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與基督教有很多重大差異。
有些差異,我們很容易就分辨得出來;
但有些差異,我們卻常搞混,甚至誤以為天主教是寶藏。
『主耶穌的死』就是一例。
對天主教而言,主耶穌的死,他們會花很多時間與心力,去建構『受難的過程』的影像感覺。好比說:
這一站的受難過程是什麼、摹想主耶穌受苦的景象、盡量越逼真越好、、、。
但問題是,這不是正統基督教的搞法;
更嚴格來講,這根本就不是聖經的搞法;
事實上,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也就是說,這根本就不是上帝要我們做的搞法。
以天主教而言,他們的重點會花在告訴人:
你看,主耶穌多可憐、這些『景象』多可怕多痛苦。
類似的情景,也發生在煉獄與地獄的各種景象描述裡,花很多時間與心力描述煉獄與地獄的可怕。
其實,假使我們知道天主教他們的觀念與做法,我們就不會很驚訝他們為什麼要在這種『景象』、『感覺』的領域裡花那麼多時間。
但是,這根本就不是正確的做法!
偏偏,近幾年基督教很多教會與牧師,也拼命花時間在塑造這種『景象感覺』上。
事實上,連不少傳統福音派,也喜歡講天堂地獄的景象,信徒也超級愛聽這些所謂「見證」。
至於靈恩派,那就更不用講了,愛死這些東西了。
請注意,我不是說不能在講道與儀式裡,進行任何景象感覺的方式,
而是說,這不該是重點!
這頂多只能是一種輔助!
就好比講道不是說都不能講笑話,但假使笑話已經變成主角,
講笑話已經變成是牧師準備講道的核心,那就一定是錯誤。
主耶穌受難的『過程』,是不是很可憐、很賺人熱淚?
對!
但是,這是主耶穌受難的重點嗎?
一點都不是!
事實上,假使聖經只是『人』的話,而不是『神』的話,
那麼,任何作者都知道,對這種受難過程,應該大書特書、大加發揮、甚至加油添醋,才能賺人熱淚。
因為,這才是電影賣座的賣點!這才是真正的高潮點!這豈能輕易放過?
但是,聖經對於主耶穌受難的過程,就是輕描淡寫,簡單帶過。
甚至,有時會讓人有種刻意不多講的感覺。
為什麼?
難道上帝不知道大家喜歡看電影?
難道上帝不知道是人喜歡戲劇感?
平鋪直敘,哪有高潮可言?
大肆發揮,才能有動人心弦的效果,難道上帝不知道?
問題不是出在上帝,因為上帝一定不會錯。
問題是出在我們自己,是我們搞錯重點。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
『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這個景象,多感人啊!可以有多大的發揮啊!
怎能這樣輕描淡寫一筆帶過?
單單一句『捨己身叫人焚燒』,就已經可以拍成一部電影,寫成一本小說,賺人熱淚了,怎能一句話帶過?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這句話也一樣,能搞出多少感動人心的影像感覺出來啊?
可是,上帝默示的聖經,不肯在這種基督受難的『景象過程』上大肆發揮,
上帝默示的重點,是擺在基督受難的『神學意義』!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什麼是為罪人死?
一個只是人不是神的人,就算為別人死,能幫別人贖罪嗎?
一個只是神不是人的神,就算為罪人死,能為罪人贖罪嗎?
什麼是為我們死?
神會死嗎?
為什麼一個神人二性的基督的死,就可以為罪人贖罪,可是我們為別人死就不行?
什麼是神的愛?
愛不是一種感覺嗎?
我感覺到神愛我,神才是愛我,我沒感覺到,就是沒愛我,不是嗎?
神的兒子為我死,我沒感覺到祂的愛啊?
祂的死與我何干?
祂的愛與我何干?
我是罪人嗎?
否則我哪需要祂為我贖罪?
沒祂為我贖罪,我會怎樣?
若不會怎樣,我管它那麼多?、、、、、、、、
什麼是基督受難的重點?
這些才是啦!
基督受難講了老半天,基督受難的影像場景描述了老半天,大家眼淚掉得滿地都是,淚流成河,結果靈修完、講道聽完,上面的問題沒半個答得出來,我們在流什麼淚、感什麼動啊?
結果,這樣的流淚與感動,不過是和我們看一般電影、欣賞藝術的感動同等級而已,根本就沒和上帝真理連上關係!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 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徒20:32)
沒有真理的感覺,能使我們成聖?能建立我們?
我們在癡人做夢?
假使基督受難不過是帶給我們和一般藝術一樣的感動而已,基督就白死了!
古代發現和氏璧的人,坐在路邊哭,因為當時的人,看到那顆石頭,以為那只是一般石頭,沒有人知道那是稀世大珍寶,沒有人知道那顆石頭貴重在哪裡,所以他一直哭。
我們真的知道基督受難的價值嗎?
我們真的清楚基督的死的意義嗎?
否則,我們也一樣是將稀世珍寶當一般石頭的蠢人而已!
事實上,上面講的將基督受難與神學、教義連結在一起的方式,
這也正是清教徒靈修,也正是歷世歷代聖徒正確靈修的重點:
靈修是必須與正確教義、正確神學結合的!
靈修是必須動用理性,不得廢棄理性的!
靈修不是以追求感覺為至高原則,而是以正確認識上帝、正確認識自己為至高原則!
不是說不能有感覺,而是重點要搞清楚。
假使我們靈修之後,不能更正確知道上帝真理、不能更正確知道自己罪惡、不能行出良善、不能去除惡行,
那麼,我們的靈修,就是垃圾而已!
我們靈修時一大堆的感動,不管感覺多高潮、多迷人、多美好,全部都是垃圾!
基督的受難,假使沒辦法使我們更清楚十字架的各種教義真理,沒辦法使我們對罪有更清楚的認識,沒辦法使我們對救贖與恩典的教義更清楚,
那麼,不管我們看過多少賺人熱淚的受難電影、見過多少栩栩如生的摹想景象、產生多少激情與感動,都是垃圾而已!全部都是垃圾!
基督受難,重點不是在『過程景象』,而是『神學教義』!
問題是,多少教會、牧師與信徒,已經嚴重搞錯重點了?
小小羊
有些差異,我們很容易就分辨得出來;
但有些差異,我們卻常搞混,甚至誤以為天主教是寶藏。
『主耶穌的死』就是一例。
對天主教而言,主耶穌的死,他們會花很多時間與心力,去建構『受難的過程』的影像感覺。好比說:
這一站的受難過程是什麼、摹想主耶穌受苦的景象、盡量越逼真越好、、、。
但問題是,這不是正統基督教的搞法;
更嚴格來講,這根本就不是聖經的搞法;
事實上,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也就是說,這根本就不是上帝要我們做的搞法。
以天主教而言,他們的重點會花在告訴人:
你看,主耶穌多可憐、這些『景象』多可怕多痛苦。
類似的情景,也發生在煉獄與地獄的各種景象描述裡,花很多時間與心力描述煉獄與地獄的可怕。
其實,假使我們知道天主教他們的觀念與做法,我們就不會很驚訝他們為什麼要在這種『景象』、『感覺』的領域裡花那麼多時間。
但是,這根本就不是正確的做法!
偏偏,近幾年基督教很多教會與牧師,也拼命花時間在塑造這種『景象感覺』上。
事實上,連不少傳統福音派,也喜歡講天堂地獄的景象,信徒也超級愛聽這些所謂「見證」。
至於靈恩派,那就更不用講了,愛死這些東西了。
請注意,我不是說不能在講道與儀式裡,進行任何景象感覺的方式,
而是說,這不該是重點!
這頂多只能是一種輔助!
就好比講道不是說都不能講笑話,但假使笑話已經變成主角,
講笑話已經變成是牧師準備講道的核心,那就一定是錯誤。
主耶穌受難的『過程』,是不是很可憐、很賺人熱淚?
對!
但是,這是主耶穌受難的重點嗎?
一點都不是!
事實上,假使聖經只是『人』的話,而不是『神』的話,
那麼,任何作者都知道,對這種受難過程,應該大書特書、大加發揮、甚至加油添醋,才能賺人熱淚。
因為,這才是電影賣座的賣點!這才是真正的高潮點!這豈能輕易放過?
但是,聖經對於主耶穌受難的過程,就是輕描淡寫,簡單帶過。
甚至,有時會讓人有種刻意不多講的感覺。
為什麼?
難道上帝不知道大家喜歡看電影?
難道上帝不知道是人喜歡戲劇感?
平鋪直敘,哪有高潮可言?
大肆發揮,才能有動人心弦的效果,難道上帝不知道?
問題不是出在上帝,因為上帝一定不會錯。
問題是出在我們自己,是我們搞錯重點。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
『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這個景象,多感人啊!可以有多大的發揮啊!
怎能這樣輕描淡寫一筆帶過?
單單一句『捨己身叫人焚燒』,就已經可以拍成一部電影,寫成一本小說,賺人熱淚了,怎能一句話帶過?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這句話也一樣,能搞出多少感動人心的影像感覺出來啊?
可是,上帝默示的聖經,不肯在這種基督受難的『景象過程』上大肆發揮,
上帝默示的重點,是擺在基督受難的『神學意義』!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什麼是為罪人死?
一個只是人不是神的人,就算為別人死,能幫別人贖罪嗎?
一個只是神不是人的神,就算為罪人死,能為罪人贖罪嗎?
什麼是為我們死?
神會死嗎?
為什麼一個神人二性的基督的死,就可以為罪人贖罪,可是我們為別人死就不行?
什麼是神的愛?
愛不是一種感覺嗎?
我感覺到神愛我,神才是愛我,我沒感覺到,就是沒愛我,不是嗎?
神的兒子為我死,我沒感覺到祂的愛啊?
祂的死與我何干?
祂的愛與我何干?
我是罪人嗎?
否則我哪需要祂為我贖罪?
沒祂為我贖罪,我會怎樣?
若不會怎樣,我管它那麼多?、、、、、、、、
什麼是基督受難的重點?
這些才是啦!
基督受難講了老半天,基督受難的影像場景描述了老半天,大家眼淚掉得滿地都是,淚流成河,結果靈修完、講道聽完,上面的問題沒半個答得出來,我們在流什麼淚、感什麼動啊?
結果,這樣的流淚與感動,不過是和我們看一般電影、欣賞藝術的感動同等級而已,根本就沒和上帝真理連上關係!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 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徒20:32)
沒有真理的感覺,能使我們成聖?能建立我們?
我們在癡人做夢?
假使基督受難不過是帶給我們和一般藝術一樣的感動而已,基督就白死了!
古代發現和氏璧的人,坐在路邊哭,因為當時的人,看到那顆石頭,以為那只是一般石頭,沒有人知道那是稀世大珍寶,沒有人知道那顆石頭貴重在哪裡,所以他一直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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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真的清楚基督的死的意義嗎?
否則,我們也一樣是將稀世珍寶當一般石頭的蠢人而已!
事實上,上面講的將基督受難與神學、教義連結在一起的方式,
這也正是清教徒靈修,也正是歷世歷代聖徒正確靈修的重點:
靈修是必須與正確教義、正確神學結合的!
靈修是必須動用理性,不得廢棄理性的!
靈修不是以追求感覺為至高原則,而是以正確認識上帝、正確認識自己為至高原則!
不是說不能有感覺,而是重點要搞清楚。
假使我們靈修之後,不能更正確知道上帝真理、不能更正確知道自己罪惡、不能行出良善、不能去除惡行,
那麼,我們的靈修,就是垃圾而已!
我們靈修時一大堆的感動,不管感覺多高潮、多迷人、多美好,全部都是垃圾!
基督的受難,假使沒辦法使我們更清楚十字架的各種教義真理,沒辦法使我們對罪有更清楚的認識,沒辦法使我們對救贖與恩典的教義更清楚,
那麼,不管我們看過多少賺人熱淚的受難電影、見過多少栩栩如生的摹想景象、產生多少激情與感動,都是垃圾而已!全部都是垃圾!
基督受難,重點不是在『過程景象』,而是『神學教義』!
問題是,多少教會、牧師與信徒,已經嚴重搞錯重點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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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小羊弟兄的文章,確實今天很少有人反思我們的靈修是出諸人本,還是神本;當靈修出來的東西遠遠超出了聖經的啟示時,我們不可以對自己的義和善良打個問號嗎? 當初我讀聖經關於主受難的情節,也非常驚訝於作者的無情。比如,?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可 15:37),怎麼可能如此蒼白平直,聖靈難道還不如我們人心更有憐憫同情? 是我錯了,還是聖經錯了?還是,聖經寫作時代紙張不夠,或為避免聖經過長,聖靈只啟示了最重要的要道,其它次要的就需要讀者自己讀經時想像,或者聖靈屆時為我們重演那重要的一幕幕?於是很多敬虔追求的人就真的看到了他們想看的"逼真情景"。(一個真實的見證就是,5年前我教會從同宗派請來一位女牧師,見證說她如何在禱告中見到主戴荊棘冠冕異像,看到主在客西馬尼園或十架受難時,血淚如何逼真地從主面龐流下,並且看到的客西馬尼園景和她後來實地看到的完全一樣。講完了異象,聽眾都驚呆了,果然是有恩賜,蒙主厚愛的。接下來的破除祖先咒詛,泛靈泛鬼之類的教導就理所當然要洗耳恭聽了。會後,大部分人都覺得神在今日還在興起能得異像的先知啊,根本沒人敢提出疑問的。我有點小疑問,主在2000年前受苦流汗如血禱告的場面裡的客西馬尼園景,應和2000年後的今日不同了吧,怎麼倒是一樣的。真是時空隧道了...) 以上是靈命好的人,能看到異像。那靈命差的呢,好,聖經既然故意避而不談,我們靈修時就可以補足,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憐憫心來填補這個空白,於是就有了種種主受難的"栩栩如生的摹想景象、激情與感動",寫出的書遠遠超出了許多解釋真理,傳講正道的書,占據了大部分本應用來默想真道的靈修時間。而這些東西,有的與詩篇,先知書及新約不合,有得已越過。而且,當信徒全心地沉浸在主的受難的苦痛裡(而且還不能肯定是否是合主心意的憂愁與記念),主的復活,永遠的榮耀與救恩的果效就被忽略了。記得主在設立聖餐時,說: 林前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所以我們要悲痛記念主的苦,主的死,是為了我們的罪;還要盼望祂榮耀的再來與給我們預備的完全的拯救。 主啊,我們何時才能行事不偏離您借先知和使徒所啟示的聖經呢?求主幫助,我們能行事合乎中道。 兄姐們,讓我們持守唯獨聖經吧,我們今天這麼容易地就忽視或越過聖經,難道我們已起了這惡心:"聖經不是規限我們基督徒一切言行的絕對真理?" 請批評指正。謝謝。
所以 Passion of Christ 这部影片就是把重点挪移到受难的过程,并非救恩。称听说制作单位很腐败,甚至于演抹大拉玛利亚的演员是个三级演员。 其实传统教会也有一个存在已久的错误。就是太高举十架!赞美诗也唱,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荣耀。。。 是吗? 耶稣基督才是我的荣耀! 十字架只是刑具,不是吗?
Philip 其实传统教会也有一个存在已久的错误。就是太高举十架! ………………………………… 你說「傳統」,意思是你是「新」的嗎? 不只傳統教會高舉十架,聖經也高舉十架呀,以下經文提到的「十字架」都不是在講「刑具」喔: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1:17)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林前1:18)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5:11)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弗2:16) 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2:15) 真理叫我們自由~
謝謝小小羊弟兄的分享 讓我能更明確地知道該如何看待基督受死的這個歷史事件 重點不在耶穌受死的過程 而是目的及其意義 更重要的是,這件歷史事件跟我有什麼關係! 當我還是外邦人的時候,就看過“耶穌受難記”了, 老實說,就如多加分享唐崇榮牧師所說的: 「若基督之死只是因其所受之淒慘、痛苦、不公平待遇而感動我們的心,那還有更多革命者所受不公平待遇的死也可以同樣感動人!」 我只覺得很可憐,很同情耶穌, 但我卻不覺得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感謝主,願意揀選我這不配的人 一步一步地帶領我,使我越來越渴慕真理 也感謝主把我從靈恩的教會中帶領出來,進入歸正 也感謝小小羊的網路事工, 讓我從一個不懂神學的初信者 到如今稍微有分辨是否為真理的一些些能力。 榮耀歸給神!
多年天主教徒導演的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 基督受難記, 請問 基督徒適合值得再看嗎?
綜合回應一下: 1.其实传统教会也有一个存在已久的错误。就是太高举十架!赞美诗也唱,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荣耀。。。 是吗? 耶稣基督才是我的荣耀! 十字架只是刑具,不是吗? 答: 很不幸的,這個評論,是很大的錯誤! 『十字架』這詞彙,常常是一個『教義性』詞彙,而不是『字面意思』的詞彙。 什麼是教義性詞彙? 就像三位一體、神人二性、原罪、、、一樣,有很豐富複雜的教義在裡面。 什麼是字面意思的詞彙? 就像石頭、桌子、椅子、、、。 『十字架』做為字面意思的詞彙時,它的意思只是『一種非常殘忍的刑具』。 但是,做為教義詞彙時,它的意思是很複雜豐富的。 一首歌是否正確,不是只看單一句歌詞。 假使『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這歌詞裡的十字架,是『字面意思的詞彙』,那麼,Philip弟兄的評論是正確的。 但是,假使這歌詞的十字架,是『教義的詞彙』,那麼,Philip弟兄的評論是大錯了! 我們來看這歌的歌詞,有問題嗎? 沒正確講出教義嗎? 這歌詞的十字架,只是一種字面意思的詞彙嗎? 1.求主使我依十架,在彼有生命水, 在各各他山流下,白白賜人洗罪。 2.我與主同釘十架,和祂同葬同活, 今基督居住我心,不再是我活著。 3.我立志不傳別的,只傳耶穌基督! 並祂為我釘十架,復活作救贖主。 4.我願意別無所誇,但誇救主十架! 世界對我已釘死,我以死對待它。 (副歌) 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 我眾罪都洗清潔,惟靠耶穌寶血! 經文部分,多加姊妹已經列出,我不再複述。 十字架這首歌非常棒!比很多當今的敬拜讚美歌好太多太多了。 要批判一首傳統聖詩,最好要謹慎小心一些,不要批判錯了,將珍珠當成垃圾。 2.多年天主教徒導演的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 基督受難記, 請問基督徒適合值得再看嗎? 答: 我很驚訝,你真的有在閱讀園地的文章與回應嗎? 我在 2011年05月3日 17:23 於『為什麼我們要學習清教徒靈修,而非天主教靈修? 』這篇文章的回應裡,已經講過這部電影了啊! 難道你看不出最近幾天的文章,都是一系列的? 學習的工夫,要多加油了! 追尋真理,是必須下工夫的!
恩恩,搞錯重點常常是信仰偏差的一個部分, 有這樣的現象的基督徒, 感覺有點像精神病人不認為自己有病是一樣的感覺。 不論靈恩也好、新教也好、崇尚高舉某些牧師也好、 各樣怪力亂神都好,重點就是「搞錯重點」。 基督教的核心除了福音之外別無其他,即使是成聖的過程, 都是因為福音透過聖靈的澆灌所給予的愛, 成為我們一生追求主的動力。 雖然主的受苦很重要,不過,若沒有背後的意義, 沒有基督是「神」與「人」的雙重身分, 以及所有自舊約以降,所有有關贖罪的意義─ 每日的獻祭、逾越節的獻祭、逾越節羔羊的意義、 下午三點的意義、流血的贖罪與釘在十字架上的咒詛, 加上所有舊約的預言,我們因著彌賽亞的救贖而與神重立新約, 沒有這一切,福音不會因此而美好, 福音也無法影響兩千年後的我們。 有時候總會想著,故鄉為什麼對我有意義。 對於觀光客而言,這是他遊覽的其中一站,是一幅美麗的圖像。 然而對於我而言,故鄉是我的一生,是我的所有, 是一幕一幕用哭和笑、痛苦和甜蜜所交織的回憶。 基督徒不該只是一個觀光客。天國是我們的故鄉, 只有住在當中,體會神為何要讓他的獨生子走上各各他, 在這創世以來神所預備的最美好也最椎心刺骨的恩典, 神的信實與神的計畫,一切一切的預備與實踐, 我們才能真正認識神,以及他所差派的兒子,和永生。 主阿,願這份充滿榮耀的福分,能透過我們而彰顯。 福音不只是一幕美好的圖畫,而是一個益發清晰的, 我們所盼望的故鄉。
多加姊妹、舞天使姊妹、淨影‧寂弟兄的分享,都講得很好,我沒有補充。 以下是補充文章本體的進一步說明。 因為有弟兄寫信給我,告訴我他對我這篇文章中那些問題都答不出來,想知道答案。 但事實上,這位弟兄在信件中的分享裡,所告訴我他已知的觀念,其實就已經非常正確。 所以,我針對文章裡那些問題,做進一步說明,以幫助大家更清楚重點。 淨影‧寂弟兄的觀察與提醒,是很重要的: 重點搞錯,會很嚴重! 基本上,基督的死,重點有很多,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重點,就是『代贖』的觀念: 由別人代替我死。 而為什麼要有代贖? 這就涉及我有沒有罪的基本問題。 我如果沒有罪,何必人家為我代贖? 就是因為我有罪,才需要別人為我代贖。 而我有罪,就表示我一定得死嗎? 這又涉及到上帝公義、刑罰的領域了。 我們假使知道我們有罪,而我們的罪只有唯一死刑, 那我們才能瞭解代贖為何那麼重要。 而講到代贖,又涉及: 為什麼別人可以代替我死? 一個真正的人與真正的神,才有辦法為別人進行代贖。 否則,『沒有任何人支付得起這代贖的價格』! 你打壞世界級的小提琴名琴,拿個假錢、拿個幾百塊,就賠得起嗎? 人的罪的贖價,根本就貴到沒有任何一個人類還得起、代贖得起! 為什麼透過代贖,我們就可以蒙赦免? 這就涉及上帝的規定。 宇宙是上帝創造的,規定是由祂制定的。 祂這樣規定,世人只能這樣照辦。 而這規定是合理的、合邏輯的。 不肯照創造設計者的規定辦理,就想達成代贖的成立、赦免的完成,那是不可能的事。 國家訂出你賠償的規定,你不照辦,反而自己去搞出一堆名堂,就以為能使賠償取消,那是不可能的事(我講的是真正照規定、不講人情的法治國家)。 那麼,要如何才能獲得這代贖呢? 這就涉及因信稱義的問題了。 也就是說,為何基督的死那麼重要? 基督的死的意義,就已經將『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的道理全部涉及了。 假使講述基督的死,沒有講述到『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的道理,反而只將重點放在基督受苦的『過程』,那就是嚴重走錯路。 這也是為何聖經會花很多時間,在不同經卷裡,用不同角度,不斷講述基督的死的『神學意義』,而不將時間花在講數基督的死的『過程』的原因。 因為,那些過程,並不是很重要,但神學意義非常重要。 一個人可以詳細知道過程,但不會得救。 當時親眼看見耶穌受難過程的人,可多了! 路人、旁觀者、士兵、法利賽人、、、,一大堆可能都有看到全程,或是看到很多過程。 但是,除非他們知道『意義』,否則,哪會信主,哪會得救?(不用很清楚,但起碼要摸到正確意義) 當時,十架旁同釘的強盜,其中的一個,就已經有抓住模糊的意義了: 『我們是罪有應得』、『我們必須為自己的罪行怕神』、『這個人無罪』、『你得國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所以主耶穌當場對他保證: 你得救了!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39-43) 請注意,他們這段在十字架上的對話,不是在針對自己受刑的肉體痛苦吐苦水,說有多痛又多痛、士兵多壞、審判多不公義、、、他們根本不涉及『痛苦過程』的講述,而是涉及『意義』的講述。 但很不幸的,很多靈修神學、基督受難的講道,重點都花在『過程』的講述上,而不是『意義』的講述上。 歸正,就是不斷靠聖靈的力量,修正偏差,回歸真理。 願上帝幫助我們。
基督是神, 有無限的靈, 無罪的身份, 所以他的死才可以贖回所有信徒的死罪; 基督是人, 所以才能死在十字架上. 這樣想,是否正確? 感謝.
基督是神, 有無限的靈, 無罪的身份, 所以他的死才可以贖回所有信徒的死罪;基督是人, 所以才能死在十字架上. 這樣想,是否正確? 答: 其實,只要重點抓住即可。 重點很簡單: 一個完全的神,同時是一個完全的人,才能當代贖的祭物、才能當拯救的中保。 只要否定耶穌的神性,或是只要否認耶穌的人性; 只要沒有抓住耶穌基督代贖的觀念; 我們就離耶穌基督受死的意義,有很大的差距。 韋斯敏斯德信條第八章論中保基督 第三條 「主耶穌既如此在人性與神性上聯結,就受無限量之聖靈的潔淨與恩膏;既在他裡面有智慧和知識的一切寶藏,父就喜歡叫一切的豐富住在他裡面。其目的乃是藉著他的聖潔、無惡、無玷污,並所充滿的恩典和真理,使他得以全備,以便執行中保和保證人的職份」 第五條 「主耶穌憑他完全的順服並犧牲自己,藉永遠的靈一次獻給神,來完全滿足他父的公義;為父所賜給他的人非但獲得和好,也獲得天國永遠的基業」 第七條 「基督按著他的神人二性,來執行他為中保的工作」 第十一章論稱義第三條 「基督憑著他的順服和受死,完全清償了凡如此被稱為義之人的罪債,並為他們獻上適當的、真實的、圓滿的祭來滿足父神的公義」
『十字架』做為字面意思的詞彙時,它的意思只是『一種非常殘忍的刑具』。 但是,做為教義詞彙時,它的意思是很複雜豐富的。 這個解釋我很贊成,謝謝小小羊。 但經我了解有關經文後,我覺得聖經所提到的十字架,都是在講有關耶穌的救贖事件。那我們何不講完整一點,“十架的救贖” ? 因為發現,除了會來這裡找草吃的羊以外,或者說根基很穩的各位大俠,可以明白這道理以外,很多到教會聚會的信徒,多都不大會分辨,就會按字面了解。特別是年輕一代。
綜合回應一下。 1.但經我了解有關經文後,我覺得聖經所提到的十字架,都是在講有關耶穌的救贖事件。那我們何不講完整一點,“十架的救贖” ? 答: 唉!多加姊妹附的經文,請認真讀清楚! 聖經明明就是用『十字架』這詞彙來做為『教義使用』了,我們為何不能用? 那些經文,清清楚楚都不是在使用十字架的字面意思,而是神學意思,不是嗎? 弟兄! 不要為了糾正一個錯誤,糾正到連正確的都在亂反對一通! 你要使用『十架的救贖』,無妨,那是個人自由。 但是,你不能反過來說人家這樣用就是錯!傳統福音派這樣用就是錯! 事實上,錯誤的,是你自己。 2.因為發現,除了會來這裡找草吃的羊以外,或者說根基很穩的各位大俠,可以明白這道理以外,很多到教會聚會的信徒,多都不大會分辨,就會按字面了解。特別是年輕一代。 答: 所以這表示『十字架』這詞彙有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廢棄這詞彙? 弟兄啊! 診斷病情,要精準一點; 否則,開出的處方,有時是會害死人的。 因為很多人誤解三位一體這詞彙,所以這詞彙就不要使用? 因為很多人誤解預定論這詞彙,所以這詞彙就不要使用? 因為很多人誤解因信稱義這詞彙,所以這詞彙就不要使用? 這會不會倒果為因了呢? 教會年輕信徒會以為十字架只有字面意思,問題不是出在十字架這詞彙,而是出在教會教導! 別說是我們這裡的教導,會大量教導各種正確觀念; 就算是傳統的福音派,信徒也都知道十字架這詞彙多半是指豐富的神學意思,而不會以為那只是字面刑具的意思而已。 因為用刀子的人不會使用、亂使用,結果不去檢討用刀的人的問題,反過來檢討刀子,這是搞錯病因、開錯處方的行為! 當今教會不是只有不懂什麼叫十字架而已,事實上,連其他基要真理一樣通通都不懂! 不懂因信稱義!不懂預定論!不懂三位一體!不懂原罪!不懂上帝主權!不懂一大堆! 更甚至,該懂的,幾乎沒幾樣懂的, 結果懂的,都是一堆不合聖經的垃圾而已。 要檢討改進的,是教會自己,是教會教導,不是這些教義詞彙。 園地就是在教導這些基要真理,並教導大家如何將這些真理具體正確使用在生活上。 這些教導,只要讀者讀一段時間之後,不可能還毫無概念。 教會亂教、不教,所以我們很努力教。 大家學會之後,就努力去教會找機會教其他人。 瞎子領瞎子,會一起摔死。 雖然領路的瞎子,罪比較重, 但是,那可不表示被領路的瞎子,就沒有罪。 甘心情願被瞎子領路,自己也當個瞎子,後來一起摔死,就是犯罪。 因為,上帝的小羊,一定會聽出上帝的聲音。 當他們聽到錯誤的聲音時,他們心中會自然產生警覺,會覺得這聲音怪怪的,好像不是主人的聲音。 然後,他們會去找主人的聲音。 假使對教會錯誤的教導一直毫無警覺,這就是大問題。 除非信徒自己不讀經,否則,隨便讀一下也會知道,十字架這詞彙在聖經裡,怎麼可能只是字面意思的使用,而不是神學教義的意思? 當今教會一大堆表面上宣稱自己信耶穌,其實連什麼叫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的道理都不懂,聖經也不讀,讀了也不認真想的人,這些人是否有真正信耶穌,都還大成問題呢! 一大堆教會,根本就沒傳出正確的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的福音,聽到的人,怎可能因為真福音而信主,獲得得救呢? 聽到假福音、聽到預工而信主的,都還沒真正信主呢! 3.關於基督的死相關的信條與要理問答整理 一、海德堡要理問答(第二部分『救贖』) 問12︰既然我們因神公義的審判,應受到今世和永遠的刑罰,那麼我們怎麼才能逃避這刑罰,並且能再次蒙神恩寵呢? 答︰ 神要求他的公義得到滿足,因此我們必須滿足他的公義,不是由我們自己達到,就是由別人完成。 問13︰我們自己能夠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 決不能;實際上,我們天天增添自己的罪咎。 問14︰有任何(僅是)受造者能夠為我們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 沒有; 首先,因為神不會將人自己所犯的罪加罰於其他任何受造者; 其次,僅是受造者不能擔當神對罪惡所發出的永恆忿怒的重擔,而能使第三者從其中得救贖的。 問15︰那麼,我們需要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呢? 答︰ 一位真實而無罪的人,但卻要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就是一位同時 也是真神的。 問16︰為什麼他必須是真實和無罪的人? 答︰ 因為神的公義要求那同樣犯了罪的人性本身要為罪做出補償;但人人都是罪人,故無人能為別人贖罪。 問17︰為什麼他必須同時是真神呢? 答︰ 他要透過他神性的能力,在他人性中擔負神的忿怒,如此便為我們取得並恢復了公義和生命。 問18︰誰是那位中保?誰同時是真神,又真的是無罪的人? 答︰ 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問37:你對「受難」這詞有什麼瞭解? 答: 我所瞭解的,是他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他在身體和靈魂裡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以便藉他的受難,作為唯一的贖罪祭,他可以救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沉淪,並為我們取得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 二、多特信條(第二項教義重點基督的死和人類藉此而得的救贖) 第一條 神不僅極其慈愛,他也極其公義。他的公義要求(正如在他的話語中所啟示的),所犯敵擋他無限尊嚴的罪應受刑罰;不但身體靈魂受暫時的,而且要受永遠的刑罰;這刑罰除非滿足神的公義,是不能逃脫的。 第二條 既因我們自己不能補償,也不能救自己脫離神的忿怒,所以由於無限的慈愛,樂意賜下他的獨生子作我們的保人,成為罪,為我們受了咒詛,並替我們補償了神的公義。 第三條 神兒子的死是為罪所獻唯一和最完全的祭與補償;它有無限的價值,足以補償全世界的罪。 第四條 由此可見基督之死的無限價值與尊嚴的理由,乃因受死者非僅一真實的人與一完全的聖者,而且是神的獨生子,與聖父和聖靈有同一永遠與無限的本質,這本質使他有資格作我們的救主;又因為他是本著為我們的罪,擔當我們的罪,而受神的忿怒與咒詛而死的。 三、韋斯敏斯德大要理問答 38問:為什麼這一中保必須是神呢? 答: 這一中保必須是神, (1)如此祂才能維繫並保持其人性,不至於在上帝的無限憤怒和死亡的權勢之下沉淪; (2)使祂的受苦、順服和代禱有價值和果效; (3)滿足上帝的公義,獲得祂的恩寵,贖買一群特定的子民,把祂的靈賜給他們,征服他們所有的仇敵,使他們永遠得救。 39問:為什麼這一中保必須是人呢? 答: 這一中保必須是人, (1)如此祂才能增進我們的性情,順服律法,在我們的性情中為我們受苦,並為我們代禱,體恤我們的軟弱; (2)並使我們可以得兒子的名分,得安慰,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 40問:為什麼這一中保必須既是神又是人,且在一個位格中呢? 答: 這一中保,既然要使上帝與人和好,就必須自己既是神又是人,且在一個位格之中,使每一性都各盡其職,作為整個位格的工作為我們而被上帝悅納,並且成為我們的依靠。
插點花絮~ 「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當我進到天門的那一天,我要唱的第一首歌就是這首詩歌﹔當我離世的那一天,這首歌也是我的安慰。 --唐崇榮牧師「救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