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雙刀揹聖經,闖高雄鬧區砍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3/today-so1.htm
今天我們不探討這個人是不是精神錯亂、是否有吸食毒品。
用這案例,我們要來思考二個很常見的問題:
1. 聖經是法器,經文是咒語?
2. 只要像念經一樣唸出聖經,就是悔改,就能贖罪?


對觀念清楚的基督徒而言,這都是很簡單的問題,答案都是『否』。
但問題是,很多未信者,甚至有些基督徒,是真的這樣來看待聖經的。


不少電影,不都是這樣演的嗎?
特別是與天主教有關的電影,更是如此:
神父手拿聖經,或是十字架,撒上聖水,口中要唸唸有詞念聖經咒語,要做出一些奇特的手勢,這樣才能驅魔。


這種行為,說真的,我們不覺得似曾相似嗎?
道教法師要手拿法器,甚至要撒狗血,口中要唸唸有詞念咒語,要做出一些奇特的手勢,這樣才能趕鬼。


一些靈恩派的牧師,其實也差不多。
反正,這些都是換湯不換藥,換個服裝、換個信仰、換個術語,內涵與實質,並沒有什麼差異。


但是,這絕不是真正聖經的教導與觀念!
基督教信仰和異教是截然不同的!
基督教信仰絕不是換個神明來拜那麼簡單!


聖經並不是法器,聖經本身沒有魔力。
認為聖經放到鬼附的人身上,就會有神奇魔力可以使鬼嚇跑,是不合聖經的無稽之談。
有真正力量的,不是聖經這『物體』,而是聖經裡所傳遞的『精義』。
做為一種物體的聖經,就和做為一種物體的偶像一樣,是毫無生命與力量的。
我們不管如何撕聖經、如何砍偶像,都如同在毀壞各種無生命的物體一樣。
聖經裡沒有上帝附身在其中,聖經裡沒有法力附身在其中,一如偶像裡沒有邪靈附身在其中一樣。
很多人以為偶像裡有邪靈附身,那是大誤解!
邪靈不附身於無生命之物體上,只附身於有生命的物體上。
偶像附近可以有邪靈,不表示偶像裡面就有邪靈附身。


聖經經文也類似。
經文本身,是沒有任何魔力的。
除非瞭解經文意義,否則,經文讀再大聲、經文唸一萬遍,一點法力也沒有。
認為經文本身具有法力,那是佛教、道教、異教的思想,不是基督教的思想。
佛教認為念一些咒語,就具有神奇魔力,就算你不懂咒語意思,一樣有魔力。
因為,他們認為某些『聲音的本身』,就具有魔力(即使你不懂『聲音的意義』)。
天主教在這部分,其實和異教沒太大差異。
他們一樣認為唸誦經文本身,就具有功德、具有魔力。
但是,那都是嚴重違反聖經的。


因此,單單唸唸聖經經文,就是懺悔、就是贖罪?
當然不是!
因為,聖經的『物體』沒有效力,聖經的『經文聲音』沒有效力,是『聖經精義』、『你信進去的精義』,才具有效力。
換言之,你念主禱文一千遍,但你內心不了解主禱文,你內心不是真正信仰上帝,你所念的經文,毫無效力。
反過來講,你根本就不會背主禱文、你不識字不會唸主禱文,但你是真正從內心禱告,而且禱告觀念是正確的,那麼,你的禱告,是蒙上帝垂聽的。


真正的懺悔者,不會搬出聖經來神功護體的。
一個會搬出聖經來神功護體的,幾乎都是嘴巴認罪者,而不是真正認罪悔改者。


基督徒要非常小心謹慎,不要沾染異教觀念,不要把異教觀念帶進基督教信仰來。
假使信主之前是異教信仰者,那麼,信主之後,一定要努力靠聖靈的大能,不斷棄絕各種錯誤觀念,回歸真理。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