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講『上帝旨意』,但是,我們卻常沒搞清楚這意思。
這樣一來,常會使我們陷入很大的險境之中,誤解了上帝旨意。
本文就是要將這重要名詞作一些比較清楚的分類。


關於上帝旨意,有很多種的分法。
在這裡,我介紹兩種分類:

 

一、 依照性質
1. 上帝命令的旨意
這種旨意,是上帝絕對有效的旨意,
必定成就,絕無任何事物可以阻攔。
例:
『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
『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42:2)


2. 上帝訓誡的旨意
這種旨意,是上帝對人類的規定、訓誡。
和上面那種必定成就的旨意不同,
這種旨意是可以被攔阻,可以發生人類不遵守的情形的。
例:
『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拜偶像』、『要孝敬父母』、
『要愛人如己』、、、。


3. 上帝性情的旨意
這種旨意,是上帝性情(感情)。
上帝和我們類似,是會有感情,有愛有恨的。
這種旨意,一樣可以被人類違反。
例:
『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3:9)
以這句經文為例,我們很清楚可以發現:
A、 這不是第一種(上帝命令的旨意)
否則的話,世界上就沒有人會沈淪,全部都會得救。
這樣就變成了『普救論』,違反聖經整體觀念。
B、 這不是第二種(上帝訓誡的旨意)
否則的話,就變成『上帝不准人類沈淪』,這樣解起來很奇怪。
C、 這是第三種(上帝性情的旨意)
這樣解起來就很合理,也和聖經整體觀念一致。
聖經不斷強調,上帝不喜歡看到有人沈淪、有人犯罪,
也不喜歡看到人因犯罪死亡。
當有人犯罪時,祂會痛苦、傷心。
『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
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結18:23)
『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
『耶穌從那裡起身,往推羅西頓的境內去。
進了一家,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太7:24)

 


二、 依照顯明隱藏
1. 上帝顯明的旨意
這是上帝公開出來,我們明顯可以知道的旨意。
上面所提的第二類(上帝訓誡的旨意),幾乎都屬於這種顯明的旨意。
這種旨意,已經記載在聖經裡了。


2. 上帝隱密的旨意(奧秘的旨意)
這部分是上帝隱藏的,通常我們不會知道太多。
上面所提的第一類(上帝命令的旨意),就多半屬於這一類。
比方說:
我們知道主耶穌一定會來,但什麼時候來,是隱藏的,我們不得而知。
比方說:
我們的未來都在上帝手中,但我們未來會發生什麼事,通常是隱藏的,
我們一般來講,不會知道太多。


身為基督徒,尋求上帝旨意,是我們必須做,也是很重要的事。
但是,請小心,我們在尋求上帝旨意時,是在尋求哪一種?
我們會不會花很多時間,在尋求上帝『隱密』的旨意,
但卻不太願意花時間去認識上帝『顯明』的旨意?
我們不斷去問上帝:
『我該找誰結婚』、『我要找什麼工作』、『我明天會怎樣』、、、、,
但我們卻不太願意花時間去找聖經中顯明的旨意:
『什麼是上帝喜悅的婚姻』、『什麼是上帝喜悅的工作態度』、『我們該用什麼態度來面對未知的未來』、、、、。
我們常常對上帝顯明的旨意視而不見,對上帝訓誡的旨意毫無興趣;
但對上帝隱密的旨意非常好奇,而且非禱告非常迫切。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
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
結果,現今卻變成大家拼命要去挖上帝的隱密事,
但該遵守的顯明訓誡,我們卻興趣缺缺。
這樣很不好。
上帝顯明的旨意,我們都沒興趣遵守了;
上帝隱密的旨意,我們就會認真遵守?
我們千萬不要墜入那些尋求算命的不信者的罪裡面去。
要小心,不要在尋求上帝旨意的同時,
不知不覺中,已經變成算命心態而不自知。
這樣是會引來上帝憤怒的。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多尋求上帝顯明的旨意、多瞭解上帝訓誡的旨意,
而不要將心力放太多在上帝隱密的旨意上。
這樣才是正確的尋求上帝旨意的態度。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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