, 有人有和她不同意見時, 她會說是因為這些人對 神的話語了解不深, 且一直以教導的責任以教師的姿態與組員相處, 並且強調權柄. 遮蓋. 因為她很蒙福, 所以大家要靠近她就會蒙福......完全是 神代言人的姿態, 並且有絕對的權柄自我判斷那一位組員有否正確認識 神.
重點是, 對於順服的觀念一開始就無法辯駁, 是因為教導的人根本就不認為自己有備辯駁的空間與需要, 只要不合她心意與教導, 她就會自己轉向 神, 然後告訴大家是因為大家不了解 神, 也不了解她, 那這樣要怎樣和她說順服的確實觀念?因為她根本不會以順服的角度來處理理念不合的狀況, 而是直接就推到 神的層面去了, 那這樣要怎麼辦呢?謝謝!(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關於你說的小組長的問題,我們要分成兩部分來看:
1.純粹理論部分
2.實際執行部分


1.純粹理論部分
這位小組長,非常嚴重,根本就胡說八道、違反聖經。
沒有任何一個人,是無罪無誤的。
任何拒絕被檢驗的領導人,全部都沒資格當領導人,特別是教會裡的。


你可知道,連上帝都叫我們檢驗祂?
而且是命令與規定!要我們一定要這樣做!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4:1)


這段經文,要求我們必須檢驗一切的靈,
也就是說,連聖靈我們都必須檢驗。
聖靈就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其中之一。


換言之,連上帝都要我們不能一聽到上帝、一聽到聖靈就輕信,
一定要進行檢驗之後,才能相信,
若是如此,有誰敢宣稱自己比神還大,可以不用被檢驗?
有誰敢保證只有自己領受才是絕對來自上帝,別人領受絕對不是來自上帝?


請小心!
越強調權柄與順服,而且不敢被檢驗、拒絕被檢驗的,這種幾乎都有大問題!
越不能相信與順服這種人!


任何真正來自神的領受,是經得起檢驗的,特別是聖經的檢驗。
任何人拿聖經任何一部份來檢驗,一定經得起檢驗。
假使經不起全本聖經檢驗,就表示那種領受有問題。


別的我們都還不用說,單單一個『權柄』觀念,小組長拒絕被檢驗,認為自己一定對,
這就是不對、就是違反聖經。


我曾提醒過:
動輒宣稱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的,我們越要小心,因為他們講的,多半都不是來自上帝與聖靈。
真正敬畏上帝的領受者,根本不敢觸犯十誡第三誡『妄稱上帝名號』的重罪,
所以只敢說『我有一個感動』,但不敢隨便說『上帝告訴我』、『聖靈感動我』這類訴諸神諭的用法。


濫用上帝名號的,不用怕他們!


請參閱:
1.因為聖靈感動我,因為上帝對我說,所以、、、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29197.html

2.我們能不能謹慎些來說『上帝告訴我、、、』?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13602.html

3.我們能不能謹慎些來說『上帝告訴我、、、』?(二)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56900.html

4.以神之名,神功護體?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068489.html




2.實際執行部分
知道這小組長根本就是錯誤、亂來之後,
接下來,要如何處理呢?
這就需要處事的智慧了。


我建議,你們必須找更高層,對他們反應這件事,請他們去處理。
這會比你們自己找小組長講還好。
因為,你們大概已經對她講過很多次,有效的話早就有效了。


依據聖經原則:
1.一對一私下講
2.找證人一起去私下講
3.送交教會處理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太18:15-17)


以你們的情形來說,第一、二步驟大概可以算是完成了。
現在就是送交教會高層,由教會高層處理。


假使教會高層不處理,或是處理令你們很不滿意,我們再來繼續討論。


希望這樣的答覆,有解決你的疑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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