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多流行、多壯大的運動,不要因為發生者眾,就變成合理化了。陳終道
說方言始終是靈恩運動的主要內容, 對信徒追求方向影響至大, 茲列出二十點聖經真理以供眾教會參考:
一、行傳提及“說方言”僅三次: (一)五旬節(2:4,6,8)---在耶路撒冷; (二)哥尼流家(10:46)----在該撒利亞, 福音開始向猶太全地及外邦推展; (三)以弗所(19:6)約主後52至54年……在外邦,福音開始向地極推展, 從第一次至第三次前後相隔約23至24年,可見初期教會並非經常禱告就有方言,或每次禱告必說方言。
二、在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 沒有一次是得著的人自已求來的, 完全是聖靈“隨已意”賜下的。例如:五旬節時, 聖靈降臨, 那120人都被聖靈充滿而說方言; 在哥尼流家, 彼得正在講道時, 聽眾受聖靈而說方言; 在以弗所, 保羅為那12人施洗按手時, 他們說方言. 與林前12:11,18的原則相合。
三、在初期教會中新信主的3,000門徒(徒2:41), 5,000男丁(徒4:4), 都沒有說方言。
四、說方言是為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見證, 證明神已賜聖靈給信的人, 包括外邦人。猶太人拒絕神所差來的救主, 神已使成為萬國人的救主, 聖靈給他們說方言的恩賜就是明證。 徒10:45-47:“因聽見他們說方言, 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 這些人既受了聖靈, 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詳三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二冊》之林前14:21-22講解)。所以福音工作向各處推展時, 使徒不但見證基督已復活, 也見證所已按所應許的賜下聖靈(徒2:33)。
五、聖經排列各種恩賜之大小時, 使徒排第一,說方言排最後。現今未見有使徒之恩賜,(或可見近似使徒之神仆興起), 為甚麼要堅持方言之恩賜必然繼續,且放在顯著而重要之地位上?
六、林前13章以追求愛與方言比較, 暗示求方言是像小孩的心思, 求愛心長進才是大人的心思(林前13:11)。
七、林前14:19-20以新約時代之先知講道之恩賜與方言比較, 則求方言又如在心志上作小孩, 但聖經卻要我們在心志上作大人。
八、聖經明說恩賜是會停止的。“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現在新舊約聖經啟示已完全, 舊約先知說預言之能已停止, 新約使徒詮釋教義, 領受啟示之恩賜也已仃止。為甚麼藉方言領受啟示仍繼續?
九、個人與神靈交的方言:使徒保羅曾在林前14:2提到“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 乃是對神說, 因為沒有人聽出來; 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注意: 這裏所提及的一種個人對神說的方言是: (一)“在心裏講說各樣的奧秘”, 不是“用奧秘話”講說。 (二)是“講說”, 不是“舌音”。 是話語, 不是不成言語之聲音。 (三)是個人對神說, 不是對公眾說。 (四)在同章下文保羅又說:“我感謝神, 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但在教會中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 強如說萬句方言。”使徒保羅既曾說方言, 為甚麼從未記載於別處聖經? 因他不是要推動別人也去追求這種恩賜,乃是自已對神說, 是個人與神交通時聖靈所給的恩賜, 不是在教會或公共聚會中說的。在教會中,他已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
十、說方言既屬超自然的聖靈的啟示, 則所說的內容是否已經不能增減之聖經具同等權威? 若然,則聖經是否仍未完成? 能否將所說之方言彙集起來, 一如現今之聖經, 可任讓歷代信徒及不信者批駁挑剔, 一字不改?
十一、若說方言所說的現在已有之聖經範圍內的啟示,則: (一)方言所得的啟示,是否普通人之悟性不能得著的亮光, 而必須由聖靈直接用超自然方式教導? 是則這些啟示應否記錄成冊作為後世信徒及傳道人研經之參考? (二)若方言所得的啟示, 只不過是一般信徒熟知的道理, 何需用方言(超自然)方式賜給人? 藉悟性、智慧、自然現象下之聖靈教導, 已經是聖靈的工作, 所有超自然的神跡和恩賜, 都是例外的, 有必需才施行的。聖靈何時需作多餘工作? (三)若方言所啟示之亮光, 有斷章取義, 私意解經, 很容易被明白真理的人指出其錯誤, 則這些啟示出於甚麼靈?
十二、聖經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林前14:19) 忽視這句話的精義,難明林前14章之主要資訊。
十三、方言之恩賜與品德靈性生命無關。哥林多人靈命幼稚, 品德墮落, 卻注重方言。但聖經一貫之教訓, 要我們注重生命長進, 生活有見證, 品德高尚; 特別強調方言, 常可能因在某些真道上不肯付代價遵行, 而以有方言自我安慰, 避重就輕, 違背聖經本意。
十四、靈恩運動所提倡之方言, 常有勉強為人按手之情形發生, 與聖經明訓相背----“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提前5:22)
十五、說方言屬超自然恩賜,由聖靈直接感動, 非憑悟性學習。方言運動的人教導人學習方言不合聖經(林前14:14), 信徒可以學習“作先知講道”(林前13,14:34-35), 卻不能學習說方言。
十六、現今之方言運動, 在追求說方言時, 常有邪靈、鬼附、精神分裂、說假預言……, 教會因而發生爭執, 甚至分裂的情形。但使徒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 緊隨著的卻是得救人數增加, 門徒大膽向不信者見證基督, 教會更同心。
十七、聖經中所記的方言,都是明確的“別國的話”或“鄉談”(徒2:4,6,8)。為甚麼現今靈恩運動所推行的方言都是簡單而重複的舌音? 行傳2章的方言, 是沒有譯方言恩賜的外邦人都能聽懂而明白。 為甚麼不見這種方言?
十八、方言運動者認為方言就是天使話語, 按聖經所記, 天使說的都是明白而有意義的話語, 如:天使(耶和華)指示亞伯蘭所多瑪將滅亡(創18); 天使將律法指示摩西(加3:19); 天使向約瑟報夢向馬利亞說(太1:18-21;路28-38); 天使在天上稱頌神(啟7:11-12)……, 都是極有意義, 有秩序, 無一不是明白清楚的語言。 當天使與天兵唱詩讚美神時, 多麼令人神往(路2:13-14)。 絕非僅重複幾個單調的舌音而不成言語的話。 使徒在林前14:9-10說: “你們也是如此, 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 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 這就是向空說話了。 世上的聲音, 或者甚多, 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 但方言運動者所說之方言, 剛好與天使的話語相反。
十九、天主教徒和摩門教徒也同樣能說靈恩運動者所提倡之“方言”, 卻照舊堅持其異端信仰,如: 天主教始終持守煉獄、數珠念經、供奉聖母像、或耶穌受苦像……等異端。 摩門教依然不改其褻瀆神的道理, 例如: 稱耶穌是亞當與馬利亞所生, 摩門教主是耶穌後代, 聖靈是一種最純潔而永存的物質等等。 這些異端之方言出於甚麼靈?
二十、說方言既是聖靈超自然的恩賜, 絕不賜給以下兩種人, 就是:(一)還沒有得救重生的人, (二)有隱藏的罪, 沒有對付清楚的人。但在方言運動者之中, 竟常有人一向家中收藏偶像, 惡待婆婆或媳婦, 內心彼此不饒恕, 卻照樣到教會或聚會中得著方言, 這究竟出於甚麼靈的方言? 顯然是假方言。聖經說不可禁止方言(林前14:39), 指聖靈所賜的方言。領受聖靈所賜方言的人必然已經得救, 徹底對付罪, 並把自已完全獻給神; 但假方言人人都當禁止, 免得魔鬼有機會作工。假方言不但對信徒靈命無益且有大害, 使人以為聖靈既賜他方言, 必然不理會他所犯的罪了, 結果一面自欺, 也繼續犯罪,一面以自己仍能“說方言”而自我安慰。
總結上列各點,對說方言之恩賜, 應象使徒在林前十四章所采的態度, 不予鼓勵, 而謹慎地按真理辨認。 教會應鼓勵信徒追求更大的恩賜: 在愛心上長進, 勇敢為福音作見證。
orange
說方言始終是靈恩運動的主要內容, 對信徒追求方向影響至大, 茲列出二十點聖經真理以供眾教會參考:
一、行傳提及“說方言”僅三次: (一)五旬節(2:4,6,8)---在耶路撒冷; (二)哥尼流家(10:46)----在該撒利亞, 福音開始向猶太全地及外邦推展; (三)以弗所(19:6)約主後52至54年……在外邦,福音開始向地極推展, 從第一次至第三次前後相隔約23至24年,可見初期教會並非經常禱告就有方言,或每次禱告必說方言。
二、在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 沒有一次是得著的人自已求來的, 完全是聖靈“隨已意”賜下的。例如:五旬節時, 聖靈降臨, 那120人都被聖靈充滿而說方言; 在哥尼流家, 彼得正在講道時, 聽眾受聖靈而說方言; 在以弗所, 保羅為那12人施洗按手時, 他們說方言. 與林前12:11,18的原則相合。
三、在初期教會中新信主的3,000門徒(徒2:41), 5,000男丁(徒4:4), 都沒有說方言。
四、說方言是為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見證, 證明神已賜聖靈給信的人, 包括外邦人。猶太人拒絕神所差來的救主, 神已使成為萬國人的救主, 聖靈給他們說方言的恩賜就是明證。 徒10:45-47:“因聽見他們說方言, 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 這些人既受了聖靈, 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詳三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二冊》之林前14:21-22講解)。所以福音工作向各處推展時, 使徒不但見證基督已復活, 也見證所已按所應許的賜下聖靈(徒2:33)。
五、聖經排列各種恩賜之大小時, 使徒排第一,說方言排最後。現今未見有使徒之恩賜,(或可見近似使徒之神仆興起), 為甚麼要堅持方言之恩賜必然繼續,且放在顯著而重要之地位上?
六、林前13章以追求愛與方言比較, 暗示求方言是像小孩的心思, 求愛心長進才是大人的心思(林前13:11)。
七、林前14:19-20以新約時代之先知講道之恩賜與方言比較, 則求方言又如在心志上作小孩, 但聖經卻要我們在心志上作大人。
八、聖經明說恩賜是會停止的。“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現在新舊約聖經啟示已完全, 舊約先知說預言之能已停止, 新約使徒詮釋教義, 領受啟示之恩賜也已仃止。為甚麼藉方言領受啟示仍繼續?
九、個人與神靈交的方言:使徒保羅曾在林前14:2提到“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 乃是對神說, 因為沒有人聽出來; 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注意: 這裏所提及的一種個人對神說的方言是: (一)“在心裏講說各樣的奧秘”, 不是“用奧秘話”講說。 (二)是“講說”, 不是“舌音”。 是話語, 不是不成言語之聲音。 (三)是個人對神說, 不是對公眾說。 (四)在同章下文保羅又說:“我感謝神, 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但在教會中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 強如說萬句方言。”使徒保羅既曾說方言, 為甚麼從未記載於別處聖經? 因他不是要推動別人也去追求這種恩賜,乃是自已對神說, 是個人與神交通時聖靈所給的恩賜, 不是在教會或公共聚會中說的。在教會中,他已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
十、說方言既屬超自然的聖靈的啟示, 則所說的內容是否已經不能增減之聖經具同等權威? 若然,則聖經是否仍未完成? 能否將所說之方言彙集起來, 一如現今之聖經, 可任讓歷代信徒及不信者批駁挑剔, 一字不改?
十一、若說方言所說的現在已有之聖經範圍內的啟示,則: (一)方言所得的啟示,是否普通人之悟性不能得著的亮光, 而必須由聖靈直接用超自然方式教導? 是則這些啟示應否記錄成冊作為後世信徒及傳道人研經之參考? (二)若方言所得的啟示, 只不過是一般信徒熟知的道理, 何需用方言(超自然)方式賜給人? 藉悟性、智慧、自然現象下之聖靈教導, 已經是聖靈的工作, 所有超自然的神跡和恩賜, 都是例外的, 有必需才施行的。聖靈何時需作多餘工作? (三)若方言所啟示之亮光, 有斷章取義, 私意解經, 很容易被明白真理的人指出其錯誤, 則這些啟示出於甚麼靈?
十二、聖經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林前14:19) 忽視這句話的精義,難明林前14章之主要資訊。
十三、方言之恩賜與品德靈性生命無關。哥林多人靈命幼稚, 品德墮落, 卻注重方言。但聖經一貫之教訓, 要我們注重生命長進, 生活有見證, 品德高尚; 特別強調方言, 常可能因在某些真道上不肯付代價遵行, 而以有方言自我安慰, 避重就輕, 違背聖經本意。
十四、靈恩運動所提倡之方言, 常有勉強為人按手之情形發生, 與聖經明訓相背----“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提前5:22)
十五、說方言屬超自然恩賜,由聖靈直接感動, 非憑悟性學習。方言運動的人教導人學習方言不合聖經(林前14:14), 信徒可以學習“作先知講道”(林前13,14:34-35), 卻不能學習說方言。
十六、現今之方言運動, 在追求說方言時, 常有邪靈、鬼附、精神分裂、說假預言……, 教會因而發生爭執, 甚至分裂的情形。但使徒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 緊隨著的卻是得救人數增加, 門徒大膽向不信者見證基督, 教會更同心。
十七、聖經中所記的方言,都是明確的“別國的話”或“鄉談”(徒2:4,6,8)。為甚麼現今靈恩運動所推行的方言都是簡單而重複的舌音? 行傳2章的方言, 是沒有譯方言恩賜的外邦人都能聽懂而明白。 為甚麼不見這種方言?
十八、方言運動者認為方言就是天使話語, 按聖經所記, 天使說的都是明白而有意義的話語, 如:天使(耶和華)指示亞伯蘭所多瑪將滅亡(創18); 天使將律法指示摩西(加3:19); 天使向約瑟報夢向馬利亞說(太1:18-21;路28-38); 天使在天上稱頌神(啟7:11-12)……, 都是極有意義, 有秩序, 無一不是明白清楚的語言。 當天使與天兵唱詩讚美神時, 多麼令人神往(路2:13-14)。 絕非僅重複幾個單調的舌音而不成言語的話。 使徒在林前14:9-10說: “你們也是如此, 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 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 這就是向空說話了。 世上的聲音, 或者甚多, 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 但方言運動者所說之方言, 剛好與天使的話語相反。
十九、天主教徒和摩門教徒也同樣能說靈恩運動者所提倡之“方言”, 卻照舊堅持其異端信仰,如: 天主教始終持守煉獄、數珠念經、供奉聖母像、或耶穌受苦像……等異端。 摩門教依然不改其褻瀆神的道理, 例如: 稱耶穌是亞當與馬利亞所生, 摩門教主是耶穌後代, 聖靈是一種最純潔而永存的物質等等。 這些異端之方言出於甚麼靈?
二十、說方言既是聖靈超自然的恩賜, 絕不賜給以下兩種人, 就是:(一)還沒有得救重生的人, (二)有隱藏的罪, 沒有對付清楚的人。但在方言運動者之中, 竟常有人一向家中收藏偶像, 惡待婆婆或媳婦, 內心彼此不饒恕, 卻照樣到教會或聚會中得著方言, 這究竟出於甚麼靈的方言? 顯然是假方言。聖經說不可禁止方言(林前14:39), 指聖靈所賜的方言。領受聖靈所賜方言的人必然已經得救, 徹底對付罪, 並把自已完全獻給神; 但假方言人人都當禁止, 免得魔鬼有機會作工。假方言不但對信徒靈命無益且有大害, 使人以為聖靈既賜他方言, 必然不理會他所犯的罪了, 結果一面自欺, 也繼續犯罪,一面以自己仍能“說方言”而自我安慰。
總結上列各點,對說方言之恩賜, 應象使徒在林前十四章所采的態度, 不予鼓勵, 而謹慎地按真理辨認。 教會應鼓勵信徒追求更大的恩賜: 在愛心上長進, 勇敢為福音作見證。
orange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