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是我一個好朋友的故事。
他和女友是在大學團契認識的。
彼此都是基督徒。
雙方家長也都是基督徒。
這樣的基本資料,是很稀鬆平常的事。
 
 
很不幸的,人是很軟弱的。
他們發生了婚前性行為,還懷了孕。
更糟的是,就只有那麼一次而已,還不是很多次。
但是,就是一次就懷孕。
關於這點,他們不是特例。
很奇怪,不信者,亂七八糟幾千百次,都不會懷孕;
但是,很多基督徒,就是發生一次婚前性行為,就懷了孕。
 
 
接下來,他們又很軟弱,不敢面對現實,竟走上墮胎一途。
 
 
其實,很早以前,已經很多長輩,在提醒他們小心人肉體的軟弱。
但他們聽不下去。
 
 
我親眼看見這整個狀況。
也想不出什麼好辦法幫助他們。
人,有時,真的就是軟弱。
就算是基督徒也一樣,依然可能會有跌倒的時候。
 
 
我沒犯,不表示我比好友虔誠,也不表示我比好友行為更好。
我知道,他是個正人君子,是自我要求很高的人。
今天,換成是我,在同樣的情境之下,也許跌倒的人就是我自己。
 
 
後來,他們竟然沒分手。還結了婚。
而且,之後還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
夫妻雙方都很愛主,成為很美好的見證。
 
 
除了少數好友如我,誰能知道他們曾經那麼軟弱呢?
但是,在他們後來悔改認罪之後,我也親眼看到上帝對他們的祝福。
上帝的慈愛,並不是溺愛。
但是,祂從不縮手不救拔回家的浪子。
 
 
他們的事,在我的信仰歷程上,產生很重大的反省與思考:
1. 再好的基督徒,都有可能跌倒。
2. 上帝願意赦免,不管是什麼樣的大罪。
 
 
錯,就是錯。
犯罪,就是犯罪。
無可推諉,無可狡辯。
但是,
『憂傷痛悔的心,祂必不輕看』(詩51:17)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賽42:3)
 
 
隨著我年紀越來越大,看的事、看的人,越來越多。
對上帝,我真的越來越敬畏。
對罪,不容輕忽;
但對於罪人,我也不敢輕忽上帝的憐憫。
 
 
我朋友的事,不是特例。
每天,都有不同的類似例子在發生。
有些,是未婚;
有些,是已婚。
 
 
當我朋友犯罪後,期望從我這裡得到『這不是罪』的答案時,
我只能黯然坦白地告訴他:我從聖經裡,找不到支持這不是犯罪的說法。
我很清楚,只要我掰一下,降低聖經的標準,讓罪看來比較沒那麼嚴重,
他就可以減輕很多罪惡感。
但是,在神面前,我實在做不到。
我知道社會的標準是什麼,我也知道好友所犯的罪,
比社會上的人好太多太多倍了。
但是,在上帝的標準面前,我還能說些什麼?
 
 
後來,他真心的承認自己犯的罪,並尋求神的赦免,也得到赦免與祝福。
我後來想,如果我當時降低了神的標準,
那麼,他們會不會反而因此沒真正的痛心認罪悔改,
結果反而產生不一樣的人生呢?
 
 
不要降低罪的標準,
不要企圖進行除罪化的行為,
不要嘗試讓罪看起來好像情有可原、好像比較輕一些,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有!連一絲絲都不要有!
除非真正認識罪的可怕,
除非真正發現自己罪孽的深重,
除非真正發現自己罪無可赦,
除非發現自己在上帝面前只能無言,不敢有任何理由,連一點點都不敢有,
除非這樣的痛悔,否則,如何能得到真正的赦罪之恩,享受蒙恩的平安呢?
 
 
我們如何能欺騙自己?
我們能欺騙得了聖靈嗎?
『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當我們聽了某些道,讀到某些文章,心中被扎到的時候,
我們能怎麼辦呢?
消滅聖靈的感動?
還是真正的認罪悔改?
 
 
期望這樣的分享,可以幫助那些目前陷於罪中,
或是還沒真正徹底認罪的信徒。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林後5:17)
二千年後的今天,這句話,依然亙古長新。
 
 
流浪的孩子,回家吧!
天父依然在等著呢!
還沒真正痛哭悔改的弟兄姊妹們,現在就是認罪的時刻。
不是明天,不是下一分鐘,就是現在。
請跪下來,向上帝痛悔認罪。
唯有這樣,我們才能獲得真正的安息。
 
 
願上帝幫助我們,加添力量給我們,
給我們每一個人。
因為,我們都是罪人,都需要上帝的赦罪之恩。
阿們。
 
 
至於已經真正徹底認罪,但還無法獲得真正安息的人,
請閱讀這二篇文章:
 
1. 給擔心上帝再也不要我的信徒
 
2. 不論懂不懂預定論,請務必記住我說的這兩個重點,這是關乎您一生的事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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