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個蒙神悅納的人﹐不論處身在怎麼樣的環境,不管是在福音派還是靈恩派教會,神總會保守他的心思意念。問題在於我們對神的態度如何。



答:
是嗎?
所以,得救之後的人,可以完全不再犯任何罪?
否則他犯罪的時候,是上帝沒有保守他的心思意念?


還是說一個人永遠時時刻刻、分分秒秒都會絕對對上帝抱持同一態度?
信主之後,從此就可以絕對不再犯任何罪?


還是說基督徒只要得救了,就可以凡事隨便,到各種充滿錯誤與誘惑的環境都沒關係,反正都有上帝守護,基督徒都不會被引誘而犯罪了?


一個得救之後的人,為什麼可以『永蒙保守』?
什麼叫『消滅聖靈的感動』?
聖靈會提醒、會指正、會責備,但哪一個得救者敢保證自己從來不會消滅聖靈的感動?


上帝的預定,有哪幾種?
積極的:計畫、引導
消極的:許可、任憑


誰說上帝不能對你『許可、任憑』?
大衛王犯姦淫罪的時候,是上帝哪種預定?
當然是許可、任憑的預定。


一個得救者,上帝依然可以許可他犯罪,但上帝絕不叫他去犯罪、絕不喜悅他犯罪。
他犯罪之後,一定會悔改,這是上帝的保證。
但是,悔改之後可能會被嚴懲,大衛王因此全家死了多少親生兒子了!


彼得的不認主呢?
是上帝哪種預定?
他後來當然有悔改,但你覺得,這樣的犯罪,是不是他終生的恥辱?


上帝保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但上帝可沒保證你不會犯罪,更沒保證絕對不會讓你犯不出罪。
上帝保證在你犯罪之後,一定會讓你悔改。
但上帝可沒保證不嚴嚴刑罰你。
事實上,沒見過上帝管教兒女嚴厲的,是太低估上帝的人。
聖經對上帝管教祂自己兒女的形容是『鞭打成傷』。
所以,請不要濫用『上帝保守』的觀念。


歸正神學不斷講『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請問:
明明違反聖經,卻依然不理會,然後訴諸上帝會保守,這是『盡本分』的表現?還是『放縱私慾』的表現?
明知某些教會教導錯誤,但依然不理會、依然認為自己有上帝守護、依然繼續吸收錯誤教導、依然繼續傳講錯誤教導,這樣會真的蒙上帝保守,而不會出事?
我不是說一定要離開教導錯誤的教會,請不要誤解,
我講的是,假使對於教會錯誤教導依然不在乎、依然放心學習、依然認為那沒關係、依然對各種提醒與指正的聲音置之不理,然後認為只要靠上帝守護,就可以平安無事,那是放棄本分的表現!


明知此路危險,是懸崖峭壁,但卻不善盡本分,戒慎恐懼,小心行走,
反而毫不在乎,繼續用走在寬敞安全馬路的方式去走懸崖,還訴諸上帝守護來合理化自己的輕看本分,那是自己找死!


是的!上帝會守護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基督徒。
除非上帝許可,否則他們不會因此而遭遇車禍。
但是,上帝可沒義務去守護那些闖紅燈的基督徒!
這些人被車子撞死或撞成重傷,那是罪有應得!


同樣的,遵守上帝規定的基督徒,上帝當然會守護。
但是,違反上帝規定的基督徒,上帝可沒義務要去守護。


所以,請不要在明明就必須善盡本分時,宣稱可以訴諸上帝守護,然後來推卸自己應盡本分的責任。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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