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多流行、多壯大的運動,不要因為發生者眾,就變成合理化了。陳終道
說方言始終是靈恩運動的主要內容, 對信徒追求方向影響至大, 茲列出二十點聖經真理以供眾教會參考:
一、行傳提及“說方言”僅三次: (一)五旬節(2:4,6,8)---在耶路撒冷; (二)哥尼流家(10:46)----在該撒利亞, 福音開始向猶太全地及外邦推展; (三)以弗所(19:6)約主後52至54年……在外邦,福音開始向地極推展, 從第一次至第三次前後相隔約23至24年,可見初期教會並非經常禱告就有方言,或每次禱告必說方言。
二、在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 沒有一次是得著的人自已求來的, 完全是聖靈“隨已意”賜下的。例如:五旬節時, 聖靈降臨, 那120人都被聖靈充滿而說方言; 在哥尼流家, 彼得正在講道時, 聽眾受聖靈而說方言; 在以弗所, 保羅為那12人施洗按手時, 他們說方言. 與林前12:11,18的原則相合。
三、在初期教會中新信主的3,000門徒(徒2:41), 5,000男丁(徒4:4), 都沒有說方言。
四、說方言是為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見證, 證明神已賜聖靈給信的人, 包括外邦人。猶太人拒絕神所差來的救主, 神已使成為萬國人的救主, 聖靈給他們說方言的恩賜就是明證。 徒10:45-47:“因聽見他們說方言, 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 這些人既受了聖靈, 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詳三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二冊》之林前14:21-22講解)。所以福音工作向各處推展時, 使徒不但見證基督已復活, 也見證所已按所應許的賜下聖靈(徒2:33)。
五、聖經排列各種恩賜之大小時, 使徒排第一,說方言排最後。現今未見有使徒之恩賜,(或可見近似使徒之神仆興起), 為甚麼要堅持方言之恩賜必然繼續,且放在顯著而重要之地位上?
六、林前13章以追求愛與方言比較, 暗示求方言是像小孩的心思, 求愛心長進才是大人的心思(林前13:11)。
七、林前14:19-20以新約時代之先知講道之恩賜與方言比較, 則求方言又如在心志上作小孩, 但聖經卻要我們在心志上作大人。
八、聖經明說恩賜是會停止的。“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現在新舊約聖經啟示已完全, 舊約先知說預言之能已停止, 新約使徒詮釋教義, 領受啟示之恩賜也已仃止。為甚麼藉方言領受啟示仍繼續?
九、個人與神靈交的方言:使徒保羅曾在林前14:2提到“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 乃是對神說, 因為沒有人聽出來; 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注意: 這裏所提及的一種個人對神說的方言是: (一)“在心裏講說各樣的奧秘”, 不是“用奧秘話”講說。 (二)是“講說”, 不是“舌音”。 是話語, 不是不成言語之聲音。 (三)是個人對神說, 不是對公眾說。 (四)在同章下文保羅又說:“我感謝神, 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但在教會中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 強如說萬句方言。”使徒保羅既曾說方言, 為甚麼從未記載於別處聖經? 因他不是要推動別人也去追求這種恩賜,乃是自已對神說, 是個人與神交通時聖靈所給的恩賜, 不是在教會或公共聚會中說的。在教會中,他已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
十、說方言既屬超自然的聖靈的啟示, 則所說的內容是否已經不能增減之聖經具同等權威? 若然,則聖經是否仍未完成? 能否將所說之方言彙集起來, 一如現今之聖經, 可任讓歷代信徒及不信者批駁挑剔, 一字不改?
十一、若說方言所說的現在已有之聖經範圍內的啟示,則: (一)方言所得的啟示,是否普通人之悟性不能得著的亮光, 而必須由聖靈直接用超自然方式教導? 是則這些啟示應否記錄成冊作為後世信徒及傳道人研經之參考? (二)若方言所得的啟示, 只不過是一般信徒熟知的道理, 何需用方言(超自然)方式賜給人? 藉悟性、智慧、自然現象下之聖靈教導, 已經是聖靈的工作, 所有超自然的神跡和恩賜, 都是例外的, 有必需才施行的。聖靈何時需作多餘工作? (三)若方言所啟示之亮光, 有斷章取義, 私意解經, 很容易被明白真理的人指出其錯誤, 則這些啟示出於甚麼靈?
十二、聖經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林前14:19) 忽視這句話的精義,難明林前14章之主要資訊。
十三、方言之恩賜與品德靈性生命無關。哥林多人靈命幼稚, 品德墮落, 卻注重方言。但聖經一貫之教訓, 要我們注重生命長進, 生活有見證, 品德高尚; 特別強調方言, 常可能因在某些真道上不肯付代價遵行, 而以有方言自我安慰, 避重就輕, 違背聖經本意。
十四、靈恩運動所提倡之方言, 常有勉強為人按手之情形發生, 與聖經明訓相背----“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提前5:22)
十五、說方言屬超自然恩賜,由聖靈直接感動, 非憑悟性學習。方言運動的人教導人學習方言不合聖經(林前14:14), 信徒可以學習“作先知講道”(林前13,14:34-35), 卻不能學習說方言。
十六、現今之方言運動, 在追求說方言時, 常有邪靈、鬼附、精神分裂、說假預言……, 教會因而發生爭執, 甚至分裂的情形。但使徒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 緊隨著的卻是得救人數增加, 門徒大膽向不信者見證基督, 教會更同心。
十七、聖經中所記的方言,都是明確的“別國的話”或“鄉談”(徒2:4,6,8)。為甚麼現今靈恩運動所推行的方言都是簡單而重複的舌音? 行傳2章的方言, 是沒有譯方言恩賜的外邦人都能聽懂而明白。 為甚麼不見這種方言?
十八、方言運動者認為方言就是天使話語, 按聖經所記, 天使說的都是明白而有意義的話語, 如:天使(耶和華)指示亞伯蘭所多瑪將滅亡(創18); 天使將律法指示摩西(加3:19); 天使向約瑟報夢向馬利亞說(太1:18-21;路28-38); 天使在天上稱頌神(啟7:11-12)……, 都是極有意義, 有秩序, 無一不是明白清楚的語言。 當天使與天兵唱詩讚美神時, 多麼令人神往(路2:13-14)。 絕非僅重複幾個單調的舌音而不成言語的話。 使徒在林前14:9-10說: “你們也是如此, 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 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 這就是向空說話了。 世上的聲音, 或者甚多, 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 但方言運動者所說之方言, 剛好與天使的話語相反。
十九、天主教徒和摩門教徒也同樣能說靈恩運動者所提倡之“方言”, 卻照舊堅持其異端信仰,如: 天主教始終持守煉獄、數珠念經、供奉聖母像、或耶穌受苦像……等異端。 摩門教依然不改其褻瀆神的道理, 例如: 稱耶穌是亞當與馬利亞所生, 摩門教主是耶穌後代, 聖靈是一種最純潔而永存的物質等等。 這些異端之方言出於甚麼靈?
二十、說方言既是聖靈超自然的恩賜, 絕不賜給以下兩種人, 就是:(一)還沒有得救重生的人, (二)有隱藏的罪, 沒有對付清楚的人。但在方言運動者之中, 竟常有人一向家中收藏偶像, 惡待婆婆或媳婦, 內心彼此不饒恕, 卻照樣到教會或聚會中得著方言, 這究竟出於甚麼靈的方言? 顯然是假方言。聖經說不可禁止方言(林前14:39), 指聖靈所賜的方言。領受聖靈所賜方言的人必然已經得救, 徹底對付罪, 並把自已完全獻給神; 但假方言人人都當禁止, 免得魔鬼有機會作工。假方言不但對信徒靈命無益且有大害, 使人以為聖靈既賜他方言, 必然不理會他所犯的罪了, 結果一面自欺, 也繼續犯罪,一面以自己仍能“說方言”而自我安慰。
總結上列各點,對說方言之恩賜, 應象使徒在林前十四章所采的態度, 不予鼓勵, 而謹慎地按真理辨認。 教會應鼓勵信徒追求更大的恩賜: 在愛心上長進, 勇敢為福音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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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方言始終是靈恩運動的主要內容, 對信徒追求方向影響至大, 茲列出二十點聖經真理以供眾教會參考:
一、行傳提及“說方言”僅三次: (一)五旬節(2:4,6,8)---在耶路撒冷; (二)哥尼流家(10:46)----在該撒利亞, 福音開始向猶太全地及外邦推展; (三)以弗所(19:6)約主後52至54年……在外邦,福音開始向地極推展, 從第一次至第三次前後相隔約23至24年,可見初期教會並非經常禱告就有方言,或每次禱告必說方言。
二、在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 沒有一次是得著的人自已求來的, 完全是聖靈“隨已意”賜下的。例如:五旬節時, 聖靈降臨, 那120人都被聖靈充滿而說方言; 在哥尼流家, 彼得正在講道時, 聽眾受聖靈而說方言; 在以弗所, 保羅為那12人施洗按手時, 他們說方言. 與林前12:11,18的原則相合。
三、在初期教會中新信主的3,000門徒(徒2:41), 5,000男丁(徒4:4), 都沒有說方言。
四、說方言是為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見證, 證明神已賜聖靈給信的人, 包括外邦人。猶太人拒絕神所差來的救主, 神已使成為萬國人的救主, 聖靈給他們說方言的恩賜就是明證。 徒10:45-47:“因聽見他們說方言, 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 這些人既受了聖靈, 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詳三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二冊》之林前14:21-22講解)。所以福音工作向各處推展時, 使徒不但見證基督已復活, 也見證所已按所應許的賜下聖靈(徒2:33)。
五、聖經排列各種恩賜之大小時, 使徒排第一,說方言排最後。現今未見有使徒之恩賜,(或可見近似使徒之神仆興起), 為甚麼要堅持方言之恩賜必然繼續,且放在顯著而重要之地位上?
六、林前13章以追求愛與方言比較, 暗示求方言是像小孩的心思, 求愛心長進才是大人的心思(林前13:11)。
七、林前14:19-20以新約時代之先知講道之恩賜與方言比較, 則求方言又如在心志上作小孩, 但聖經卻要我們在心志上作大人。
八、聖經明說恩賜是會停止的。“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現在新舊約聖經啟示已完全, 舊約先知說預言之能已停止, 新約使徒詮釋教義, 領受啟示之恩賜也已仃止。為甚麼藉方言領受啟示仍繼續?
九、個人與神靈交的方言:使徒保羅曾在林前14:2提到“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 乃是對神說, 因為沒有人聽出來; 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注意: 這裏所提及的一種個人對神說的方言是: (一)“在心裏講說各樣的奧秘”, 不是“用奧秘話”講說。 (二)是“講說”, 不是“舌音”。 是話語, 不是不成言語之聲音。 (三)是個人對神說, 不是對公眾說。 (四)在同章下文保羅又說:“我感謝神, 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但在教會中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 強如說萬句方言。”使徒保羅既曾說方言, 為甚麼從未記載於別處聖經? 因他不是要推動別人也去追求這種恩賜,乃是自已對神說, 是個人與神交通時聖靈所給的恩賜, 不是在教會或公共聚會中說的。在教會中,他已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
十、說方言既屬超自然的聖靈的啟示, 則所說的內容是否已經不能增減之聖經具同等權威? 若然,則聖經是否仍未完成? 能否將所說之方言彙集起來, 一如現今之聖經, 可任讓歷代信徒及不信者批駁挑剔, 一字不改?
十一、若說方言所說的現在已有之聖經範圍內的啟示,則: (一)方言所得的啟示,是否普通人之悟性不能得著的亮光, 而必須由聖靈直接用超自然方式教導? 是則這些啟示應否記錄成冊作為後世信徒及傳道人研經之參考? (二)若方言所得的啟示, 只不過是一般信徒熟知的道理, 何需用方言(超自然)方式賜給人? 藉悟性、智慧、自然現象下之聖靈教導, 已經是聖靈的工作, 所有超自然的神跡和恩賜, 都是例外的, 有必需才施行的。聖靈何時需作多餘工作? (三)若方言所啟示之亮光, 有斷章取義, 私意解經, 很容易被明白真理的人指出其錯誤, 則這些啟示出於甚麼靈?
十二、聖經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林前14:19) 忽視這句話的精義,難明林前14章之主要資訊。
十三、方言之恩賜與品德靈性生命無關。哥林多人靈命幼稚, 品德墮落, 卻注重方言。但聖經一貫之教訓, 要我們注重生命長進, 生活有見證, 品德高尚; 特別強調方言, 常可能因在某些真道上不肯付代價遵行, 而以有方言自我安慰, 避重就輕, 違背聖經本意。
十四、靈恩運動所提倡之方言, 常有勉強為人按手之情形發生, 與聖經明訓相背----“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提前5:22)
十五、說方言屬超自然恩賜,由聖靈直接感動, 非憑悟性學習。方言運動的人教導人學習方言不合聖經(林前14:14), 信徒可以學習“作先知講道”(林前13,14:34-35), 卻不能學習說方言。
十六、現今之方言運動, 在追求說方言時, 常有邪靈、鬼附、精神分裂、說假預言……, 教會因而發生爭執, 甚至分裂的情形。但使徒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 緊隨著的卻是得救人數增加, 門徒大膽向不信者見證基督, 教會更同心。
十七、聖經中所記的方言,都是明確的“別國的話”或“鄉談”(徒2:4,6,8)。為甚麼現今靈恩運動所推行的方言都是簡單而重複的舌音? 行傳2章的方言, 是沒有譯方言恩賜的外邦人都能聽懂而明白。 為甚麼不見這種方言?
十八、方言運動者認為方言就是天使話語, 按聖經所記, 天使說的都是明白而有意義的話語, 如:天使(耶和華)指示亞伯蘭所多瑪將滅亡(創18); 天使將律法指示摩西(加3:19); 天使向約瑟報夢向馬利亞說(太1:18-21;路28-38); 天使在天上稱頌神(啟7:11-12)……, 都是極有意義, 有秩序, 無一不是明白清楚的語言。 當天使與天兵唱詩讚美神時, 多麼令人神往(路2:13-14)。 絕非僅重複幾個單調的舌音而不成言語的話。 使徒在林前14:9-10說: “你們也是如此, 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 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 這就是向空說話了。 世上的聲音, 或者甚多, 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 但方言運動者所說之方言, 剛好與天使的話語相反。
十九、天主教徒和摩門教徒也同樣能說靈恩運動者所提倡之“方言”, 卻照舊堅持其異端信仰,如: 天主教始終持守煉獄、數珠念經、供奉聖母像、或耶穌受苦像……等異端。 摩門教依然不改其褻瀆神的道理, 例如: 稱耶穌是亞當與馬利亞所生, 摩門教主是耶穌後代, 聖靈是一種最純潔而永存的物質等等。 這些異端之方言出於甚麼靈?
二十、說方言既是聖靈超自然的恩賜, 絕不賜給以下兩種人, 就是:(一)還沒有得救重生的人, (二)有隱藏的罪, 沒有對付清楚的人。但在方言運動者之中, 竟常有人一向家中收藏偶像, 惡待婆婆或媳婦, 內心彼此不饒恕, 卻照樣到教會或聚會中得著方言, 這究竟出於甚麼靈的方言? 顯然是假方言。聖經說不可禁止方言(林前14:39), 指聖靈所賜的方言。領受聖靈所賜方言的人必然已經得救, 徹底對付罪, 並把自已完全獻給神; 但假方言人人都當禁止, 免得魔鬼有機會作工。假方言不但對信徒靈命無益且有大害, 使人以為聖靈既賜他方言, 必然不理會他所犯的罪了, 結果一面自欺, 也繼續犯罪,一面以自己仍能“說方言”而自我安慰。
總結上列各點,對說方言之恩賜, 應象使徒在林前十四章所采的態度, 不予鼓勵, 而謹慎地按真理辨認。 教會應鼓勵信徒追求更大的恩賜: 在愛心上長進, 勇敢為福音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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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 因為我本身不會講方言,對方言的概念也很模糊,看了文章後,還是有一些疑問,我怕誤解了文章的意思,因此想請教大家: 1.依文章的說明,方言是指別國的話或鄉談,所以現在在教會中所聽到的舌音 並不是聖經中的方言,那意思是說現在我們所聽到的舌音都是邪靈嗎?如果 是的話,那問題就很大了,因為現在在教會中聽到的都是舌音的那一種,我還 沒聽過有人會講別國的話或鄉談的那一種.(當然如果有人是鄉談的那一種 ,我是聽不出來也無法分辨的) 2. 徒10:45-47:“因聽見他們說方言, 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 這些人 既受了聖靈, 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這一段經文中, 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是指這些人說的方言彼得聽的懂, 而且與彼得說的方言是一樣的嗎?另外彼得判斷他們是否受了聖靈的依據 是因為聽到他們講方言?這樣解釋好像怪怪的,因為現在我們說人信主之後, 就領受了聖靈,並不需要會講方言,因此此段經文該如何解呢?
1. 只能這樣講,不是出於「聖靈」的就是「邪靈」,其實這世界上本身就有「基督」和「敵基督」的對立面,就是說從「基督」「派遣」的是「聖靈」,而從「敵基督」出來的就是「邪靈」。(這是基督末世論的其中一部分) 而精要是在約翰壹書第四章,要叫我們「一切靈不可都信」,要「試驗靈」...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8) 而保羅又提到--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林前14:4) 而「造就自己」本身就是違背聖經的教誨,本身「愛」就已經被否定,神不是要叫我們要「一切榮耀歸於祂」嗎? 既然方言使「其他國語言」和「鄉談」(鄉談好歹也是可以表達的語言吧!類似在台灣的「客家話」) 好的,接下來就是說,他們(靈恩派)的方言本身不過是舌音(還不足構成語言,不然你去找找看有什麼語言只要舌音,語音有很多種:爆裂音、唇音、舌音、邊音﹙又叫流音﹚、牙齦音),更有位麥可牧師依照約翰壹書第四章的作法,竟有百分之九時是邪靈...所以這件事情真的非同小可,要十分嚴肅看待之。 2. 回到前面,方言的功能是給「不信的人」(就是行割禮陪同彼得的的猶太人)做見證,是指這些人說的方言彼得聽的懂,應該是這個。 那是有時代背景在,因為當時的啟示尚未完全完成,才有這種恩賜...但是聖經成立(確定完成)以後,神將方言的恩賜收回來了(已經沒有必要了),因為聖經早就默示了一切(不然靈恩派老是一邊尊聖經,又一方面要新啟示,很矛盾耶),不需要再用奇怪的方式去顯現了。
方言曾被作為「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証據」,也表明了外邦人也可領受聖靈,眾人就感到希奇(徒10:45)。 解經原則必須要分清特殊事件的背景、教理、原因、歷史任務己經完成等等的因素,卻不是也不會更無須成為今後常規性的重覆發生。 聖經記載著無數歷史,但不是每件都會常規性地往後將來都要重復的發生。聖靈於五旬節始正式降下,雖當時伴隨著真方言(別國的話或鄉談)的發生。該事件距今若二千年,今天有人決主信主,是否必要像當時說真方言(別國的話或鄉談),才表示他/她領受了聖靈?否則就是未得救?
唉呀,秉澄弟兄講得太快了,這部分論點是有漏洞的: 不是聖靈,就是邪靈。 基本上,這樣的架構,是過於簡化的架構。 這是很常見的『聖靈邪靈』二分法。 不是聖靈,就是邪靈; 不是邪靈,就是聖靈。 這樣的架構,不是錯誤,但是,要很小心這種架構使用的狀況。 因為,不是每種議題,都能這麼簡化地使用這種架構。 其實這種『聖靈邪靈二分法』,是靈恩派很熟悉也很喜歡用的用法。 正因他們幾乎大量不分青紅皂白使用這樣的二元架構來解釋各種事情與現象,結果當然會錯誤連連。 在方言議題上,我主張這樣的架構: 聖靈(上帝)、邪靈(魔鬼)、自己(人)。 事實上,有很多議題,用這樣的架構,才能比較合宜的解釋許多現象。 以我個人的研究與觀察而言,許多靈恩現象,其實與聖靈、邪靈都沒有關係,而是一些個人的心理、精神醫學可解釋的現象而已。 有不少,和精神醫學裡的『集體催眠』、『催眠現象』有相當大的關係。 當然,也有很多靈恩現象,是有明確『靈』的運作在其中的。 若是這類,當然要用『聖靈邪靈二分法』來進行分辨。 再回到方言來。 其實,現今教會中的那些方言,幾乎都是『單音節』的聲音。 那種聲音,說實在的,其實不需聖靈,也不用邪靈,單單人在意識恍惚狀態下、人透過學習與練習、還有許多和『人類行為』、『人類精神醫學』的技巧,就可以輕易達成。 這也正是我提醒的,除了『聖靈』、『邪靈』,其實還有『自己』這項重要因素要加以考慮。 以上是一些簡單的補充與說明。
小小羊的補充也好快....., 而且也很正確! 唉, 小弟我思路慢也就罷了, 連打字也慢, 真要命.....
果真是醫師... 謝謝指正喔...還有「自己」本身的意識... 但是...這也可以經過學習喔?(那不然靈恩派在唱歌(尤其是敬拜讚美)後講的方言就是像你說的這種?)還是互相學習,跟聖靈 邪靈沒什麼關係?
關於蒙恩罪人部分: 啊!這表示您反而要多打多寫。 因為我的打字功夫,真的是從完全從不會開始的。 剛開始的時候,打得實在有夠慢。 後來因為常寫常打,慢慢就會越來越快了。 另外,推薦一下『自然輸入法』。 這輸入法和新注音類似,但有一個很大的好處:會自動發音。 你可以一邊打字,一邊聽電腦發音。 這樣會使打字速度更快。 關於秉澄弟兄部分: 其實,只要不是搗蛋者、藉機傳假道者,而是真正認同歸正神學的弟兄姊妹,即使在這裡講得不是很完整,或是講錯,都沒有關係。 反正一定會有弟兄姊妹出來幫忙做修正。 所以,您可以放心分享。 以方言部分而言,我只是稍微修正補充一下您回應裡的小漏洞而已,這樣會使整個觀念便比較完整清楚。這不表示您講錯。 另外,現今教會裡的方言現象,坦白說,有不少,絕對是出於『學習』的。 有些人帶那些還不會講方言的人學方言,就真的會教對方要如何發出那些單音節聲音。 當然,這樣的用學習來說方言的現象,有時,連主張說方言的五旬宗都強烈反對。 當然,現今教會中出現的方言,有不少,是具有『靈』的力量在其中的。 至於這些靈的力量,到底是來自聖靈,還是來自邪靈,分辨就很複雜,在此不多題。 但重點是: 那種用學的方式來講方言的現象,是錯誤的行為,我們千萬不要去學習。
感謝各位熱心的解說,看來方言這個問題還蠻複雜的,我一直以為方言就是在教會中聽到的那種單音節的舌音,沒想到這根本不是聖經中的方言,只是我也很納悶為什麼現在教會中的方言都是那種單音節的舌音,到底這種單音節的舌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為什麼現在所有教會都是這種方言呢? 另外,我想表達對這個園地的支持與感謝,很謝謝小小羊,ORANGE,以及這個園地的其他人,因為我剛信主一年多,我剛信主時對基督教的教義一無所知,自己看聖經也看不出什麼端倪來(事實上我自己看聖經也只能看字的表面而無法看到字的精義),我對聖經的了解都是從這個園地的文章而來,我想我是很幸運的,因為我剛信主時就有這個園地提供給我正確的教導,在此謝謝各位!!
嗨嗨, 各位小羊們... 我有個問題阿...先說好, 我個人完全同意你們對於方言的論點.. 但在下有個小小問題, 就是阿, 雖然在聖經裡只提到三次說方言的實例,但是覺得啦, 如果神把誰誰誰或哪個地方也出現方言的見證或是實例全都放進去聖經, 那聖經不就超超超厚的. 加上, 耶穌跟門徒們所行的神蹟. 我的意思是, 也許神沒有把其他講方言的事情記在聖經裡吧. 這只是我的理解啦, 若是有誤的話, 請更正. 謝囉~
Didi所問的,是很常見的一種聲音。 這種觀念,是屬於『啟示論』的領域; 也是屬於『我們能依據的權威,是什麼』的領域; 也是屬於『聖經如何形成?』、『聖經封閉了沒?』的領域。 我們先來思考一些問題: 1.聖經有把『一切的真理』全部寫出來嗎? 答:當然沒有! 聖經不會教你數學、物理、化學、彈鋼琴、、、。 但聖經裡所講的,全部都是正確的,這點我們可以放心。(聖經無誤) 2.那麼,縮小範圍好了,關於『神和人之間一切真理』,都全部寫出來嗎? 答:不是。 還有很多奧秘依然沒有寫出來。 像死後的世界、像主耶穌如何又是神又是人、像三位一體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3.再更縮小範圍,『關於神和人之間,一切上帝願意讓我們知道的真理』,都已經全部寫出來了嗎? 答:是的。 『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1:3) 只要是上帝願意讓我們知道的,都已經記在聖經裡了。 上帝認為我們不需要知道的,祂就不會記在裡面。 4.上帝如果沒有主動對我們做出啟示,我們能正確認識神和人的真理嗎? 答:沒辦法。 由於上帝比人高,所以人不可能憑自己的力量來認識神,也不可能正確認識人。 必須這個比人高的神,『主動』對人做出啟示,人才有辦法認識。 例:老鼠憑空是無法想出、認識正確的人該是怎樣的。 上帝對人類的啟示,有兩大類: 1.普遍啟示:透過『所造之物』,『所有人』(包括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都可以知道宇宙間有神。 2.特殊啟示:透過『耶穌基督』與『聖經』,『基督徒』能真正認識上帝。 5.我不透過『聖經』,只透過『耶穌基督』來認識神,不行嗎? 答:歷史上,真正親眼見過、親手摸過、親耳聽過耶穌基督的,只有二千年前那一小群人而已。 我們都必須透過『聖經』的記載,才能認識耶穌基督。 而耶穌基督自己,也是聖經可以查驗的。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7) 事實上,『越過聖經而企圖單憑耶穌基督來領受真理』,在歷史上,一次又一次證明,這些人都為自己走入異端開了一個大門。 因為這種『單憑耶穌基督,不需倚靠聖經』的觀念,乍看之下好像很虔誠,其實卻是嚴重侮衊耶穌基督。 因為連耶穌基督自己都服在聖經之下,那這些越過聖經的人,到底是聽從那個耶穌基督的話?他們所信的耶穌,真的是聖經中的那個耶穌嗎? 6.聖經封閉了沒? 答:聖經已經封閉。 舊約在瑪垃基書完成後就已經封閉,新約在啟示錄完成之後就已經封閉。 『不可增添、不可刪減』,是聖經嚴厲的警告。 簡單說: 關於上帝主動要人知道的『一切』『生命與虔敬的事』,都已經完成,且已經封閉了。 從此之後,再有任何人宣稱領受上帝默示,講出等同於聖經權威的話或著作,都觸犯『不可增添、不可減少』的重罪。 7.聖經既然不是全部記載,那有些東西沒有聖經依據,不行嗎? 答:回到上面的經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既然聖經已封閉,不再有第二本聖經,而聖經在記錄時,是在神的默示下寫成的,而且是在『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這樣的話,表示: 1.信徒該知道的關於生命與虔敬的事,都已經寫在聖經裡了。 2.沒有寫出來的,表示是上帝認為不需默示在聖經裡的。 所以,聖經沒講的東西: 1.依據什麼,我們能確認那是對還是不對? 因為原本我們可以查考聖經,來看這道是與不是, 但現今聖經已經根本就沒講,那我們當然無法查考這道是與不是,不是嗎? 這樣一來,誰能保證他所講所聽的道,是正確的呢? 2.表示那根本不是上帝要我們去關注的東西 有些東西,聖經沒直接講,但我們卻可以從『全本聖經』來歸納整理出來。 像:原罪、三位一體、耶穌神人二性、、、。 但問題是,有些東西,不僅沒有直接經文支持,連歸納全本聖經也找不出這樣的說法時,這樣的東西,可信度到底如何? 比方說:很多天堂地獄遊記的書,都非常暢銷。 問題是,裡面記述的很多東西,全本聖經根本沒講,所以我們也無法查考聖經來看這道是與不是。而有些遊記本身的內容,又和別本遊記的內容矛盾。而神的真理絕不矛盾,這又更表示這些根本是胡說八道而已。 而聖經既然沒記錄這麼多關於天堂與地獄的事,表示上帝除了要我們知道聖經所講的那一些些以外,根本不要我們花時間去知道天堂與地獄更詳細的細節。 既然如此,卻又拼命去想探知這上帝目前封閉、我們人類還未知的信仰領域,真是出於敬虔,還是出於不當的動機? 上帝要你認真去認識的,你不去認識; 上帝不要你去碰的領域,你卻拼命去碰; 這叫僭越,而非虔誠。 去看一下那些寫天堂地獄遊記的作者,有幾個,是真正下很多工夫在聖經真理上的? 回到方言部分來。 1.神沒有把方言的事全部都寫入聖經裡 答:當然有可能是這樣。 既然聖經寫作時,神沒默示這部分,就表示這『未明』的部分,不需花時間去認識,反而是已經『寫明』在聖經裡的部分,才是我們該專注的,不是嗎? 2.既然神沒有講,那我們如何分辨正誤呢? 答:正因為很多方言理論,聖經根本沒講、根本就沒有聖經依據,所以我們當然無法分辨是與不是。 既然如此,就會變成各說各話,不是嗎? 反正大家都可以掰出一套理論出來,反正都一樣是聖經沒講。 這樣一來,我們還能知道什麼真理呢? 所以,既然是聖經沒講的,就不要講那些道理、也不要聽那些道理,我們就專注在聖經有講的就好了。 事實上,這是一種很重要的態度: 用聖經去查驗。 任何人,不管他是多大、多出名的牧師,只要所說的,是越過聖經、沒有聖經依據的東西,我強烈建議,就別再理會那種道,甚至可以考慮將那些東西丟到垃圾桶去。 要講沒有聖經依據的東西,不用大牧師,三歲小孩就會講了。 我們要聽,就是要聽上帝的話。 要聽這種越過聖經的道,去坊間讀那些不信者的書,還有趣有意義多了。 在教會裡、在基督教的區域,聽一堆不是聖經、越過聖經、亂扯亂掰的道,根本是浪費時間。 簡單結論如下: 1.真正上帝要我們知道的『一切』『生命與虔敬的事』,上帝都已經寫在聖經裡了。 2.關於信仰上的事,很多東西,聖經沒講。 3.聖經沒講的,我們就別理會了。因為這類東西,根本沒有權威(聖經)可以來驗證。 其實,宗教改革時,就是用『唯獨聖經』這樣的觀念,將已經被嚴重誤導、偏差的天主教會亂象,大規模破除,回歸純正的真理。 現今教會的亂象,其實和中世紀天主教會的偏差路線,越來越像。 重視靈異、越過聖經、重視人的教導而非聖經的教導、斷章取義解經、認為聖靈可以超越聖經、、、、。 解決的辦法也很簡單: 先回歸『唯獨聖經』的真理再說。
Hmmm, correct! I understand the way you tried to interpr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