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教會,公開推薦候選人,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雖然,大家常以為只有支持綠色政黨的台灣長老會,才會有這樣的行為。
但事實是,不管藍綠,都有教會涉入。
傾向綠色政黨的教會,會公開推薦綠色的候選人;
傾向藍色政黨的教會,會公開推薦藍色的候選人。
而且,當藍色候選人失敗時,許多藍色政黨傾向的教會信徒的反應常比綠色教會信徒激烈,甚至到如喪考妣、吃不下、睡不著的程度。
請不要以為我是在為台灣長老會講話。
別傻了。
雖然我是台灣長老會信徒,但我非常反對台灣長老會受新派神學污染的思想,以及政治社會福音的理念。
我對基要信仰的堅持,甚至比許多國語教會信徒還堅守,這點大家可以從我在這園地的眾多文章清楚知道。
不過,我也要解釋一下台語長老會的一些運作情形,否則我發現太多人不了解一些狀況,這會使我們許多國語教會體系的弟兄姊妹,做出許多對台語長老會嚴重誤判的結果。
台語長老會有各地方的教會,然後會有『中會』,有些地方甚至好幾個中會會形成『大會』,然後最高的機構是『總會』。
而不管是地方教會內對長執、牧師,還是各中會、大會、總會的選舉,都是採用選舉制。
這樣的制度,是建構在代議政治的理念上,也是民主制度的實行。
既然是這樣由下而上,層層代議選舉上去,
那麼,總會的公開聲明,就可以代表長老會各教會的意見嗎?
很不幸的,不是!
基本上,在一些教會行政的重大事務上(如:牧師與教會發生爭議時、牧師的懲戒、牧師的管理、教會的財務監督、新教會的設立、所屬教會醫院、學校的院長聘任、、、、),上層機關具有權力,可以命令與處理這樣的事。
但是,除了這以外,上層機關對各教會,幾乎沒有甚麼實質約束力與實權。
也正因此,各教會的走向與立場,非常分歧,具有非常高度的自主性。
有些教會,非常靈恩;
有些教會,非常保守。
有些教會,對政治參與非常狂熱;
有些教會,對政治不聞不問。
有些教會,神學立場屬新派神學;
有些教會,神學立場非常堅守歸正神學。
這種個地方教會、各會友高度自主性的情形,在台語長老會的機關報『教會公報』裡,也非常明顯可見:各種立場的言論都有。
這種高度自主性的現象,也是台語長老會的民主表現。
另一方面,台語長老會的教會組成份子,非常有趣:
牧師常比較傾向綠色,但長執常比較傾向藍色,會友則藍綠都有。
原住民區域的長老會則不管是長執與會友,傾向藍色的常比較多;
閩南語區塊的長老會則長執比較傾向藍色,會友比較傾向綠色。
為什麼會有這種很詭異的現象?
別忘了我剛才所說的長老會代議政治的民主觀念:
透過選舉,來產生長執。
由於台語長老會長執多屬於地方上有頭有臉的人物,這些人,有很多,其實都是藍軍的樁腳或地方實力人物。
因此,在教會內部選舉時,他們很容易就會被選出來當長執。
問題是,當我們在進行教會長執選舉時,本來就不會管對方政黨傾向,不是嗎?
而一來因為上層機關對各地方教會沒甚麼約束力,
二來因為各地方教會實際組成份子的複雜性,
所以,當選舉時,不管中會或總會公開推薦某些候選人,都無法實質有效影響各教會信徒的選舉行為。
否則的話,原住民地區不可能幾乎都是藍色候選人當選。
因為,各原住民區域,很多選民都屬於台灣長老會信徒。
假使中會或總會的公開推薦有效的話,哪會發生這種事?
同樣的事,也發生在長老會總會公開聲明的各種意見。
總會許多牧師他們的神學屬性偏向新派神學,然而,他們的立場卻無法代表各地方教會的立場。
不要以為代議政治選出各中會代表、總會代表,所以這些人所選舉產生的議長的意見,就有辦法代表各地方教會的神學立場。
為什麼?
因為在進行中會與總會代表選舉時,通常也幾乎不會去過問各代表候選人的神學傾向。
另外,我還可以舉一個例子:同志教會。
同志教會的支持者與傳道人,很多都是台灣長老會。
台灣長老會某神學院教授,更是極力支持同志神學。
問題是,同志教會成立了,信徒與傳道人也都有了,但要成為台灣長老會體制內的一間正式教會時,卻不被接納。
因為,總會開會時,多數反對。
但是,總會卻沒有實質約束力去制止這樣的教會存在。
類似的還有,台語長老會現在已經有不少教會與牧師走向靈恩派,而且他們積極成立組織,要推廣靈恩。
這組織裡的教會與牧師,都是台語長老會的。
但是,這樣的組織,一樣不被接納成為台灣長老會的正式組織。
可是,總會一樣無法禁止這樣組織的存在。
假使不了解台灣長老會的很有趣的運作狀況:
不知道中會、總會對各地方教會常只有『行政事務』上才會有監督與處理的權力;
而對『神學立場』、『政治屬性』、『教會路線』常缺乏實質影響力;
不知道教會會友常不理會中會、總會的推薦與意見;
各牧師、教授、教會的公開意見,只能代表他們個人,而無法代表整體台灣長老會眾教會的意見;
這樣對台語長老會的一些批評,常常就會變得非常荒謬可笑。
我絕不是說不能批評台灣長老會一些錯誤的東西,絕對不是!
我要提醒的是冤有頭、債有主,要搞清楚講的是誰,他能代表誰,然後針對他能代表的部分去批判他即可。
以某神學教授倡導同志神學為例,我們當然可以強力批判。
但請搞清楚,我們只能批判該位教授,而無法將台灣長老會視為支持同性戀的宗派,然後開始批判整個宗派。
因為,整個宗派裡,雖然有不少支持同性戀的人,但反對者也非常多,甚至還更多。
對於這種會友、教會具有強烈民主觀念、強烈自主性的宗派,請千萬不要因為一些人的言論,就以為可以自行推論到整體教會與會友皆如此。
哪種宗派才比較能進行推論?
那種比較屬於強調『順服權柄』、『權力集中中央』的宗派,我們才比較能用上層的意見,推論為各下層教會的意見。
因為這類型的教會,在『順服』的強烈觀念下,上面說的,下面常會照聽。
而台灣長老會這種強調『民主』的教派,假使也用那種『順服』的觀念來分析解讀總會與各地方教會信徒的關係,那會大錯特錯。
台語長老會這樣的運作模式,好嗎?
我覺得還不錯啦。
我們要先搞清楚,沒有絕對好的教會制度,只有在一些相對的制度裡,挑一個比較合適的而已。
台語長老會這樣的運作,可以減少很多教會行政上的弊端,又可以確保各地方教會高度的自主性與自由度。
我們去留意一下,應該很少會看到台語長老會發生甚麼牧師侵佔教會公款、教會財務不清、牧師性侵教會會友的情事。
反而發生這些弊端的,常常是那些強調順服權柄、或是缺乏有效監督的上層機關的教派。
當選舉結果出來之後,台語長老會各地方教會,除了少數非常熱終於政治的教會之外,大多數地方教會,都不太會對選舉結果有太大的反應。
如果大家知道我剛剛所講的台語長老會地方教會的組成狀況,就很容易理解為何會這樣。
相反的,反而有不少國語教會的信徒,對選舉結果不如預期時,反應反而非常激烈。
我不是在為台語長老會講話,也不是在批評國語教會。
請千萬不要搞錯,這些都不是我關心的東西。
我講這些,只是要讓大家有一些比較清楚的瞭解與認知而已。
先有正確的認知、先正確瞭解事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才能做出比較公允的批判,批判時也才會強而有力切中要害。
否則的話,我們明明批判的觀念是正確的,但整個論述卻漏洞連連,這會讓論述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以下開始進入正題:
教會『可以』公開推薦政治選舉候選人嗎?
對這個問題,我還在研究中,沒有能力回答。
因此,今天我們不討論這問題。
對這議題有興趣的人,我建議各位去研究一下美國教會對政治的介入。
畢竟,美國祖先是五月花號的清教徒,是虔敬的基督徒。
在美國歷史的進展裡,教會和政治的立場、彼此間的關係與分寸、實際運作狀況、發生過的議題與困境、、、,有比較多具體經驗可供我們思考。
如果各位問我個人對教會公開推薦候選人的立場,
我會說:
我個人不贊成,不管藍綠都一樣。
但是,我雖不贊成,但我卻無法說這樣的行為一定不對、一定不合聖經。
可是,做出這樣行為的教會,他們必須負起後續的責任。
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要探討的:
當教會公開推薦了候選人之後,該負上甚麼責任?該盡上哪些責任?
今天不管藍綠的教會,在公開推薦候選人之後,幾乎都沒善盡後續的責任。
我對此,要嚴厲譴責!
公開推薦,不管是推薦哪些東西,這就是『背書』。
背書,聖經用語叫『作保』。
聖經不是禁止作保,而是強烈要求要謹慎作保。
因為,作保所產生的嚴重後果,常常是作保者所承受不起的。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箴20:16)
要為別人的金錢事務作保?
很好!你為別人保證的金額多少,就是你未來要有心理準備,當他無法償還時,你必須替他償還的金額。
你還得起嗎?你承擔得起嗎?
假使你事前評估,發現自己根本承擔不起,那你就沒有資格為這人作保。
你要作保,你只能為你承擔得起的額度作保而已。
任何以為只需『情義相挺』,不需『考慮後果』的人,都叫『呆人』。
聖經說:
『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
但聖經也說:
『在鄰舍面前擊掌作保乃是無知的人』(箴17:18)
『保』者,『呆人』也!
左邊的『人』,加上右邊的『呆』,合起來就是『保』字。
同樣的,為別人的產品代言?
替某弟兄的行為保證?
推薦某弟兄?
推薦某候選人?
當教會這樣做的時候,想過一旦發生嚴重後果,教會承擔得起嗎?教會願意承擔嗎?
事實上,當這些教會推薦的人發生嚴重狀況時,這些當初推薦的教會幾乎都沒善盡責任,反而當縮頭烏龜,或是推卸責任而已。
這樣的現象,不管藍綠,全都一樣。
這些沒善盡推薦責任、扛起推薦失敗的後果的教會與牧師,未來都要面對上帝的追討!
當公開推薦候選人之後,事情決不是就這樣完了。
推薦的教會與牧師,要扛起甚麼責任?
一、 當公開推薦的候選人落選時…………教會有沒有負起安撫的責任?
教會有沒有教導:
我們盡人的努力去選舉,但選舉的結果則是由上帝決定,我們必須尊重上帝決定?
這些推薦的教會,有沒有善盡安撫民心的責任?
既然敢公開推薦候選人,那麼,有沒有公開做這些善後的安撫?
在自己教會公開推薦,就必須在自己教會公開安撫;
公開在報章媒體推薦,就必須公開在報章媒體安撫。
否則,就是失職!沒盡責任!
二、 當公開推薦的候選人當選後…………有沒有善盡監督的責任?
撒母耳敢膏立掃羅當國王,當掃羅犯罪時,撒母耳也敢公開嚴厲譴責掃羅王。
可是,這些公開推薦的教會呢?
有沒有去監督這些當選者?
有沒有善盡先知監督的角色?
有沒有在當選者犯罪時做出公開的譴責?
那些敢公開推薦候選人,卻在候選人當選之後,沒善盡監督責備角色的教會與牧師,都對不起上帝,都是失職!沒盡責任!
三、有沒有用『公平的法碼』來對待所有政治人物,還是用『兩樣的法碼』?
手中的法碼,是不是兩樣?
是不是用相同的標準,來要求我喜歡與不喜歡的政治人物?
任何公開推薦、公開譴責,可是卻是用『兩樣法碼』來做標準的教會:
對我推薦的這方犯錯,一律輕輕放下;
對我不推薦的那方犯錯,一律重重拿起;
這些教會,都犯大罪了!
坦白說,不管藍綠,到目前為止,我還很少很少看見那些事前公開推薦候選人的教會,有在事後善盡作保的責任與本分的。
說真的,沒有能力承擔起責任,卻只想公開推薦候選人的教會與牧師,根本就沒資格做出推薦動作!
我譴責這樣的教會與牧師!
我也堅信上帝必懲處失職者!
我更大聲呼籲,面對這些記錄不良、沒善盡選舉後應盡本分的教會的推薦,我們不需去理會!
我深信,教會不管支持哪一方的候選人,都應善盡社會的良心、宣揚上帝的公義。
這也正是教會應盡的先知本分:
譴責社會上不公義的現象,譴責政治上不公義的行為,同時,要用一種法碼來做這樣的事。
事實上,這才是我個人比較期望不管藍綠教會,真正應該努力的方向……………去當社會的先知,而非政治的參與者;
去當客觀的批判者,而非主觀的參與者;
關心社會與政治,而非介入社會與政治;
永遠站在上帝這一邊,而絕不站在特定的政黨那邊;
對社會與政治的錯誤,不管政黨,一律用相同的標準批判與要求;
努力用聖經的真理來改善人間的社會與政治,但絕不相信能透過社會與政治改革在人間建立出天上國。
同時,我也要提醒:
不要以為口口聲聲宣稱自己是在做先知角色,宣揚上帝公義的教會或牧師,就是真正的先知與公義。
單單用這個簡單的問題去檢驗這些教會與牧師即可:
責備自己推薦的政治人物所犯的罪了嗎?
沒做到這個基本點的,都是假的,不是真的。
真正宣揚上帝公義、真正當社會良心的教會與牧師,敢推薦候選人,就敢責備這些人所犯的錯。
問題是,這些教會與牧師的責備,在哪裡?
敢公開具名推薦的,又有多少,敢公開具名責備?
為什麼我聽到推薦時,一大堆牧師聲音都很大聲;
該責備時,聲音卻小到只有小貓兩三隻?
只要為了『愛台灣』,一切自己推薦的政治人物的錯誤都可以包容?
正如只要為了愛,同性戀、墮胎、、、、全部都可以?
當高喊『愛』,卻忘了『公義與責備』時,那種愛,是溺愛、濫愛,而不是真正屬神的真愛。
教會與牧師想公開推薦候選人?
請便!
但我們要睜大眼睛,去看看他們事後有沒有扛起責任,善盡作保的責任。
沒勇氣承擔起選後的責任?
那就不要事前去公開推薦候選人!
小小羊
雖然,大家常以為只有支持綠色政黨的台灣長老會,才會有這樣的行為。
但事實是,不管藍綠,都有教會涉入。
傾向綠色政黨的教會,會公開推薦綠色的候選人;
傾向藍色政黨的教會,會公開推薦藍色的候選人。
而且,當藍色候選人失敗時,許多藍色政黨傾向的教會信徒的反應常比綠色教會信徒激烈,甚至到如喪考妣、吃不下、睡不著的程度。
請不要以為我是在為台灣長老會講話。
別傻了。
雖然我是台灣長老會信徒,但我非常反對台灣長老會受新派神學污染的思想,以及政治社會福音的理念。
我對基要信仰的堅持,甚至比許多國語教會信徒還堅守,這點大家可以從我在這園地的眾多文章清楚知道。
不過,我也要解釋一下台語長老會的一些運作情形,否則我發現太多人不了解一些狀況,這會使我們許多國語教會體系的弟兄姊妹,做出許多對台語長老會嚴重誤判的結果。
台語長老會有各地方的教會,然後會有『中會』,有些地方甚至好幾個中會會形成『大會』,然後最高的機構是『總會』。
而不管是地方教會內對長執、牧師,還是各中會、大會、總會的選舉,都是採用選舉制。
這樣的制度,是建構在代議政治的理念上,也是民主制度的實行。
既然是這樣由下而上,層層代議選舉上去,
那麼,總會的公開聲明,就可以代表長老會各教會的意見嗎?
很不幸的,不是!
基本上,在一些教會行政的重大事務上(如:牧師與教會發生爭議時、牧師的懲戒、牧師的管理、教會的財務監督、新教會的設立、所屬教會醫院、學校的院長聘任、、、、),上層機關具有權力,可以命令與處理這樣的事。
但是,除了這以外,上層機關對各教會,幾乎沒有甚麼實質約束力與實權。
也正因此,各教會的走向與立場,非常分歧,具有非常高度的自主性。
有些教會,非常靈恩;
有些教會,非常保守。
有些教會,對政治參與非常狂熱;
有些教會,對政治不聞不問。
有些教會,神學立場屬新派神學;
有些教會,神學立場非常堅守歸正神學。
這種個地方教會、各會友高度自主性的情形,在台語長老會的機關報『教會公報』裡,也非常明顯可見:各種立場的言論都有。
這種高度自主性的現象,也是台語長老會的民主表現。
另一方面,台語長老會的教會組成份子,非常有趣:
牧師常比較傾向綠色,但長執常比較傾向藍色,會友則藍綠都有。
原住民區域的長老會則不管是長執與會友,傾向藍色的常比較多;
閩南語區塊的長老會則長執比較傾向藍色,會友比較傾向綠色。
為什麼會有這種很詭異的現象?
別忘了我剛才所說的長老會代議政治的民主觀念:
透過選舉,來產生長執。
由於台語長老會長執多屬於地方上有頭有臉的人物,這些人,有很多,其實都是藍軍的樁腳或地方實力人物。
因此,在教會內部選舉時,他們很容易就會被選出來當長執。
問題是,當我們在進行教會長執選舉時,本來就不會管對方政黨傾向,不是嗎?
而一來因為上層機關對各地方教會沒甚麼約束力,
二來因為各地方教會實際組成份子的複雜性,
所以,當選舉時,不管中會或總會公開推薦某些候選人,都無法實質有效影響各教會信徒的選舉行為。
否則的話,原住民地區不可能幾乎都是藍色候選人當選。
因為,各原住民區域,很多選民都屬於台灣長老會信徒。
假使中會或總會的公開推薦有效的話,哪會發生這種事?
同樣的事,也發生在長老會總會公開聲明的各種意見。
總會許多牧師他們的神學屬性偏向新派神學,然而,他們的立場卻無法代表各地方教會的立場。
不要以為代議政治選出各中會代表、總會代表,所以這些人所選舉產生的議長的意見,就有辦法代表各地方教會的神學立場。
為什麼?
因為在進行中會與總會代表選舉時,通常也幾乎不會去過問各代表候選人的神學傾向。
另外,我還可以舉一個例子:同志教會。
同志教會的支持者與傳道人,很多都是台灣長老會。
台灣長老會某神學院教授,更是極力支持同志神學。
問題是,同志教會成立了,信徒與傳道人也都有了,但要成為台灣長老會體制內的一間正式教會時,卻不被接納。
因為,總會開會時,多數反對。
但是,總會卻沒有實質約束力去制止這樣的教會存在。
類似的還有,台語長老會現在已經有不少教會與牧師走向靈恩派,而且他們積極成立組織,要推廣靈恩。
這組織裡的教會與牧師,都是台語長老會的。
但是,這樣的組織,一樣不被接納成為台灣長老會的正式組織。
可是,總會一樣無法禁止這樣組織的存在。
假使不了解台灣長老會的很有趣的運作狀況:
不知道中會、總會對各地方教會常只有『行政事務』上才會有監督與處理的權力;
而對『神學立場』、『政治屬性』、『教會路線』常缺乏實質影響力;
不知道教會會友常不理會中會、總會的推薦與意見;
各牧師、教授、教會的公開意見,只能代表他們個人,而無法代表整體台灣長老會眾教會的意見;
這樣對台語長老會的一些批評,常常就會變得非常荒謬可笑。
我絕不是說不能批評台灣長老會一些錯誤的東西,絕對不是!
我要提醒的是冤有頭、債有主,要搞清楚講的是誰,他能代表誰,然後針對他能代表的部分去批判他即可。
以某神學教授倡導同志神學為例,我們當然可以強力批判。
但請搞清楚,我們只能批判該位教授,而無法將台灣長老會視為支持同性戀的宗派,然後開始批判整個宗派。
因為,整個宗派裡,雖然有不少支持同性戀的人,但反對者也非常多,甚至還更多。
對於這種會友、教會具有強烈民主觀念、強烈自主性的宗派,請千萬不要因為一些人的言論,就以為可以自行推論到整體教會與會友皆如此。
哪種宗派才比較能進行推論?
那種比較屬於強調『順服權柄』、『權力集中中央』的宗派,我們才比較能用上層的意見,推論為各下層教會的意見。
因為這類型的教會,在『順服』的強烈觀念下,上面說的,下面常會照聽。
而台灣長老會這種強調『民主』的教派,假使也用那種『順服』的觀念來分析解讀總會與各地方教會信徒的關係,那會大錯特錯。
台語長老會這樣的運作模式,好嗎?
我覺得還不錯啦。
我們要先搞清楚,沒有絕對好的教會制度,只有在一些相對的制度裡,挑一個比較合適的而已。
台語長老會這樣的運作,可以減少很多教會行政上的弊端,又可以確保各地方教會高度的自主性與自由度。
我們去留意一下,應該很少會看到台語長老會發生甚麼牧師侵佔教會公款、教會財務不清、牧師性侵教會會友的情事。
反而發生這些弊端的,常常是那些強調順服權柄、或是缺乏有效監督的上層機關的教派。
當選舉結果出來之後,台語長老會各地方教會,除了少數非常熱終於政治的教會之外,大多數地方教會,都不太會對選舉結果有太大的反應。
如果大家知道我剛剛所講的台語長老會地方教會的組成狀況,就很容易理解為何會這樣。
相反的,反而有不少國語教會的信徒,對選舉結果不如預期時,反應反而非常激烈。
我不是在為台語長老會講話,也不是在批評國語教會。
請千萬不要搞錯,這些都不是我關心的東西。
我講這些,只是要讓大家有一些比較清楚的瞭解與認知而已。
先有正確的認知、先正確瞭解事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才能做出比較公允的批判,批判時也才會強而有力切中要害。
否則的話,我們明明批判的觀念是正確的,但整個論述卻漏洞連連,這會讓論述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以下開始進入正題:
教會『可以』公開推薦政治選舉候選人嗎?
對這個問題,我還在研究中,沒有能力回答。
因此,今天我們不討論這問題。
對這議題有興趣的人,我建議各位去研究一下美國教會對政治的介入。
畢竟,美國祖先是五月花號的清教徒,是虔敬的基督徒。
在美國歷史的進展裡,教會和政治的立場、彼此間的關係與分寸、實際運作狀況、發生過的議題與困境、、、,有比較多具體經驗可供我們思考。
如果各位問我個人對教會公開推薦候選人的立場,
我會說:
我個人不贊成,不管藍綠都一樣。
但是,我雖不贊成,但我卻無法說這樣的行為一定不對、一定不合聖經。
可是,做出這樣行為的教會,他們必須負起後續的責任。
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要探討的:
當教會公開推薦了候選人之後,該負上甚麼責任?該盡上哪些責任?
今天不管藍綠的教會,在公開推薦候選人之後,幾乎都沒善盡後續的責任。
我對此,要嚴厲譴責!
公開推薦,不管是推薦哪些東西,這就是『背書』。
背書,聖經用語叫『作保』。
聖經不是禁止作保,而是強烈要求要謹慎作保。
因為,作保所產生的嚴重後果,常常是作保者所承受不起的。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箴20:16)
要為別人的金錢事務作保?
很好!你為別人保證的金額多少,就是你未來要有心理準備,當他無法償還時,你必須替他償還的金額。
你還得起嗎?你承擔得起嗎?
假使你事前評估,發現自己根本承擔不起,那你就沒有資格為這人作保。
你要作保,你只能為你承擔得起的額度作保而已。
任何以為只需『情義相挺』,不需『考慮後果』的人,都叫『呆人』。
聖經說:
『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
但聖經也說:
『在鄰舍面前擊掌作保乃是無知的人』(箴17:18)
『保』者,『呆人』也!
左邊的『人』,加上右邊的『呆』,合起來就是『保』字。
同樣的,為別人的產品代言?
替某弟兄的行為保證?
推薦某弟兄?
推薦某候選人?
當教會這樣做的時候,想過一旦發生嚴重後果,教會承擔得起嗎?教會願意承擔嗎?
事實上,當這些教會推薦的人發生嚴重狀況時,這些當初推薦的教會幾乎都沒善盡責任,反而當縮頭烏龜,或是推卸責任而已。
這樣的現象,不管藍綠,全都一樣。
這些沒善盡推薦責任、扛起推薦失敗的後果的教會與牧師,未來都要面對上帝的追討!
當公開推薦候選人之後,事情決不是就這樣完了。
推薦的教會與牧師,要扛起甚麼責任?
一、 當公開推薦的候選人落選時…………教會有沒有負起安撫的責任?
教會有沒有教導:
我們盡人的努力去選舉,但選舉的結果則是由上帝決定,我們必須尊重上帝決定?
這些推薦的教會,有沒有善盡安撫民心的責任?
既然敢公開推薦候選人,那麼,有沒有公開做這些善後的安撫?
在自己教會公開推薦,就必須在自己教會公開安撫;
公開在報章媒體推薦,就必須公開在報章媒體安撫。
否則,就是失職!沒盡責任!
二、 當公開推薦的候選人當選後…………有沒有善盡監督的責任?
撒母耳敢膏立掃羅當國王,當掃羅犯罪時,撒母耳也敢公開嚴厲譴責掃羅王。
可是,這些公開推薦的教會呢?
有沒有去監督這些當選者?
有沒有善盡先知監督的角色?
有沒有在當選者犯罪時做出公開的譴責?
那些敢公開推薦候選人,卻在候選人當選之後,沒善盡監督責備角色的教會與牧師,都對不起上帝,都是失職!沒盡責任!
三、有沒有用『公平的法碼』來對待所有政治人物,還是用『兩樣的法碼』?
手中的法碼,是不是兩樣?
是不是用相同的標準,來要求我喜歡與不喜歡的政治人物?
任何公開推薦、公開譴責,可是卻是用『兩樣法碼』來做標準的教會:
對我推薦的這方犯錯,一律輕輕放下;
對我不推薦的那方犯錯,一律重重拿起;
這些教會,都犯大罪了!
坦白說,不管藍綠,到目前為止,我還很少很少看見那些事前公開推薦候選人的教會,有在事後善盡作保的責任與本分的。
說真的,沒有能力承擔起責任,卻只想公開推薦候選人的教會與牧師,根本就沒資格做出推薦動作!
我譴責這樣的教會與牧師!
我也堅信上帝必懲處失職者!
我更大聲呼籲,面對這些記錄不良、沒善盡選舉後應盡本分的教會的推薦,我們不需去理會!
我深信,教會不管支持哪一方的候選人,都應善盡社會的良心、宣揚上帝的公義。
這也正是教會應盡的先知本分:
譴責社會上不公義的現象,譴責政治上不公義的行為,同時,要用一種法碼來做這樣的事。
事實上,這才是我個人比較期望不管藍綠教會,真正應該努力的方向……………去當社會的先知,而非政治的參與者;
去當客觀的批判者,而非主觀的參與者;
關心社會與政治,而非介入社會與政治;
永遠站在上帝這一邊,而絕不站在特定的政黨那邊;
對社會與政治的錯誤,不管政黨,一律用相同的標準批判與要求;
努力用聖經的真理來改善人間的社會與政治,但絕不相信能透過社會與政治改革在人間建立出天上國。
同時,我也要提醒:
不要以為口口聲聲宣稱自己是在做先知角色,宣揚上帝公義的教會或牧師,就是真正的先知與公義。
單單用這個簡單的問題去檢驗這些教會與牧師即可:
責備自己推薦的政治人物所犯的罪了嗎?
沒做到這個基本點的,都是假的,不是真的。
真正宣揚上帝公義、真正當社會良心的教會與牧師,敢推薦候選人,就敢責備這些人所犯的錯。
問題是,這些教會與牧師的責備,在哪裡?
敢公開具名推薦的,又有多少,敢公開具名責備?
為什麼我聽到推薦時,一大堆牧師聲音都很大聲;
該責備時,聲音卻小到只有小貓兩三隻?
只要為了『愛台灣』,一切自己推薦的政治人物的錯誤都可以包容?
正如只要為了愛,同性戀、墮胎、、、、全部都可以?
當高喊『愛』,卻忘了『公義與責備』時,那種愛,是溺愛、濫愛,而不是真正屬神的真愛。
教會與牧師想公開推薦候選人?
請便!
但我們要睜大眼睛,去看看他們事後有沒有扛起責任,善盡作保的責任。
沒勇氣承擔起選後的責任?
那就不要事前去公開推薦候選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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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發表文章說,長老教會牧者公開用牧師的身份去支持某黨的候選人,是對還是錯?而且這位候選人還是宋x力的信徒兼好朋友! 在我的教會藍綠支持者皆有,牧者也有其政治立場,但我教會牧師不會公開表態支持誰,教友也不會在教會談論! 坦白說長老教會過度參與政治(當然有其歷史背景)對在台灣傳福音是助力還是阻力? 小小羊說的好: 教會與牧師想公開推薦候選人?請便! 但我們要睜大眼睛,去看看他們事後有沒有扛起責任,善盡作保的責任。沒勇氣承擔起選後的責任? 那就不要事前去公開推薦候選人! 但我想問長老教會有做到嗎?如果過去八年長老教會支持 的總統候選人把台灣帶入一個很糟糕的情況,那麼在八年前支持現今總統的這些牧師,是否欠台灣人民一個道歉,而且這些牧者還是以上帝之名來支持!是否也該跟上帝認罪!
牧者以牧者的名義支持某個候選人,好比台灣國的公民支持某個美國總統的候選人,這是沒有實質的意義。又好比美國總統以美國的名義支持某個台灣國(在台灣的國家)的候選人,這個叫做干預他國內政。 簡單地說,長老會的體制裡,上級機關只處理三件問題:財務問題,牧師任聘問題,制定共同信條。也就是說,一個地方教會內部的政治立場,甚至民事糾紛,上級機關都無權主動介入。 教會是神國的子民,基督徒佔台灣的總人口不到2%,這個才是基督徒應該緊張的政治問題。甚至於可以說,基督徒在台灣根本沒有所謂的政治力量,連基督徒的總統都要公開拜偶像,請不要責問牧師挺總統候選人,要責問基督徒不敢譴責基督徒總統,基督徒議員,基督徒藝人。
給務實者: 請小心,您的論點與標準,可以同樣用在藍軍候選人與教會身上嗎? 您有用這樣的標準在衡量他們嗎? 我寫的東西與觀念,全部都可以用在所有支持藍軍與綠軍的教會身上; 我批判的東西,全部都可以用在支持藍軍與綠軍的教會身上,而且一體適用, 但您批判的呢? 假使您批判的論點,也可以用在藍軍身上,那您為何只針對長老會講,不針對藍軍教會講? 假使可以一體適用,那寫出可以一體適用的標準,作不到嗎? 我將您講的話換個詞,: 「XX教會牧者公開用牧師的身份去支持某黨的候選人,是對還是錯?而且這位候選人還是佛教和很多廟宇的信徒兼好朋友!」 「XX教會過度參與政治(當然有其歷史背景)對在台灣傳福音是助力還是阻力?」 「但我想問XX教會有做到嗎?」 「如果過去八年XX教會支持的落選的總統候選人把台灣帶入一個很糟糕的情況,那麼在八年前支持落選者的這些牧師,是否欠台灣人民一個道歉,而且這些牧者還是以上帝之名來支持!是否也該跟上帝認罪!」 除了搗蛋者外,我很少嚴厲抨擊這裡發言的弟兄姊妹。 但對於任何單方面指責某教會政治態度的言論,我會強烈譴責。 別搞錯了,這裡決不是任何顏色信徒的競技場。 我們這裡,很少政治與信仰的教導。 為什麼? 因為我很厭惡政治議題,很多基督徒一碰到政治,就很容易陷入藍綠之爭。 對許多信徒而言,聖經只是用來鬥爭批判相反政黨的護身符而已。 對我而言,這根本就沒有意義。 看看我寫的政治與信仰分類夾中的文章: 有哪一篇,是具體指明限於藍綠的? 有哪一篇,不是藍綠都抨擊的? 有哪一篇,是兩樣法碼的? 在台灣已經瘋狂的藍綠惡鬥裡,我絕不加入這種令我厭惡的戰局。 我追尋的,是聖經的真理。 我教的,也是所有藍綠信徒都可以使用的東西。 假使有任何信徒對我講的東西,以為就可以很高興用來抨擊自己反對的團體,那我要講:您搞錯了! 我重複我文章講的東西: 『不管藍綠,到目前為止,我還很少很少看見那些事前公開推薦候選人的教會,有在事後善盡作保的責任與本分的。、、、、我譴責這樣的教會與牧師!』 看到沒? 不管是藍軍教會,還是綠軍教會,這種行為,我都厭惡透頂。 所以,當您針對長老會用我的標準在衡量時,請提出支持藍軍的國語教會名稱來譴責一下給我看。 否則的話,對我而言,單針對長老會,這只表示自己陷入藍綠之爭,用聖經來批判對方而已,根本就不是真正的一種法碼。 假使您還講不出有哪些國語教會在支持藍軍候選人,那表示您對於政治與信仰這種很尖銳很敏感的議題,還不夠認真研究。 一般信仰議題,不會那麼敏感,隨便發表意見無妨。 與政治有關的信仰議題,非常敏感,不應輕率發表很不成熟的意見,更何況是強烈的批判? 我正在構思一系列政治與信仰的議題。 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如果我的言論造成困擾,我道歉! 我沒有說某個宗派支持執政黨有錯(我再次強調這有歷史背景),我只是認為在某宗派很有份量的高牧師在台南公開穿牧師袍力挺跟宋x力是好友兼信徒的總統候選人,站在信仰的立場是對的嗎? 某宗派許多牧師公然穿牧師袍參加政治性議題的遊行是對的嗎? 我再講您有看過其他教派的牧師或神職人員有公開的表明 其政治立場嗎? 對不起,我還沒看過一個宗派像某宗派介入政治那麼深的! 我的教派教會也是台語系統,但我的教派很堅持政教分離 雖然我的教派也偏執政黨但我教派牧師不會公然表態! 我想表達的是牧者的角色,不是宗派,也不是教會信徒 您似乎誤會了!
請問: 「高牧師在台南公開穿牧師袍力挺跟宋x力是好友兼信徒的總統候選人」, 是哪裡有問題呢? 是要針對哪部分提出問題呢? 是『穿牧師袍』? 是『牧師身份』? 是『在台南』? 是『候選人』? 是『宋X力的信徒』? 是『好友』? 是『高』牧師? 我沒說這些都是正確的,請大家不要誤解。 我簡單列出這些,是要大家看清楚,當我們質疑一個行為時,是在質疑那個部分?然後是那個部分不合聖經? 我們今天是在探討一個錯誤的行為,還是在藉信仰的名義,批判特定的人與族群? 基督徒該不該『反貪腐』? 當然該,不是嗎? 但是,基督徒該不該只針對綠軍來反貪腐? 不應該,不是嗎? 當一個盛大的活動,口口聲聲反貪腐,但看諸內容,卻只列出一大堆綠軍的貪腐,可是卻看不見內容列出藍軍的貪腐時,這已經很明顯表明: 這樣的活動,所宣稱的『反貪腐』,只是藉口而已,根本不是真正的反貪腐。 同樣的,教會推薦政治候選人? 只有長老會? 沒有藍軍教會? 進行過一、二十年的追蹤了沒? 本人在這裡,就我印象所及,我從來不指名道姓表明哪些教會在進行背書行為。 要查是哪些教會,自己用心去查。 為什麼我不願講明? 因為這樣的行為,並不是只有某間特定教會有而已。 我要批判的,是錯誤的行為,而不是哪間特定教會。 台灣2008年的總統選舉,有那個候選人,是基督徒的? 有那個候選人,不是去拜偶像的? 因為某候選人是某宗教信徒,所以基督徒就不能去支持?還是牧師就不能去支持?還是不能穿牧師服去支持?還是全部候選人的活動都不能支持? 「我想表達的是牧者的角色,不是宗派,也不是教會信徒」 既然如此,可以很粗略的用「牧師在公開場合支持候選人,可以嗎?」、甚至是「牧師在公開場合支持異教候選人,可以嗎?」這樣的角度與問題來探討,而不需講「宋X力的信徒」,不是嗎? 講出「宋X力的信徒」,是要表達些什麼呢? 這樣的描述,是不是讓明明就很具有思考空間的信仰問題,已經大規模被侷限到特定族群與候選人身上了? 明明就是一個不管什麼顏色、不管什麼宗派的信徒,都必須仔細思考的問題,一旦被輕易族群化之後,我們還有辦法進行信仰的討論嗎? 當一個很單純的信仰問題,被加上「宋X力的信徒」之後,那我們還有辦法探討另一個去拜拜算命的候選人嗎? 或是說,信仰標準只是用在「宋X力的信徒」身上,不適用在拜拜信徒身上? 去除所有會觸犯『兩種法碼』的言論吧? 如果沒辦法去除,那就先閉口不言吧? 「對不起,我還沒看過一個宗派像某宗派介入政治那麼深的!」 是嗎? 研究過美國的教會與政治問題了嗎? 現任美國總統小布希,有多少教會與教派公開支持,知道嗎? 有沒有研究台灣的國語教會在這二十年來很奇特的政治性格轉變? 從主張政教分離到開始對政治非常感興趣。 事實上,台灣國語教會信徒在政治態度上的轉變,和美國的教會界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難道說,美國教會支持特定候選人就可以,台灣就不行? 藍軍教會支持特定候選人就可以,綠軍就不行? 當然不是這樣,不是嗎? 為什麼美國許多保守福音派的教會,竟然公開支持特定政治候選人呢? 為什麼過去明明就是新派走政治社會福音路線的教會才會支持特定候選人,可是現在卻變成保守派福音教會也開始在支持特定候選人? 他們的論點是什麼? 對在哪裡? 錯在哪裡? 分寸在哪裡? 我堅信,聖經的真理是普世的,是跨越時空的。 我不斷努力思考、閱讀,是要去尋求這種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而不是只能適用在批判某個特定人物與族群的標準。 要找出那種批判特定族群的標準? 還不簡單? 不用當基督徒就輕易可以找出一大堆了。 因為,隨便一堆媒體,就會提供一大堆論點與標準了。 但是,要找出『一樣的法碼』,要找出『不管所有黨派、宗派、教會、信徒都必須一體適用的標準』,就很難很難。 我們現今能在台灣,輕易找到這樣真正一體適用的教導嗎? 現今教導政治與信仰的文章,有多少是可以看的?有多少是真正努力去除特定族群限制的? 台灣長老會有沒有錯誤? 廢話!錯誤一大堆! 問題是,我們有辦法指出錯在哪裡嗎? 我們指出的,是真正錯誤之處,還是只因為他是台語的群體? 而這種錯誤是只有台灣長老會有犯,其他國語教會沒有犯? 所以只需台灣長老會牧師該檢討認罪,其他教派不用? 為什麼一樣是批判性的文章,我的論述還算公道? 假使我要寫出這種輕易就可以說誰錯的文章,還不簡單? 一天產量幾十天都可以。 問題是,這樣的東西,能拿來教導人嗎? 『教導人的,未來要受更重的審判』這是聖經嚴厲的警告。 我能拿出那種只適用在批判某族群而不適用在別族群的標準來教導人嗎? 沒錯,聖經有很多部分,我們輕而易舉就可以說這對那不對。 比方說: 向聖母馬利亞禱告,這很簡單就可以知道不對。 但是,信仰也有很多部分,我們可以有疑惑,但卻不能輕而易舉就說對方一定對或不對。 比方說: 教會在政治上的一些行為, 信徒可不可以當明星。 對這種沒辦法輕易就說對不對的信仰議題,我的態度,是輕易就告訴大家『對』或『不對』的答案?還是很仔細思考分辨其中各種精細的區分,然後告訴大家哪裡是可以接受、哪裡是不對、哪裡要小心、哪裡不合聖經、哪裡是看個人領受? 以今天許多弟兄姊妹對我的信任,我隨便就站在特定族群立場發表膚淺的批判,我對得起上帝嗎? 對複雜的問題,不要隨便就想要用簡單的答案去回答。 政治與信仰議題,更是如此。 身為基督徒,我們絕對要比一般不信者更謹慎小心,絕對不能有任何兩種法碼的情形, 文章寫作時要非常謹慎小心,不能寫出任何只批判某特定族群的文章。 不要以為我支持台灣長老會的這些政治行為。 事實上,有很多我厭惡得很。 問題是,當我研究很多台灣長老會的政治行為時,我發現裡面有很多更精細的問題,非常棘手,無法輕易就說對或不對。 因為,美國保守派教會,竟然也有很多類似的行為。 當偏向政治社會福音新派路線的台灣長老會的行為,和保守福音派信仰的美國教會的行為類似時,我們是不是該更謹慎小心,以免做出錯誤不合聖經的批判?這是不是表示有很多部分,不是我們表面上想當然爾那麼簡單的? 問我支持不支持、認同不認同台灣長老會牧師去幫候選人站台? 廢話!不用問也大致可以猜出希望我回答些什麼。 問題是,我回答『我不支持、不認同』,就有意義了嗎?能教導人了嗎?能幫助弟兄姊妹更清楚一些政治與信仰的真理了嗎?我的個人好惡可以當真理來奉行了嗎?台灣長老會牧師這樣做就不行、國語教會就可以、美國教會就可以了嗎? 正如我厭惡台灣長老會錯誤的行為,我也一樣厭惡很多國語教會錯誤的行為。 有很多非常優秀、形象良好的國語教會基督徒,在批判綠軍時的表現,令我厭惡透頂。 而我這種厭惡,也像我對許多台灣長老會的基督徒在批判藍軍時的表現一樣的厭惡。 今天我敢講,有任何人敢針對特定族群的基督徒的行為作批判的話,我馬上可以輕易用另一邊敵對族群的角度來質疑。 有人敢針對綠軍教會批判,我馬上就可以輕易將藍軍教會批判回去; 有人敢針對藍軍教會批判,我馬上可以輕易將綠軍教會批判回去。 回到重點來: 要探討政治與信仰問題? 請別針對特定族群來批判探討。 找出些普世都該遵行的問題來探討吧? 我打死都不要讓這教導真理的園地,成為藍軍或綠軍的競技場。 以後再有人敢在這裡只針對藍軍或綠軍提出問題、做出批判或回應,我一律刪除! 過去,我刪過一大堆綠軍支持者在這裡的言論,也刪過一大堆藍軍支持者的言論。 真心想知道上帝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的,請問出不分藍綠一體適用的問題、寫出不分藍綠一體適用的回應,不要讓我發現再有那種針對特定顏色族群所問的問題與回應。 另外,提醒一下: 門諾會的政治與信仰立場,浸信會的政治信仰立場,和長老會的政治信仰立場,本來就不一樣。各有不同的聖經論述。而且,有些還很詭異。 單單介紹這部分,就是一篇長篇大論,我沒時間寫。 重點很簡單:在政治與信仰上,請不要輕易用哪種教會的立場來認為別的教會是錯誤。 因為,在政治與信仰的部分,不是像很多機要教義那麼單純清楚,我們無法輕易就說何為對、何為錯。 類似的還有教會體制,走民主代議制的,和走主教中央領導制的,本來就截然不同。我們也不能輕率就用哪一種教會體制來批判另一種教會體制。 我們都可以小心去分析、去批判各種政治與信仰、教會體制的優缺點,但是,這是站在一種很小心謹慎的態度上進行,而不是輕率先認為別人就是錯的態度來探討。 所以,不要以為政教分離就是對、參與政治就是錯。 因為,什麼叫政教分離?分離到什麼程度?可以分離到我都不理會國家命令嗎?否則算哪門子分離? 像希特勒德國時,許多德軍基督徒早上做禮拜,下午遵守國家法令送猶太人進毒氣室,牧師對政府唯命是從,叫政教分離嗎? 又或是可以參與政治到什麼程度?到菲律賓教會推翻馬可仕暴政的二月寧靜革命,可不可以?那牧師當總統、神父入內閣呢?可以嗎? 我講這些,不是說我要馬上回答,也不是要大家去回答。 而是要大家對政治與信仰議題,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因為,很多東西,真的很複雜,。 想要簡單的答案? 想輕易就批判一個政治與信仰行為? 複雜的問題,可以簡簡單單就批判出來嗎? 複雜的心臟手術,能開個三分鐘就手術完畢嗎? 負責任的基督徒,能這樣做嗎?
小小羊大大: 請看這篇文章及回應!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6436 我不在就這問題發表意見!
>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6436 Samuel 的文章就好似俄巴底亞行動網站的文章,有很好的論點與訴求,也用激烈又分辨的口吻,但是這些文章都常常反應過度,有斷章取義之嫌,沒有交代反面的立場與論證。 我在乎的不只是犯什麼錯,更想知道為什麼他們會犯錯,犯一些違背基要真理的錯。我的思想保守,我討厭譁眾取寵,但是我還是想知道為什麼。 > 我想表達的是牧者的角色,不是宗派,也不是教會信徒 > 您似乎誤會了! 這個是對焦的問題。 小小羊所要強調的是聖經根據與教會制度。 而您的敘述總是回到教會立場。 例如,「但我想問長老教會有做到嗎?如果過去八年長老教會支持」。 請問如果有兩個總統候選人,一個是撒旦教徒主張民主憲政,一個是基督教徒主張共產專政,身為基督教徒的選民會考慮什麼,會選擇哪一個? 再者,我選擇某個總統候選人,這就表示我認同他的宗教,接納他的宗教嗎?還是考量這四年內百姓生活的變化? 第三,聖經說,要順服政府。但是,基督徒不必順服非基督徒的官長嗎?還是基督徒不必順服違反聖經原則的法令? 牧者也是一個國家的公民,他有義務與權利表達他的政治立場與理想,他更有權利按著聖經原則做出合宜的政治判斷。一個牧者要做群羊的榜樣,難道在政治問題上,他就應該變成死人? 做出錯誤的示範,我們要批判。但是,按照聖經原則來做事,這個理念我們要堅持。 我很懷疑牧者在教會的影響力,如果牧者能夠影響會友的動向,福音早就傳遍台灣了,就我所知道的長老會,在福音事工並不怠慢。輕視地說,哪個牧者不希望羊多,奉獻多,蓋大禮拜堂。不要低估台灣基督徒的自主性。
1.Big弟兄所做的回應,非常正確掌握住我關心的重點。 除非我們願意站在比藍綠更高的層次,真心願意尋求聖經那種不分藍綠、種族、國家一體適用的真理,我們才有可能真的找到一些可以拿來幫助我們基督徒做出好見證、好行為的原則。 否則的話,只是依然在低層次的藍綠族群裡惡鬥,再加進聖經來神功護體,只會使基督徒更為可憎而已。 不用當基督徒,我們輕而易舉就可以加入藍綠惡鬥了。 我們不需要聖經真理,就很容易可以找到批判各種敵方的論點了。 問題是,這種非關聖經真理的「善惡標準」,是真的令上帝喜悅的對錯標準嗎? 更令我痛心的是,基督徒加入藍綠的戰局裡,各自拿出聖經來當護身符,攻擊對方陣營不合聖經。 然而當我仔細去思考這些基督徒所批判的東西,我依然很驚訝發現,怎麼和那些『雙重標準』的非基督徒沒有兩樣? 拿出來攻擊對方的聖經標準,竟然都不用在對自己喜歡的一方身上? 這樣的行為,只是讓基督徒更罪上加罪而已。 更可悲的是,原本主要只是走新派政治社會路線的基督徒所犯的錯,這幾年來,竟然連很多形象非常清新良好的保守福音派基督徒,也開始在犯? 我很擔憂的是,這些基督徒,已經潔身自愛數十年,信仰與靈性也有一定程度,可是在人生晚年的時候,竟然會抵擋不住誘惑,開始犯出『兩樣法碼』的罪。 這是何等可怕的事! 連這些公認的「好」基督徒都會這樣,那更多信仰與靈性還不是那麼好的基督徒呢?會不會也是這樣抵擋不住誘惑,也紛紛去犯這樣的罪? 我一直在努力的,就是要告訴大家什麼才是真正一體適用的標準,而不是藍綠支持者基督徒所使用的雙重聖經標準。那種雙重標準,都是假的,都是真理的贗品,我們都該唾棄。 而當我們真正知道一種法碼的真理標準之後,我們才能清楚批判藍綠支持教會所犯的錯誤。 否則的話,當我們依然在使用兩種法碼當標準時,我們不管是對藍的教會也好、對綠的教會也好,都只能做出可笑的批判而已,毫無造就性。 我一直相信,上帝的真理,是不會變動的。 我也一直相信,上帝的真理,才是真正的解藥。 我更相信,我們個人雖有好惡,但在我們尋求上帝真理時,決不能讓個人好惡去影響我對真理的尋求與引用。 這就帶進我要講的下一個東西: 2.要批判台灣長老會? 二十年前,我就已經在嚴厲批判了。 我非常厭惡台灣長老會對時政、對政府的批評。 聖經明明就要我們順服掌權者,明明就要我們政教分離,不是嗎? 那這些長老會的牧師,怎麼對聖經明知故犯? 知道是誰讓我開始學會冷靜的嗎? 是兩個外省的國語教會長輩。 很驚人,不是嗎? 竟然不是本省長輩,而是外省長輩來教導我學會這個真理。 但是,這就是有屬靈智慧和沒有屬靈智慧、有屬天真理和沒有屬天真理的差距。 一個長輩告訴我: 我們不能隨便說台灣長老會批評時政是沒有聖經依據的行為。 因為,去看舊約聖經那些先知書,不就是在批評當時時政的錯誤嗎? 我去翻閱先知書,看其中批判的時政內容時,我嚇到了。 真的是在批評當時的各種社會亂象:貪污、腐敗、虐待員工、高利貸、、、。 換言之,我發現我以為我已經清楚掌握聖經對政治與信仰的教導,但其實我並沒有。 因為,我只抓住幾句聖經經文,而沒有更小心去抓住整本聖經來進行檢驗。 沒錯,我可以不認同台灣長老會的政治批判行為,但我要講他們這樣是錯,還有一段很大的路要走。 另一個長輩告訴我: 在過去,長老會所提出的主張,是很好的社會良心。 國會全面改選、台灣前途由台灣全體人民決定(而不是由中國決定),有哪一個,不是我們現今台灣社會所認同的觀念? 什麼叫先知?叫社會良心? 就是在大家還沈迷在錯誤中時,就能比別人早很多步提出正確的觀念與呼聲。 我不是說台灣長老會都是正確,絕對不是。 但我們真的要很小心謹慎,區分清楚哪些是對、哪些是錯。 事實上,到今天為止,不管藍綠都一樣: 我們可以不認同他們的行為,但是,這不表示我們就能說他們不合聖經。 我絕不是說他們這些行為都合聖經,絕對不是! 我敢保證,不合聖經的地方多得很! 但是,當我要批判時,我必須非常謹慎小心,要把與罪無關的部分切割出來,然後批判的是真正有罪的地方才行。 否則的話,我如果只是在籠統性的大筆一揮,說這是對、那是錯,那我根本就不能帶給大家什麼好處。 為什麼癌症手術常常很辛苦、很艱難? 刀子一割,全部割掉不就得了? 三兩下就清潔溜溜,有什麼難的? 問題是,這樣快刀斬亂麻的割法,是將癌症割除了,但很多精細而重要的正常血管、神經、內臟也都被割除了。 後果是什麼? 給病人很嚴重的殘障與後遺症,甚至使病人因此而死而已。 這樣的醫術,是我們希望見到的嗎? 腦神經外科手術,一不小心傷到正常腦部,病人可能就會從此之後一輩子失明、耳聾、變智障、變半身不遂、、、。 當我們碰觸非常敏感的信仰與政治議題時,我們難道不該像進行腦神經外科手術時一樣,不僅戒慎恐懼,還要非常謹慎小心,努力將正常與不正常組織一一區分清楚? 這要帶進我說的下一個重點: 3.Samuel的言論 Big弟兄的評語,和我心中對Samuel的評語一模一樣。 Samuel是個很愛主的弟兄。 但很不幸的,他很多文章,真的和俄巴底網站一樣,論述不佳。 明明就是很正確的指正,但卻因為很多錯誤的論述、不瞭解狀況的論述、過度的推論、、、,導致明明就很有造就性的批判文,變成不太具造就性。 大家有沒有發現,我會讓Samuel弟兄在這裡貼一些(不是全部)批判天主教的文章,但不會讓他在這裡貼批判台灣長老會的文章? 大家仔細去搜尋一下他對台灣長老會的批判,然後再仔細看一下我這篇主文對台灣長老會體制的運作,大家會不會發現,他已經將台灣長老會一些牧師的行為,推論到整個教派去了? 這種已經嚴重偏離事實的推論,會讓他整篇批判文的努力,輕易就付諸流水。 我們對天主教可不可以這樣推? 比較可以。 為什麼? 因為他的教會體制,是走主教制。 這種體制,是由上而下,比較屬於中央集權。 因此,我們很容易可以從教宗言論、教廷言論,就輕易可以推到整個天主教體系去。 問題是,台灣長老會是主教制嗎? 不是。他是民主的代議制。 在這種教會體制下,各地方教會差異極大,上層機關無權力號令下層教會,也無法輕易代表下層教會的主張與立場。 這種教會體制,是很基本的常識。 要從一個教派某些人的言論,要推論到整個教派去時,如果沒有這種基本認識,那推論出來的東西,就會荒腔走板、脫離事實。 一篇批判文,偏離事實的論點越多,可信度就越差。 這就是為什麼我寫文章,對論述的論點,會非常謹慎小心,不能犯這種違反事實的大錯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不是說台灣長老會不能批判,也不是說天主教不能批判,也不是說佛教不能批判。 但問題是,要批判之前,我們對這些被批判對象的描述,必須是正確的。 去看一看佛教法師寫的批判基督教的書吧? 日本佛教大學博士的法鼓山聖嚴法師,就有一本批判基督教的書。 當我讀到其中對基督教的描述時,我就覺得很可悲,因為很多描述,已經偏離基督教的事實。 我不是說他不能從佛教觀點來批判基督教。 事實上,我們都會同意,基督教與佛教在信仰體系上是不同的,所以彼此是不容的。 基督教當然可以從基督教角度來批判佛教不合聖經之處,佛教當然可以從佛教角度來批判基督教不合佛經之處。 問題是,當基督徒在描述佛教,當佛教徒在描述基督教時,如果連基本的描述都偏離事實的時候,那後面的批判,還能看嗎? 動腦部手術要割除腦瘤,結果連腦瘤位置都描述錯誤,後面所割的一大堆都變成錯誤連連而已。 要割腦瘤,位置描述就必須先做到正確才行。 這是基本工夫。 要批判天主教,對天主教的基本描述要正確才行。 要批判台灣長老會,對台灣長老會的基本描述要正確才行。 連基本描述都錯了,之後的批判,只會變成軟弱無力而已。 天主教有沒有腦瘤?台灣長老會有沒有腦瘤? 當然有!而且還一大堆! 問題是,要處理這些腦瘤,就必須先把位置下功夫找清楚,還要把很多糾葛在一起的神經、血管分離清楚,然後勇敢下刀去切除。 這些基本工作都還沒做好,然後就拼命割,有用嗎? 為什麼一樣是批判性的文章,我在網路上的可信度就高很多? 我花很多時間去做好這些基本工夫而已。 生產一篇文章,幾個小時就可以寫完。 問題是,生產之前的準備工作,有時要歷時好幾年去蒐集、整理、閱讀、思考、讀經、禱告、、、、。 而這是大家看不到的。 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工。真的是這樣的。 要更進一步探索一些政治與信仰的議題,Samuel弟兄寫的東西,看看就好,正如我對俄巴底網站的意見一樣,看看就好。 還不如等我慢慢一篇一篇寫出這部分的文章,再仔細思考,收穫才比較大。 我不是說我很厲害,而是一樣進行政治批判,我敢保證,我講的,絕對更強而有力、在聖經上更站得住腳、不管藍綠與族群一體適用。 我也不是認為Samuel弟兄不愛主,而是要描述他論述的重大缺陷。這缺陷,正如俄巴底網站一樣,非常致命。 關於俄巴底網站的討論,大家可以去看這篇討論: 『討論:對某個網站的看法』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562451.html
舊的約改變之後成為新的約,這種轉變是不是可以說舊約已經廢除? 不是。 以色列若是丟棄了神的應許及所有的道德誡命也不會因為相信彌賽亞的降臨就立即成聖, 在神的揀選的事情上是因為神的主權的預定而不是因為以色列有能力相信, 神的話是沒有廢去。 同理基督徒的義人的身份不是信主之後就使過去的人生不再有效, 不是有新的能力可以完全不再犯罪, 而是不再如同以往隨從自己的意念貪愛罪惡。 所以我們是可以不再過從前不好的生活, 這不表示我們現在的生活必定都是好的, 也不能將教會的形式當作是肯定自我理想性格的萬靈丹。 教會是不是到了一個程度就進化成為理想的形式? 如果有這樣的階段直到有新的人加入教會, 教會就不再理想了。 所以我相信愈是熱心追求那個理想形式的教會, 愈是可能因為信心的方向錯誤而墮落變成退化的教會。 這樣我們不必追求教會的進化, 而是追求更多更深的認識神。
關於台灣國語教會和長老教會完全對立的政治觀點,我曾經聽過一位牧師用一句話形容這個現象:「一個上帝,各自表述」。 個人非常同意小小羊的看法!
對於民主國家的政權而言憲法是基本大法,華人教會包括我自己很容易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又落入了律法主義的陷阱,就是將律法當作是上帝與他的百姓立約的全部,以至於要麽就以為上帝廢除了他的約,要麽就相信彌賽亞的降臨廢除了律法及道德教訓。律法屬肉體的條例不能行的是逐漸失去效用,基督徒的成聖也非一日可及。今日造成全球華人世界人本主義的盛行是不難理解,因為中華文化的内涵是有這種趨向;這是不是有利於加爾文主義或是歸正神學的流行與建造?我個人的看法是上帝國的觀念不是靠著人的努力可以推行成功,人要見到上帝國度降臨照耶稣基督的說法是要承認上帝的主權,所以禱告的本質不是積存功德而是主權的交託與信靠,如同基督在客西馬尼的禱告,願天父的旨意成全。
謝謝小小羊,發表這篇文章, 很有意含,值得反覆思想。 每個人在選擇某個政黨時, 其實更應該回到聖經原則來, 回到聖經思想,反省, 才能不被藍或綠牽著鼻子走。 你提的觀點,我也有同感。 選的人要為自己所選的,要負監督之責, 不要把放大鏡放在自己所不喜悅的, 那只是淪為,為反對而反對,說公義其實沒了, 提醒身為基督的我,要說公義, 真的要謹慎,免得只是口水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