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我想請問一個困擾我的問題,
傳道人或基督徒可否從事"傳銷"及"跟會"呢?
在其他論壇看基督徒對這二方面
可行或不可行,似乎沒有確切的答案
身邊從事"傳銷"的弟兄姐妹不少
我就被推銷過買健康食品或成為下線
弟兄姐妹間也有"跟會"的事
傳道人說跟會可以幫助有需要的弟兄姐妹(會頭)
"跟會"真的可以幫助人嗎?
"傳銷"理念是否與聖經抵觸?是新紀元的東西
聽弟兄姐妹說只要繳入會費成為會員
沒有銷售業績壓力,只要有人買
就可分紅利獎金,可當副業
所以基督徒可作為傳銷會員嗎?
匿名 公開發問
~~~~~~
小小羊 於 2007/10/18 17:58 公開留言回覆
答:
這是很難的問題。
基本上,關於教義真理的部分,比較單純;
但關於生活應用的部分,就很難很複雜。
在生活應用上,我必須強調:
不能太輕易就說一定是對,或一定是錯,
除非這類議題聖經本來就有明確說明(如:離婚、同性戀)
我先講一些例子,看大家認為這樣可不可以:
例一、 在一間花天酒地的公司上班,老闆請你來,就是要你調酒給他喝。
這樣可以嗎?
例二、 我們國家的敵國國王,把我們國家毀滅了,
而且對我們國民很殘忍。我們可以在這國王手下服公職嗎?
請問,大家覺得可以嗎?
為什麼可以?
為什麼不行?
其實,我敢講,敢說可以的人,一定很少。
大家看到這樣的例子,幾乎很本能就會說「不可以」。
但是,真的不可以嗎?
第一個例子,是聖經裡的尼希米,他當波斯王的酒政。
第二個例子,是但以理,他當滅國敵人巴比倫王的宰相。
這兩人是靈性不好的人嗎?
他們的工作,有讓他們靈性不好嗎?
聖經有譴責他們的工作嗎?
回到網友的問題來。
我分成兩部分:
一、跟會
二、直銷
一、跟會
起會、跟會,本身應該是中性的,沒有對錯可言。
誰會起會?
缺錢的人。
誰會跟會?
未來需要用到錢,或是想賺一些利息的人。
跟會,又稱為『互助會』,而內容確實有互助的精神在。
這是一種商業行為,在過去農村時代,借貸不易時,確實發揮很大的幫助。
但是,這樣的商業模式,有沒有危險?
當然有!
很容易被倒會,也很容易被人倒,而且常常求償無門。
我們要幫助人,除了跟會,難道沒有其他幫助的方式?
應該有!
想用跟會來幫助人,不是不行,
只需自己先想好被倒會時,自己能否接受即可。
如果不能接受,就請別用單純的善心,來進行有風險的幫助。
善心,是要有智慧的。
另外一方面,比較多跟會的原因是………想多賺些利息錢。
這也無妨。
但是,投資必有風險。
反正自己想好,萬一被倒,自己能否承受這樣投資的損失即可。
如果不行,就放棄這樣的投資行為吧?
其實,現今各種借貸與投資的管道,比過去多很多很多。
有很多借貸與投資的管道,安全性比起會、跟會好很多。
其實,未必需要使用這種風險很高的方式來進行。
我必須強調清楚:
起會、跟會,都不是錯,都不是不行。
重點是:當發生風險時,我能否承受?
太多人做這些事,根本就不考慮風險,或是當鴕鳥,
以為絕對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這絕非上帝好管家,更絕非有智慧的行為。
二、直銷
直銷是很具爭議性的商業行為。
我們很難說一定不對,但我們不能硬認為這毫無爭議性。
減少中間的剝削,然後提供良好的產品,不行嗎?
當然可以!
問題是,既然減少中間的剝削,可是為何直銷的東西,價格常常都很貴,
甚至比同等級的一般銷售商品還貴?
因為,這裡面有……………很高的佣金。
這就是真正有問題的大焦點。
基督徒不能賺錢嗎?
當然可以!
但是,基督徒賺錢,真的還是要考慮一下各種社會觀感。
對於已經在從事直銷的基督徒而言,我們絕對不能說人家一定錯。
請千萬不要忘記尼希米和但以理的例子。
但是,對還沒加入直銷的基督徒而言,我會勸告:請多考慮考慮吧?
上過直銷商的課程嗎?
那是很標準的成功術喔!
那種成功術觀念,和教會流行的成功神學觀念是類似的,也是不合聖經的。
當然,進行直銷,未必要採用成功術的觀念,
但是,在這樣的環境裡,你要擺脫成功術觀念的影響,恐怕很難。
尼希米、但以理沒事,也不受環境影響,
這不表示你在同樣的環境下,一樣可以不受影響。
至於會不會受影響,真的是因人而異。
有些人會,有些人不會。
如果會掙扎或擔心,那就不要做。
『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羅14:22-23)
說真的,我到目前,還很少看到加入直銷體系的基督徒,不受金錢影響的。
很多人一加入之後,真的滿腦袋都開始想找機會賺錢。
『賺錢』二字,已經成為心中的使命與人生目標。
這樣真的很危險。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
錢的誘惑力,是很大很大的。
但是,反過來說,
我們真的不能隨便就說加入直銷的基督徒就是因為愛錢。
搞不好,人家真的是為了要藉此機會廣傳福音、
藉此機會分享好產品、、、、。
我們不是神,真的不知道人心最深處的動機。
我們可以觀察加入直銷體系信徒的行為,
但是,我們真的不能對他們做過多的評論。
可是,我必須強調:
上帝是輕慢不得的,
不要以為在上帝面前,我們可以隱藏自己內心真正的動機。
那些動機,上帝都必審問。
以上是一些個人想法分享。
不代表真理。
盼望這樣的分享,能給發問的網友一些幫助。
~~~~~~~~~~
~~~~~~~~~~~
無名 於 2007/10/23 16:33 公開留言 回覆
這麼說來
似乎 基督徒最好不要從事傳銷(本業或副業) 不管他帶不帶進教會 ....
別說是向教會肢體推銷了...就連告訴肢體自己在做那個( 我是某某某 現在在一家直銷公司做事 )都不必...
就算在教會中隻字不提也不夠 根本就不要從事這方面的
推而廣之
似乎
如果自身職業是 譬如 理財專員 投資顧問 人壽保險經紀 房屋仲介 自己開業的會計師 律師 代書 等...
銷售導向且對象多為個人 靠口碑和轉介的職種
是否在教會中也提都不要提 ....更不要給任何人名片....
別人問起您在哪高就也保持沉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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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於 2007/10/23 17:10 公開留言 回覆
答:
基本上,您這樣的推論並不公道。
請再注意一下這裡每一篇對直銷在信仰上疑慮的論點。
我單單講自己文章所提到的點:
1.直銷是具有社會爭議性的銷售行為
2.直銷所灌輸的成功術觀念不合聖經
3.加入直銷的基督徒,能否抵擋得住滿腦袋賺錢的誘惑?
4.加入直銷的真正動機是什麼?
對這些,請再多加思考。
我的文章,絕對沒有認為基督徒不能做直銷。
否則的話,我不用引尼希米和但以理的例子。
我在講很多實際生活領域的信仰觀念時,
常常反覆提出一個重要的觀念……………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我不隨便說別人是錯,但我要嚴格誠實與上帝面對面。
別人加入直銷,我無法評斷。
但我自己加入直銷時,我如何面對自己所提的那四點?
我如何站在上帝面前,對上帝誠實說出我對那四點的理由?
回到無名網友的問題來。
「理財專員 投資顧問 人壽保險經紀 房屋仲介 自己開業的會計師 律師 代書 等...」
請問這些工作,每一種都是像直銷一樣具有極大爭議性嗎?
看不見用這些工作來類比傳銷,並不恰當嗎?
比較類似的,只有『保險業務員』這項。
而事實上,很多保險業的員工訓練,也大量使用成功術。
但是,律師、會計師,也會接受大量成功術訓練嗎?
律師、會計師這行業會引發爭議嗎?
有時,當我們在討論一個行業時,未必能隨便進行其他行業的推論與類比。
盡量將焦點放在這行業就可以了。
在教會中介紹自己是直銷商,有犯罪嗎?
當然沒有,
在教會中給自己名片,有犯罪嗎?
當然沒有。
這些行為,都是中性的。
問題出在更深的動機部分,而這是我們無法知道的。
在教會中介紹自己是直銷商,然後開始推銷產品,
我堅決反對!
在教會中遞出自己名片,然後開始拉客,
我堅決反對!
在教會中拉客的現象,各行各業都會出現。
但是,我們也不能否認,直銷業更是常見。
神的殿,是禱告的殿,還是商業行為進行的殿?
如果我是業務員,我絕不做這樣的事,因為我無法面對上帝。
但別人能不能面對上帝,我不知道,也許他們可以。
如果我是長老執事,我會告訴牧師我反對的立場。
但牧師有權接受,也有權不接受。
可是我已經盡了本分,可以站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
如果我是牧師,我會反對,但我會講出聖經的依據,還有我的疑慮。
即使會因此得罪會友,我也在所不惜。
教會可以開除我,但我可以站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
當然,如果有會友能提出強而有力的聖經依據,
我隨時願意修正我自己的想法。
『我要單獨站在上帝面前,接受審判』,
這是我一直謹記在心的信念,也是我服事神的立場。
別人都這樣做、牧師都這樣做、、、、,
這不是我的理由。
因為,在上帝面前,是我自己要被審判。
我無法對上帝說:別人也這樣。
僅以一段話,來和大家分享。
這是別人寫的話,大意是這樣:
面對世界,一切善良與邪惡,
我大聲喊出:
我在這裡!
許多事,我不願去做。
不是因為我不會做,不是因為我做不到,
而是因為我是基督徒,是上帝的孩子,
我不能做!不願做!也不肯做!
許多事與我不配,
不是因為我神聖,我高人一等,
而是因為我是基督徒,是上帝的孩子。
主耶穌救贖了我,我做了,會對不起祂。
別人如何面對上帝,我不知道,因為我不是別人。
我自己如何面對上帝,我知道,因為聖靈一直在我心裡說話。
我不能代替別人站在上帝面前,
別人也不能代替我站在上帝面前,
我必須自己親自站在上帝面前,
而在祂面前,一切都將無所遁形。
我可以軟弱,可以失敗,可以跌倒,
但我必須誠實!
誠實對上帝說出我真正的心懷意念。
與大家共勉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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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難的問題。 基本上,關於教義真理的部分,比較單純; 但關於生活應用的部分,就很難很複雜。 在生活應用上,我必須強調: 不能太輕易就說一定是對,或一定是錯, 除非這類議題聖經本來就有明確說明(如:離婚、同性戀) 我先講一些例子,看大家認為這樣可不可以: 例一、在一間花天酒地的公司上班,老闆請你來,就是要你調酒給他喝。這樣可以嗎? 例二、這人是國家的敵對國國王,這人把我們國家毀滅了,而且對我們國民很殘忍。我們可以在這國王手下服公職嗎? 請問,大家覺得可以嗎? 為什麼可以? 為什麼不行? 其實,我敢講,敢說可以的人,一定很少。 大家看到這樣的例子,幾乎很本能就會說「不可以」。 但是,真的不可以嗎? 第一個例子,是聖經裡的尼希米。他當波斯王的酒政。 第二個例子,是但以理,他當滅國敵人巴比倫王的宰相。 這兩人是靈性不好的人嗎? 他們的工作,有讓他們靈性不好嗎? 聖經有譴責他們的工作嗎? 回到網友的問題來。 我分成兩部分: 一、跟會 二、直銷 一、跟會 起會、跟會,本身應該是中性的,沒有對錯可言。 誰會起會? 缺錢的人。 誰會跟會? 未來需要用到錢,或是想賺一些利息的人。 跟會,又稱為『互助會』,而內容確實有互助的精神在。 這是一種商業行為,在過去農村時代,借貸不易時,確實發揮很大的幫助。 但是,這樣的商業模式,有沒有危險? 當然有! 很容易被倒會,也很容易被人倒,而且常常求償無門。 我們要幫助人,除了跟會,難道沒有其他幫助的方式? 應該有! 想用跟會來幫助人,不是不行,只需自己先想好被倒會時,自己能否接受即可。 如果不能接受,就請別用單純的善心,來進行有風險的幫助。 善心,是要有智慧的。 另外一方面,比較多跟會的原因是………想多賺些利息錢。 這也無妨。 但是,投資必有風險。 反正自己想好,萬一被倒,自己能否承受這樣投資的損失即可。 如果不行,就放棄這樣的投資行為吧。 其實,現今各種借貸與投資的管道,比過去多很多很多。 有很多借貸與投資的管道,安全性比起會、跟會好很多。 其實,未必需要使用這種風險很高的方式來進行。 我必須強調清楚: 起會、跟會,都不是錯,都不是不行。 重點是:當發生風險時,我能否承受? 太多人做這些事,根本就不考慮風險,或是當鴕鳥以為絕對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這絕非上帝好管家,更絕非有智慧的行為。 二、直銷 直銷是很具爭議性的商業行為。 我們很難說一定不對,但我們不能硬認為這毫無爭議性。 減少中間的剝削,然後提供良好的產品,不行嗎? 當然可以! 問題是,既然減少中間的剝削,可是為何直銷的東西,價格常常都很貴,甚至比同等級的一般銷售商品還貴? 因為,這裡面有……………很高的佣金。 這就是真正有問題的大焦點。 基督徒不能賺錢嗎? 當然可以! 但是,基督徒賺錢,真的還是要考慮一下各種社會觀感。 對於已經在從事直銷的基督徒而言,我們絕對不能說人家一定錯。 請千萬不要忘記尼希米和但以理的例子。 但是,對還沒加入直銷的基督徒而言,我會勸告:請多考慮考慮吧? 上過直銷商的課程嗎? 那是很標準的成功術喔! 那種成功術觀念,和教會流行的成功神學觀念是類似的,也是不合聖經的。 當然,進行直銷,未必要採用成功術的觀念, 但是,在這樣的環境裡,你要擺脫成功術觀念的影響,恐怕很難。 尼希米、但以理沒事,也不受環境影響, 不表示你在同樣的環境下,一樣可以不受影響。 至於會不會受影響,真的是因人而異。 有些人會,有些人不會。 如果會掙扎或擔心,那就不要做。 『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羅14:22-23) 說真的,我到目前,還很少看到加入直銷體系的基督徒,不受金錢影響的。 很多人一加入之後,真的滿腦袋都開始想找機會賺錢。 『賺錢』二字,已經成為心中的使命與人生目標。 這樣真的很危險。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 錢的誘惑力,是很大很大的。 但是,回過來說,我們真的不能隨便就說加入直銷的基督徒就是因為愛錢。 搞不好,人家真的是為了要藉此機會廣傳福音、藉此機會分享好產品、、、、。 我們不是神,真的不知道人心最深處的動機。 我們可以觀察加入直銷體系信徒的行為,但是,我們真的不能對他們做過多的評論。 但是,我必須強調: 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不要以為在上帝面前,我們可以隱藏自己內心真正的動機。 那些動機,上帝都必審問。 以上是一些個人想法分享。 不代表真理。 盼望這樣的分享,能給發問的網友一些幫助。
傳銷和跟會,與_是否為基督徒沒什麼關係, 反正只要合法,就可以, 跟會,哪有不倒會的? 我寧可去買牛皮股票, 傳銷,分紅很好啊, 但是,需要東西,去超市,家樂福買, 有什麼好直銷的? 把"中間的剝削"變成"很高的佣金", 還不是一樣? 人家弄個賣場給你逛,不用成本嗎? 運輸,倉庫,地皮,水電,冷氣,店員薪資, 合理的利潤, 不能說是:"中間的剝削", 傳銷為了介紹2包洗衣粉,講到嘴角皆沫, 才是沒效率,浪費時間,浪費上帝恩典,
和兄姊分享一篇文章: 傳銷之風,危害教會 <a href='http://bbs.loves7.com/viewthread.php?tid=45402&extra=page%3D1' rel='nofollow'><a href='http://bbs.loves7.com/viewthread.php?tid=45402&extra=page%3D1' rel='nofollow'>http://bbs.loves7.com/viewthread.php?tid=45402&extra=page%3D1</a></a>
這麼說來 似乎 基督徒最好不要從事傳銷(本業或副業) 不管他帶不帶進教會 .... 別說是向教會肢體推銷了...就連告訴肢體自己在做那個( 我是某某某 現在在一家直銷公司做事 )都不必... 就算在教會中隻字不提也不夠 根本就不要從事這方面的 ===================================== 推而廣之 似乎 如果自身職業是 譬如 理財專員 投資顧問 人壽保險經紀 房屋仲介 自己開業的會計師 律師 代書 等... 銷售導向且對象多為個人 靠口碑和轉介的職種 是否在教會中也提都不要提 ....更不要給任何人名片.... 別人問起您在哪高就也保持沉默 ????
給無名: 基本上,您這樣的推論並不公道。 請再注意一下這裡每一篇對直銷在信仰上疑慮的論點。 我單單講自己文章所提到的點: 1.直銷是具有社會爭議性的銷售行為 2.直銷所灌輸的成功術觀念不合聖經 3.加入直銷的基督徒,能否抵擋得住滿腦袋賺錢的誘惑? 4.加入直銷的真正動機是什麼? 對這些,請再多加思考。 我的文章,絕對沒有認為基督徒不能做直銷。 否則的話,我不用引尼希米和但以理的例子。 我在講很多實際生活領域的信仰觀念時,常常反覆提出一個重要的觀念……………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我不隨便說別人是錯,但我要嚴格誠實與上帝面對面。 別人加入直銷,我無法評斷。 但我加入直銷時,我如何面對自己所提的那四點? 我如何站在上帝面前,對上帝誠實說出我對那四點的理由? 回到無名網友的問題來。 「理財專員 投資顧問 人壽保險經紀 房屋仲介 自己開業的會計師 律師 代書 等...」 請問這些工作,是像直銷一樣具有極大爭議性嗎? 看不見用這些工作來類比傳銷,並不恰當嗎? 比較類似的,只有『保險業務員』這項。 而事實上,很多保險業的員工訓練,也大量使用成功術。 但是,律師、會計師,也會接受大量成功術訓練嗎? 律師、會計師這行業會引發爭議嗎? 有時,當我們在討論一個行業時,未必能隨便進行其他行業的推論與類比。 還是將焦點放在這行業就可以了。 在教會中介紹自己是直銷商,有犯罪嗎? 當然沒有, 在教會中給自己名片,有犯罪嗎? 當然沒有。 這些行為,都是中性的。 問題出在更深的動機部分,而這是我們無法知道的。 在教會中介紹自己是直銷商,然後開始推銷產品, 我堅決反對! 在教會中遞出自己名片,然後開始拉客, 我堅決反對! 在教會中拉客的現象,各行各業都會出現。 但是,我們也不能否認,直銷業更是常見。 神的殿,是禱告的殿,還是商業行為進行的殿? 如果我是業務員,我絕不做這樣的事,因為我無法面對上帝。但別人能不能面對上帝,我不知道,也許他們可以。 如果我是長老執事,我會告訴牧師我反對的立場。但牧師有權接受,也有權不接受。可是我已經盡了本分,可以站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 如果我是牧師,我會反對,但我會講出聖經的依據,還有我的疑慮。即使會因此得罪會友,我也在所不惜。教會可以開除我,但我可以站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 當然,如果有會友能提出強而有力的聖經依據,我隨時願意修正我自己的想法。 『我要單獨站在上帝面前,接受審判』,這是我一直謹記在心的信念,也是我服事神的立場。 別人都這樣做、牧師都這樣做、、、、, 這不是我的理由。 因為,在上帝面前,是我自己要被審判,我無法對上帝說:別人也這樣。 僅以一段話,來和大家分享。這是別人寫的話,大意是這樣: 面對世界,一切善良與邪惡, 我大聲喊出: 我在這裡! 許多事,我不願去做。 不是因為我不會做,不是因為我做不到, 而是因為我是基督徒,是上帝的孩子, 我不能做!不願做!也不肯做! 許多事與我不配, 不是因為我神聖,我高人一等, 而是因為我是基督徒,是上帝的孩子。 主耶穌救贖了我,我做了,會對不起祂。 別人如何面對上帝,我不知道,因為我不是別人。 我自己如何面對上帝,我知道,因為聖靈一直在我心裡說話。 我不能代替別人站在上帝面前, 別人也不能代替我站在上帝面前, 我必須自己親自站在上帝面前, 而在祂面前,一切都將無所遁形。 我可以軟弱,可以失敗,可以跌倒, 但我必須誠實! 誠實對上帝說出我真正的心懷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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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羅馬書第十四章一整段是否可以回答這一系列探討問題的綜合觀點,也不確定是否為反合性經文。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8824
好奇接業配或是代言呢? 考慮到影響力的問題,但是一般的工作也是有這方面的問題。 若進入遊戲公司、遊戲產業,不管是研發部門還是業務部門,讓客戶或使用者黏著力更高,是身為員工應盡的工作。但是又會認為讓人沉迷於遊戲並不好。 若進入食品業,身為員工,當然要愛自家產品,但是又不希望任何人吃太多,鼓勵人多購買。 似乎不管進入哪個產業,一方面認為推廣自家產品是我們的工作,但又不喜歡鼓勵消費的行為。 目前在速食店工作,常陷入這種糾結,每當有人知道我在哪裡工作,表示想去我工作的地方消費,表示支持時,就會陷入糾結。 我也不能說我們的產品不好,但是速食又很不健康,其實希望對方別來消費。
我不確定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可不可以回應上一個訪客的問題 相關註釋可以參考以下連結 https://reurl.cc/Yq0kL4
發問:基督徒可以接業配或代言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346097920
現在有很多人資都隨便找人不做職務分析這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