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的朋友是已婚基督徒,但有外遇。現在他想分手,回歸家庭,但第三者不肯放手,威脅要鬧。我朋友現在在教會很熱心服事。另外,我們若只是被動地逃避躲避她,這位第三者會不會想不開做出非理智的行為?我該怎麼幫助我朋友和第三者?(信件重新改寫,隱私全部去除)
答:
我親愛的弟兄啊,遇到這樣的事,很難說有什麼絕對好的方法可以解決了。
我不是在潑冷水,但是,有時一旦犯了罪,罪的苦果,是非常痛苦的。
大衛王與拔示巴的姦淫,後果是非常悽慘的,即使大衛已經懺悔認罪、上帝也已經赦免。


私下的罪,私下認就可以;
公開的罪,就要公開認。
很不幸的,你朋友要有心理準備,這女人可能會來教會鬧,教會的會友遲早會知道這件事。
假使可以的話,請你朋友找牧師與教會屬靈長輩,對他們陳述這件事,進行認罪,
並請求他們提供協助與建議。
並且,要有心理準備,要在眾人面前公開認罪懺悔。


另外,請不要因為對方可能尋短,就輕易答應對方的任何要求。
我們的重點不在於救這個女人,而是確保自己所做是正確合聖經的事。
我這種講法,聽起來很殘忍,
但是,請冷靜想清楚:
除非你朋友當初是用強暴的方式,或是欺騙,否則的話,兩情相悅的外遇,
不管是外遇的丈夫,還是外遇的第三者,都是犯罪的罪人。
也就是說,你朋友當然是罪人,但那女人一樣是罪人,並沒有比較可憐或無罪。
真正可憐的人,是你朋友的妻子,她才是無辜的受害者。
至於那位第三者,很不幸的,我必須說,她一樣是犯罪的加害者,傷害你朋友的妻子。
假使你們一直在那第三者是『可憐的受害者』的思考中解決問題,你們一定會失焦。


這種婚外情,身為第三者,自己當初可清楚得很,自己是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
既然當初自己要當第三者,現今當然要承受苦果,沒什麼好講的!
身為犯罪者,要如何解脫?
當然就是要認罪悔改!
以你朋友而言,認罪悔改,就是斷絕婚外情,回歸妻子;
以那位第三者而言,認罪悔改,就是斷絕婚外情,不再與你朋友有任何感情牽扯。
問題是,現今你朋友願意悔改,但那位第三者還不悔改。
既然不悔改,假使有天要自殺,怪得了誰?
一切都是自己的手造成的,罪是自己的。


我不是說不要去救她,不要努力去解決她的痛苦,請不要誤解。
我強調的是:
是非對錯、優先順序,要先搞清楚,不要亂成一團。


再強調一次:
1. 是非對錯!
2. 優先順序!


方法,是人想的。
禱告,是必須要做的。
我不可能像你們教會的屬靈長輩那麼瞭解你們的個性、情形、狀況,所以不可能提出什麼特別針對你們狀況的良好辦法。
要實際提出良好的辦法,要找你們教會長輩才行。


辦法其實多得很:
假使她可以溝通,就可以直接請牧長和她溝通;
假使她無法溝通,就找其他的人去和她溝通(找第三者的上司、找她的父母、、、。)
要選擇哪種方式,多和你們教會長輩討論。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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