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要有愛心,難道只因對方是異教慈善團體,我們就不能參與在其中?
這是被宗教限制的狹隘觀念,不是嗎?
確實這聽起來很有道理,不過,我倒是要反過來問:
誰說因為有愛心,所以加入異教慈善團體就沒關係?
一、愛人是基督徒第一優先考量?
我在講什麼?
我在講一個很重要很重要,可是在遇到『愛人』的主題時卻常常被很多弟兄姊妹嚴重忘記的聖經觀念:
一切誡命最第一條是『愛神』,第二條才是『愛人』。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
多少人只想到『愛人』的重要,可是卻不知不覺中忘記在思考愛人的事情時,不能忘記更重要的『愛神』?
結果,當然很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自以為是愛人,卻嚴重違反愛神的命令,成為不合聖經的愛人。
假使愛人是我們判斷事情的第一優先考量,那麼,因為基督徒要有愛心,所以參與異教慈善團體當然沒關係。
可是,當我們清楚弄懂上帝規定,知道『愛神』才是第一優先考量,愛人不是,愛人必須排在愛神的後面,不能跑到愛神的前面,
這時,我們面對基督徒因為要有愛心,所以可以參與異教慈善團體的問題時,還敢理直氣壯說當然可以、沒關係,我打死都不信。
我再講一次,問題的重點不在於『愛人』,而是在於『愛神』。
一直在愛人的論點上繞來繞去,是走錯路,是一般未信者的思考模式;
一定要回到愛神的條件來思考,這才是真正基督徒要走的路。
然而,當我們將『愛神』的條件放進來思考時,我們開始就會戒慎恐懼,因為知道上帝是忌邪的、是厭惡偶像的、是痛恨假神的。
這時,隨便就說因為『愛人』就可以去做什麼事,是嚴重忘記上帝規定的。
二、可不可以參與異教慈善的一些考量
那麼,難道基督徒因為愛神,就不能參與異教慈善嗎?
當然不是!
這裡面有很多不同的情形,而且非常複雜。
但起碼假使我們緊緊記住『愛神』才是慈善工作第一優先考量,要先滿足這部分考量,才能來談愛人,這時,我們就會更謹慎小心,比較不會做出輕率的判斷來。
我們『不可能』(這點我很強調)做出詳細的說明,只能針對這案例簡單講一些觀念提供大家判斷時參考。
1. 合作?加入陣營?
是參與『慈善行動』,還是參與『慈善團體』?
基督徒在救災時,和異教一起進行救災工作,未必不行。
雙方打著各自的旗號,互不隸屬,但一起合作救災。
總不好說在災區時,基督徒不能和慈濟人一起搬東西去救人吧?
但是,加入異教團隊,在異教旗號下一起救災,就要很小心了。
不是說絕對不行,但真的要很小心,自己要捫心自問:
這樣是愛神嗎?
是為了福音?或是為了國度?或是為了榮耀上帝?
在這當慈濟委員的基督徒老師的案例裡,假使她只是和慈濟一起參與救災,大概沒太大爭議;
假使只是個人協助慈濟的一些慈善工作,我意見也不太多。
但問題出在:
去主動教靜思語,去當慈濟委員了?
這恐怕已經是『加入陣營』,而不是『單純合作』可以解釋的了。
沒錯,當事人儘可以說自己還是信耶穌,問題是當加入委員必須接受佛教儀式,學習佛教的跪拜與禮儀時,這時對我說我外表執行佛教儀式,心中信耶穌,這是在鬼扯。
若是如此,基督教歷史不該有殉道史,因為人人都可以在遭受迫害時一面執行異教儀式,一面說我心中信耶穌就好。
別忘了,真正的信耶穌,是必須口裏承認、心裡相信的。
而羅馬帝國時代的口裏承認,可不是嘴巴講講信耶穌就可以,正如這老師的例子一樣,而是一旦講出自己承認耶穌是主,就表示叛國、背叛羅馬皇帝,隨時可能被抓、被殺、被火燒死、被獅子咬死的。
換言之,聖經裡講的『口裏承認』,是表示『你已經準備死』的嚴肅情形,不是嘻嘻哈哈的隨便講講那種。
很不幸的,假使這老師是在慈濟工作,被迫做某些事,我還可以體諒,畢竟彼得也軟弱過。
但問題是,她是自己心甘情願跳進去的,不是被迫的,這樣的罪可大了。
我問過這問題:
不教靜思語,不行嗎?
不當慈濟委員,不行嗎?
假使你只是認同對方的慈善工作,你低調去參加、協助對方執行這工作,我意見不大;
可是你身為基督徒,竟然喜歡到主動去教靜思語,寧可跪拜學佛教儀式來當委員,這說得過去嗎?
2.純慈善?還是有宗教性?
慈濟的慈善事業,是單純的慈善助人工作,還是具有宗教性的包裝?
我們之前已經講過,任何人如果將慈濟當成慈善團體,那是嚴重誤解慈濟的本質與實質。
慈濟一點都不是單純的慈善團體,所以請千萬不要只拿這當理由來合理化基督徒去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的不當行為。
假使今天基督徒去參與非宗教性的慈善團體,參與其事工,甚至當委員,不會有人有意見。
這種非宗教性的慈善團體多得很,基督徒當然可以參加。早產兒基金會、燒燙傷基金會、、、、。
但問題是,今天是慈濟這種佛教的慈善團體,具有強烈宗教性在裡面,然後對我說我只認同他們的慈善,沒有認同他們的信仰,可是我會願意主動教靜思語,還願意學習佛教儀式來當委員,這是在睜眼說瞎話嗎?
都已經需要學習佛教禮儀了,還敢說什麼依然不衝突,可以持守自己信仰的?
除非你信得不清不楚,甚至根本就不是真信,否則誰告訴你基督教與佛教可以相容、基督徒可以去使用佛教儀式的?
再來,我用一個對比,來讓大家思考:
慈濟醫院 vs 慈濟功德會
馬偕醫院 vs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看出一些端倪了嗎?
如果是在前者工作(慈濟醫院、馬偕醫院),我們或可說那種宗教性較低;
如果是在後者當委員(慈濟功德會、長老會總會),還說這不用放在考慮裡,那還真不可思議。
3.低調?高調?
假使當事人知道自己行為具有很大爭議,具有強烈絆倒人的可能,具有嚴重使人誤解的情形,那麼,即使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沒上報就算了,反正大家也未必知道。
但問題是,竟然上報?接受訪問?毫無羞愧?不知自己可能犯大罪?
這是什麼信仰?
這是在幹什麼?
有需要這麼高調嗎?
既然敢站上媒體高調宣揚自己的事蹟,那麼,我們弟兄姊妹為了維護基督徒信仰的純正,站出來公開譴責並教導眾人何為正確,這正是合宜的行動!
三、被嚴重低估的基督教排他性
太多人嚴重忘記基督教的排他性了。
很多人一聽到排他性,就很反感,認為這樣不對。
問題是,絕對真理若不排他,那一點都不是真理:
空氣堅持強烈排他性,告訴世人不吸者必死,若不這樣講,那才不是真理;
你的爸爸如果不堅持他才是唯一的爸爸,而是認為誰當你爸爸都可以,你要叫誰爸爸都沒關係,以免強烈排他性,我會認為他有神經病。
除了基督教因為是『絕對真理』,所以具有強烈排他性之外,
上帝強烈要我們『分別為聖』、『絕對效忠上帝』的觀念,也會使基督教具有強烈排他性。
對這些基本觀念不認同的,不用來對我講、不用來對我辯,因為那表示你的基本信仰大有問題。
多少人以為自己信耶穌,其實只是信新派神學的耶穌、信後現代主義的耶穌罷了,不是信絕對真理的耶穌。
四、基督徒真的行善不多嗎?
在此,要順便解釋基督徒行善不多的問題。
基督徒行善不多?慈濟行善較多?
這問題也對也不對。
很多時候,基督徒確實在慈善部分做得沒異教徒多,這是基督徒的失職,愧對上帝的恩典,也沒善盡基督徒愛心的本分,我們確實該反省,並認罪悔改。
但話又講回來,基督徒行善多得很,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1. 星期天休息,是誰的功勞?是基督教文化的功勞!
2. 一夫一妻制是誰的功勞?是基督教文化的功勞!否則華人到現在還會繼續三妻四妾的文化。
3. 民主制度,是誰的功勞?是基督教文化的功勞!特別是加爾文主義(歸正神學)的功勞。
4. 台灣早期的醫院、學校、痲瘋病院、盲人院、女子受教育、、、、許多慈善團體,是誰的功勞?是基督教的功勞!特別是歸正神學的長老會宣教士的功勞。
其他還一大堆,舉都舉不完。
這些都是許許多多人享受的,甚至是正在享受的,但卻沒人知道感謝的。
正如我們時時刻刻都在呼吸空氣,但我們卻很少為自己能有免費的空氣呼吸來感謝神一樣。
再來,則是媒體部分。
我講過了,很多基督徒做了多少好事,媒體是不會報的,但慈濟做的每件好事,媒體幾乎都會報。
這除了媒體、行銷、包裝之外,還牽涉到基督教文化的行善不欲人知,而非慈濟的行善要敲鑼打鼓公告周知。
哪種才是正確的行為?基督徒難道無力分辨?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因為看到媒體大量報導,就以為慈濟做很多善事;
也不要以為沒看到基督教團體被報導,就以為基督徒沒做善事。
以南投921大地震為例,災難現場,多的是基督教各教會信徒與牧師,但沒人有錢有閒去做制服穿制服,也沒人在那種時候還會想到要藉機上媒體,大家只想盡快幫助受難者。
在地震三年後,還有多少慈濟人繼續留在當地幫忙?
可是,多少當地教會就是這樣無怨無悔、默默努力,與這些受難者同甘共苦,一起生活,想盡辦法幫助他們重建家園,幫助他們牟取生計的。
基督徒並不是說一定要默默行善、不能曝光,事實上,假使有機會,我們當然可以曝光。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但問題是,基督徒不太會花時間去計畫、利用媒體來曝光製造行善的形像,更不會花錢、也沒有錢請專門的新聞媒體人來包裝行銷。
慈濟喜歡用媒體包裝來塑造自己做很多善事的形像,然後藉此攫取大量資源,特別是捐款。
但基督徒的行善主要是透過『道成肉身』、『活在這塊土地上』,走的不是『非實際接觸的行銷手法』,而是『實際接觸的生活』,實際和受苦者一對一,實際照顧關心受苦者,而且長期這樣做。
這種做法,知道的人當然不會太多,也無法吸取大量捐款。
但是,上帝要我們做哪一種善人?
基督徒沒有否認慈濟人的慈善,但基督徒必須很清楚他們的慈善動機、觀念與很多做法是錯誤的,不能效法的。
去參與慈濟的『慈善行為』是一回事,去傳揚他們的『慈善理念』又是另一回事。
二者可不能輕易劃上等號。
我們尊敬天主教許多神父修女的慈善行為,他們建醫院、照顧貧困、愛護弱小,這是值得稱許的,也值得欣賞甚至效法的。
但是,因此認同天主教的慈善理念,甚至去宣揚那種理念,那又是另一回事,是必須很謹慎小心的。
天主教因為有很多教理和基督教重疊,所以我們還未必能說某些理念一定錯,
可是佛教和基督教根本就差十萬八千里,教理根本就完全不同,基督徒去傳揚佛教出來的慈善理念,這是在幹什麼?
五、基督教的慈善單位難道不能尋求異教援助?
我們再來思考另一個慈善相關問題:
基督教的慈善單位難道不能尋求異教援助?
關於這點,我們要很小心很小心。
別忘了,『愛神』永遠是『愛人』之前的第一考量,而上帝悅納我們這樣做嗎?
基督教的慈善機構,因為基督徒經營不下去,就乾脆給佛教接?
佛教徒有熱心、有經費、有人力物力財力實力,所以轉給佛教徒來經營,不可以嗎?
基督徒無力執行慈善來助人,就由慈濟來助人,這樣沒有愛心嗎?
問題是,我還是一句老話:
這樣是愛神嗎?
事實上,如果『延續慈善單位生命』是基督徒的優先考量,而榮耀上帝、愛上帝不是基督徒第一考量,那這機構是大有問題的!
『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徒13:36)
誰說基督徒因為很厲害、貢獻很多、慈善很好,所以就可以長命百歲,肉體永遠不死?
不是該讓他繼續活下去,讓他繼續做更多慈善的好事嗎?
別忘了,當上帝認為你已經服事完那一世的人,你就可以睡了。
同樣的,誰說因為是助人的基督教慈善機構,就可以永遠不死?
誰說有形的地方教會,就可以永遠不死?
沒有誰是絕對不可或缺的!不要高估自己的能耐,不要高看自己的善行,不要以為自己機構有多不可或缺。
當無法經營下去,當上帝的時間來到,該終止就該終止,誰說可以為了延續機構生命,就去找魔鬼來尋求援助?
若是那樣,基督不需要死,當初跪一下撒但就好,全世界的人就信耶穌了;
基督徒也不用信得那麼辛苦,還要『撇下一切』、『拒絕世界』、『分別為聖』、、、。
每一個基督教慈善機構當然都必須很努力,因為要善盡本分,
但沒有人可以超過上帝、逾越分寸,結果跑去投奔敵人。
很多人以為延續機構慈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對此,我要講的是那是腦袋不清不楚的人講的話,因為愛神永遠排第一,機構生命永遠不能排第一。
假使上帝願意延續機構生命,大家放心,上帝必定在你的努力過程裡,為你開出一條活路來,即使環境再艱困,也會使你存活。
但問題是,假使時間已到,上帝認為階段性任務已經達成,你卻硬要為了延續機構生命,甚至不惜做出不當行為,那會是上帝喜悅的事嗎?
基督教慈善事工是為了存續而存續,還是為了上帝國度、榮耀上帝而存續?
那我們何必辛苦努力當基督徒?人數少、資源低、限制多、信仰嚴,反正集體投奔慈濟就好,反正救人助人才重要,不是嗎?
基督教一切慈善機構乾脆全部關起來,一起集體加入慈濟的大家庭好了,何必那麼辛苦呢?愛人第一,上帝其次,可以這樣嗎?
基督徒啊!在這末世之時,偏差與假道到處橫行,腦袋再繼續不清不楚,會倒大楣的!
最重要的誡命永遠都是愛神,再來才是愛人。
任何人膽敢將愛人提到第一條,就是犯大罪。
基督徒豈可不慎?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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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慈濟、陳進興、陳樹菊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771751.html
這是被宗教限制的狹隘觀念,不是嗎?
確實這聽起來很有道理,不過,我倒是要反過來問:
誰說因為有愛心,所以加入異教慈善團體就沒關係?
一、愛人是基督徒第一優先考量?
我在講什麼?
我在講一個很重要很重要,可是在遇到『愛人』的主題時卻常常被很多弟兄姊妹嚴重忘記的聖經觀念:
一切誡命最第一條是『愛神』,第二條才是『愛人』。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
多少人只想到『愛人』的重要,可是卻不知不覺中忘記在思考愛人的事情時,不能忘記更重要的『愛神』?
結果,當然很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自以為是愛人,卻嚴重違反愛神的命令,成為不合聖經的愛人。
假使愛人是我們判斷事情的第一優先考量,那麼,因為基督徒要有愛心,所以參與異教慈善團體當然沒關係。
可是,當我們清楚弄懂上帝規定,知道『愛神』才是第一優先考量,愛人不是,愛人必須排在愛神的後面,不能跑到愛神的前面,
這時,我們面對基督徒因為要有愛心,所以可以參與異教慈善團體的問題時,還敢理直氣壯說當然可以、沒關係,我打死都不信。
我再講一次,問題的重點不在於『愛人』,而是在於『愛神』。
一直在愛人的論點上繞來繞去,是走錯路,是一般未信者的思考模式;
一定要回到愛神的條件來思考,這才是真正基督徒要走的路。
然而,當我們將『愛神』的條件放進來思考時,我們開始就會戒慎恐懼,因為知道上帝是忌邪的、是厭惡偶像的、是痛恨假神的。
這時,隨便就說因為『愛人』就可以去做什麼事,是嚴重忘記上帝規定的。
二、可不可以參與異教慈善的一些考量
那麼,難道基督徒因為愛神,就不能參與異教慈善嗎?
當然不是!
這裡面有很多不同的情形,而且非常複雜。
但起碼假使我們緊緊記住『愛神』才是慈善工作第一優先考量,要先滿足這部分考量,才能來談愛人,這時,我們就會更謹慎小心,比較不會做出輕率的判斷來。
我們『不可能』(這點我很強調)做出詳細的說明,只能針對這案例簡單講一些觀念提供大家判斷時參考。
1. 合作?加入陣營?
是參與『慈善行動』,還是參與『慈善團體』?
基督徒在救災時,和異教一起進行救災工作,未必不行。
雙方打著各自的旗號,互不隸屬,但一起合作救災。
總不好說在災區時,基督徒不能和慈濟人一起搬東西去救人吧?
但是,加入異教團隊,在異教旗號下一起救災,就要很小心了。
不是說絕對不行,但真的要很小心,自己要捫心自問:
這樣是愛神嗎?
是為了福音?或是為了國度?或是為了榮耀上帝?
在這當慈濟委員的基督徒老師的案例裡,假使她只是和慈濟一起參與救災,大概沒太大爭議;
假使只是個人協助慈濟的一些慈善工作,我意見也不太多。
但問題出在:
去主動教靜思語,去當慈濟委員了?
這恐怕已經是『加入陣營』,而不是『單純合作』可以解釋的了。
沒錯,當事人儘可以說自己還是信耶穌,問題是當加入委員必須接受佛教儀式,學習佛教的跪拜與禮儀時,這時對我說我外表執行佛教儀式,心中信耶穌,這是在鬼扯。
若是如此,基督教歷史不該有殉道史,因為人人都可以在遭受迫害時一面執行異教儀式,一面說我心中信耶穌就好。
別忘了,真正的信耶穌,是必須口裏承認、心裡相信的。
而羅馬帝國時代的口裏承認,可不是嘴巴講講信耶穌就可以,正如這老師的例子一樣,而是一旦講出自己承認耶穌是主,就表示叛國、背叛羅馬皇帝,隨時可能被抓、被殺、被火燒死、被獅子咬死的。
換言之,聖經裡講的『口裏承認』,是表示『你已經準備死』的嚴肅情形,不是嘻嘻哈哈的隨便講講那種。
很不幸的,假使這老師是在慈濟工作,被迫做某些事,我還可以體諒,畢竟彼得也軟弱過。
但問題是,她是自己心甘情願跳進去的,不是被迫的,這樣的罪可大了。
我問過這問題:
不教靜思語,不行嗎?
不當慈濟委員,不行嗎?
假使你只是認同對方的慈善工作,你低調去參加、協助對方執行這工作,我意見不大;
可是你身為基督徒,竟然喜歡到主動去教靜思語,寧可跪拜學佛教儀式來當委員,這說得過去嗎?
2.純慈善?還是有宗教性?
慈濟的慈善事業,是單純的慈善助人工作,還是具有宗教性的包裝?
我們之前已經講過,任何人如果將慈濟當成慈善團體,那是嚴重誤解慈濟的本質與實質。
慈濟一點都不是單純的慈善團體,所以請千萬不要只拿這當理由來合理化基督徒去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的不當行為。
假使今天基督徒去參與非宗教性的慈善團體,參與其事工,甚至當委員,不會有人有意見。
這種非宗教性的慈善團體多得很,基督徒當然可以參加。早產兒基金會、燒燙傷基金會、、、、。
但問題是,今天是慈濟這種佛教的慈善團體,具有強烈宗教性在裡面,然後對我說我只認同他們的慈善,沒有認同他們的信仰,可是我會願意主動教靜思語,還願意學習佛教儀式來當委員,這是在睜眼說瞎話嗎?
都已經需要學習佛教禮儀了,還敢說什麼依然不衝突,可以持守自己信仰的?
除非你信得不清不楚,甚至根本就不是真信,否則誰告訴你基督教與佛教可以相容、基督徒可以去使用佛教儀式的?
再來,我用一個對比,來讓大家思考:
慈濟醫院 vs 慈濟功德會
馬偕醫院 vs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看出一些端倪了嗎?
如果是在前者工作(慈濟醫院、馬偕醫院),我們或可說那種宗教性較低;
如果是在後者當委員(慈濟功德會、長老會總會),還說這不用放在考慮裡,那還真不可思議。
3.低調?高調?
假使當事人知道自己行為具有很大爭議,具有強烈絆倒人的可能,具有嚴重使人誤解的情形,那麼,即使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沒上報就算了,反正大家也未必知道。
但問題是,竟然上報?接受訪問?毫無羞愧?不知自己可能犯大罪?
這是什麼信仰?
這是在幹什麼?
有需要這麼高調嗎?
既然敢站上媒體高調宣揚自己的事蹟,那麼,我們弟兄姊妹為了維護基督徒信仰的純正,站出來公開譴責並教導眾人何為正確,這正是合宜的行動!
三、被嚴重低估的基督教排他性
太多人嚴重忘記基督教的排他性了。
很多人一聽到排他性,就很反感,認為這樣不對。
問題是,絕對真理若不排他,那一點都不是真理:
空氣堅持強烈排他性,告訴世人不吸者必死,若不這樣講,那才不是真理;
你的爸爸如果不堅持他才是唯一的爸爸,而是認為誰當你爸爸都可以,你要叫誰爸爸都沒關係,以免強烈排他性,我會認為他有神經病。
除了基督教因為是『絕對真理』,所以具有強烈排他性之外,
上帝強烈要我們『分別為聖』、『絕對效忠上帝』的觀念,也會使基督教具有強烈排他性。
對這些基本觀念不認同的,不用來對我講、不用來對我辯,因為那表示你的基本信仰大有問題。
多少人以為自己信耶穌,其實只是信新派神學的耶穌、信後現代主義的耶穌罷了,不是信絕對真理的耶穌。
四、基督徒真的行善不多嗎?
在此,要順便解釋基督徒行善不多的問題。
基督徒行善不多?慈濟行善較多?
這問題也對也不對。
很多時候,基督徒確實在慈善部分做得沒異教徒多,這是基督徒的失職,愧對上帝的恩典,也沒善盡基督徒愛心的本分,我們確實該反省,並認罪悔改。
但話又講回來,基督徒行善多得很,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1. 星期天休息,是誰的功勞?是基督教文化的功勞!
2. 一夫一妻制是誰的功勞?是基督教文化的功勞!否則華人到現在還會繼續三妻四妾的文化。
3. 民主制度,是誰的功勞?是基督教文化的功勞!特別是加爾文主義(歸正神學)的功勞。
4. 台灣早期的醫院、學校、痲瘋病院、盲人院、女子受教育、、、、許多慈善團體,是誰的功勞?是基督教的功勞!特別是歸正神學的長老會宣教士的功勞。
其他還一大堆,舉都舉不完。
這些都是許許多多人享受的,甚至是正在享受的,但卻沒人知道感謝的。
正如我們時時刻刻都在呼吸空氣,但我們卻很少為自己能有免費的空氣呼吸來感謝神一樣。
再來,則是媒體部分。
我講過了,很多基督徒做了多少好事,媒體是不會報的,但慈濟做的每件好事,媒體幾乎都會報。
這除了媒體、行銷、包裝之外,還牽涉到基督教文化的行善不欲人知,而非慈濟的行善要敲鑼打鼓公告周知。
哪種才是正確的行為?基督徒難道無力分辨?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因為看到媒體大量報導,就以為慈濟做很多善事;
也不要以為沒看到基督教團體被報導,就以為基督徒沒做善事。
以南投921大地震為例,災難現場,多的是基督教各教會信徒與牧師,但沒人有錢有閒去做制服穿制服,也沒人在那種時候還會想到要藉機上媒體,大家只想盡快幫助受難者。
在地震三年後,還有多少慈濟人繼續留在當地幫忙?
可是,多少當地教會就是這樣無怨無悔、默默努力,與這些受難者同甘共苦,一起生活,想盡辦法幫助他們重建家園,幫助他們牟取生計的。
基督徒並不是說一定要默默行善、不能曝光,事實上,假使有機會,我們當然可以曝光。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但問題是,基督徒不太會花時間去計畫、利用媒體來曝光製造行善的形像,更不會花錢、也沒有錢請專門的新聞媒體人來包裝行銷。
慈濟喜歡用媒體包裝來塑造自己做很多善事的形像,然後藉此攫取大量資源,特別是捐款。
但基督徒的行善主要是透過『道成肉身』、『活在這塊土地上』,走的不是『非實際接觸的行銷手法』,而是『實際接觸的生活』,實際和受苦者一對一,實際照顧關心受苦者,而且長期這樣做。
這種做法,知道的人當然不會太多,也無法吸取大量捐款。
但是,上帝要我們做哪一種善人?
基督徒沒有否認慈濟人的慈善,但基督徒必須很清楚他們的慈善動機、觀念與很多做法是錯誤的,不能效法的。
去參與慈濟的『慈善行為』是一回事,去傳揚他們的『慈善理念』又是另一回事。
二者可不能輕易劃上等號。
我們尊敬天主教許多神父修女的慈善行為,他們建醫院、照顧貧困、愛護弱小,這是值得稱許的,也值得欣賞甚至效法的。
但是,因此認同天主教的慈善理念,甚至去宣揚那種理念,那又是另一回事,是必須很謹慎小心的。
天主教因為有很多教理和基督教重疊,所以我們還未必能說某些理念一定錯,
可是佛教和基督教根本就差十萬八千里,教理根本就完全不同,基督徒去傳揚佛教出來的慈善理念,這是在幹什麼?
五、基督教的慈善單位難道不能尋求異教援助?
我們再來思考另一個慈善相關問題:
基督教的慈善單位難道不能尋求異教援助?
關於這點,我們要很小心很小心。
別忘了,『愛神』永遠是『愛人』之前的第一考量,而上帝悅納我們這樣做嗎?
基督教的慈善機構,因為基督徒經營不下去,就乾脆給佛教接?
佛教徒有熱心、有經費、有人力物力財力實力,所以轉給佛教徒來經營,不可以嗎?
基督徒無力執行慈善來助人,就由慈濟來助人,這樣沒有愛心嗎?
問題是,我還是一句老話:
這樣是愛神嗎?
事實上,如果『延續慈善單位生命』是基督徒的優先考量,而榮耀上帝、愛上帝不是基督徒第一考量,那這機構是大有問題的!
『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徒13:36)
誰說基督徒因為很厲害、貢獻很多、慈善很好,所以就可以長命百歲,肉體永遠不死?
不是該讓他繼續活下去,讓他繼續做更多慈善的好事嗎?
別忘了,當上帝認為你已經服事完那一世的人,你就可以睡了。
同樣的,誰說因為是助人的基督教慈善機構,就可以永遠不死?
誰說有形的地方教會,就可以永遠不死?
沒有誰是絕對不可或缺的!不要高估自己的能耐,不要高看自己的善行,不要以為自己機構有多不可或缺。
當無法經營下去,當上帝的時間來到,該終止就該終止,誰說可以為了延續機構生命,就去找魔鬼來尋求援助?
若是那樣,基督不需要死,當初跪一下撒但就好,全世界的人就信耶穌了;
基督徒也不用信得那麼辛苦,還要『撇下一切』、『拒絕世界』、『分別為聖』、、、。
每一個基督教慈善機構當然都必須很努力,因為要善盡本分,
但沒有人可以超過上帝、逾越分寸,結果跑去投奔敵人。
很多人以為延續機構慈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對此,我要講的是那是腦袋不清不楚的人講的話,因為愛神永遠排第一,機構生命永遠不能排第一。
假使上帝願意延續機構生命,大家放心,上帝必定在你的努力過程裡,為你開出一條活路來,即使環境再艱困,也會使你存活。
但問題是,假使時間已到,上帝認為階段性任務已經達成,你卻硬要為了延續機構生命,甚至不惜做出不當行為,那會是上帝喜悅的事嗎?
基督教慈善事工是為了存續而存續,還是為了上帝國度、榮耀上帝而存續?
那我們何必辛苦努力當基督徒?人數少、資源低、限制多、信仰嚴,反正集體投奔慈濟就好,反正救人助人才重要,不是嗎?
基督教一切慈善機構乾脆全部關起來,一起集體加入慈濟的大家庭好了,何必那麼辛苦呢?愛人第一,上帝其次,可以這樣嗎?
基督徒啊!在這末世之時,偏差與假道到處橫行,腦袋再繼續不清不楚,會倒大楣的!
最重要的誡命永遠都是愛神,再來才是愛人。
任何人膽敢將愛人提到第一條,就是犯大罪。
基督徒豈可不慎?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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