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們到教會,有很多理由。
但是,這篇文章,我只打算從一個角度切入。


我懷著憂傷的心情,來和大家一起思索這問題。
是提醒,而不是責備;
是勸勉,而不是指責。


我發現,許多人來到教會,是帶著很深的期待,期待著…… 
別人能給我東西。


所以,
牧師要給我好的信息,
詩班要給我好聽的詩歌,
信徒要來關心我,對我噓寒問暖。


我病了,你們要來看我。
我心情不好,你們要來安慰我。
我赤身露體,你們要給我衣服穿。
你們,必須給我這些,
否則,你們有愛心嗎?忘了耶穌的教訓嗎?
你們憑什麼叫做基督徒?


因為,你們沒給我這些,
所以,你們讓我跌倒,你們有禍了。
我這可憐的人,在這教會中得不到幫助,
所以,我只好離開教會,
甚至,我不能不離開這虛偽的信仰。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尊貴的萬軍之神,降生為人。
而且,是降生在卑微的馬槽裡,降生在沒錢的人家。
主耶穌來,是來接受眾人的服事,還是來服事人?
以祂的身份,接受眾人的服事,豈有不當?豈為不妥?
但是,祂卻走向捨己之路。


我們,是信這位耶穌,學習祂的樣式,
還是?????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
渴了,你們給我喝;
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
我病了、你們看顧我』(太25:35-36)


這個『我』,是指誰?
是『我自己』嗎?
還是,這個『我』,
是指『主耶穌』?


如果,這個『我』是指主耶穌,
那麼,我豈有權利,豈有資格,要求別人這樣待我?
如果,這個『我』是指主耶穌,
那麼,這豈不是主在要求我,要去做在別人身上,
而不是我去要求別人,要做在我身上?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學會,當個『給予』,
而不是『要求』的人?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學會,來教會裡,當個『服事人』的人,
而不是要求『別人服事我』的人?


在我們服事人的過程裡,上帝藉著我們,
讓祂的愛能祝福人,讓我們有資格成為祂的器皿。
在上帝祝福我們所服事的人時,上帝同時也祝福了我們。


如果,上帝讓我看到教會的缺失,
(唉!有哪間地上的教會,是完全無罪的呢?)
那麼,在我心中浮現的,是什麼?
是抱怨?這教會怎麼那麼沒愛心?
是憤怒?這教會根本沒資格叫屬神的教會?
是怨恨?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假基督徒?
還是,
『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
(賽6:5)?
還是,
『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


上帝讓我看到,
是不是要我懷著愛,來告訴教會,糾正錯誤?
如果是,我敢說嗎?
敢在眾人或牧長面前懷著愛心說嗎?
敢在私下用愛心說嗎?


上帝讓我看到,
是不是要我自己當第一個改變者?
沒人要服事,那我就是第一個出來服事的?
如果是,我願意做嗎?


上帝讓我看到,
是不是要我依然留下來,為這教會保留少數僅有的餘種?
如果是,我願意順服嗎?


為了什麼,我來到教會?


主啊,我被你的愛所激勵,
為了你對我的捨身之愛,在你面前,我謙卑的獻上自己,成為活祭。
這卑微的心意,願你悅納。
讓我這微不足道的器皿,
有份於你的作為,有份於你的榮美。
讓我成為眾人的祝福,直到我生命的盡頭,回到你懷裡。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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