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 得救的人是上帝預定揀選的,
過去會覺得是我們禱告到—搖動神的手—動工,
現在知道是唯獨神的恩典和揀選,那我該如何繼續禱告呢?
 
2. 我對禱告的認知或知識好像突然僵住、瓦解。
上帝預定了一切,我該怎麼禱告才合神心意,才正確呢?
 
 
 
 
答:
這是很常見的問題,主要是因為對預定論這部分觀念的誤解。
大家想到預定論時,常常只想到『上帝預定了結果』,
然後就一直在『結果』部分繞。
但問題是,上帝不是只預定『結果』,
上帝也預定了達成此結果的『方法』!
 
 
換言之,預定,是包括『結果的預定』和『方法的預定』的。
 
 
一旦我們清楚這個觀念,那麼,相關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例:
上帝假使預定你『不會餓死』(結果),
那麼,祂也同時會預定你『肚子餓會去找東西吃』(方法),
不可能發生祂預定你不會餓死,可是你卻故意不去找東西吃的情形。
 
 
例:
上帝假使預定你『明天會從高雄到達台北』(結果),
那麼,祂也會同時預定你『一定會有交通工具搭乘』(方法),
不管是搭汽車、火車、飛機、、之類交通工具,
不可能發生祂預定你去台北,
可是你卻故意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等著奇蹟出現、瞬間移位的情形發生。
 
 
例:
上帝假使預定你『得救』(結果),
那麼,祂也會同時預定你『一定會信主』(方法)。
不可能發生祂預定你得救,你卻至死依然故意不信主的情形。
 
 
同樣的,禱告也一樣。
沒錯,『結果』是上帝主權,是上帝的預定,
但是,達成此結果的『方法』,也是上帝預定。
換言之,有時,上帝要你獲得某種東西(結果),
就是要你一定要透過『禱告』(方法)才能獲得,
而且你一定會透過禱告來獲得,不禱告就得不到。
 
 
事實上,這種『唯獨透過禱告才能獲得』的情形,非常常見。
經文很多,隨便舉一個: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不禱告)』(雅4:2)
 
 
因此,即使我們知道這是上帝預定,
但這一點也不妨礙我們應盡的本分、憑藉的方法的情形。
 
 
另一方面,我們其實都常常『無法知道』上帝預定的『結果』,
也『無法知道』上帝預定要達成此結果的『方法』。
因此,我們就必須依照上帝旨意,
特別是上帝『顯明的旨意』,也就是『聖經』,
來做為應盡的本分,以及智慧判斷的依據。
而『透過禱告來獲得』,是上帝明確規定的旨意與方法,我們當然要照辦。
 
 
這樣一來,瞭解預定論又有什麼意義呢?
在禱告方面來講,
我們會很清楚知道自己依然要善盡本分、迫切祈求
(這部分和其他認真禱告的靈恩運動、成功神學、信心運動的信徒一樣);
但是,我們會對上帝最終決定的結果,充滿敬畏與感恩,即使不如我所願
(這部分,和靈恩運動、成功神學、信心運動的信徒截然不同)。
 
 
所以呈現出來的就是:
1. 認真盡本分
2. 敬畏神主權
這樣又變成合乎全本聖經的觀念,而且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非常和諧,毫無矛盾的情形。
 
 
相反的,一旦錯誤認之預定論,
很容易變成:
1. 不認真盡本分
認為上帝既然預定結果,那我就可以鬼混度日,
認為上帝有義務即使我懶惰祂也必須達成結果。
2. 不敬畏神主權
認為只要我禱告厲害,上帝一定會答應我所求的一切,
即使所求錯誤上帝也必須應允。
 
 
那麼,在預定論之下,要如何禱告才正確呢?
還是一樣,迫切禱告,將心所願,告訴上帝,
但是時時敬畏上帝主權,願意接受『即或不然』與『倘若可行』的觀念即可:
一切順服在『願你的旨意成全,而非我的旨意成全』,
『我願修正自己來配合上帝,而非上帝修正祂自己來配合我』。
這時,上帝依然會應允我們所求,或是帶領我們更清楚知道祂的意思,
而不管是什麼答案,我們都能順服接受,不會怨天尤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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