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親暱,很可愛,不是嗎?
錯在哪裡?
起碼錯了兩部分:
1. 誤認耶穌是天父!
2. 喪失對神的分寸!




一、 耶穌不是天父
請翻開全本聖經,只要有誰找得到稱主耶穌是『父親』的,告訴我一聲!
我們不是信奉三位一體的上帝嗎?
所以,用在聖父身上的,拿來用在聖子身上,不行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沒錯,我們信的是三位一體的上帝,
但這個三位一體的上帝是聖父 ≠ 聖子 ≠ 聖靈的,不要搞錯了。
聖父絕不是聖子,聖子絕不是聖父。
沒錯,三位一體,同尊同榮,
但功能上,祂們可不相同。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我真的很痛心很難過。
因為,稱呼耶穌為爸爸的,這樣使用這樣教導的,竟然是牧師、傳道、師母!
讀什麼神學院啊?
教什麼東西啊?
連最基本的教義都不清不楚,自己錯了都不知道,能教導信徒些什麼啊?


主耶穌從沒把『父親』這樣的名稱用在祂自己身上,
主耶穌的門徒也從來沒將『爸爸』這樣的名稱用在祂身上,
結果,我們竟然這樣用,擅自將耶穌視為天父,這已經進入異端領域了,還不知道嗎?
早在教會歷史早期,當時就已經出現一些異端,就是把耶穌認為是天父的,而教會歷史也非常清楚判定這是異端思想,基督徒不得存有了。
可是,這年頭的傳道人,腦袋竟然壞到這種程度,神學院畢業了竟然還爛到這種程度,這是什麼傳道人水準的時代啊?
有人亂教,教會間亂流行,傳道人自己也不經思想就亂學跟流行,已經碰觸到危險的異端領域了還沒警覺,這些人,有善盡為教會群羊把關的責任嗎?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所以你們應當儆醒』(徒20:28-31)


耶穌是我們的『長兄』,不是我們的父親。
『使他兒子(耶穌基督)在許多弟兄(信徒)中作長子』(羅8:29)
耶穌是我們的『朋友』,不是我們的父親。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耶穌基督)乃稱你們(信徒)為朋友』(約15:15)


我們可以稱耶穌是『主』,正如稱天父是『主』一樣,這是可以的,也是聖經都有出現過的用法。
我們可以『向主耶穌禱告』(含祈求祝福),正如我們也可以『向聖父禱告』(含祈求祝福),這是可以的,也是聖經都有出現過的用法。


『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徒7:59)
『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啟22:21)


當然,比較合適的用法,也是最嚴謹的觀念,是:
靠著聖靈的力量,奉主耶穌的名,向聖父禱告。
當然,單獨向聖父禱告、向主耶穌禱告也是可以,
或是向聖父+聖子禱告也可以,也可以用聖父+聖子的名號來祝福。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羅1:7、林前1:3、林後1:2、加1:3、弗1:2、腓1:2、提後1:2、多1:4、門1:3、約二1:3)


可是,一旦提到聖靈,就不一樣了,
沒有單獨向聖靈禱告的,沒有單獨奉聖靈的名祝福的,
而是要同時提起聖父、聖子、聖靈來禱告或祝福才可以。
我再提醒一次,因為很多人已經受到靈恩運動錯誤的觀念影響,竟然單獨向聖靈禱告(或向聖靈祈求),這要很小心很小心,因為已經嚴重偏離聖經了。
我們若要向聖靈禱告,或要奉聖靈的名號來祝福,就必須同時提起聖父與聖子才行。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
『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聖靈是『隱藏自己、榮耀基督』;
聖靈不要人家高舉祂,而是要來讓人高舉耶穌基督;
可是,這卻嚴重被靈恩派所忽略。
最簡單的部分,我們可以看啟示錄天上大寶座的情形(啟1、4、5章)。
聖父與聖子是主體,也是被敬拜的主角;
聖靈是七靈,主要是寶座前七燈的形像。
燈不是主角,燈是照亮主角的。
我不是說聖靈不是上帝,也不是說聖靈不重要,而是聖靈的重點不是在彰顯祂自己,而是彰顯基督。
那種靈恩派割裂聖父與聖子,單獨推崇高舉聖靈的情形,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推崇的是哪種靈,因為那根本就不是聖經所告訴我們的聖靈,而是斷章取義解經所得出的靈。


敬拜聖父:
『每逢四活物將榮耀、尊貴、感謝歸給那坐在寶座上、活到永永遠遠者的時候,那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坐寶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遠遠的,又把他們的冠冕放在寶座前』(啟4:9-10)


敬拜聖父和聖子:
『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四活物就說:阿們!眾長老也俯伏敬拜』(啟5:13-14)


亞他拿修信經特別嚴厲警告,在三位一體論上一旦錯誤,是不得救的。
因此,我們在涉及三位一體的教義時,不要隨便!
請自行參閱:『三位一體:亞他拿修信經內容』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53781.html




二、 喪失對上帝的分寸
近代教會有種傾向,就是喜歡強調耶穌的『人性』,讓人盡量看見耶穌基督的可親近性。
當然,主耶穌本來就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因此,講述主耶穌的人性,並沒有不對。
不對的地方是在哪裡?
是強調耶穌的人性到一個程度,開始喪失分寸,將祂的神性遺忘,然後對其人性做出『過度的』推測與僭越。


耶穌爸爸,耶穌爸比,講這種話的人,可能要強調的是那種『親暱性』與『可親性』。
沒錯,聖經也確實用『阿爸!父!』這樣的稱呼。(可14:36、羅8:15、加4:6)
『阿爸』這翻譯非常貼切,確實是類似一種『幼兒對父親』的稱呼,或是用來強調其『親密性』。
但是,我們不要忘了,不要只單獨拿出一兩句經文就企圖建立教義,
而是要找出全本聖經,同時解通相同與反合性的經文才行。
這時,我們會發現對『上帝』的稱謂與比喻,就不是那麼簡單,動輒可以用這種親暱性的方式來稱呼的。
另外,阿爸父是用在聖父,不是用在耶穌身上的,我們不要亂用。
耶穌是稱天父為爸爸,祂稱自己是天父的兒子,我們不要亂搞一通,搞成耶穌也是爸爸,變成聖父也是爸爸、聖子也是爸爸,這是亂來。


猶太人對上帝是非常敬畏的,他們很怕觸犯十誡第三誡『妄稱上帝名號』的重罪,
因此,他們平常不太敢使用『耶和華』這種名號,而是用『主』(Adonai)這樣的稱呼。
當然,我們不用像猶太人那樣拘謹與害怕,但他們的精神,卻已經嚴重被現代基督徒所遺忘。
現代基督徒,對上帝的看法,已經常常喪失『敬畏』,反而用『喪失分寸』來取代了。
說真的,這年頭,還有多少基督徒會對十誡第三誡妄稱上帝重罪有所畏懼的?
一大堆人動輒『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上帝啟示我、、、』,
問題是,這些人當事後證明不是時,有幾個會痛哭懺悔認罪悔改的?
越是真正敬畏上帝的人,越不敢動輒宣稱上帝啟示我、聖靈對我說,越只敢傳講上帝顯明的話語,也就是聖經而已;
反而那些動輒就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掛嘴邊的人,越是不知什麼是上帝顯明的話(也就是聖經),也越是不敬畏上帝的人(那怕他們外表多敬畏也一樣)。


現代人描述的耶穌,比較像什麼?
我的麻吉、我的哥兒們、
一個會和我一起去泡網咖不眠不休打線上遊戲、一起去找檳榔西施開黃腔、
一個可以讓我勾肩搭背、身體碰來碰去玩阿魯八的好朋友。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假使你是這樣看耶穌基督的,那我為你捏一把冷汗。
請自己動手去查一下聖經,看看聖經裡有哪部分,是這樣來描述『耶穌與門徒間互動』的情形的?
知道主耶穌的門徒是如何來稱呼耶穌的?
夫子(老師)!
主(主人)!
這種稱呼,以及聖經裡對他們彼此間互動的描述,我們根本看不見那種『喪失分寸、沒大沒小』的互動關係與行為模式。
我在講什麼?
我在講的是現今教會那種觀念與教導,已經開始具有褻瀆上帝的性質,而大家竟然毫無警覺!


沒錯,門徒可以和耶穌親密到躺在祂懷裡,
但是,門徒可不敢和祂勾肩搭背、嘻笑玩鬧、像對『同輩』一樣的隨便與褻玩。
也沒錯,主耶穌稱我們和祂是朋友,
但是,全本聖經裡沒看過這種朋友關係可以到喪失分寸、喪失敬意程度的。


太多人嚴重誤解『耶穌是我們朋友』的觀念了。
聖經使用各種類比,都有很嚴格的限制,不得隨便過度進行推演的。
聖經說主耶穌是新郎,不表示我們就可以幻想和祂做愛,這是大逆不道!
聖經說主耶穌是朋友,不表示我們就可以以為祂是狐群狗黨一樣可褻玩的朋友,這簡直接近褻瀆!
當聖經說到主耶穌是我們朋友時,有些經文,是這些褻玩者不敢講不敢想的: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15:14)
遵行主耶穌的命令了沒?
主耶穌命令可一大堆,而且一大堆都在講德行喔!
你還真以為主耶穌是狐群狗黨一樣的爛友啊?還真以為主耶穌是和你一起對女生吹口哨開黃腔的啊?
祂是行為好到令你自覺慚愧的,是友直友諒友多聞那種的益友,不是損友。


同樣的,主耶穌是大哥哥(長兄),這可不是說主耶穌是溺愛弟弟、帶弟弟出入不正當場所、吸毒販毒的大哥哥。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
『效法他兒子的模樣』,效法了沒?
上帝要我們效法祂的長子,也就是耶穌基督,我們效法了嗎?
效法祂的什麼?
祂有什麼狐群狗黨、隨隨便便、品德不檢點、滿嘴髒話、找檳榔西施打屁聊天開黃腔、好勇鬥狠耍老大、喜歡當老大命令人、、、、這些『模樣』嗎?
太多太多基督徒擅自對耶穌進行想像與類比,已經嚴重錯誤到幾近褻瀆程度了還不知道,竟然將耶穌想成那種爛朋友、爛哥哥,還不知已經犯大罪,真的是可悲到極點。


看見現今教會許多流行的觀念與教導,我真的是痛心疾首!
二千年來使徒代代傳承下來的真理,被這時代的教會與傳道人扭曲到什麼樣的地步!
歷世歷代眾聖徒對上帝的敬畏與尊崇,早就被拋到九霄雲外了!
信徒傻傻笨笨跟隨這種錯誤的教導,已經一步一步偏差,走向地獄還不自知!


我們對上帝的形像與觀念,不得由我們個人喜好擅自決定!
我們只能照上帝親自由上對下做出的啟示,也就是聖經,來認識祂、瞭解祂、敬拜祂、與祂互動。
偏偏,現今教會流行的趨勢,是將上帝的形像『照人所喜好』來決定,而不是人修正自己觀念來符合聖經所講。
當我們把上帝從天上抓下來,用人的喜好來想像上帝的特質,
這樣的上帝,是聖經所啟示的上帝嗎?這樣的敬拜,是上帝所啟示的敬拜嗎?


有次,教會裡查經時,一大堆長執與傳道人講出來的話,我差點沒當場昏倒。
這些人用什麼來看待上帝、類比上帝,知道嗎?
用『我的媽媽』!
他們所描述的上帝形像,就是媽媽的形像,
他們用自己的媽媽,來推想上帝的形像,來感受上帝的形像。
更不幸的是,沒有人發現自己已經犯大錯,而且還認為聖經確實有描述上帝像母親:
『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66:13)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讀聖經要讀全本,建立教義不得使用一二句經文,必須用全本聖經相關與反合性經文來建立才行,否則都是斷章取義解經,而且幾乎都會進入偏差。
這經文在講的是當上帝在安慰信徒時,是像媽媽一樣溫柔,
不是說上帝在每個領域都是母性形像,更不是說我們可以用母性形像來想像上帝。
否則的話,大家敢將上帝、耶穌基督想像成新娘,將信徒想像成新郎嗎?
聖經大量使用『新郎』來類比上帝,從來沒有一次是用『新娘』來指上帝,而將新郎來指信徒的。
假使我們顛倒過來,這成何體統?簡直是褻瀆!
而另一種極端則是承認主耶穌是新郎,我們是新娘,
但卻忘了新郎與新娘這樣的類比是必須有分寸,不得僭越的。
有些教會牧師竟然已經嚴重到教導信徒想像人與主耶穌談戀愛、甚至想像愛撫與性行為、或是追求那種性行為般的快感(未必伴隨性想像),這簡直是褻瀆的謬論,偏偏這些人還以為這才是照聖經解經,信徒還一大堆。
我們是在什麼樣的時代啊?亂七八糟的教導,在教會中橫行,信徒也毫不警覺就照單全信?


再強調一次,我們不可以用自己媽媽來揣摩上帝形像!
不可以用自己媽媽來推想上帝個性與行為!
不可以用自己媽媽來理解上帝、認識上帝!
不可以一講到上帝,就想到自己媽媽的樣子!
我們若這樣做,是嚴重將至高上帝抓下來『人化』,將自己媽媽高舉到『神化』,
是嚴重違反聖經的,基督徒不得如此行!
我們對上帝的理解,完全只能照聖經的啟示來行,
而聖經很多比喻與類比是用一種抽象型態的、非特定對象、統稱型的(如:父親、母親、戰士、新郎、、、),聖經哪裡有用特定、限定、指定型的(如:『你的』媽媽、『你的』爸爸、、、)來描述上帝,或要人這樣來理解上帝的?
大膽僭越還不自知!
而傳道人還這樣教導人,教什麼東西啊?
信徒也傻傻跟隨,不知錯在哪裡,跟什麼跟啊?
瞎子領瞎子,要一起下地獄去嗎?
我們可以用廣泛的、非特定的母親形像來理解上帝,但不得用特定的、指定的我的媽媽的形像來理解上帝。
請小心這兩種看來好像很類似,但其實天差地遠的差異。
差一點,就差十萬八千里,從正解聖經,變成偏差假道了。


繼續講上帝形像部分。
在全本聖經裡,一旦描述上帝,大量都使用『雄性』的類比與稱呼(萬軍的耶和華、天帝的主宰、新郎、、、)。
除非我們瞎了眼,否則不可能對這些雄性的稱呼與類比視而不見。
更原諒我這嚴厲的提醒:
『女神信仰』,從來就沒在聖經裡出現!
全世界各地的異教信仰,大量有『女神崇拜』的習慣,
但不管是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女神』觀念是不得在基督徒所敬拜的上帝身上出現的。
沒錯,聖經裡有將上帝類比成母親這樣的女性,但這樣的經文非常稀少,而且絕對不是女神化或女性化,解釋與應用時要很小心。
台灣人大量拜媽祖,並敬稱為天后;
天主教將女神信仰引入,高舉馬利亞到女神化的地步,來軟化基督教雄性上帝的部分。
這種女神信仰,在拉丁美洲以及所有天主教所到之處,無不大量流傳。
可是,這絕不是聖經所啟示出來的上帝,基督徒也不准信這種女神化的上帝,這樣做的信徒,已經在犯大罪了還不自知,更是可悲。


聖經一旦描述到上帝,不僅常使用『陽性』的稱呼與類比,
我們看看耶穌,是生為男人,還是生為女人?
全本聖經六十六卷,有哪一卷是女性所寫?
我們注意舊約經文出現的神與天使變成人的模樣的紀錄,是用男人,還是用女人的形像來出現?


那個出現在亞伯拉罕面前的三個使者,是男人形像。
其中兩名,到了羅得所住的所多瑪城,當地居民要求羅得交出這兩名男性給他們同性戀。(參創18、19章)


雅各在曠野的夜晚與之摔角的神的人形,一樣是男性形像,不是女性。
雅各膽子沒那麼大,與女性在三更半夜孤家寡人彼此肌膚接觸來摔角的。(參創32章)


我不是說上帝就是男性,請不要誤解。
上帝是個靈,沒有性別之分。
但問題是,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我們必須透過聖經來認識上帝,
而上帝向我們啟示出來的形像主要以男性為主,我們就只能照上帝的啟示來理解祂,不要隨便將之女神化女性化,以免褻瀆。
你能想像我們將耶穌視為女性嗎?
一個女性的耶穌,帶著一群男性的門徒,而這群門徒還可以躺在她懷裡?
我們當然可以宣稱那是母親,但問題是,所有對上帝的理解與敬拜,只要不是照祂所啟示出來的聖經來做的,都是錯誤!
不要擅自用人的喜好,來廢棄上帝的啟示。
人類對母親形像的喜好,歷史非常久遠,這也是女神崇拜歷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但因為這不是上帝的啟示,我們就不得僭越、不得將異教思想帶入教會,有錯誤想法的,趕快認罪悔改,回歸真理。


近代新派神學很喜歡講女性主義,並且將基督教傳統廢棄,不斷反對聖經裡各種性別的教導,並且認為聖經是由當時的男性主義者所寫的霸權思想,不是真正上帝的真相。
我們當然嚴厲拒絕這種錯誤觀念與解經。
聖經講得一清二楚:
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男性形像。
這不是要貶低女性,而是上帝這樣啟示,我們就必須這樣相信,不得違反。
三位一體上帝是同等大小,
但在功能上,聖子就是要順服聖父。
我們不能因為祂們同等大小,就認為聖子可以不用順服聖父,或是聖父要順服聖子,沒那回事!
同樣的,丈夫與妻子是平等的,但妻子必須順服丈夫,這不是大小之分,而是功能之別。
一部火車,假使有兩個火車頭同時開,並且方向不同,那部車絕對無法行動!
上帝所創造的世界,是『有秩序』的真平等,不是無秩序的假平等。
假使我們為了迎合人性,為了迎合人的喜好,擅自扭曲聖經來迎合世界,我們就是偏離真理。


女神信仰的歷史非常悠久,但那決不是基督教的上帝觀。
我們絕不能容許這樣的錯誤在教會中存在!
出現這種錯誤觀念的傳道人、長老執事,都該認罪悔改,因為這些人身負教導的職責,但卻錯得一塌糊塗而不自知,將毒素帶進教會來了。
同樣的,耶穌爸爸、耶穌爸比這樣的稱呼,一樣是錯得一塌糊塗,
將人的喜好擅自帶進教會,即使嚴重違反聖經也不在乎,甚至已經瀕臨異端與褻瀆也不自覺,基督徒不得效法!


『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瑪1:6)
上帝在舊約最後一卷書對當時祭司與信徒的的警告,對現今的傳道人與信徒依然適用。
在這經文裡,上帝特別用『父親』與『主人』兩種身份類比,
不只是父親,也是主人;
不只是主人,也是父親;
不得只拼命講上帝是父親而忘記祂也是主人;
也不得只拼命講上帝是主人而忘記祂也是父親。
並且,要求信徒必須『尊敬』和『敬畏』。


尊敬與敬畏,這時代還有多少傳道人記得?還有多少信徒記得?
如果我們的信仰,不能使我們更尊敬與敬畏上帝,帶出好行為,那我們白信了。
一個喪失對上帝敬畏的時代,基督徒還能有什麼好行為好見證呢?
難怪遍地羞辱主名!
難怪基督徒的行為比不信者還不如!


願上帝幫助我們,在這末世假道橫行之時,持守純正的道,直到祂再來。







小小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小小羊 的頭像
    小小羊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