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 女生學歷高於男生很多
2. 基督徒男友和其他女生發生性行為和感情
3. 預定論和婚姻關係、男女朋友關係的使用
4. 信仰好?
前言:
由於常接到很多未婚男女朋友的來信,但其實內容與狀況通堂都大同小異。
所以,我整理出這一篇很具代表性的問題與回答,來做為教導。
這是好幾封信的合體,但問題與狀況是很常見的,也是很多人問過的、或是想問而不敢問的,盼望這樣的教導能幫助大家。




1.兩人之間的尋求,到底應該要怎麼禱告才符合神的心意?
(我有看您寫婚姻方面的問題,但是如果是男女朋友間的尋求呢?不是單身女子呢)


2.男友在我們吵架說分手重新尋求上帝心意之後,很快就認識另一個女生,而且發生關係。這到底是遇見試探,還是遇到真愛?
那個女生沒有信主,他們犯了罪,神會藉著這樣的相遇而讓那女子信主,最後兩個人走在一起,還是那就是撒旦的詭計?


3. 我以為他發生這樣的事我可以馬上做決定,覺得他不是上帝為我預備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覺得我是愛他的,希望我們兩個人一起回到上帝面前。因為我知道這樣的過犯,人的愛很有限,只有神的愛才能讓我們和好。
可是另一方面又有點點小聲音,難到是神要分開我們?
所以我很怕我聽見的是自己的聲音(因為這好像是神未顯明的旨意)。
目前我每天專心禱告、固定靈修、求神給我力量,但是每星期天在教會,還是會碰到他。我真的很苦惱,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也不知道發生這樣的事上帝還有可能把兩個人配上嗎?我該怎麼做?
(隱私全去除。上述狀況是很多男女朋友都會遇見的情形。回答部分也一樣,隱私都被去除改寫)


答:
首先,我必須說,你所面對的,是很困難的處境。


絕對真理,我們都必須遵守;
相對領域,上帝給我們很大的自由。
有很多事情,我們很難說一定要怎麼做或一定不能怎麼做。
真的只能求上帝賜我們智慧與力量。


別人,頂多能給一些分析與建議,但是,至終的決定者,還是要當事人自己在參考這些東西之後,尋求上帝引領。


我在園地發表過的文章,主要是針對已婚,或是還沒對象者。
對於男女朋友階段的,我幾乎沒表示過意見,主要是因為這階段太複雜,難以講解清楚。
所以,弟兄姊妹遇到這種男女朋友階段的問題,多半是私下寫信給我,我也是私下建議,而很少公開。
公開的,都是去除私密部分,而且主要是我的回答內容,
因為,同樣的東西、同樣的狀況、同樣的問題,幾乎都被一問再問,所以公開回答,以教導更多弟兄姊妹。


這些發問的男女朋友,有些,後來分手了;也有些,後來和好了。
我的建議與分析,有些聽得下,也有些聽不下。
有些,後來會告訴我狀況(不論好壞),而更多的是,從此就沒有下文,所以我也不知道這些人後來如何。


關於男女朋友,我們要先有一個觀念:
男女朋友並不是夫妻,但不少夫妻的觀念已經可以適用了;
可是也有不少夫妻間的觀念,在男女朋友階段一樣是不能用的。


這講起來很複雜,我只能舉例:
如:忠貞
男女朋友階段,一樣要像夫妻一樣感情忠貞、不能外遇。
如:分手
男女朋友階段,當然可以分手,可是夫妻階段就不能離婚。
如:忠貞+分手
男女朋友階段,必須忠貞,但是當發現個性不合時,當然可以分手,之後可以另外自由尋找新對象。
即使是夫妻,一旦發生外遇,這時是可以離婚的(雖然不一定要離婚)。
在男女朋友階段,一旦發生不忠事件,當然更可以分手(雖然不一定要分手)。


以下,我來講一些事情。


一、學歷差距
你們的學歷差距太大,這是很嚴重必須正視的問題。
請留意:
上帝的帶領,可以有神蹟性,但是,多半依然是在合理的常態領域中運行。


比方說:上帝的婚配,多半是在適婚年齡的男女中進行婚配。
當然,上帝可以讓八十歲老弟兄和二十歲年輕姊妹進行婚配,可是這絕非常態,而且假使真有這種事,當事人必須非常謹慎小心,要非常確定那真的是上帝帶領才可以,否則很可能是害人害己。


當然,社會常態有時是不合理的,如中國古代的三妻四妾、門當戶對。
所以我才會說是『合理的常態領域』,意思就是說那種不合理的常態領域,就可以不用理會。


讓我們腦袋清楚一些來講好了:
你覺得,女的學歷高男的很多(不是高一點點,是差很多),這種婚配,是合理的社會常態嗎?


高學歷男生和低學歷女生的婚配,雖然不多,但還是可以。
事實上,正如你觀察到的聖經規定:
丈夫是妻子的頭。
丈夫學歷高妻子很多,這沒關係,他依然比較可能有智慧可以當頭。


可是,假使丈夫學歷比妻子低很多,你覺得,他真的有智慧能當好頭嗎?


沒錯,上帝要我們順服權柄。
可是別忘了,很多權柄是自己可以選擇的(如:教會、丈夫)。
假使你選擇一個沒能力的人來當你的權柄,你是害死自己。
我可以講出一大堆愚蠢丈夫聰明太太的悲劇。
那些妻子,幾乎不太可能獲得幸福的。


更致命的是,先生幾乎都會對妻子學歷比自己高很多這件事很在意(雖然表面未必講)。
極度的自卑,很容易產生極度病態的自傲,甚至開始會傷害妻子。


原諒我這旁觀者這樣說:
就算你當初沒有先詢問上帝,我也認為你當初和這男生在一起,根本就是錯誤,純粹只是你『感覺喜歡」而已。
因為那表示你並沒認真將『理性分析』放在婚姻選擇上,而是被『感情』拖著走而已。


我不知道為何男生學歷這麼低,但他卻沒再努力去獲得更高的學歷?
因為考不上?因為不愛唸書?因為經濟困難?因為、、?
我認識很多經濟不好的孩子,他們家庭無法供應他們一路順利讀上去,可是他們很認真,會半工半讀逐漸提昇自己學歷。


另外,我也不知道為何你學歷很高,卻能和低學歷的男生談得起來?
你們的水準差不多?你只是學歷比較高,但其他方面程度其實和男生差不多?
我這話講得很白,可是,或許這樣可以給你比較大的衝擊,讓你更清楚一些事。


學歷不代表一切,但是,有很多聊天的議題,學歷如果太低,真的不太能理解和溝通,這是我這個已經一大把年紀的人的深刻感受。
當然,你可以壓抑自己來遷就,正如我可以配合每位弟兄姊妹程度來寫他們聽得懂的信來回答他們問題。
可是,當配偶?
這是一輩子的事,程度的差異太大時,要如何夫妻溝通聊天?


當然,假使你可以接受,那倒無妨。
假使你希望的婚姻是『靈肉合一』(這也是聖經的期望),那麼,學歷太大的差異,是很難達成內心溝通合一的。
當然,不是絕對不可能,但一般而言比較難就是了。


也當然,凡事都有例外。
學歷差距高的,彼此未必就不能談得來;
學歷差距低的,彼此未必就能談得來。
但是,『物以類聚』,仍然比較屬於是一般的常態狀況,不是嗎?


假使,你可以不在乎學歷差距的問題,
那麼,你就確實必須『凡事包容』,不能再期望對方去提升學歷或相關事務,
你就是必須接受對方這一切。
但假使你在意,那麼,趁還沒結婚,分手還有機會。
因為,要叫對方去改變一件事,並不是容易的事。
在愛情領域裡,當然要彼此扶持、規勸、甚至改變,
但是,別忘了,更多時候,你只能接受,不太能改變對方什麼,也不要太期望對方能改變什麼。


假使你很喜歡高個子,結果你選了一個矮個子,那麼,你就不該期望那矮個子變成高個子。
假使你不能接受,那麼,你當初就不該選矮個子,而是該等待高個子。


有些東西,是可以改變的,也必須改變的,特別是德行部分。
有些東西,是很難改變的,也沒有說一定要改變。如:身高、身材、個性。


有些人個性就是不積極進取,比較安於現狀。
你硬要對方改,那就是不對。
因為對方沒有義務要配合你的喜好,改換成你希望他變成的人。
可是如果對方說謊,那對方一定要改,因為這是違反聖經的德行問題,而非個性問題而已。




你男友的教會是靈恩派的。
靈恩派的信徒,很容易在『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的錯誤習慣裡,常常會嚴重誤判神的聲音。
另外,由於看重『個人感覺』,所以信仰與生活脫節的很多。
即使生活充滿罪惡,當事人也常會喪失罪惡感,只要繼續在禮拜時有感覺即可。
我不是說你男友是這種情形,但靈恩派可能出現的弊病,你必須先有認知。


你男友的情形,讓我來說好了,他起碼犯的罪是這樣:
1.未婚性行為
這是犯罪,不管對方是不是他女友都一樣。
問題是,他有罪惡感嗎?
他知道這是犯罪嗎?
他對這罪痛悔嗎?


2.他真的愛你嗎?
假使他真的愛你,在你說分手之後,他那麼快就找到其他女生?
這種感情,我是很不能理解的。


3.他竟然和未信者?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他不知道嗎?
他把聖經教導當什麼?
他堅持聖經世界觀嗎?


坦白說,我不認為在這部分,我看得見他有什麼德行的好。
我這樣說好了,假使是我女兒,我會反對她和這種男生繼續交往,因為我認為這男生信仰不好。


姊妹,聽下我的勸:
寧可不結婚,不要亂結婚。
這是唐崇榮牧師對姊妹的提醒,也是我看過那麼多姊妹在婚姻的痛苦裡所要告訴你的肺腑之言。


你自己也同意,你們學歷的差距,也造成許多領域的差異。
請不要以為自己對對方有『感覺』,那就是『愛』。
愛,當然會有感覺;
有感覺,可未必就是愛。


上帝讓你看見你自己的罪,這不表示上帝就是要你和他配成一對。
懂嗎?


正如你自己講的,還有很多人追求過你。
這時,你應該對上帝更有信心才對。
即使自己教會沒有婚配的對象,你也可以參加其他教會界的婚友活動。
方法還有很多,但重點是不要一直想對方就是上帝婚配。
說真的,我實在一點都不覺得對方是上帝為你預備的。


再來,對方與其他女性犯罪,上帝是不是要他們成為一對,或是要不要這弟兄去帶那女生信主?這我們當然不得而知,也不須要去知。
但是,你是不是該和這男士繼續交往,這卻是你必須認真考慮的。



1.因此上封信談到的"因故分手"的故,其實就是學歷和聊天的感覺
答:
結果因為後來對方信主,這問題就消失了嗎?解決了嗎?
我不認為這種學歷差異的問題,會因為對方信主就可以獲得解決。


2.後來和好是因為對方信主,並且我真的看到他生命的改變
答:
這樣的狀況,就表示你們可以成為一對嗎?
事實上,這只表示他成為一個基督徒『弟兄』而已,並沒表示你們就可以或不可以成為『戀人』。
基督徒弟兄多得很,你上面第一題的問題並沒解決,他信主這件事並沒給你更多上帝來的資訊可以判讀。
事實上,他和其他未信主的女生發生不正常關係,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判斷資訊。


3.請問夫妻不是上帝所配的嗎?所以那個人不是聖靈引導我看見的嗎?
我有甚麼樣的權柄、或者如何分辨不是高舉自我呢?
如果以預定論來說,不是上帝早就做出決定,祂也知道我現在會發生的一切事啊?
答:
婚姻確實是上帝配合的,但是,是哪種預定呢?
是『積極的計畫引導』,還是『消極的許可任憑』?
我們可不能輕易就說那一定是『聖靈引導我看見』,因為,搞不好根本就是魔鬼的試探與引誘,只是聖靈許可而已。
大衛王與拔示巴的姦淫事件,是聖靈帶領嗎?
他們終於成為夫妻了,這是積極的聖靈帶領,還是上帝消極的許可?


在『婚前』,你絕對有很多『個人自行決定』的權柄,可以用上帝給你的理智、尋求聖靈引領,來決定對方是不是你合適的伴侶。
在『婚後』,你將喪失大量個人自行決定的權柄,只剩丈夫擁有。
請注意這婚前和婚後嚴重的差異性。
這差異性,對女性來說,非同小可;但對弟兄來說,影響較小。
你寧可權柄在自己手上,還是輕易將權柄交到一個不可靠的丈夫手上?


在預定論裡面,上帝知道我們一生一切的大小事。
而一切大小事的發生,都是為我們好。
但是,我們可不能太早就說那就是上帝積極預定。
同時,為我們好,有時是包括上帝許可任憑,同意你去闖紅燈被車撞成重傷,來教你學會重要的人生功課。
問題是,你真希望這樣的功課學習?
為何不悲劇發生前就好好學習,而要在被管教、被許可任憑然後發生悲劇,才要來學呢?


4.但還在同一間教會聚會,不知這樣好嗎?
答:
這部分沒有標準答案。
不過,或許不見面會比較好。


5.一直到發生這件事,覺得他真的不是我的,要離開我,我才突然察覺,原來我好愛他
答:
我不認為這就是『愛』,我只承認你對他有『感覺』。
請不要一直以為你『愛』他,這會使你誤判很多資料,也會誤用聖經經文。
聖經裡可不是隨便就說『愛』的。
聖經的『愛』,是很嚴格的。
你口中的愛、一般人口中的愛,不過是種『感覺』而已,離真正聖經的愛還差了十萬八千里!


6.神觸摸到我的心,看到自己的罪,是真的是聖靈的工。但我發現我愛他,是人性面對失去所以要抓緊使然,還是聖靈的工,這份智慧我還在思考。請問這兩件事會有關連性,還是要分開看呢?
答:
上帝確實讓你看見自己的罪,那絕對是聖靈動工。
但是,我認為你的感覺恐怕有些成分,只是女性的必然反應,就是遇到有第三者時,很自然就會產生的反應而已。
這也是我一直提醒的,請不要隨便就說那是『愛』,那會使你嚴重誤判。
我不認為『看見自己有罪』就表示『上帝要你和對方繼續在一起』。




讓我再提醒一次好了:
1.學歷差距所產生的對話、溝通、聊天、認知差異的問題,有解決了嗎?你打算靠那種所謂「愛」的『感覺』,就可以撐五十年嗎?
你可知道,結婚之後,感覺通常會小很多?
這時才是真正決定你在沒感覺的情形下,還願不願意和這人廝守一生的真愛。


2.你能接受他婚後因為其他情形,發生外遇婚外情嗎?
別忘了,有過紀錄的這種人,通常是會再犯的。
你的忍耐力有多少?


姊妹,我是真心關心你。
我到目前為止,根本看不出有任何足夠的資料可以讓我判定這是一個好弟兄。
對你和善、對你家人和善、、、,這都是小事,都可以偽裝,都不足以成為可以當婚配的決定條件。


到目前為止,說真的,我只看見你對他有感覺,而你依然依依不捨,如此而已。
我根本看不見你們有什麼客觀可結合的條件。


徹底分手吧?不要留戀這人了。
你現在能接受他,只是因為你靠那股『感覺』在撐而已,不是真的有什麼真正的改變。


癌症病人的癌細胞,依然存在,只是因為有止痛藥,所以不痛了。
但假使因此就認為癌細胞已經消失,那只是自欺欺人而已,會害了自己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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