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多人稱自已「信」,卻可以不信上帝造人、仍會繼續拜偶像祖先不覺是罪之餘還大膽鑽弄辯駁、或心靈得到寄託就當作是信耶穌.。

因信稱義是唯獨上帝才得的啓示救法,上帝不會愚笨被騙,千萬別用來替信仰亂七八糟的人的得救背書。

林獻羔牧師

讀經:啟22:17,約1:12,羅10:9。


信耶穌得救,這是很容易的事。但怎樣信才算是真信呢?許多假信耶穌的人,他們口裏說是相信,但從他們的生活就不能證明他們是真信的。他們雖然受了浸、加入了教會、做了執事、甚至做了傳道人,但結果還是一個不得救的人。


或者有人說,既說“因信得救”,為什麼又要講“生活”呢?


我們說,聖經說是“因信得救”,但得救後的人是有表現的,因為他有了新生命。如果他沒有新生活,就證明他不是真信,所以他就沒有好行為。生活只是驗證他是否得救,而並不是得救的條件。


現在我們討論一個人怎樣信才能得救,他得救後又有什麼表現。


第一章 要有認識


一、先要認識自己是個罪人
一個人要接受耶穌做救主,但又不認識自己是個罪人。不是罪人怎會需要救主呢?所以在接受耶穌做救主之前必須認識自己是個罪人。沒有人喜歡與壞人來往的,罪人比壞人更厲害。我們既是罪人,就當恨惡自己,要知道按神公義的審判,罪人是要永遠受痛苦的。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人死了以後就有審判(來9:27)。一個罪人是沉淪的,所以他需要得救。一個有病的人需要救活,但他必須要認識自己有病,而且要痛恨病,至終是要脫離病。一個不認識自己是個罪人的人,說他信耶穌,這肯定是假的。


二、要認識耶穌
當我們認識了自己是個罪人之後,就需要救主,因為沒有人能自己救自己,必須要救主來救我們。


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祂是神的兒子,祂就是神。祂從天上降世為人,所以祂是神又是人;祂是神才能救我們;祂沒有犯過罪才能救我們。祂被釘在十字架上,不是因為祂犯罪,而是祂無罪被釘,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祂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信祂就必得救。


祂不單被釘死,祂更從死裏復活,所以祂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罪是有權勢叫我們不能不犯罪,但祂的復活救我們脫離這種權勢。


三、要誠心相信
誠,就是心信口認,“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10:9)


第二章 得救的四個方面
我們是個罪人,要得著拯救,但得什麼樣的拯救呢?我們現在從四個方面說說。


一、得救
以前我們是滅亡的、是沉淪的,但耶穌把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我們就不沉淪不滅亡,而是得救了,得救的人不滅亡,就是死了以後不會到永火裏被火燒。我們一信就得救,但死後才到天家裏去的。


二、重生(約3:3-7)
重生就是再生一次,我們從父母生是第一次生。因為人犯了罪,所以就要死。再生一次是聖靈生了我們,我們就有了新生命,這個生命是不會死的。得救是脫離永死,重生是得新生命,這就是永生。


重生的過程是很奇妙的。我們不一定知道這個過程,但我們可以經歷到:“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


舊約沒有重生,他們只因信得救;新約有了重生,就是得救的人得著永遠的生命。我們有了永生,這是耶穌復活的生命,成了我們裏面的“新人”。這新人的生命是永生,所以我們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因為新生命是永遠不死不失的。重生只一次,從沒有多次重生的論調。所以重生了的人就不會再滅亡,或滅亡再重生,這是不通的。


三、稱義
自從亞當犯罪後,世上是沒有義人,人人都是罪人:“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罪人不能得救,不能到天家,不能見公義至聖的主(創3:7-10),我們的最好,也不過是一件污穢衣服(賽64:5-6)。但因基督的救贖,我們就穿了白衣:“穿上新人”(弗4:24)。


這白衣就是主的義,祂把祂的義穿在我們身上,祂宣佈我們沒有罪。我們沒有義,但穿上了祂的義,我們就被稱為義了,這是“因信稱義”(羅3:22-26,加3:23-24)。從此,我們是個義人,義人就得救,得到天家了。因信稱義之後,我們還會犯罪。這是舊人犯的,我們的新人不能犯罪。稱義,並不是因為我們沒有犯罪,而是因著信,祂洗淨了我們的罪。一個得救的人是因信被稱為義,同時得著重生的生命,成了一個永遠得救的人,


我們因著信就得稱為義,從此以後。我們因信稱義,就不再是罪人,而是義人了。


四、成聖
許多人說,得救在先,成聖在後,但這是指生活上的成聖。成聖,是成為聖潔,有生命上的成聖與生活上的成聖,或者說,有地位上的成聖與實際上的成聖。


現在我們所指的是地位上的成聖,或者叫生命的成聖。這成聖是在我們信的時候就得的,而生活上的成聖就是指我們每日要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這當然是在得救之後過著成聖的生活。


我們從前是個污穢的人,不能見神,因為罪人見神是會死的。但我們因信稱義,我們就不再是罪人,而是聖人(聖徒)了。這是生命的成聖,是在我們信耶穌的時候一次完成的。哥林多教會是個屬肉體的教會,尚且被稱為聖徒:“就是在基督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林前1:2)凡信耶穌的人,就在得救的那一刻成聖了:“……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請注意,這是過去式的,“成聖稱義了”,而且把成聖擺在稱義之前。耶穌基督的寶血把我們的罪洗淨了,我們就是一個聖潔的人。神看我們因信被洗淨,就立即稱我們為義了。


請注意,我們得救的四個方面,是三一神的工作:耶穌使我們得救;聖靈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新生命;聖父使我們稱義,不再被定罪。而成聖就是三一真神的合作:聖靈藉著耶穌的寶血使我們成聖,使我們親近父神。

 
第三章 真信的三個方面
上面我們談過得救的四個方面,這是我們所要得的四個方面。現在我們再來談談真信的三個方面,這是要我們去做的。


一、願意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喝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


請注意“願意”這兩個字。一個人要信耶穌,首先是他覺得有需要、他願意才肯信。不從心裏願意是假信、有些人為了應付那些對他們講福音並和他們談道的人,他們口裏說我是信的,但他們心裏完全沒有一點願意。這個願意是真誠從心裏願意悔改相信、這是第一步。


二、接受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這節經文“接待”兩個字,原文是“接受”。接待是暫時的,正如主人接待客人是暫時的,但接受是永遠的。


一個願意的人,就要接受耶穌做他個人的救主,把耶穌接到他心裏,這個接受,就是相信或信靠。“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這裏的信,原文是eis,英文譯作believe on,是“相信”或“信靠”。單“信”believe,還未得救:“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魔鬼也信,卻是戰驚。”(雅2:19)這裏的“信”,是單信有一位神,believe,魔鬼也信有一位神,當然不得救。我們不只信這位真神,我們更要“信靠”神、“信入”神裏面,這樣信就是接受。凡接受祂的,就必得救。信靠,就要有感動的信心,無動於衷的“信”,不是“信靠”。凡得救的信心,都是“信靠”believe on的信心(約3:16,36,6:29,35,40等)。接受祂就是信靠祂,這是得救的信心。


三、有感情上的反應
真信是有反應的。反應,不是行為。信靠耶穌,不靠行為,只靠耶穌基督。但真信靠祂的是有反應的。特別是感動,沒有感動的人,我不知他是怎樣信的。有感動,會難過,為罪難過,為自己是個滅亡的人難過。這個難過有時會帶來眼淚,難過之後又會興奮,但不是做作,必須是聖靈感動才有內在的反應。假信的就沒有感動,如果假信的人有感動的話,也是有其他的原因,而不是為主有所感動。


第四章 信什麼
許多人說是信耶穌,但不知道信什麼。或者說,他們不知道是怎樣信的。許多人說“信耶穌”,其實不是“信耶穌”,因為他們不知道信耶穌是怎麼一回事,結果“信”了不久,又走了回頭路,這樣的人是沒有根的:“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喜歡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路8:13)他沒有根,當然不是真信。“不過暫時相信”,原文是“不過暫時的信”,英文只譯believe,而後面沒有“on”字。“暫時的信”,這是假信,因為他從起頭就不知道信什麼。下面我們談談真信耶穌的人所信的,必須有以下幾點。


一、必須信有神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11:6)


信耶穌的人,第一就要相信天地之間有一位主宰,不信宇宙有神的人,就不是一個信耶穌的人,就不是一個得救的人。所以信耶穌必先信有神——父神。


二、必須信三一真神創造宇宙萬物和人類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1:3)“……也曾藉著祂,創造了諸世界。”(來1:2)萬物和人類是怎樣來的呢?宇宙絕不是經過四次大爆炸而成,也不是演變而來,是有一位創造者奇妙地創造。人和動物都不是進化而來,而是神創造的。電腦不是自然而有,也不是進化而來,而是由人腦發明製造的。同樣人腦也不是進化而來,而是由神創造的,不信神的創造就是不信有神,所以不信創造論而說是信耶穌,這當然是假信的,是不得救的。


三、必須信耶穌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祂”是指耶穌基督(第10節)。


我們若只信有神,還不得救的。因為“鬼魔也信,卻是戰驚。”如果連真神也不相信,他說信耶穌也是假的。信神是必須的,信耶穌也是必須的。


我們信耶穌是怎樣信的呢?信祂只是個人而不信祂是神,也是不得救的。


我們必須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約1:14):道就是神,就是耶穌(1:1—2)。“道成肉身”就是神成為人,這是祂降世為人。祂怎樣從天上降到世上來呢?祂是藉著童女馬利亞生的(太1:19)。如果我們不信耶穌是藉著童女生的,我們就不得救,所以必須信耶穌是由童女懷孕而生的。


我們必須相信耶穌釘十字架;有人信耶穌釘十字架是個偉大的犧牲精神,但真信耶穌的是祂釘十字架流血救我們的罪,作成救贖的工作。祂無罪被釘,是無罪代替了有罪的我們。如果祂是一般人,被人陷害,這只是犧牲者;但祂是神,為要替人贖罪,就得替人受苦、受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我們信祂釘十字架贖我們的罪,這才是真信。


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從死裏復活;如果耶穌死了沒有復活,這就不能證明是神的兒子,祂釘十字架也就救不了我們的罪,我們就無法得救了。感謝神,主耶穌真的從墳墓裏復活了,祂的空墳墓到現在還是空的,從沒有人能找到祂的屍體,因為祂實在是復活了。所以我們必須相信祂的復活才能得救:“你若口裏承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10:9)我們若單心裏信神,也未得救;我們若單信祂復活,也未得救。我們必須:“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祂自己能復活,但神叫祂復活,我們相信全能的神和全能的主,這是很要緊的。我們相信祂復活,就是相信神跡,因為復活是個最大的神跡,一個人說相信耶穌,又不信祂的神跡,這是假的。信神就信神跡,信神跡就信復活。祂復活了,現在是活著的,是真的活著的,所以祂能看顧我們;祂雖然帶我們行過死河,我們也不怕,因為祂是復活的主。


四、我們必須相信聖靈
我們信三一真神——聖父、聖子與聖靈。不信聖靈就不信有神,當然不能得救。聖靈重生了我們,“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4-16)。不信聖靈的人就是假信的,因為他不信真神。聖靈感孕馬利亞生了耶穌;同樣重生的人是從聖靈生的:“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8節)可惜有許多所謂信耶穌的人,他們“信”了多年還不知道聖靈是誰,我們真不知他們是怎樣信的。


五、我們必須相信有“天堂”和“地獄”
“天堂”和“地獄”是佛教的名詞。我們本該說“天家”和“火湖”,但有許多人習慣了這兩個名詞,我們也姑且這樣說。這都是我們離世要去的地方:信的人離世歸父,要到天家;不信的人死了,先到陰間的地獄,以後要到火湖裏永遠受痛苦了。不信有天堂和地獄,又是個假信耶穌的人。


六、我們必須相信全本聖經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一個不信聖經的人必然是假信的。雖然我們對聖經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但我們既然說是信神信耶穌信聖靈,就必要信三一神所默示人寫的聖經。聖經久經考驗、被證實;聖經的銷路是居世界的首位。不信聖經的人就不是真信耶穌的人,這樣的人是不得救的。


我們信什麼?總結有六點:信有神、信三一神的創造、信耶穌、信聖靈、信天堂和地獄、信全本聖經。如果我們對這幾件篤信不疑,就是一個真信的人,真信的人就是“相信”或“信靠”,這樣的相信,就必得救。什麼時候相信,什麼時候就得救,不用等到死後才得救。現在得救,得救就有永生,死後才到天家享永福。當然,在你真相信之前,首先還要認識自己是個罪人、痛恨自己、才信靠真神。真信就必得救,得救就有永生,有永生就永不滅亡,而是永遠得救。


第五章 得救之後
行為在得救前沒有用,但我們在得救之後就需要有好行為。現在我們不是詳談得救後的行為問題。


我們得救後是有所表現的。彼得用“種子”來比喻重生:“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1:23)看什麼種子,就有什麼表現。


有人用兩棵植物放在兩所不同的錄音室裏,一切的條件都一樣。在一個錄音室裏播放狂人音樂,結果,那棵樹枯死了;但在另一錄音室裏播放古典音樂,而另一棵樹慢慢向著播放音樂的喇叭口長去。我們得救之後就有永生的種子,這種子是會向神的慈愛長去的。


一、對罪惡有越來越大的敏感
基督徒的生命是基督復活的生命,這種生命是會逃避與抗拒罪惡的。一個不逃避罪惡不抗拒罪惡的“基督徒”,不是一個重生的人。


單有良心責備並不證明他是個得救的人,因為人在未信之前也有良心的責備,不過他的責備越來越小。但重生的人對罪的敏感是越來越大的。重生的人除了有良心的責備,他還有神的責備。若單為人的緣故只有良心的責備,是未得救的現象。若是為主的緣故有責備,這才是有生命的人。


一個真正重生的人對罪是有越來越大的敏感,當他犯了罪之後,他不只有良心的責備,他更有神的責備;有神責備的人,證明他是個重生得救的人。


二、對屬靈的事物有越來越大的興趣
對罪的敏感是消極的一面;對屬靈的敏感是積極的一面。一個基督徒對罪惡是很敏感的,只要稍微犯了罪,他就覺得不對。但一個基督徒對屬靈的事物更敏感,他會愛禱告與讀經,他對弟兄姊妹有了相愛的心,他也喜歡和弟兄姊妹有交通等等。正如真花在窗前會朝著陽光生長,但紙花就不會轉向陽光,正如一個未得救的人對屬靈事物是無動於衷的。


三、人生觀的轉變
未信耶穌時,我們的人生是沒有盼望的,但當我們信主之後,我們就知道有永遠的天家,這是永遠的盼望。我們也知道,我們在世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從此,我們的心志完全改變了。我們不只在行為上轉變,我們的人生觀也有了極大的轉變,我們不再悲觀失望,而是充滿平安喜樂。


所謂有了改變,這並不是靠我們的努力去改變,而是在我們真信的時候立即得了新生命,有了新生命,這自然就有生活的表現;不是靠外面的改變,而是裏面生命的流露。縱然我們遭遇極大的苦難,我們也會從心裏發出喜樂的歡呼,“呼叫阿爸!父!”(羅8:15-17)


信耶穌就得救,但必須要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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