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配弟兄的分享。

基督徒可以禮儀性跪拜,非敬拜性跪拜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358828.html
(含回應)


從文章中我們可以看見,跪拜理當歸給神,而非任何的人事物。
有些人當然會很不服氣,認為跪拜父母、結婚等風俗應該無不妥,
事實上,筆者從前也是抱持這樣的心態,直到這篇教導出現,才重重的敲醒我內心多年來的不安與蒙蔽。


事實上,每個民族都會有自己獨特的文化和習慣,有些善良的風俗習慣可以算是上帝給予世人的普遍性恩典,這些基督徒當然可以享用,沒有問題。
但是,該怎麼分辨能不能使用?
這時候就需要回到聖經,看聖經怎麼說,或是歷世歷代聖徒在這些議題上如何處理,或是大公教會、各樣信條如何定規,這些都可以參考而給予我們這些後世的基督徒有依循的依據。
這非常重要!
因為基督信仰不是『人本思想為出發』,乃是『神本思想出發』,
這兩個出發點天南地北,完全背道而馳,因此我等信徒只能從整本聖經、歷世歷代聖徒、大公教會與各樣信條為依據來處理各樣生活上的問題。
這是必須要先釐清的觀念。


這篇文章就要從這樣的前提下向諸位主內歸正的弟兄姊妹說一段我個人非常負面的例子,以作為警戒。


加 6:7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
申 4:24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


這個故事是發生在我當兵時的事。
當時,我被神恩待,抽中人人夢寐以求的兵種,聯勤後備司令部。
有當過兵的人應該都知道這個軍種就是「爽缺」。
然而,神對我的恩典還不僅如此,因為聯勤在各處都有單位,甚至在外島也有,經過一番抽籤,神很奇妙的安排,我又回到南部(我家就在南部)。
而且更厲害的是,我的營區離家只要不到十分鐘的車程。
另外,我的單位是廠庫單位,有生產線,是專門做一些被服品的工廠。
我很感謝神對我如此的恩待,並且在單位中,因為我是大學生,因此我不需要上工廠,我專辦文書業務,也就是坐辦公室的。
(可能有些弟兄看到這裡已經開始忿忿不平了,但請諸位耐心看下去,我絕非想要炫耀,乃是要藉由這篇文章來認罪,作為警戒。)
我的工作很簡單,簡單說就是幫助輔導長,是他專用的文書士官,又叫做政戰士。


前面簡單交代完一些基本前提,各位便可以知道神是多麼的愛我、恩待我。
但接下來,您將看到我這個罪大惡極的超級大爛人是如何回報這位主!
政戰士有一個例行工作,就是每年過年時,廠區開工當天----通常是初五那天----要進行「團拜」,因此,必須準備祭拜用的用品。
對於我這個基督徒來說,這個當然沒問題,我也盡責的負責採買、排列供桌、準備妥當。
接下來還要做一個百家姓的牌子,就是把廠區中所有人員的姓氏都列上去,然後由廠長舉行祭拜,祈求今年各項事物都能順順利利、上級交辦的業務也能妥當,更重要的是產量能按時撥交、人員平安、、、、、、等等。
我的工作呢,當然還包括準備香爐、金紙、點香、發香(每人一柱香)。
這樣的祭拜儀是夠標準了吧!
我是基督徒,這個基督徒身份,我知道,可是其他人沒人知道。
我要不要拿香呢?
我要怎麼跟長官解釋呢?
於是乎,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妥協了,真的,我妥協了,
並且,我自己告訴自己,反正我只是手拿香,我嘴裡禱告上帝,不跟著拜就好啦,
於是,我就這樣說服我自己。
儀式完成,我也就收拾善後,繼續過著我的軍旅生涯。
神有沒有管教我?沒有!至少在當時並沒有,我依然凡事亨通,而且不覺得有任何問題,甚至還覺得這樣應該不算「犯罪」吧!這就是當時的狀況。


各位您想想,這樣的妥協,手裡拿著香,嘴裡是禱告上帝,然後一樣把香插到香爐,這樣的行為可以被正統基督信仰接受嗎?
現在的我完全否定當時的我,而且不只一次痛哭在神的面前,
我知道我深深的得罪這位獨一真神上帝,我只能不斷不斷的認罪悔改,求神塗抹我這個過去非常羞恥的行為。
是的,沒有人知道!但是上帝知道!
上帝愛我,我雖然看起來沒有得到嚴厲的管教,
但諸位兄姊,容我告訴大家,這樣的羞恥感伴隨著我十多年,
直到被聖靈、聖經真理字字句句的扎心,我非認罪不可,因為這是大罪,我犯了大罪了。
沒有理由!沒有可是!我就是妥協了!而且沒有人逼我。
我相信當時如果我提出自己的信仰堅持,我的長官也可以理解通融,但是我膽怯、我妥協了!


各位,我們不可自欺,更不可欺神,因為上帝是聖潔的,
我也因為這樣更能體會彼得三次不認主後的心情。
當然,我絕不敢拿自己自比彼得,我只是個不配、不乖,被上帝無比憐憫救回來的小羊,那種椎心之痛,實在無以言喻!
因此,在小小羊兄長的這篇文章上,我要提醒各位我親愛的兄姊,我們的路是十字架的道路,是要付出代價的,但這代價比起耶穌基督為我們上十字架,又算的了什麼呢?是理所當然的,也是主的命令!


路 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
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路 14: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事實上在結婚時,我也曾經如此行「禮儀性跪拜」,
但通過這文章的提醒,我有如觸電般,因此我更確信,這般世俗的禮儀的確不宜。的確,唯有上帝才是我們應當跪拜的對象,其他的人事物都不配受這樣的敬拜(禮儀)。
我想,我確實需要認罪悔改!
當然,即便今天再重來一次,我未必能堅持得住不行這跪拜禮,因為這一定是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的。
但我此刻非常難過的是,主已為我捨命,我卻連堅持不行跪拜禮及接受背後應付的代價都做不到,我實在好無力,再次藉著這些教導讓我看見,我所有的無一不是恩典,無一不是憐憫!
我算什麼?真是軟弱、無能的爛人一個!


主啊,求祢赦免我的軟弱,赦免我一切得罪祢之處。
祢的話語顯出我的一切,在祢面前我無從躲藏,願祢憐憫我這個重罪的人,堅固我的腳步。
祢判斷我,管教我時顯出祢的公義與慈愛。
禱告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
阿們。


感謝神使用這文章提醒教導,顯出我的罪和一切的不義,讓我有機會認罪悔改!我更確定,我之前那種禮儀式的跪拜,其實真的不合聖經,而是一種妥協的藉口罷了。
今後若有機會再遇到,願主加添我立量,可以靠主站立,即使要付代價也再所不惜!
願各位主內歸正的兄姊能一起努力,也求神堅固我們的信心和腳步,可以堅忍到底,同奔天路。
願一切榮耀歸主。





主內末肢 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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