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興是1997年在台灣犯下白曉燕綁架撕票案的兇手。
該案件是台灣有史以來,極少見重大且殘酷的刑案。
犯案期間,陳進興也陸續犯下其他強盜、殺人、強姦案,
同時也驚動國際,竟然挾持南非駐台武官。
落網之後,被判處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後來被槍決伏法。
我只簡單介紹一些,不做過多的著墨。
單單這些描述,也應該可以讓我們有一個初步印象………
這是一個殺人不眨眼、十惡不赦的壞人。
這篇文章,陳進興不是主角。
他只是引子而已,引導我們做進一步的思考與反省。
你真相信自己是罪人嗎?
很多信徒都會說:
當然,我是罪人,耶穌赦免我的罪、、、、、。
但是,且讓我再問一次,你真的這樣認為嗎?
我相信,很多人一樣會堅信:
當然!
那麼,且讓我問個尖銳的問題:
在上帝面前,你相信你是和陳進興一樣的壞人嗎?
原諒我這樣說,很多人聽到這問題時,會堅決否認自己和陳進興一樣壞。
我又沒殺人、強姦、放火、強盜、、、,我當然和他不一樣!
我是罪人,我不是聖人,但我絕對不壞,
雖未必比別人好,但起碼絕對比陳進興好!
當我們說『我是罪人』時,很多時候,
我們已經喪失對罪人的感覺、
已經變成基督教術語、
更成為不痛不癢的陳腔濫調了。
很多時候,當我們講『我是罪人』時,
我們只是在背誦基督教的觀念而已,
而不是我們心中真正的認知與信仰。
因為,我們覺得……………陳進興比我們壞!我們比陳進興好!
其實,我們在上帝面前,不管是有聲還是無聲,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
不過是繼續不斷重複這種聲音而已: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
當我們看見陳進興的案件,我們心中浮現的,是什麼呢?
當我們看見陳進興所犯令人髮指的惡行,然後想想自己,
我們看見什麼,想到什麼?
我們會覺得自己和他一樣罪孽深重嗎?
不!
我們心中浮現的,是上面那經文所描述的情形。
我們有多少人,看見陳進興所犯的惡行,反過來檢查自己之後,
能講出下面這樣的話的呢?-----
『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路18:13)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在這時代裡,教會的教導、世俗的觀念,
一再令我深深的驚恐與畏懼。
『罪』的觀念,不斷被削弱;
『罪人』的觀念,也不斷被削弱;
『這不是罪』的聲音,不僅是社會這樣講,連教會也這樣講;
『是祖先的咒詛』、『是我原生家庭害的』、『是我心中有鬼未趕出』,
已經成為許多人琅琅上口的理由了。
我們雖然認為自己是罪人,但是,我們不會覺得自己是那麼有罪的罪人。
否則的話,我們講不出祖先、父母、鬼、、、這些理由與藉口。
不是別人,就是我!
我就是罪人!
不是別人害的,不是魔鬼害的,就是我自己!是我自己犯的罪!
我自己就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就是不配蒙赦免的惡人!
我沒比陳進興好,事實上,我在上帝面前,和他一樣壞,都該被處死刑!
我沒強姦人,但我動過淫念!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8)
十誡第七誡:『不可姦淫』(出20:14)
我沒殺過人,但我心中不合聖經要求地罵過人!
『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
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2)
十誡第六誡:『不可殺人』(出20:13)
我沒搶過劫、當過強盜,但我有擅自拿過公司的東西!
十誡第八誡:『不可偷盜』(出20:15)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
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
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
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1:29-31,2:1)
我,違反了多少上帝神聖的誡命?
陳進興被人間的法官判處五個死刑,
我該被天上的法官判處幾個死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的信仰,
讓我們對罪的標準不太高,
對上帝的聖潔看得不太重,
對自己的罪行評價不太壞,
對自己的行為看得那麼好,
那麼,當我們說『我是罪人』時,
我們真的會痛悔嗎?
我們真的會看見自己的無能為力、自己的罪孽深重、自己的可惡可怕嗎?
我們對主耶穌的流血受死,真的能從心靈深處發出感謝的泣訴嗎?
主啊!在你的聖潔面前,我有什麼義可言?
當我俯閱聖經,看見你那至高的要求與標準,
我是何等戰慄與畏懼。
我能到哪裡逃避你的刑罰?
我能躲到何處逃避你的面?
你的聖潔,只照映出我的污穢與不堪。
沒有藉口!沒有理由!
我!就是骯髒的人!
『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
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
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
(詩90:8-11)
十字架,是什麼呢?
當我們對自己身為罪人的身份,不夠清楚的認識時,
我們怎會看見十字架的珍貴?
當教會對罪與罪人的教導不夠清楚,甚至是避而不談,
然後以神蹟、成功、醫治來講解十字架時,
我們帶進教會的,會是真正認罪悔改、尋求赦免的基督徒嗎?
『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
保羅犯過什麼重大罪行,可以讓他講出這樣的話?
強姦、強盜、搶劫、、、、、?
每一位真正看見自己罪惡的深重的人,都能體會保羅在講什麼,
也深深的願意以這樣的話來描述自己的感受。
每一位不能體會這句話的人,可能都還不夠認識自己的罪,
也可能不太夠認識耶穌十架的可貴。
當我一次又一次,看見自己罪孽的深重,
看見自己不過是像陳進興一樣的壞人,
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在十字架的面前啜泣: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
馬丁路得說:
唯獨恩典。
奧古斯丁也這樣說,加爾文也是。
而我,我這個罪人,越看見上帝的聖潔,我就越看見自己的罪惡,
也只能衷心從心裡發出這樣的呼喊:
唯獨恩典!唯獨基督十架!
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
我眾罪都洗清潔,全靠耶穌寶血。
阿們。
小小羊

再附帶說明一下。 陳進興在槍決前,信主受洗。 這是一位熱心的網友提供的資料: http://www.fhl.net/main/19970414/bap.htm 由於陳進興這人的事例,只是我們這篇文章的引子而已,所以我對陳進興行為,不做進一步的評論與分析。 許多人都知道,陳進興後來受洗了。 有些信徒能接受,但也很多信徒無法接受。 在此,我不針對這部分做任何討論。 由於幾經思考,覺得提供這份資料,或可幫助許多弟兄姊妹有更進一步的思索,因此提出來。 但我再強調一次,我這篇文章不針對這部分做評論,也希望大家只需閱讀就好,不需要針對他受洗這件事進行討論。 謝謝大家。
這問題很複雜,特別是當人們心中先有一「聖人」的形像,而非上帝的聖潔公義。 從這個觀點看,「宗教」是很邪惡的,包括假藉「基督教」之名散播的罪惡。譬如,沒有擄人勒索,沒有強姦殺人,去教會奉獻,去宮廟燒香,所以我更接近聖人。 又譬如,我是福音宣教這一派的,教會裡只要輪到我講聖經,就是關於傳福音救人的靈魂,這怎麼會錯呢? 這樣,我要去救誰呢? 我得救了嗎? 這是個大問題。既然妳們最在意的是誰應該上天堂,誰應該下地獄,顯然我最不應該做的就是傳福音給妳們,事實上我也並不打算這樣做。 在這個網站的小組裡面,我不必注意有哪一群牛鬼蛇神又要來害我了,我也不是要替哪個牧師拼出業績,畢竟最後是他們為人施洗,是他們講道牧會,所以他們獲得了上帝同在的獎勵,可以再拿去轉投資 。 但是,為甚麼上帝要這樣做? 我告訴妳們,就連「神同在」都是可疑的。 我沒有幾百萬美金資本的生意依存於我的「神同在」要顧慮,所以我可以懷疑我的神同在與否,當然這也表示如果有這生意,我也像妳們一樣就不懷疑了。 但還是要說我們不是要宣揚「懷疑主義」,而我自己也不認為有何能力可以說服人改變自己的信仰模式。 基督教也注重「宣傳」嗎?搞「宣教」的時候要不要搞「宣傳」? 宣教就是宣傳傳教嗎? 以前有死刑犯遊街示眾的傳統,現在沒有了,要是在以前,妳承認自己是罪大惡極,就要遊街示眾。那麼今天,人們就說,喔,宗教都是勸人為善,妳做了幾件好事,我們都看見了。 那麼,我們是愛上帝嗎?或者,我們愛上帝之愛?所以,上帝愛祂的愛?妳不會認為上帝愛祂的罪吧? 我不建議妳想的更複雜,就算是研究所的論文也分章節,我們一次處理不了這麼多問題。但是我有把握這一次並沒有浪費到妳們的時間,連我自己也覺得不虛此行,也要感謝版主的努力。這些事情是不能等量齊觀的,而我們也發現這不是為了宣傳教會和信徒的傳教。 從後現代主義文化的觀點看,神的同在之處所是很可能指向神的愛,而神的愛是指向神,倘若我們說神又是指向罪人,神的同在有多元的面貌也不難理解。 有人發現這當中的問題了嗎?我們是在針對罪惡,我們也是在針對罪人,但請問罪人如何發現罪惡? 後現代文化深度影響了教會,也改變了信徒在教會崇拜的模式,當我們相信改變整個文化的觀點就可以改變我們的命運,我們還是在罪人所形成的墮落文化裡面,我們不知道何者為罪,我們宣傳基督教的傳道,也可能是在宣傳自己的罪。這是為何我們都需要聖經,這也是為何妳作為一個女人,當我們之間並無婚約關係,妳妝扮的再漂亮,我也不必在人群中多看妳一眼,而妳的內在是否認識這獨一真神,那和妳的外貌不是等價的。 二十多年前我接觸到信仰純正的傳道人,而往後我們對於教會偏差的檢視也同樣基於純正的教義,我想那就是我和妳們之間最大的差別吧!妳們因為偏差的教導而受害,這正是本網站內容表述的重點,所以妳們必須聽得仔細,想得清楚,信得明白。 我自己受洗那時當然有很多都不明白,但是我並不需要負責每一間教會的每一個傳道人的每一個動作有甚麼問題,難道妳們沒有發現有某個角色可以做到這件事嗎?而當我們把自己當作祂,我們就不能認識祂。 某一個人的問題可能真的很難解決,我們又存活在同一個時代,但最終那還是人的問題,況且有時候我們也把自己的問題加進去了。醫師和律師特別耗費精神解決人的問題,但妳以為他們就可以因此逃避神嗎?會不會反而他們更需要神? 又譬如有人兒時親眼看見對自己最好的那個人被殺害,長大後立志作警察,結果發現自己受害最嚴重,這表示警察也需要神,而且世上人對於公平正義的想像是很有限的。 最終,我們發現不是為甚麼上帝是這樣的,而是祂藉由祂的恩,祂的愛,在創世之前預定揀選我們,經由祂所創造的宇宙,顯出祂的榮耀,而我們竟然是祂手中的工作。 我們仍須察覺一個時代文化的潛在危機,而不是只見證自己做了一件好事逃過一劫。反過來看,劫難的背後或許有上帝永世的計劃,這也表示當罪人遇見公義的神,是逃不過神的審判的。 因此,我們只能找到一個理由,即是祂自己的榮耀,為此緣故,祂憐憫我們,拯救我們,照著約翰福音所述,『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這很重要,如果妳們還期盼貳拾年後有公眾的佈道大會以此為題,今天妳們必須了解這句話的真義,而我的理解是神的獨生兒子對於我們這宣稱相信祂的人,是永生的代價,並且是永遠得勝了死亡。 這也表示就算只是個人對個人的佈道,神學的基本認知還是需要的,否則對方感受到的可能只是「從我對妳這個賤人的忍耐難道妳看不到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嗎」。說真的,這不是在諷刺妳們不懂神學,因為妳們提出的問題已經是相當艱深的神學問題了。想想看蘇格拉底是如何成為人類首席哲學辯道家的。 我們看新約希伯來書第一章1-2節:『 神在古時候,曾經多次用種種方法,藉著先知向我們的祖先說話;在這末後的日子,卻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說話。 神已經立他作萬有的承受者,並且藉著他創造了宇宙。』 這是使人驚奇的,我們不是找一位先知作他的粉絲跟著他免去劫難,當我們論到這宇宙萬有,希伯來書的作者說這一切其實是神創造的,而且就是向我們顯現的神的獨生兒子。這樣,當我們論及神的榮耀,這被造者和創造主之間不再是隔絕互不相涉的,這樣真正的「啟蒙」不只是認識被造的自然世界,更是要認識創造自然界的神。 我個人是這樣看,很可能單是希伯來書的這句話在過去二、三百年間就受到很大的誤解,好像有人投資一間生醫科技公司只是為了要拿到一劑疫苗保證自己不會被流行性感冒害死,但這只是生技公司的產品之一,況且一個人因病死亡的原因很複雜,併發症造成的整個系統衰竭和最初的症狀可能沒有直接的關係,雖然在法律上致死的罪有明文定義。說到這裡我們不僅懷疑醫學也懷疑司法了,這是題外話。 有人說他從來不懷疑皇后的貞操,因為皇后根本沒有貞操。有人說他從來只求神蹟,不在乎醫學也不在乎法律,因為他無法無天。我們呢?究竟在我們心中有著怎樣的一位神? 羅馬書 第二章 12 凡不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將不按律法而滅亡;凡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將按律法受審判。 13 因為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得稱為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族人,如果按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就表明律法的作用是刻在他們的心裡,有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他們的思想互相較量,或作控告、或作辯護。 16 這也要照著我所傳的福音,在 神藉著耶穌基督審判各人隱情的那一天,彰顯出來。 犯了罪的要看法律怎麼定是嗎?那不是充分且必要的條件,從神的觀點來看,滅亡的人不是因為有律法,而是因為犯罪。我們必須要行完全律法才得稱為是義人,這句話是真理。當使徒保羅說在神的面前是如此,而這句話在聖經上,保羅是因著順服聖靈及三位一體神而說的,這確實是真理。所以我們怎能稱自己是義人要別人相信?這邏輯無論在羅馬天主教或基督新教都是正確的。 然後妳再聽保羅講的,在妳信主之前如果曾經在法庭上作偽證,到了那一日還是要在神的寶座前被顯明出來,所以不是還沒聽過唐崇榮佈道就無罪。 不是啦!說真的,唐崇榮傳的福音被我聽見了,但是我告訴妳,唐崇榮不能救我不死,所以我不必支付唐崇榮一毛錢。 我們能嗎? 17 你身為猶太人,倚靠律法,仗著 神誇口, 18 而且明白他的旨意,又從律法得了教導,能夠辨別甚麼是好的, 19 自信是瞎子的嚮導,在黑暗中的人的光, 20 愚昧人的導師,小孩子的教師,在律法上得了整套的知識和真理; 21 你既然教導別人,難道不教導自己嗎?你傳講不可偷竊,自己卻偷竊嗎? 22 你說不可姦淫,自己卻姦淫嗎?你憎惡偶像,自己卻劫掠廟宇嗎? 23 你既然以律法誇口,自己卻因犯律法而羞辱 神嗎? 24 正如經上所說的:“ 神的名,因你們的緣故在列邦中被褻瀆。” 25 你若遵行律法,割禮固然有益處;但你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 26 這樣,沒有受割禮的人,如果遵守律法所規定的,他雖然沒有受過割禮,不也算是受過割禮的嗎? 27 那本來沒有受割禮卻遵守律法的人,就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而犯律法的人。 28 因為表面上作猶太人的並不是猶太人,在肉身上表面的割禮也不是割禮。 29 唯有在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裡的,是靠著聖靈而不是靠著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 神來的。 那幾日我讀羅馬書時是點著蠟燭跪在地上的,點蠟燭沒有特別的用意,因為古代的人好像比較「敬虔」,房間暗暗的比較像「清教徒」。但同時也是因為當時甚麼都沒有,只有一盞燭光,和一本聖經。不是在推廣特別的靈修方法,純粹是因為昏暗的燭火使人更珍惜所見的微光。 但是,這幾句話照亮了我的內心,這世界上的全部財富集中起來都做不到的事,保羅使徒的主耶穌基督,他做到了。所以,在世界的法庭上,我可以不違背良心作證,這世上的財富對我而言,只是糞土。 當然,後來參加了教會,這些事就慢慢的忘記了。這也沒有亂說,這是在上帝面前的證詞,教會很難得又回到這裡,教會的講道問題很大,有一些人認為他們特別有權利控制傳道人應該講甚麼不應該講甚麼,有一些傳道人也認為他們有權利可以控制信徒應該聽見甚麼不應該聽見甚麼,但多數的傳道人視羅馬書解經為畏途,裡面有很多坑洞陷阱。 我這些話是對初信者特別有用,那些信主很多年的幾乎沒救了,傳道人病得最重。如果我們要成為朋友,就必須互相傾吐真心話不是嗎?在我內心裡真的很討厭女人,她們多是自以為是的,卻看不見自己的愚昧。所以如果特別有哪一個女人是不一樣的,對我而言就是上帝莫大的恩典,好像上帝讓我看見使徒保羅,這個非常不一樣的猶太人,教會裏有極少數愛主的姊妹,不必是特別愛主,而只是愛主,就是真的愛主,對於我,就如同那一盞燭光,照亮我全部的內心。 愛主的姊妹不應該只是賣那一張臉引誘無知的男人上鉤。做音樂的也是如此,高尚的音樂使人因為罪而憂傷痛悔,又安慰受傷的靈魂。但這是千萬中難有其一,如果只是為了追求外在的名聲而做出外表的敬虔,那結果將是一場災難,所以不如先接受現在的自己真實的面貌。 不過各位也不必灰心,我個人的經歷有些相對的部分聽聽便是,不要因為有一點點跟妳想的不一樣就傷心難過,但是引用的經文是不是就是那個意思,這才是重要的。這世界的流行文化已經病態到叫人受不了了,越來越多在其中的工作者以自殺結束生命,所以教會也必須正視這個問題。
感谢主让我看到这篇文章,可以好好反省审查自己,原来我真的没有比这位罪犯好。。。他是在外面杀人,我也曾经在心里杀了不少人😢
我們走在路上,或是美國人開車在跨州的公路上,我們不知道某人的行李箱裡裝的是甚麼,可能有人正在運送毒品,有人的後車廂裡躺著一具死屍,還不用說這些人相信自己正在執行公平正義的法律,他們一邊開車一邊點頭說道:Yes, it's fair. 古早以前的聖經是用羊皮卷記錄保存的,但是我們不會說羊皮是我們的主,雖然主是被殺的羔羊。妳是否有注意到大提琴樂師演奏時持琴與地面呈現幾度角? 我請教了人工智慧網路聊天機器人博士,他說這要看情形,這和演奏者的身高、樂器的尺寸,以及音樂家個人的喜好而定,而我看最近幾年某場馬友友演奏巴哈無伴奏時的錄影,看起來是一個相對舒適的角度,不會使樂手越拉越痛苦。 如果我沒記錯,唐崇榮牧師曾經在沒有麥克風擴音設備的條件下向群眾佈道,施洗約翰佈道時有甚麼呢?但是不必我提醒各位,約翰的信仰是正統的,他是最後一位宣稱彌賽亞要來的先知,幾年前唐牧師說到施洗約翰的事蹟,當時我聽了還不明白。這人實在很奇怪,如果說他是誰,他又不是誰,說他不是誰,他又是誰,而且他的母親和主耶穌的母親曾經在一起。 這是不可能的事,我們在傳的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不,不可能發生的。不要,不要這樣。 上帝顯現在我們當中了,是他,他究竟是誰? 耶穌,是神?是人? 馬太福音 第三章 1 那時,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 2 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3 以賽亞先知所說:“在曠野有呼喊者的聲音:‘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就是指著這約翰說的。 4 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和野蜜。 5 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約旦河一帶的人都出來到他那裡去, 6 承認自己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了他的洗。 妳,就是妳,不要看別人。天國近了,妳應當悔改。 耶路撒冷,猶太全地,約旦河一帶的人,這樣加起來不少人。 他們悔改認罪,受了約翰的洗,在約旦河裡。 7 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到他施洗的地方,就對他們說:“毒蛇所生的啊,誰指示你們逃避那將要來的忿怒呢? 8 應當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9 你們心裡不要以為:‘我們有亞伯拉罕作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 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後裔來。 10 現在斧頭已經放在樹根上,所有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11 我用水給你們施洗,表示你們悔改;但在我以後要來的那一位,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替他提鞋也沒有資格。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12 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麥場,把麥子收進倉裡,卻用不滅的火把糠秕燒盡。” 這是上帝在末後的日子要做的工作,顯然並非創造宇宙之後就隱藏起來不再干預人類的歷史。 時間回到上個世紀九零年代,我在思考的是在世界歷史的最上層是甚麼樣的原理原則在運作?到了這裡就有點煩了,因為開始加入現實世界的角色,很累人的。但是我還是有一點浪漫的烏托邦式的想像,那是前面幾代人加進去的調味料,所謂的人類文明。 可能妳現在還是這樣,在妳的記憶深處,有好多好多忘不掉的人、事、時、地、物。但是上帝的歷史,這是上帝的歷史,祂要『用不滅的火把糠秕燒盡』。 這... ...,呃... ...牧師啊,這可以解釋成神要抽你的進口貨物關稅嗎? 這太扯了啦! 我們不能看見羊皮卷就把自己縮小跟著捲進去。喔,我的靈感來了,我要拍一部魔幻寫實童話電影。 13 那時,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約翰那裡,要受他的洗。 14 約翰想要阻止他,說:“我應該受你的洗,你卻到我這裡來嗎?” 15 耶穌回答:“暫且這樣作吧。我們理當這樣履行全部的義。”於是約翰答應了他。 16 耶穌受了洗,立刻從水中上來;忽然,天為他開了,他看見 神的靈,好像鴿子降下來,落在他身上; 17 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Game over. 這不是躺在聖誕節道具馬槽裡的小嬰孩耶穌,這是永生神的愛子,這也是神要我們注意聽祂的話,這是祂的歷史,這是祂的現在,這是祂的未來。 這是祂的國度,這是祂的復興,這是祂的麥場,這是祂的烈火! 德國萊比錫是音樂家巴哈的「復興基地」,改教運動領袖馬丁路德也曾在此辯道。巴哈出生於1685年,五月花號在1620年靠岸,馬丁路德出生於1483年,約翰加爾文出生於1509年,所以是路德,加爾文,五月花,巴哈。 如果我明天就要死了,那也沒甚麼大不了的,但是請妳們記得今天講的,如果沒有走錯路,幾十年後我們是否再相會,盼望都沒有人走錯路。 記住,是路德、加爾文、五月花、巴哈,不是甘迺迪、雷根、柯林頓、歐巴馬。
還沒完喔,後面的才精彩。 那到底我們是罪人還是義人? 羅馬書 第四章 13 原來 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 14 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 15 因為律法帶來刑罰,沒有律法,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 16 所以,成為後嗣是因著信,為的是要按著 神的恩典,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亞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 17 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了你作萬國的父。”他所信的,是叫死人得生命、使無變為有的 神。 我有沒有說要去美國大使館尋求政治庇護?我有沒有說臺積電是我的?都沒有。所以請美國總統閃一邊去。 我們都要死了,這是千真萬確的。我們怎能得生命?我們甚至不能信。 我沒有特別感動要傳福音給臺灣人,我也不認為臺灣有甚麼特別的。不過,有一點我承認臺灣人是特別可憐一點,就是同時領受到美國人和中國人的屎,如果這樣還顯出特別享受的樣子,我覺得在基本人權上也說不過去。從臺灣人的身上,我們看見了人類是如何為了世上的財富而扭曲自己的人格。 這些話我要趕在今天晚上說完,我不要明天被教會的講台「搓圓仔湯」。 約翰壹書 第一章 1 論到從起初就有的生命之道,我們聽過,親眼見過,仔細觀察過,親手摸過; 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這永恆的生命本來就與父同在,又曾經向我們顯現,我們見過,現在也作見證,向你們宣揚。 3 我們把所見過又聽過的向你們宣揚,使你們可以與我們有親密的契交;事實上,我們是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有親密契交的。 4 我們寫這些話,好讓我們大家充滿喜樂。 保羅相信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也要臨到外邦人,最後的結局將是「大家充滿喜樂」。 還沒到那裡是嗎?在我們的頭頂上壟罩著愁苦憂傷不是嗎? 5 我們從他那裡聽見,現在又傳給你們的信息是這樣的: 神是光,在他裡面絕無黑暗。 6 我們如果說自己與 神有親密的契交,卻行走在黑暗裡,就是在說謊,沒有遵行真理。 7 我們如果行走在光裡,像他在光裡一樣,就彼此有親密的契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8 我們如果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自欺,真理也就不在我們裡面。 9 我們如果承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也是公義的,他會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 我們如果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 神當作說謊者,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所以問題是,我們是真的會死,而且不只是會死,是要死了。這是真的。 但是妳不能說太好了,如果沒有死也沒有永生,有死並不必然走向永生,死了,就死了。 妳有沒有很想念哪一個死去的人?死亡是無人能承擔的。所以我盡量不去想念教會裡的人。 嗯... ,好像也不能這樣說。 馬太福音 第五章 1 耶穌看見群眾,就上了山,坐下之後,門徒來到他面前, 2 他就開口教導他們,說: 3 “心靈貧苦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痛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得安慰。 5 謙和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承受土地。 6 愛慕公義如飢似渴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得飽足。 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蒙憐憫。 8 內心清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看見 神。 9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稱為 神的兒子。 10 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當人因為我的緣故辱罵你們,迫害你們,捏造各種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要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報償是大的;事實上,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曾這樣迫害。 厚... ,找到了,找到一個理由不必怕被搓掉了。 啊這不就是妳們的主嗎?那妳們也信嗎? 妳... 們... 也... 信... 嗎... ? 他手上的釘痕,妳們也看見了嗎? 【後記】 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的商船也配備了防衛的武器,在那個時代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很新穎的概念,但是亞洲各國並無如此先進的商務和軍事合體,福爾摩沙島嶼上的原住民族的刀箭槍矛是不能勝過在巴達維亞還有援軍部隊的荷蘭人。 美國和中國都在嚴控臺灣不得有建立強大而獨立的國防武力的企圖,當然臺灣的力量同時也有這兩大強權的後援,但是中國和美國也都要過去,基督教會在臺灣這樣虛晃一招又跑去依附強權,這是很可惜的。 沒多久台灣的教會可能要收攤了,那些相信有「大復興」的會眾眼見教會的消失可能很快就恢復非信徒的身分,版主說的沒錯,相信成功神學、積極思想的人幾乎都是沒有得救的,如果台灣的執政當局修改法律禁止教會聚集,在這世界上不會引發多大的騷動,還在台灣的信徒將經歷另一種崇拜模式,就是說我們原本以為基督教是如何延續至今的,但實際情況可能剛好相反。 這樣,地上的政權還是可能再改換另一種意識形態,然後人們會尋找基督教的遺跡,那就要看教會的後代有何信仰的實質。重點不是預言臺灣的未來,真的,那一點都不重要。 重點是我們的信仰真的是合乎上帝心意的嗎?如果是,地上的政權如何都是很次要、很後面的問題。如果真有一天基督教被認可為合法且唯一的「國教」,那我們的麻煩才剛要開始。所以我覺得美國可能會成為以非基督教信仰為主體的異教之國,然後美國的教會就有機會重新檢視自己的信仰。 反過來看,認為中國教會將大復興的,也不是都沒有根據。
我們直接進入罪的問題。我認為這個網站近期內仍可能有大的變動,留言回應的部分不一定會保留多久,所以回到簡要訊息的溝通模式而非發表長篇論文。 我們再更直接進入這個年代的最緊要的問題。美國在世界政治經濟秩序當中的角色,有一件事已經被中國發現是致命的弱點,很可能將是導致臺灣海峽戰爭迅速引爆的衝突點,並且兩國的政治領袖都無力挽回的,就是美國國內的黑白種族對立的問題。 其實學術界的知識份子長時間活在象牙塔裡,甚至各領域的專業人士也各自有一片天,不如黑道上的兄弟所見的,就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罪惡的代價從來不會無故消失。 所以死刑犯得救的問題,很簡單,就是我的罪債誰來償還。但問題是有那麼好的事嗎?你替我還?那你告訴我甚麼時候可以出獄重獲自由? 非洲人被當成「黑奴」運送到歐洲和美洲,這公平嗎?如果以前是公平的呢?現在我從小在學校的成績就是比別的白人小孩都高,我可以進前幾名的大學,我的家族財產都變賣了送我一人進去,我這個黑人完成學業獲得法律系的博士。 這是美國白人的惡夢。開甚麼玩笑?美國在台協會幾個女性官員在台上表演就唬過去了?Really?妳們真的在等我去申請政治庇護? 不是啦!白種人內心的焦慮很有可能再次將唐納德川普送進白宮,美國和中國的談判還不一定怎麼樣,但川普的支持者相信美國仍可以在更優勢的地位談判,這也是川普的專長,或至少是他和支持者認為的專長。 刑場就在前方,子彈貫穿要害立即失去意識,直到完全沒有生命跡象。今天在美國的華人看看各州的法律,觸目驚心,每個人都在心裡想著我在這個國家還能怎麼樣,或者現在最急迫的是去住家附近的購物中心那家每次經過都會多看兩眼的店買一支槍和兩盒子彈。 有幾個人相信非洲裔膚色很黑很黑的那種和上帝的榮耀有關係的?今天任何一個傳道人要說服我相信他說的,我看見他的黃色皮膚就很難再信下去。如果你是傳道人,你剛結束主日的事奉,但我現在提醒你站在鏡子前面看看自己的膚色,你真的相信有人願意聽你說的那些? 明天你就要被槍決了,今天你真的有心情讀經禱告? 我調查一下今天在臺灣的傳道人有幾個還有好心情讀經禱告的? 喝高粱酒配小菜,喝啤酒配洋芋片,或是喝珍珠奶茶配鹽酥雞。 你做鬼了回來找我,但請記得我有請你吃東西,如果還肚子餓,我這裡還有餅乾飲料,你吃飽了就不會看起來那麼可怕,我們就還有機會聊聊。 如果你的女朋友哭著說要跟你分手,你就這樣唬唬她,她要是覺得好笑就笑出來,你們就還可以再繼續聊。 所以我們必須承認,上帝真的可以,上帝真的可以只是為了,上帝真的可以只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而拯救一個罪人。 今天在世界各地的教會,如果你們還想要傳福音,這教會必須是榮耀的教會,這身體必須是基督榮耀的身體,從這身體出來才有福音。 你有沒有福音傳出來,你的教會是不是榮耀的教會,你是走向死亡,還是走向永生。
我們所見的世界豈不是從所不見的神的靈創造出來的? 無論是蓄養黑奴或是蓄養AI人工智慧,都不是要被世上的受造物所轄制,而這世界將要過去,隨從世界一起消逝的人事物都不是我們效法的對象。 啟示錄 第三章 1 “你要寫信給在撒狄教會的使者,說:‘那有 神七靈和七星的這樣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有名聲,說你是活著的,其實你是死的。 2 你要警醒,把那些剩下來將要死的堅強起來;因為我見你的行為在我 神面前是不完全的。 3 所以,你應當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應該遵守,也應該悔改。你若不警醒,我就要像賊來到一樣。我甚麼時候來到你那裡,你決不能知道。 上帝的靈對教會說話,教會的信徒在與罪惡爭戰,但問題是信徒如何能得勝?我們說撒旦很壞,所以與撒旦爭戰的是好人,但是還有人想要取代撒旦的地位,我們卻不應該聽他們的。同理,當我們蓄養的黑奴或AI企圖遂行撒旦的意志,我們仍是要聽神的話而非與撒旦爭奪牠背叛上帝的地位。 羅馬書 第八章 1 所以現在,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自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 3 律法是因肉體而軟弱無力,所作不到的, 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 4 使律法所要求的義,可以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而隨從聖靈去行的人身上實現出來。 這是為何我們是可能因信稱義的,並且在這稱義的地位上我們可以完成在世上的路程,且是與神同行,而不是消滅撒旦或殺死自己。當然我們必須除滅魔鬼在我們身上的轄制,如同必須除去肉體犯的罪,而這些乃是在神的主權之下順從聖靈的引導,雖然有時感覺看不見神的存在。 這樣的信念不一定會被人接受,世界的力量仍在爭奪我們所身處的時空,但是神的國是永遠的,我們作為神兒女的身份是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