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很多弟兄姊妹,不管是靈恩派還是福音派,都常會問的一個問題。
因此,我們不能迴避這個問題,而必須認真來思考。
不管同不同意靈恩運動,我們都不能否認這個事實:
在全世界各地,靈恩運動都帶來很大的教會增長,而且確實有人是因此而信主得救的。
既然對基督徒而言,實現主耶穌交代的傳福音大使命是非常重要的事,
那麼,一個可以使教會增長快速,而且可以使許多人確實能因此而信主得救的運動,為什麼我們就不能用?


其實,很多我們表面上所看見的問題,內在都有更核心的問題存在。
我們會問出一個問題,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內心已經先有一些觀念與預設,然後我們很容易會覺得某個現象有問題。
因此,我們假使沒碰觸到更核心的部分,單只解決表面的部分,這是不夠的。


一個病人他因為『頭痛』症狀來求醫。
這時,假使醫師不管他頭痛的真正病因是什麼,只開立頭痛藥給病人吃。
這時,病人的頭痛症狀能不能改善?
可以。
但是,病人真正的病能不能痊癒?
不行。


很多表面上的症狀,病因卻完全不同;
也有很多相同的病因,但卻出現截然不同的症狀。
一樣的『頭痛』(症狀),有時是因為腦瘤、有時是因為壓力,這二者可天壤之別。
一樣是『腦瘤』(病因),有時病人是出現頭痛,有時病人卻以單側手腳麻痺為症狀,症狀表現也天差地遠。
一個真正的好醫師,絕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管病人病因,只給予『症狀治療』的醫師。
一個真正的好醫師,一定是從表面的症狀著手,認真找出真正的病因,然後對症下藥的醫師。
對於頭痛的病患,給予症狀治療,而沒診斷出腦瘤,短期間病人頭痛是會改善,長期下來病人會因為腦瘤未被診斷及治療而死亡,特別是惡性的腦瘤。


我們不是醫師。
但是,身為基督徒,我們對靈魂的事,必須要保持敏銳的心。
不能只單純注意表象,而必須不斷學習更深入去看見表象的內在核心。


在我們這裡,我們不斷反覆教導很多很基本的重要觀念與教義。
當我們越熟知清楚這些教義,我們就更能分辨是非好歹。
『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5:14)
我們必須知道真理。
是不是真理,並不是誰說了就算,而是真的自己聽了之後,認真去查考聖經,用全本聖經來檢驗。
假使對方講的,是真正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的,那我們就必須聽下去。
但是,這樣還不夠。
『知』了之後,就必須去『行』。
否則的話,那些都變成死的知識而已,而不是真正的信仰。
基督徒生活,其實就是不斷在重複這兩個步驟:
1、『知』我所信
2、『行』我所信
知而不行,或是行而不知,這都是不行的。


另外,有時雖然我們聖經不熟,但是,因著上帝憐憫與恩典,我們聽到錯誤的道理時,會有所警覺。
『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約10:4)
『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約10:5)
事實上,真理紮根越深越穩,與神的關係越密切,這種分辨真理假道的敏感度會越好。
雖然,上帝會幫助我們,讓我們一聽到假道時,會產生警覺。
但是,反過來說:
我們也不能因為心中對一個道理有疑惑,就以為那就是假道。
分辨真理與假道,不是靠我們自己感覺、我們自己以為,而是要用全本聖經來查驗。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
真正的真理,一定經得起聖經檢驗,也不怕人用聖經檢驗。


所謂的用聖經去檢驗,
必須是『全本』,不能斷章取義。
同時,也必須用歷世歷代聖徒組成的『大公教會信仰』去檢驗。
因為,對聖經的解釋,本來就不是我的專利,我也不能保證自己的解釋就對正確。
但是,透過大公教會眾聖徒的組成,透過這樣的反覆檢驗與質疑,我們就比較能走在正道上。
另外,不是只有我一人就是大公教會,而是歷世歷代與現今所有信徒的組成。
因此,其他信徒,不管是現在的、過去的,他們對我的質疑,我必須能合理解通才行。
換言之,只有自己教會講得通、自己講得通,但對其他教會與信徒提出的質疑都答不出來、都講不通,這樣的話,我們就不能以為自己對聖經的解釋是正確的。


我們這裡反覆教導過的,和這篇文章主題有關的,主要的觀念是:
1、 聖經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依據,個人感覺、經驗、有效無效,都不是檢驗依據。
2、 提出經文,不表示就是正解經文。正解經文,就會經得起大公教會眾聖徒用全本聖經來檢驗。


更簡單講,就是…………………唯獨聖經。


回到主題來。
既然靈恩運動可以帶人信主,為什麼我們不能用?


事實上,會問出這樣的問題,表示有更核心的問題在裡面:
既然有效,為什麼不能用?
既然可以真正帶人信主,為什麼不能用?
我也是這樣才信主得救的,為什麼不能用?
假使靈恩運動是錯誤,為什麼會那麼有效?
靈恩運動也提出很多經文,這樣不行嗎?


其實,假使我們核心觀念正確的話,我們不可能看不出靈恩運動的偏差。
因為,當我們用『全本』聖經來檢驗時,靈恩運動的很多觀念與教義,就會兵敗如山倒。


假使有效就是真理,那回教徒是全世界增長最快的宗教之一,所以回教就是真理?
假使有效就是真理,那挪亞傳福音多年,竟然只有一家八口得救,那他傳的就不是真理?
事實上,聖經不斷告訴我們,判斷真理的依據,不是『有效無效』,而是『合不合聖經』。


另外,錯誤的道不表示他們就不會有效。
回教、摩門教是錯誤的道,但是增長很快,很有效;
法輪功、新時代運動是錯誤的道,但增長很快,也很有效。
相反的,以賽亞、耶利米,傳道傳得非常辛苦、淚流滿面,但依然沒什麼效,上帝還告訴他們,上帝要他們傳的,就是這種外表看來無效的道。


至於聖經經文,異端異教也常會提出來。
新時代運動、清海無上師,也常講聖經經文;
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更會講聖經經文。
甚至,講的經文,很多都是我們很不熟的冷僻經文,但他們卻能講得頭頭是道。
所以,不要以為提出聖經經文,就表示對方是正解經文。
『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
『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1:20)
『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6)
太多時候,異端、異教、偏差,都是私意解經、強解、斷章取義解,而不是正意解經。
憑什麼我們能知道什麼才是正意解經,什麼不是?
憑『全本聖經』去檢驗。
正意解經,一定可以解通全本聖經、也可以合理回答大公教會眾信徒用聖經提出來的質疑。
相反的,假使自己以為自己是正意解經,但卻經不起全本聖經檢驗、經不起大公教會眾信徒用全本聖經來檢驗,這表示自己的解經可能不是正意解經,而是私意解經了。


靈恩運動在表象上的偏差、在解經上的偏差,我已經大量發表過許多文章來說明了。
今天,我要特別針對的,是另一個核心:
『上帝憐憫』和『上帝悅納』,是不一樣的。


大衛王姦淫人妻,還殺害無辜的丈夫以便奪妻,結果,竟然生出上帝喜悅的所羅門王,而且所羅門還是上帝欽點能為祂建聖殿的國王。
請問,這是上帝憐憫,還是上帝悅納?
大衛王可清楚得很,他知道自己所做的是犯罪,之後的祝福,是上帝恩典與憐憫,並不是上帝悅納。
我們要很小心,千萬不要『倒果為因』,以為因為生出上帝喜悅的所羅門,所以大衛姦淫、殺人就是正確行為,是用來執行上帝任務、使上帝喜悅的好行為。
解讀錯誤,會很嚴重。
假使自己所行是錯誤但卻得到上帝祝福,後來自己知道自己錯了,這會使我們認真悔改改正錯誤,而且會很感激上帝憐憫;
假使自己所行是錯誤但卻得到上帝祝福,然後自己以為自己所行正是上帝悅納,那我們絕不會改正錯誤,反而會越來越錯下去。
假使大衛以為姦淫、殺人奪妻是正確,是上帝悅納,那他就會越來越以姦淫與殺人奪妻為方式,來進行上帝事工。
問題是,我們從聖經可以很清楚,那當然不行。


耶穌的使徒們,是出於正確的觀念與態度去信主的嗎?
約翰和雅各,他們是為了能在耶穌當總統之後,分到一杯羹,可以當上行政院長,或是當上內政部長、國安會秘書長,所以才去信的。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作。
耶穌說:要我給你們作甚麼?
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可10:35-37)
甚至,到使徒們都已經經歷了主耶穌三年多的親身教導,還經歷了主耶穌受難復活,連主耶穌要離開他們升天的前一刻,他們竟然還在問一樣的老問題:
『主啊,你當總統,是現在嗎?』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
使徒們到那時,腦袋還是轉不過來,還是繼續在期待當時猶太人所以為的政治彌賽亞的來臨。
請問,這些使徒們的行為與信主目的,是上帝憐憫,還是上帝悅納?
如果這是正確態度,是上帝悅納,那麼,他們就必須堅持下去,繼續傳講政治的上帝國、繼續祈求當宰相,而且用信心來禱告並等待。
問題是,聖經是這樣交代的嗎?
如果這是錯誤行為,是上帝憐憫,那麼,他們就必須改正錯誤,回歸真理。
而這,也正是聖經後來所交代的。大衛王的例子也一樣。


上帝可不可以使用外邦人來執行祂的旨意?
當然可以。
波斯王古列,就是一個例子。
古列王是外邦人,但上帝使用他,來完成猶太人歸回與聖殿重建的重大事工。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
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
「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拉1:1-2)
上帝連外邦人都可以用來執行上帝事工了,更何況是錯誤行為的基督徒,難道上帝不能使用嗎?


先知約拿被差遣去傳福音,他不肯聽話,後來被迫去傳。
傳的時候,他是心不甘、情不願,而且是期望尼尼微城的人被毀滅的態度去傳的。
『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拿3:10-4:1)
沒想到,這種用錯誤態度來傳道的人,竟然這樣傳,還很多人就悔改信主了。
很多人因著約拿所傳的福音而得救,這不表示約拿的行為就是正確的。


有位宣教士,帶領許多人信主得救,而且很多還因此而當了宣教士。
但這位宣教士,後來才被發現,他長期性侵兒童。
在他性侵的期間,也是他做工果效很好的時期。
上帝使用這樣的宣教士,並不表示上帝悅納這宣教士的行為。


在教會歷史上,羅馬帝國大迫害的時期,很多基督徒背棄信仰,這裡面還包括很多神職人員。
等到迫害結束後,這些神職人員又重回教會。
當時,有很多敬虔的基督徒非常反對。
他們與教會的爭執越來越大,變成一股很大的力量,史稱『多納徒派』。
爭議的核心,抽絲剝繭之後,集中在這個教義上:
一個有罪的牧師所施行的洗禮,到底有效還是無效?
一個因為有罪的牧師所傳的福音而信主的人,是不是算為不得救?
偉大的聖徒奧古斯丁,仔細查考聖經之後,他宣告:
一樣有效!因為,不在乎施行者的罪,而在於福音與聖禮的正確。
這並不是說那些神職人員的行為就是正確,而是說雖然他們錯誤,但因那些錯誤的傳福音者而信主的人,他們並不會因為傳福音者的錯誤,就變成無效的信仰。


靈恩運動的很多行為與教導,都是錯誤的、不合聖經的。
即使出現看起來是好的結果,那也只是上帝憐憫,而不是上帝悅納。
我們必須努力改正這些偏差與錯誤才行,而不是以為那是正確,就繼續做下去。
我們千萬不要到上帝哪天收回憐憫,開始施行管教,那時就很可憐了。


傳講錯誤道理、用錯誤態度傳講,這些人,未來都會面臨上帝的審判或管教。
我們因著錯誤的傳講而信主得救的人,是上帝的恩典與憐憫,使我們依然能在錯誤的傳講中,後來能真正認識真理而得著救恩。
但是,請記住:
這不表示那些帶您信主的人,他們的行為、心態與傳講的內容,就是正確的。
傳給你的人,錯誤是他們的,他們必須面對上帝的追討,罪與你無關。
但是,假使你繼續用他們的錯誤,繼續傳給人,那就變成你是未來將被追討的對象,這時,罪就變成與你有關了。
錯誤的傳講者,罪是他們自己的,信的人無罪;
可是,一旦信的人效法他們的錯誤,這時,自己將會去犯同樣的罪。
請小心這兩種不同的分界,以及罪的責任。


最後,我還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這部分,是很多靈恩運動支持者所嚴重忽略的:
靈恩運動帶很多人進教會,這裡面,有些人是真正信主得救,但是,也有很多,是沒真正信主得救的。
因為靈恩運動的推展,所產生的那些沒得救的人,以後若有人要再傳正確的福音給他們,好傳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這時,是更破壞福音事工,還是真的幫助福音事工?
說真的,傳福音給沒聽過福音的人,比較好傳;
還是傳福音給那些離教者,比較好傳?
大家自己心裡都清楚。
靈恩運動造成多少人後來失望而離教,這幾乎是靈恩運動支持者所很少去碰觸的領域。
請參閱這些令人傷痛的文章:
『我好想離教』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500207.html
『為什麼離開基督教?』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63686.html


從前,嬰兒夜哭,大家常使用的就是八寶粉。
效果很好,可以使嬰兒安靜下來。
現在很少人用了。
為什麼?
因為八寶粉的安靜嬰兒的效果,是因為含有重金屬鉛的成分。
鉛是毒物,會傷害腦部。
用越多的,腦部受傷越嚴重,未來會越笨。
為了短期的有效,而犧牲長期的大計,真的是正確的嗎?
用靈恩運動很多錯誤的教義、觀念與方法來達成教會的增長,
長期來看,這真的是對教會好的方法嗎?
假使我們使用的是合聖經真理的方法,上帝會保證並負責;
但假使我們使用的是不合聖經真理的方法,上帝也會保證負責嗎?
因為大量使用八寶粉來解決嬰兒夜哭的父母,當後來孩子長大腦袋笨笨,罪是父母自己的,與上帝無關。
我們何必自己用人的俗手去扶上帝約櫃,自己負起保證與承擔的責任呢?
為什麼不照上帝的話,讓上帝自己去負起保證與承擔的責任呢?
更何況,上帝本來就強烈要求我們要讓祂去承擔與負責,而不要我們靠自己去承擔與負責。


我們不是反對一切新的方法與技術,而是反對不合聖經的方法與技術。
當我們大量使用靈恩運動不合聖經的方法與技術,來達成教會增長、使人信主的「好處」時,
我們是否有考慮過「副作用」的問題?
一個真正的好醫師,不是只在乎短期的有效,而不在乎用藥的副作用。
這並不是說醫師不在乎追求果效,而是不肯為了追求果效,就引進各種副作用極大的藥物與治療方式來醫治病人。
在安全的基礎上,我們追求效果;
而不是只要有效,即使非常危險、副作用極大都無所謂。
搞錯了先後順序,後果會很嚴重。
『先』安全,再追求有效;
和『先』有效,不管安全;
二者可有天壤之別。


我們是什麼樣的病人?是什麼樣的醫師?
我們對待靈魂的事,又是用什麼樣的態度來看待?
只要有效,都無所謂?


願上帝幫助我們,使我們不斷靠著聖靈的大能大力,不斷發現自己與教會的偏差,不斷歸回真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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