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PETER網友發出的疑問。有興趣的兄姊,不妨可以各自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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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小小羊感覺還不夠具體署名,
我認為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
還是比較好的,
Posted by PETER at 2007年10月19日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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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您好:
我不太確定您的意思,所以要澄清一下:
您說『小小羊感覺還不夠具體署名』,
意思是說我這裡面的文章,應該用我真實姓名來發表,才比較合適,
是這樣嗎?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10月21日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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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_是一個人,還是一群人?
因為我就是汪弟兄,
基督徒 3% ,姓汪的可能不到 1%,
萬分之三的機率,
今天的留言裡,都有出現 "我",
那表示小小羊_是一個人,
比較好,
我認為,
既然是回應唐牧師的呼召,
實在光明正大,
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
讓人不知道你是誰,
上帝說:我是,
耶穌說:我是,
比如唐牧師佈道團,
也是簽名負責,
不然,可以取名"印尼某傳道人佈道團",
這麼害羞啊?這麼歹勢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然,這個網站追求信仰正確,
顧一個網站是很累的,
我不是來找麻煩的,
謝謝!
Posted by PETER at 2007年10月22日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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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姓名,
用真實姓名很好,
但如果目前有難處,就算了,
比如網路上,有騷擾,駭客,
那就比較麻煩,
至少今天,
我知道 小小羊應該是指某一位特定的人,
Posted by PETER at 2007年10月22日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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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於 2007/10/22 17:13 公開回覆
對於PETER網友的觀念,我做一個整理:
1.小小羊感覺還不夠具體署名,我認為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還是比較好的,
2.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
首先,我也想請問PETER網友:
1. 單單在這網站,您已經用過多少種筆名來發言了?
單單您自己承認的,就已經兩個筆名了,不是嗎?
2. 為什麼您來這裡,不肯用真實姓名來發言呢?
『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不是嗎?
『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不是嗎?
既然您用這樣的標準來要求我,
那麼,您經得起自己用同樣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嗎?
別忘了,聖經嚴厲禁止雙重標準,不准兩樣法碼,這是大罪。
您想用來要求別人的標準,自己就該全部都要做到,
否則就是寬以待己、嚴以律人,觸犯大罪。
『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箴20:23)
『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
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2:1)
『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
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羅2:3)
唐牧師自己常講『不要把絕對當相對,也不要把相對當絕對』,
因此,接下來,我還要請教PETER網友:
1.『用真實姓名發言,以示負責』,這樣的觀念,
是絕對的真理,還是屬於相對的領域?
2. 沒用真實姓名發言,有沒有犯罪?
如果有犯罪,犯聖經哪條罪?
如果沒犯罪,那麼,這表示您是在用個人主觀想法來要求別人奉行,
這又該當何罪?
再回過來,談到小小羊部分。
我用小小羊當筆名,有沒有違反您自己提出的觀念?:
1.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
2.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
其實,我可以講:
多數網友一點也不覺得我用小小羊當筆名,有違反您自己所提出的觀念;
反而是您自己用好幾種筆名在我們這裡發言,才是自己沒做到自己的要求。
而您要求我要做到的『用真實姓名』,您自己根本也沒做到。
我可以體諒很多肢體的軟弱,不管是身體上、精神上、心靈上的。
但是,這不表示我會縱容。
不過,我的語氣或許嚴厲,
但是,我心中並無憤怒,更沒有恨。
我只盼您發言之前,能有所節制,能多些考慮。
若有疑問,發問便是,請先不要加上評斷。
我對於您的部分,就講到這裡。
以下,是我個人感言,要講給我們這裡廣大的弟兄姊妹聽的。
我相信,小弟我寫的文章,可能還有一些些可以震撼人心的力量。
我不是說自己文章有多了不起,
不!我的文章一點都沒有了不起。
但是,我自己發現,聖靈透過我這些文字在做工,
而這樣的發現,應該也不是只有我自己發現,而是有很多弟兄姊妹也發現。
我不是一個神聖的人,我是一個依然會犯罪犯錯的俗人。
上帝用我,並不是因為我的口才、我的文筆、我的智慧、我的、、、。
我自己覺得,上帝用我,只是因為:
1. 我在祂面前所存的乾淨的心。
是真心為了上帝的榮耀,而非為了我個人的榮耀。
2. 我能寫的,只有我自己相信、自己做到、或是很認真在努力追求的。
我做不到的,我沒臉寫、不敢寫、也不願寫。
我做不到的東西,哪敢要求我的弟兄們做到呢?
成聖的路上,是何等的艱難又遙遠。
我跌倒過、流淚過、流血過。
我從來就不是用『我做到,而你沒做到,所以我高你一等』的態度來寫文章,
我的態度是:
『我這麼軟弱的人,竟然可以做到,
那麼,你只要願意靠著主,有一天,你一定也可以做到』
我的文章,各種風格都有。
有很嚴厲的,有反諷的,有溫柔的,有勸勉、有鼓勵、、、。
如果願意用心看,應該可以發現我的心。
為什麼網路上基督教文章那麼多,
但是,真能讓人聽到上帝透過這些文章講話的很少?
有很多,只是在唱高調(這太多了);
有很多,不是真的懷著很乾淨的心;
有很多,只是個人的呢喃與囈語;
有很多,只是玩玩,不是用心來事奉主、、、、。
沒有力量的文字,如何能幫助人?
沒有生命在裡面的文字,那能激勵人跟隨主?
網路是一個虛擬的世界,和正常社會有相似之處,也有相異之處。
我們的名字,是父母給的,這是我們在社會上的身份。
但是,單單名字,就能證實我們身份嗎?
當然不是!
否則,為何還需照片?還需身份證號碼?甚至還需血型、DNA?
要證實一個人的身份,說簡單很簡單,說難也很難。
唐崇榮牧師在台灣講道,他用以識別的名字是『唐崇榮』;
他在英語系國家講道時,用以識別的名字可能就變成『Stephen Tong』。
一定要真實姓名,才能讓別人識別嗎?
當我去正式會議講道、在教會講道時,我當然用真實姓名。
因為,那裡沒什麼人認識『小小羊』。
但是,當我在小小羊園地突然用我真實姓名發言,
大家會知道那就是我本人嗎?
原諒我如此說:
不要太膚淺!
事實上,不管在哪一個網站,大家都可以用一個筆名來發言。
只要用同樣的筆名發言久了,
大家就會知道你這個人一貫的言論與立場、
隨時可以搜尋你在這網站公開的言論。
請問,這樣的使用筆名的方式,會不夠負責嗎?
當然,如果在一個網站裡,同一人用多種筆名,
別人當然就難以辨認出這是誰的言論。
但是,我本人不這樣做;
可是,我也不會覺得人人都不能如此做。
網路本來就是虛擬、可以隱匿的。
從我在網路上基督教區域發言開始,我的筆名就是『小小羊』。
別人可不可以用這筆名?
當然可以!
如何識別?只能看個人功力了。
一般而言,我還沒看過誰文章風格和我一樣的。
我沒辦法去證明哪一個網站的小小羊是我本人,
正如我們也無法證實誰是『淑芬』(菜市場名,很多人都取這名字)。
我只能說,在我這園地裡,小小羊就是我,我就是小小羊。
用真實姓名,就比較能負責?
其實,真要負責,不需使用真實姓名也能負責;
不想負責,即使用真實姓名一樣也能脫責。
難道,我們應該要我們這網站裡每一位發言的人,
都要用正式名字來發言,才叫負責?
其實,想用真實姓名,隨時可以用;
但是,要求人人用真實姓名來網路發言,這就不對了。
自己想做的事,只要不違反聖經,自己憑著自己的領受與信心去做。
自己想做的事,沒有明確聖經依據,就要求大家都要照自己想法去做,
這是不尊重肢體的表現。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
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2-23)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
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6)
網路是真實教會嗎?
網路是真實社會嗎?
當我們在網路上用真實姓名發言,有什麼好處呢?有什麼壞處呢?
不用真實姓名,就表示自己不敢負文責嗎?
使用真實姓名,就表示自己比較神聖嗎?
知道小小羊到底真實姓名是什麼,對大家有什麼好處呢?
可以使大家更認識上帝?
可以更榮神益人?
我今天在網路上的文字,當我筆名換成換成小小豬,
會對我所要傳講的真理有影響嗎?
大家是來跟隨小小羊,還是要跟隨真理?
小小羊講錯時,大家也要照單全收嗎?
不要管小小羊是誰,多將注意力放在小小羊傳講的東西上面吧?
將好奇心拿來分析小小羊,
還不如將時間拿來一句一句查考小小羊文章裡提供的經文。
小小羊不能提供永生,真理才能提供永生。
網路世界,虛虛實實。
我們根本無法一一去證實,也無法一一去澄清,
那真是有夠浪費時間。
真的,盡量把時間拿來認識真理,比較有意義。
小小羊真實姓名是什麼?
小小羊住哪裡?
小小羊長什麼樣子?、、、
這種枝微末節的問題,我保證有一天都會告訴大家…………………
天上見面時,有永遠也花不完的時間,可以來聊這些事。
但還在地上時,小小羊受呼召,不是來講這些東西,而是來傳講真理。
小小羊講的真理,都用小小羊筆名。
我講的,我絕對負責,絕對承認;
我沒講的,不干我的事。
我不喜歡人家模仿我的筆名,甚至冒用我筆名,但我沒有權力禁止。
(有人冒用我筆名去別的地方搗蛋,那不是我幹的,但我無權力制止)
個人存心,都將在上帝面前陳明。
是出於乾淨的心來服事神,
還是出於私慾來服事神,
有一天,上帝都將審判。
講一下我為什麼取這筆名好了。
我覺得自己罪孽深重,連稱自己為主的小羊都不配。
我只是那一百隻羊裡面,最不乖的一隻。
其他九十九隻都乖乖在羊圈裡,但我卻是離家遠遠。
是愛我的主,流血被荊棘所刺,上山下海、到深深的山谷裡,
將我這隻快摔死的不乖羊帶回家。
我這樣的一隻羊,有什麼資格稱自己為主小羊?
我是羊圈裡,最不起眼、最微不足道、
連舉目望天都不敢,只敢說『主啊、可憐我這罪人』的一隻羊。
所以,我叫小小羊,以示自己是何等不配。
在社會上,我擁有崇高的社會地位,以及眾人稱羨的許多東西。
但在主裡,我深知自己是何等不配,世上一切榮華富貴都不過是糞土,
而我只是蟲、只是糞土之人而已。
是神的恩典,能讓我有機會服事祂。
每次講到這些,自己的眼睛就會濕潤起來。
主啊,我真的不配你的愛。
就讓小小羊當隻微不足道的小羊吧?
讓一切的焦點,都集中在那大牧人身上。
只有祂,也唯有祂,才配得一切榮耀與注目。
小小羊做的,只是當個帶領大家將目光朝向那牧者的人而已。
唯獨恩典!
唯獨榮耀上帝!
阿們。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一下:
請體諒一些肢體。不管是身體上、精神上、心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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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於 2007/10/22 23:19 公開回覆
給無名網友: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答你了。
只要再一次,我將全面刪除你所有的問題與發言。
我是不是牧師?
我是牧師,我的文章會為我加幾分?減幾分?
我的身份,會為我的文章加幾分,減幾分?
你是來讀小小羊的文章,
還是想讀牧師的文章、老師的文章、教授的文章、、、?
小小羊弟兄,變成小小羊牧師、小小羊教授、小小羊部長,
就會使小小羊的文章真理性大增嗎?
我曾公開在基督教網站上講過我的身份,
目的是要表明我不為名、不為利的心。
沒想到,竟然有網友因此認為我是在炫耀。
從此以後,我就閉口不提我的身份。
我不願用自己的身份、地位,來為自己做任何一分炫耀。
小小羊,就是一個無名的小弟兄。
在主裡,沒有頭銜、沒有學歷、沒有名望、沒有地位。
在這園地裡,我沒有比誰高人一等。
我講的話,不是因為我的身份、地位、學歷、、、才表示我正確。
我講的話如果可信,純粹是因為我講的是合聖經的真理,如此而已。
而我們這裡的風格,
也從來不會因為發言者是牧師、教授、、、、,就特別尊敬你;
因為你是小學畢業生、木匠、清道夫,就看不起你。
在我們這裡,自己能不能被人尊敬,
純粹是因為自己講的合不合真理、對別人有沒有造就與幫助,如此而已。
有時,我會因為某些弟兄姐妹的學經歷,特別推薦這些人的文章。
這是因為他們發言不多,為避免有人誤判所致。
而我自己,由於文章已經好幾百篇,單單從我的文章就足以判斷可信度。
我在這裡,要很嚴厲的講:
我對這話題在2007年10月22日 17:13發表的很長的回應,
如果不能使您將注意力從我身上移轉到真理身上,
那我會認為你對真理沒興趣,不值得我浪費時間。
怎麼有時間管理這部落格?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5)
關於我自己的部分,每多講一些,就變成好像在炫耀自己的一切。
唉!
我要搬出頭銜和學經歷,所花的時間與心力,真能讓人更認識主嗎?
所以,別再要我浪費時間去解釋這一些了。
所有對我個人有興趣的,我在天上會有很多時間回答大家。
多問些信仰問題,比較實際。
不要再來問我個人有關的問題了。
~~~~~~~
小小羊 於 2007/10/22 23:42 公開回覆
給PETER:
剛好這一、二星期,就有一位屬名汪弟兄的來過我們這裡發言。
誤判之處,尚請見諒。
但也趁機讓我對您做個提醒:
既然您來這裡時間那麼短,為什麼不花時間多閱讀裡面的文章再說呢?
您不覺得,剛來這裡作客,就要求主人要用真實姓名,會不會有點不禮貌?
連客人自己都沒用真實姓名來作客了,
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有權利要求主人必須這樣做呢?
主人有因為哪個客人沒用真實姓名發言,就下逐客令嗎?
客人藉著主人的寬容,反過來苛求主人,這真的很不禮貌。
對主人個人有興趣,多讀文章,自會有個判斷出來。
但很不幸的,您讀我的文章,卻會判斷出我是姊妹,
這表示判斷的功力還有待加強。
很多弟兄姐妹單憑我的文章,就都很正確判斷出我是弟兄,但您卻誤判。
所以,暫時請您先多讀、多聽、多看,
不需急著發言、更不需急著要求我該做些什麼。
有信仰上的疑問,隨時歡迎發問。
正如疑惑網友所說的一樣。
我們這裡,一貫以來,都很努力幫助有信仰疑問的弟兄姊妹解決問題。
至於對我個人的興趣,就免了。
我對這篇話題的回應,到此為止,
未來不再對此話題提出回應。
生命有限,我還有更多有意義的事等著去做。
願上帝祝福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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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用筆名﹐有他的趣味性﹑隱藏性﹑創作性。比如真是名字是父母給的﹐在網路上想要創作一種不同於現實生活的人物﹐侷限於某個討論區﹑某個時段。 真實姓名會有個責任性﹐但是網路世界真的是一個不同於現實生活的世界﹐比如說中國用中文名字﹐但是到了美國﹐中文名字的字面意思已經消失﹐只剩下那個發音﹐甚至連說美國話的人都很難發音﹐變相的中文發音根本就是改名字了。 或許有一天﹐網路世界的虛幻面紗﹑虛擬面紗會被拿掉,好像是個影像電話。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0月22日 06:52
以前也在別處看過 小小羊的網站, 感覺不特別, 也沒什麼特別印象, 好像到處都有 小小羊,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而小小羊也未必符合唐牧師說的, 40幾歲了,還自稱晚輩,
彼得大叔您很煩ㄝ, 網路上"基督教小小羊園地"只此一家, 小小羊在自家園地署名發表文章當然是具體署名, 如果是橘子,他也會署名橘子, 而且人人都知小小羊未曾掠美唐崇榮牧師推動歸正神學之功, 我來這個網站是要學習和討論, 您的發問和用語,讓我覺得存心來亂.
請問PETER您的真實姓名是......或者順便介紹一下來自哪個國家哪間教會,既然是您的觀點何不自己實踐呢?
我只是感嘆與小小羊_相恨見晚、相見恨晚、恨晚相見、恨相見晚, 芥末,你是基督徒嗎? 怎麼講話那麼嗆?
對於PETER網友的觀念,我做一個整理: 1.小小羊感覺還不夠具體署名,我認為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還是比較好的, 2.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 首先,我也想請問PETER網友: 1.單單在這網站,您已經用過多少種筆名來發言了?單單您自己承認的,就已經兩個筆名了,不是嗎? 2.為什麼您來這裡,不肯用真實姓名來發言呢? 『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不是嗎? 『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不是嗎? 既然您用這樣的標準來要求我, 那麼,您經得起自己用同樣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嗎? 別忘了,聖經嚴厲禁止雙重標準,不准兩樣法碼,這是大罪。 您想用來要求別人的標準,自己全部都要做到,否則就是寬以待己、嚴以律人,觸犯大罪。 『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箴20:23) 『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2:1) 『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羅2:3) 唐牧師自己常講『不要把絕對當相對,也不要把相對當絕對』,因此, 接下來,我還要請教PETER網友: 1.『用真實姓名發言,以示負責』,這樣的觀念,是屬於絕對的真理,還是屬於相對的領域? 2.沒用真實姓名發言,有沒有犯罪? 如果有犯罪,犯聖經哪條罪? 如果沒犯罪,那麼,這表示您是在用個人主觀想法,來要求別人奉行,這又該當何罪? 再回過來,談到小小羊部分。 我用小小羊當筆名,有沒有違反您自己提出的觀念?: 1.簽名負責,好壞都負責 2.不用像藏鏡人,帶頭罩,套絲襪,(反而神秘,)讓人不知道你是誰 其實,我可以講: 多數網友一點也不覺得我用小小羊當筆名,有違反您自己所提出的觀念。 反而是您自己用好幾種筆名在我們這裡發言,才是自己沒做到自己的要求。 而您要求我要做到的『用真實姓名』,您自己根本也沒做到。 我可以體諒很多肢體的軟弱,不管是身體上、精神上、心靈上的。 但是,這不表示我會縱容。 不過,我的語氣或許嚴厲, 但是,我心中並無憤怒,更沒有恨。 我只盼您發言之前,能有所節制,能多些考慮。 若有疑問,發問便是,請先不要加上評斷。 我對於您的部分,就講到這裡。 以下,是我個人感言,要講給我們這裡廣大的弟兄姊妹聽的。 我相信,小弟我寫的文章,可能還有一些些可以震撼人心的力量。 我不是說自己文章有多了不起, 不!我的文章一點都沒有了不起。 但是,我自己發現,聖靈透過我這些文字在做工, 而這樣的發現,應該也不是只有我自己發現,而是有很多弟兄姊妹也發現。 我不是一個神聖的人,我是一個依然會犯罪犯錯的俗人。 上帝用我,並不是因為我的口才、我的文筆、我的智慧、我的、、、。 我自己覺得,上帝用我,只是因為: 1.我在祂面前所存的乾淨的心。 是真心為了上帝的榮耀,而非為了我個人的榮耀。 2.我能寫的,只有我自己相信、我自己做到、或是我很認真的在努力追求的。 我做不到的,我沒臉寫、不敢寫、也不願寫。 我做不到的東西,我哪敢要求我的弟兄們做呢? 在成聖的路上,是何等的艱難有又遙遠。 我跌倒過、流淚過、流血過。 我從來就不是用『我做到,而你沒做到,所以我高你一等』的態度來寫文章, 我的態度是: 『我這麼軟弱的人,竟然可以做到,那麼,你只要願意靠著主,你有一天,一定也可以做到』 我的文章,各種風格都有。 有很嚴厲的,有反諷的,有溫柔的,有勸勉、有鼓勵、、、。 如果願意用心看,應該可以發現我的心。 為什麼網路上基督教文章那麼多,但是,真能讓人聽到上帝透過這些文章講話的,很少? 有很多,只是在唱高調(這太多了); 有很多,不是真的懷著很乾淨的心; 有很多,只是個人的呢喃與囈語; 有很多,只是玩玩,不是用心來事奉主、、、、。 沒有力量的文字,如何能幫助人? 沒有生命在裡面的文字,那能激勵人跟隨主? 網路是一個虛擬的世界,和正常社會有相似之處,也有相異之處。 我們的名字,是父母給的,這是我們在社會上的身份。 但是,單單名字,就能證實我們身份嗎? 當然不是! 否則,為何還需照片?還需身份證號碼?甚至還需血型、DNA? 要證實一個人的身份,說簡單很簡單,說難也很難。 唐崇榮牧師在台灣講道,他用以識別的名字是『唐崇榮』; 他在英語系國家講道時,用以識別的名字可能就變成『Stephen Tong』。 一定要真實姓名,才能讓別人識別嗎? 當我去正式會議講道、在教會講道時,我當然用真實姓名。 因為,那裡沒什麼人認識『小小羊』。 但是,當我在小小羊園地突然用我真實姓名發言,大家會知道那就是我本人嗎? 原諒我如此說: 不要太膚淺! 事實上,不管在哪一個網站,大家都可以用一個筆名來發言。 只要用同樣的筆名發言久了,大家就會知道你這個人一貫的言論與立場、隨時可以搜尋你在這網站公開的言論。 請問,這樣的使用筆名的方式,會不夠負責嗎? 當然,如果在一個網站裡,同一人用多種筆名,別人當然就難以辨認出這是誰的言論。 但是,我本人不這樣做; 可是,我也不會覺得人人都不能如此做。 網路本來就是虛擬、可以隱匿的。 從我在網路上基督教區域發言開始,我的筆名就是『小小羊』。 別人可不可以用這筆名? 當然可以! 如何識別?只能看個人功力了。 一般而言,我還沒看過誰文章風格和我一樣的。 我沒辦法去證明哪一個網站的小小羊是我本人, 正如我們也無法證實誰是『淑芬』(菜市場名,很多人都取這名字)。 我只能說,在我這園地裡,小小羊就是我,我就是小小羊。 用真實姓名,就比較能負責? 其實,真要負責,不需用真實姓名也能負責; 不想負責,即使用真實姓名一樣也能脫責。 難道,我們應該要我們這網站裡每一位發言的人,都要用正式名字來發言,才叫負責? 其實,想用真實姓名,隨時可以用; 但是,要求人人用真實姓名來網路發言,這就不對了。 自己想做的事,只要不違反聖經,自己憑著自己的領受與信心去做。 自己想做的事,沒有明確聖經依據,就要求大家都要照自己想法去做,這是不尊重肢體的表現。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2-23)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6) 網路是真實教會嗎? 網路是真實社會嗎? 當我們在網路上用真實姓名發言,有什麼好處呢?有什麼壞處呢? 不用真實姓名,就表示自己不敢負文責嗎? 使用真實姓名,就表示自己比較神聖嗎? 知道小小羊到底真實姓名是什麼,對大家有什麼好處呢? 可以使大家更認識上帝? 可以更榮神益人? 我今天在網路上的文字,當我筆名換成換成小小豬,會對我所要傳講的真理,有影響嗎? 大家是來跟隨小小羊,還是要跟隨真理? 小小羊講錯時,大家也要照單全收嗎? 不要管小小羊是誰,多將注意力放在小小羊傳講的東西上面吧? 將好奇心拿來分析小小羊,還不如將時間拿來一句一句查考小小羊文章裡提供的經文。 小小羊不能提供永生,真理才能提供永生。 網路世界,虛虛實實。 我們根本無法一一去證實,也無法一一去澄清。 那真是有夠浪費時間。 真的,盡量把時間拿來認識真理,比較有意義。 小小羊真實姓名是什麼? 小小羊住哪裡? 小小羊長什麼樣子?、、、 這種枝微末節的問題,我保證有一天都會告訴大家…………………天上見面時,有永遠也花不完的時間,可以來聊這些事。 但還在地上時,小小羊受呼召,不是來講這些東西,而是來傳講真理。 小小羊講的真理,都用小小羊筆名。 我講的,我絕對負責,絕對承認。 我沒講的,不干我的事。 我不喜歡人家模仿我的筆名,但我沒有權力禁止。 個人存心,都將在上帝面前陳明。 是出於乾淨的心來服事神, 還是出於私慾來服事神, 有一天,上帝都將審判。 講一下我為什麼取這筆名好了。 我覺得自己罪孽深重,連稱自己為主的小羊都不配。 我只是那一百隻羊裡面,最不乖的一隻。 其他九十九隻都乖乖在羊圈裡,但我卻是離家遠遠。 是愛我的主,流血被荊棘所刺,上山下海、到深深的山谷裡,將我這隻快摔死的不乖羊帶回家。 我這樣的一隻羊,有什麼資格稱自己為主小羊? 我是羊圈裡,最不起眼、最微不足道、連舉目望天都不敢,只敢說『主啊、可憐我這罪人』的一隻羊。 所以,我叫小小羊,以示自己是何等不配。 在社會上,我擁有崇高的社會地位、眾人稱羨的許多東西。 但在主裡,我深知自己是何等不配,世上一切榮華富貴都不過是糞土,而我只是蟲、只是糞土之人而已。 是神的恩典,能讓我有機會服事祂。 每次講到這些,自己的眼睛就會濕潤起來。 主啊,我真的不配你的愛。 就讓小小羊當隻微不足道的小羊吧? 讓一切的焦點,都集中在那大牧人身上。 只有祂,也唯有祂,才配得一切榮耀與注目。 小小羊做的,只是當個帶領大家將目光朝向那牧者的人而已。 唯獨恩典! 唯獨榮耀上帝! 阿們。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一下: 請體諒一些肢體。不管是身體上、精神上、心靈上。
小弟對於這個議題,自己的想法如下,請各位兄姊弟妹多指教: 1. 每人當為自己所做之一切事,所說之一切話,對上帝負完全之責任,受上帝的審判。所以,不論我們如何署名或匿名,都必須面對上帝的審判。 2. 我們除了對上帝負責以外,尚且有對「人」的責任。當我們行事、說話、發表論述時,若內心對如何署名或匿名之出發點,乃是逃避自己的責任,將受上帝更重的審判! 3. 用「小小羊」之筆名,在網站發表對基督教真理之討論,有沒有達到「負責」之要求?有沒有逃避責任?唯心的部分,只有上帝知道,人不可隨意論斷!行為的部分,小弟認為,只要「小小羊」弟兄在所有媒體、網站發表對基督教真理之各種討論時,都是從一而終使用「小小羊」筆名;並且當發現自己之論點須修正時,也是使用相同筆名,就已經對人負責任了。尚且,小小羊弟兄仍在他的部落格中,用相同的筆名,對他自己的言論說明答辯,讓人能找得到他為自已的言論負責。耶穌說:「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有古卷: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Mat 11:19),小小羊弟兄是不是一位對自已言論一以貫之,勇於負責任的人,各位看他所做所行的,就知道了! 4. 至於Peter網友所引用唐崇榮牧師對「簽名」的看法,小弟覺得唐牧師在此要表達的是「相對化的事物,不要當成絕對化的真理」。玆將唐牧師的說法摘錄如下: 唐崇榮牧師希伯來書歸正查經講座 第一講 希伯來書第一章1-3節 2000/1/19(星期三) 在這裡我順便要提的就是有人就像希伯來書作者一樣寫了很多的東西然後不簽名,表示什麼呢?「榮耀歸主名」,那這到底對不對呢?我認為這可以說對,也可以說不對,因為動機不等於就是真理。如果真理與動機是一樣的,動機發生困難的時候,真理就被出賣掉了。你說我作了一首詩歌,我寫了一篇文章,我做了一篇論文,因為裡面要榮耀歸上帝,我就不簽名,好不好呢?你這樣才叫做屬靈的話,如果你把這個絕對化,那你就等於說保羅寫信的時候寫下自己的名字,保羅就不屬靈了。所以今天有許多人認為蓋恩夫人的屬靈經歷超過使徒,這是冒犯,這是亂講的。有一些人在聚會所裡面,或者在一些很屬靈的派系裡面,結果他們不用名字就把榮耀歸給上帝,這也是一種不可完全效法,或者高舉的一種方式,為什麼呢?名字寫下去不等於你的動機就要高舉自己。因為把名字寫下去使我們看到你文章錯誤的時候容易找人來算,就是這樣子。所以有的人不寫名字就以為自己很屬靈,因為他先假設他寫的是高超得不得了,是神的東西,其實不一定。你寫下名字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找到你的毛病在哪裡,你為什麼有這個毛病,你這個人來龍去脈,你的思想的影響的根源,你受過什麼玷污就可以查出來,免得查得半死還以為聖靈會錯了。所以你這樣,不要以為你不簽名就特別屬靈,簽名就不屬靈。凡是不做牧師的就是不受牧師師尊的稱呼,做了牧師的都貪愛名聲,其實不是如此,因為只有神知道人的動機。
小小羊是不是牧師? 怎麼有時間管這個部落客
我來這裡最多4~5天, 只用PETER留言, 剛好我姓汪, 但從未用_汪弟兄_留言, 『小小羊弟兄? 在社會上,我擁有崇高的社會地位、眾人稱羨的許多東西。 當我去正式會議講道、在教會講道時,我當然用真實姓名。』 我本來以為是_雅君姐妹,不然就是婷婷, 怎麼差那麼多, 滿扯的,
給無名網友: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答你了。 只要再一次,我將全面刪除你所有的問題與發言。 我是不是牧師? 我是牧師,我的文章會為我加幾分?減幾分? 我的身份,會為我的文章加幾分,減幾分? 你是來讀小小羊的文章,還是想讀牧師的文章、老師的文章、教授的文章、、、? 小小羊弟兄,變成小小羊牧師、小小羊教授、小小羊部長,就會使小小羊的文章真理性大增? 我曾公開在基督教網站上講過我的身份,目的是要表明我不為名、不為利的心。 沒想到,竟然有網友因此認為我是在炫耀。 從此以後,我就閉口不提我的身份。 我不願用自己的身份、地位來為自己做任何一分炫耀。 小小羊,就是一個無名的小弟兄。 在主裡,沒有頭銜、沒有學歷、沒有名望、沒有地位。 在這園地裡,我沒有比誰高人一等。 我講的話,不是因為我的身份、地位、學歷、、、才表示我正確。 我講的話如果可信,純粹是因為我講的是合聖經的真理,如此而已。 而我們這裡的風格,也從來不會因為發言者是牧師、教授、、、、,就特別尊敬你; 因為你是小學畢業生、木匠、清道夫,就看不起你。 在我們這裡,自己能不能被人尊敬,純粹是因為自己講的合不合真理、對別人有沒有造就與幫助,如此而已。 有時,我會因為某些弟兄姐妹的學經歷,特別推薦這些人的文章。 這是因為他們發言不多,為避免有人誤判所致。 而我自己,由於文章已經好幾百篇,單單從我的文章就足以判斷可信度。 我在這裡,要很嚴厲的講: 我對這話題在2007年10月22日 17:13發表的很長的回應,如果不能使您將注意力從我身上移轉到真理身上,那我會認為你對真理沒興趣,不值得我浪費時間。 怎麼有時間管理這部落格?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5) 關於我自己的部分,每多講一些,就變成好像在炫耀自己的一切。 唉! 我要搬出頭銜和學經歷,所花的時間與心力,真能讓人更認識主嗎? 所以,別再要我浪費時間去解釋這一些了。 所有對我個人有興趣的,我在天上會有很多時間回答大家。 多問些信仰問題,比較實際。 不要再來問我個人有關的問題了。
不要以為用那個名就不代表什麼或不負責 約翰福音16: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我們言行都須要負責別忘了基督徒受洗時聖靈就與我們同在了 上面那段經文絕不是單單只是經文而是跟我們有最直接關係的 小小羊這三個字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 我來這網站只是想對我信仰上的疑惑找答案 說真的我很軟弱 我不敢在教會裡問一些問題 或牧者太忙了 也許是我也太忙了 很難有時間可以問問題 在這網站上有人敢說敢講敢題問 這就是我喜歡來這裡的原因 不是小小羊三個字 我的點在問題 關於聖經上的問題
給PETER: 剛好這一、二星期,就有一位屬名汪弟兄的來過我們這裡發言。 誤判之處,尚請見諒。 但也趁機讓我對您做個提醒: 既然您來這裡時間那麼短,為什麼不花時間多閱讀裡面的文章再說呢? 您不覺得,剛來這裡作客,就要求主人要用真實姓名,會不會有點不禮貌? 連客人自己都沒用真實姓名來作客了,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有權利要求主人必須這樣做呢? 主人有因為那個客人沒用真實姓名發言,就下逐客令嗎? 客人對主人的寬容,反過來苛求主人,這真的很不禮貌。 對主人個人有興趣,多讀文章,自會有個判斷出來。 但很不幸的,您讀我的文章,卻會判斷出我是姊妹,這表示判斷的功力還有待加強。 很多弟兄姐妹單憑我的文章,就都很正確判斷出我是弟兄,但您卻誤判。 所以,暫時請您先多讀、多聽、多看,不需急著發言、更不需急著要求我該做些什麼。 有信仰上的疑問,隨時歡迎發問。 正如疑惑網友所說的一樣。 我們這裡,一貫以來,都很努力幫助有信仰疑問的弟兄姊妹解決問題。 至於對我個人的興趣,就免了。 我對這篇話題的回應,到此為止。 未來不再對此話題提出回應。 生命有限,我還有更多有意義的事等著去做。 願上帝祝福大家。
葉弟兄您好: 很抱歉,刪除您的回應。 謝謝您的體諒,也感謝您的熱誠。 但為避免引發無謂的爭執,所以不得不刪除您這篇回應。 請您見諒。 如您所期望的,我們也都不希望這園地被污染。 就讓我們繼續努力,讓這園地依然維持一份潔淨吧,避免各種無關真理的的紛爭在這裡出現。
給PETER: 全面刪除您在10-23 00:00以後發表的文章。 我只能說: 您的分析能力,我只能搖頭。 我們這裡沒辦法幫上您什麼忙,以後如果您喜歡這裡的文章,歡迎隨時來閱讀。 至於發表各種回應,就請不用了。
腓立比書3:3-8 講的清清楚楚, 保羅只在基督裏誇口。 「…..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 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我們在這裏行走的讀者,若看過園地的文章,知道這就是小小羊的原則。 他費心撰文所為何來,不就是:神得榮耀,人被建立。 除此之外,一切的問答都是多餘了,反倒是提問者要省察自己的心, 過得了過不了神的那一關,神關心隠藏在裡面的我們,過於外表的我們, 「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上記16:7) 箴言不也說: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 看來我又當了愚昧人了!
這好歹是小小羊你自己建的blog 你愛用什麼署名是你的自由吧?! 實在看不出公布姓名職業的必要 我覺得有些人分不清楚公共論壇或BBS和個人Blog的差別 雖然都是公開的 但個人Blog是別人的網路地盤 應該更要尊重一些 我曾遇到來Blog留極不禮貌留言的人 刪掉以後還再來留言大吵大鬧說我為什麼不能接受反方意見 像這種不知道尊重別人網路空間的我就不予理會了 對我而言不隨之起舞也是操練"節制"的機會
小小羊 先別激動 了解你所說 如果我的提問引起您誤會 在此道歉 我的意思是 在這個部落客裡 幾乎一些現今教會可能出現的偏差教導 對神話語領悟上的偏差 都舉出來了 並予以歸正 想必是下了一番功夫 做過一些研究 ============= 看了這個部落客裡的 幾篇 歸正神學 的文章 回應 留言 回想並比對以往曾聽過的偏差的教導 覺得 歸正神學的觀點 比較 合情合理 ...這就是在看這些文章的過程中 神也在跟我們個別說話 .. 光照出 曾經 問道於盲 使神的旨意不明 的部分 相信這是大家在此共同的心聲
非常抱歉 我這次沒看清楚前面講了些什麼 就直接丟下那問題 當然會引起不必要誤會 先看了 2007年10月22日 17:13 的回應 ..就不會問那種問題了///////
此一時,彼一時, PETER,汪弟兄,是17年前的留言, 其中還有假冒的, 去考查,回憶,也沒什麼意義, 好像有人喜歡翻 PETER,汪弟兄的舊帳;
給wkf001: 很多東西,並非翻舊帳, 而是因為我文章講的觀念, 到現在一樣適用。 要求我用更多資料來自我描述的,並非只有他一人。 很多東西,就利用機會一次講清楚。 事實上,我覺得,這些當事人早就不在這裡了。 文章是用來幫助有疑惑的人、解答給相關問題的人知道。 複習,就是把有用的舊文章拿來給沒讀過的、想再讀的人讀的。
台灣人日常使用的名字,基本上等同於護照姓名了。 國外許多人,你認識許久也不見得知道對方的護照名。 像我國外的親戚,護照名是中文名字,但從小在國外長大,唸書、工作都是使用英文名。身邊幾乎沒有多少人知道她的護照名。 這種情況下,總覺得中文名字相當於個資了,不喜歡透露給陌生人知道。也反感一些要使用真實姓名當名牌的工作.....為何要讓陌生人知道?被哪個偷窺狂知道了怎麼辦?我的名字又不是菜市場名,網路搜我特別好找。 以前做服務業,就被不認識的癡漢盯上過。我不認識對方,對方卻知道我許多事。 而網路創作者,也有許多人並不是奔著成名而當網路創作者的。在這種情況下,選擇不露臉、不公布個資,只是單純想保有隱私,不代表不敢為自己的言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