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務實者網友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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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有件事想請教您!
我從小就在教會長大,跟著父親服事的腳步從西部到北部
然後父親在東部的教會退休,我也在東部的醫院服務
我想問的是現今的基督教是否也講求階級現今教會有主任
牧師,及核心同工,我以前住在教會看父親也沒被叫主任牧師長老執事也沒被叫核心同工,為什麼現今的教會會那麼多的名詞,被叫核心同工,那一般的弟兄姐妹算什麼?
不知您是否能為我解惑!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7年12月22日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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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有件事想請教您!
我從小就在教會長大,跟著父親服事的腳步從西部到北部
然後父親在東部的教會退休,我也在東部的醫院服務
我想問的是現今的基督教是否也講求階級現今教會有主任
牧師,及核心同工,我以前住在教會看父親也沒被叫主任牧師長老執事也沒被叫核心同工,為什麼現今的教會會那麼多的名詞,被叫核心同工,那一般的弟兄姐妹算什麼?
不知您是否能為我解惑!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7年12月22日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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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是從當代教會的現象出發而產生的,若是專門講述教會論則無所謂甚麼核心或是不核心同工,但是有所謂的教師和牧師等不同功能職份的分別。時常聚集參與決策的同工未必就是最接近上帝的一群人,好像男女朋友談戀愛可能愈談愈感覺彼此的心遠離對方。但是有形的教會如果偏離了聖經就很可能愈來愈失去上帝的同在,這時候很自然地就想要藉著組織階層維繫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簡言之,教會的階級層次的形成原來是要避免世俗化,但是也有可能是出於世俗化的原因而產生階層的結果,單從現象未必可以明確鑒察這兩者之間的差異,所以要從福音的本質面對這個問題。換句話說那些不注重福音本質的教會必然逐漸失去智能以至於迷失在人為的組織形式當中,所以教會不是只被賦予傳福音宣教的行動使命,教會同樣具有文化使命,只是這一部份時常被人忽略,並且不注重福音本質的教會也很難有堅固的根基支持實現文化使命。教會初創時期可以甚麼人都沒有,但是不能沒有基督徒。
縢近輝牧師所寫的--在聖靈中長進的第43頁提到: "主耶穌在世時,有三圈門徒:外圈'中圈'內圈 我們可以把那七十個門徒叫作外圈,把十二個門徒中的九個當作中圈,而彼得,雅各,約翰三人叫作內圈" 為什麼把這三位和其他九位使徒分成兩圈呢? 我想有個理由:聖經說,主耶穌"暗暗地"帶了這三個門徒登上高山,在他們面前改變形象,顯出 神的榮耀.... 由此看來,那九個不常與主同在,而這三個是時時與主同在--是內圈的門徒. 這算是"核心同工"的概念嗎? 如果是的話,"核心同工"代表的是親蜜的關係 但不代表最有信心或是對 神的認識 因為聖經裡面提到被耶穌誇獎的信心 一是迦南的婦人(太15:28) 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 另一位羅馬百夫長(太8:10)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倒是耶穌的門徒,經常被罵:你這小信的人... 所以,核心不代表信心 核心也不必然就比較明白主的心意 馬利亞獻香膏(可14:3-8)主說是為我安葬的事預先... 當時門徒還在爭論 誰為大. 不過,話雖如此,核心同工還是很重要的,是不可少的. 有一些關係比較近又可以彼此信任的人在身邊,有事的時候,可以即時相互關照,可以有人討論,分享心事,可以提供很溫暖 幸福的感覺 哥德曾說:苦難若有人能分擔,就是值得面對的事.那至於"一般的弟兄姐妹算什麼?" 我覺得就是弟兄姐妹啊, 但是名義上雖然都是弟兄姐妹,但真正相知的又有幾人?所以,有核心同工當然要份外珍惜;能被當作是核心同工,也是一份榮幸,不是嗎? 至於"主任牧師" 我覺得在馬可福音十42 耶穌舉了外邦人有君王治理...大臣操權...的例子 然後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誰願為"首"..就當... 這裡的"大","首",是不是就表示"階級"的存在 只是這裡的階級與世上掌權的那些人在功能上,態度上有很大的不一樣 所以,也不用太羨慕, 也不用心懷不平 老實講,不管是教會或是機構的主任牧師 都是很不容易幹的 論壇報提過四被 容易 被期待 被責難 被欺負 被傷害 這是我個人的感受 當然,也有例外的,比如說 因為被授權 以致濫權 或者搞不懂自己狀況的牧者也有 不過多半是很辛苦的 還是要請多支持 多鼓勵 不要只是為了名稱 就影響對一個人的看法 或努力
路加與基督徒弟兄,已經做了很好的說明。 我只做一些補充而已。 基本上,主任牧師、核心同工這類,有好幾個角度可以來思考。 1.教會行政組織 我想,我們應該會發現,教會要如何採用行政組織,相當大的程度,是屬於相對性的領域,而非絕對性的真理。 一間教會裡,可以有幾個牧師? 只能有一個?還是可以很多個? 當教會因為分工比較細,或是教會人數已經比較多,這時,好幾個牧師一起來協助主要負責牧師,並沒有什麼不妥。 這時,如何來稱呼這個主要當頭的牧師? 主任牧師這稱呼,並非不適宜。 同樣的,教會要如何決定一些重要方針或進行決策? 要一人決定?(比較偏主教制) 還是多人一起協商決定?(比較偏代議制) 我們也會發現,這也是屬於相對領域,而非絕對真理。 都有優點,也都有缺點。 假使是一群人集體討論決策,那我們可以稱這群人是長執會,也可以是小會(一群長老的組成),或是核心同工,亦或是其他組織與名稱。 簡單說,在教會行政組織的角度來看,主任牧師、核心同工,都沒有什麼不妥。 2.是否這些人就比較屬靈? 大家都會同意,當然不是。 教會中階級高,或是權柄大,未必表示靈性好。 但是,為了教會運作,某種程度的階級與權柄,還是免不了的。 總不可能不管大小事,都要召開全體教會會員大會來決定。 我們能想像教會馬桶不通,還必須經過全體會員開會之後,才能進行修繕的狀況嗎? 3.教會設立這些制度,是否有造成階級區分的危險? 當然有可能。 但是,在主耶穌在來之前,也沒有什麼好辦法。 中世紀天主教就是不斷擴大階級差距,導致平信徒和神職人員差距極大。 當宗教改革之後,『信徒皆祭司』這樣的口號與觀念,已經大規模打破中世紀偏離聖經的階級觀念。 而當我們現今的教會體制,開始出現某些編制以後,當然也有可能開始走向中世紀天主教那樣的偏離聖經的階級制度。 不過,這需要教會會友大家一起努力,不斷修正偏差,來避免走叉路。 通常,越走中央集權的領導,教會運作就會越有效率,但也越容易產生偏差。因為,有權柄的,很容易會越來越權威領導導致教會無其他人可以在領導者走錯路時進行煞車。 相反的,越走代議制度的領導,教會運作就越沒效率,但比較不會產生偏差。而且,有時代議制權柄者(眾長老),可能阻擋真正有信仰的牧師的帶領。 沒有絕對好的教會制度。(除非有特別聰明有恩賜的信徒,能再發展出更好的制度) 因此,我們必須尊重各種教會制度,也必須盡量避免制度所產生的偏差,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