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政治議題衝突,其實都出於接收媒體資訊時,態度錯誤所致。 
政治議題是很敏感的議題。
不是不能討論,但要很小心謹慎。
否則,常常會造成更嚴重的撕裂,而非聖經要求的『使人和睦』。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15:1)
 
上帝的智慧,真的是令人讚嘆。
然而,在目前的政治議題上,有多少人做到聖經的要求呢?
有多少人是『回答柔和』?
有多少人是『言語暴戾』?
 
 
這次,我要分享一些個人的看法。
因為,很多的政治議題的衝突,
其實都出於大家接收媒體資訊時,態度錯誤所致。
 
 
一、 全然的敗壞
從亞當夏娃犯罪開始,罪已經污染了人的每個層面。
包括良心、道德、理智、慾望、情感、意志、、、,全都被污染了。
因此,如果我們忘了所有的人,都是被罪污染的罪人,
那我們很多東西,就開始會誤判情勢。
沒信主的人,是完全被罪綑綁的罪人,毫無掙脫罪惡挾制的能力。
已重生得救的人,雖然已經在上帝面前稱義,開始可以有不行惡的自由,
但是,由於肉體仍在,所以我們依然會犯罪,依然不是全然不再犯罪的人。
所以,別忘了,媒體的報導(電視、報紙、雜誌、評論、、、),
是由誰發表的?
是由有罪的人發表的!不管此人是不是基督徒。
有罪的人,能做出絕對正確無誤的報導或評論嗎?
當然不行!
只有上帝才是永遠純淨、永遠正確無誤。
 
 
那麼,難道有罪的人,所報導出來的東西,全部都不可信嗎?
當然不是!
但是,如果我們忘記報導或評論的,是有罪的人,
那我們很容易以為媒體所說絕對正確,
然後就依照這種錯誤的認知,做出錯誤的推論,得出錯誤的想法。
這是非常嚴重不智的行為。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千萬要記住『全然的敗壞』這種觀念。
這會讓我們閱讀報紙、看電視時,保持高度戒心,
不隨便以為他們所說就是正確。
同時,這也提醒我們,我們也是罪人,也可能解讀錯誤,
不能以為自己就是絕對正確的一方。
除了上帝無誤、上帝永不犯罪以外,人皆有誤、人皆有罪。
切記!切記!
 
 
 
 
二、 所見未必為真(電視、報紙、、、)
這部分,其實只是『全然的敗壞』觀念的延續而已。
我們太容易相信眼見為真、耳聽為憑。
眼見,真的為真嗎?
多少在電視中,繪聲繪影的報料者,事後都被證明是作假?
多少報紙頭條,風聲鶴唳,事後被證明根本是胡扯?
然而,當時相信的讀者,被當成甚麼來對待?
當時相信的讀者,又是否思考過『為何我會上當』?
前衛生署署長涂醒哲舔耳案事件,剛開始時不是人證、物證、事證全部都有?
連人、事、時、地,都說得無比真實。
爆料之一方(複數),不是義正辭嚴,擺明就是涂醒哲這個人所犯的惡行?
然而,事件之末,大家都知道,那位被舔耳的人,根本就搞錯人了,
誤將另一人當成涂醒哲。
而其他在事件中冒出來的爆料者,事後很多都被證明是騙子。
 
 
為何我會被騙?為何我會上當?
爆料者想過這問題嗎?
相信的讀者想過這問題嗎?
謠言止於智者,然而,我們是智者嗎?還是愚蠢的讀者?
 
『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詩19:7)
我們有智慧了嗎?還是繼續當個愚人?
 
『要使人曉得智慧和訓誨,分辨通達的言語』(箴1:2)
我們有智慧了嗎?能分辨言語了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千萬記住:
所見不一定為真,不管那些媒體報得多活靈活現、繪聲繪影。
我們只能根據真實的資料,來進行判斷。
很不幸的是,現今媒體上的資料,真實度有多高?造假度有多少?
能信的部分,很少很少。
許多媒體,已經有預設立場。
為了符合自己的利益,滿足支持者的期待,
很多報導都已經大規模失去標準與真實性了。
不相信?
下次找一個事件,看看各大報報導內容為何。
腦袋清楚的,應該會發現-----很多東西,各報內容差異很大。
甚至連明明就可以確認的東西也一樣,各報常不同。
請問,何者為真?
我常讀的報紙為真?我討厭的報紙為假?
我個人好惡,是判斷事實的標準?
 
 
另一方面,隨著事件進展,我們常會發現----事實與當初的報導有極大的差異。
當初說得那麼斬釘截鐵、人事時地物全部出籠,那為何事後被證明是錯的?
報導者,當初有進行查證嗎?
原諒我這樣說:台灣的媒體,有認真進行查證的,有多少?
 
 
我們真的要悔改。
不要以為只有非基督徒要悔改,基督徒更要悔改。
媒體界的基督徒,您的信仰何在?
爆料的基督徒民意代表,您的信仰何在?
執政的基督徒政府官員,您的信仰何在?
讀者也一樣,基督徒的讀者,您的信仰何在?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
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利18:3)
 
我們呢?站在上帝的真理上了嗎?還是隨波逐流、同流合污?
我們是持守真理,還是在別人的惡行上有分?
如果,我們仍沒覺醒,繼續這樣下去,
我不客氣的講:
即使選出再多的基督徒人物去從政,也是枉然。
 
 
別的政治人物的錯,我們可以閉口不語。
但是,政界中基督徒公開犯的錯,不管是民代或是官員,
基督教界,有哪些教會或團體曾挺身而出,責備這些人所犯的罪,
然後要求這些犯罪的人,要對全國公開認罪,
並且,大家一起公開彼此認罪,
求神、求人赦免我們的錯?
做見證不是只有神蹟奇事、病得醫治,
一個犯錯的基督徒政治人物,為了信仰,
在眾人面前謙卑痛哭,認罪懇求赦免,並表明這是基督徒必須做的事,
這豈不是一種很驚人很勇敢的見證嗎?
這樣會讓我們的社會更亂、敵意更深嗎?還是會使眾人和睦,彼此和好?
 
 
 
 
三、 剔除評論、推論,追求原始真實
這是第一、二部分的必然結果。
如果人皆有罪、人皆有誤,媒體報導也可能有誤、未必為真,
那我們豈不是必須謹慎小心,盡量去尋找報導中真實的部分?
在我們追尋真實的同時,請先進行一個很重要的步驟-----剔除評論、推論。
追尋真實時,這些評論、推論的東西與字眼,會大幅干擾我們的判斷。
 
 
大家想過嗎?評論、推論者是誰?
是記者、是報社、是其他人、、、。
這些有罪有誤的人,在現有的資料中,做出評論推論,可信嗎?
他們所掌握的資料,正確嗎?
他們能確認手中資料是正確無誤的嗎?
如果他們都還不能確認自己手中資料正確無誤,
那我們看一大堆評論、推論,豈不是『瞎子領瞎子』?
 
 
看報紙媒體,先把報導中的評論、推論剔除吧?
如果我們這樣去做,很容易會發現-----所見的報導,可信的資料其實少得可憐。
反而,很多情緒性、評論性、推論性的字眼,大幅充斥。
被這些字眼所誤導或誘導的人,是不智慧的。
 
 
很不幸的,現今的民眾與媒體,都拿著還不能確認真假的資料,
就開始大做文章,甚至都已經在判人死刑了。
上帝要求我們去當這樣的人?上帝喜悅我們在這樣的事上有分?
上帝命令-------『不可流無辜人的血』,記得嗎?
上帝規定-------『不可在別人的惡行上有分』,忘了嗎?
上帝交代-------『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記不得了?
 
 
 
 
四、 無罪推定原則
這是法律上很重要很重要的觀念。
這觀念很簡單,意思是說------在明確證明有罪之前,都必須先假定此人無罪。
請留意這兩種觀念的不同:
1. 面對證據,先假定人犯『有罪』,再來解釋。
2. 面對證據,先假定人犯『無罪』,再來解釋。
別輕忽這兩種觀念所帶來的極大差異,那是天壤之別。
 
 
南迴翻車案李泰安兄弟,如果我們用『有罪推定原則』,
很容易就會判定此人有罪,因為種種證據都可以做為他們犯案的解釋。
但是如果我們用『無罪推定原則』來看那些所謂的證據,
我們會發現,根本沒有多少直接證明他們是犯案者的證據,
所擁有的,其實都是一些推論而已。
 
 
為什麼要做『無罪推定』?
這其實很簡單------不要流無辜人的血。
沒錯,無罪推定的原則,確實有可能讓犯案者逃過今世的審判。
但是,至少誤判無辜者的情形會少很多。
今天,如果換成您是無辜被冤枉的人,您希望別人輕易就判定您的罪刑嗎?
那種無辜者的冤屈,有多大,您能體會嗎?
涂醒哲署長、他的妻子、他的孩子、他的家人,
當初承受的苦難與冤屈,有多大?
您可曾想過?可曾憐憫過?可曾同理過?
 
 
最近一連串政治風暴,我們是用甚麼原則在看待事情與媒體報導?
先預設立場,然後一直用『有罪推定原則』?
爆料者、評論者、報導者,如果是用『無罪推定原則』,
他們會這樣爆料、這樣評論、這樣報導嗎?
 
 
 
 
五、 評論、推論性的資料要小心
除了報章媒體的報導中,藏有大量評論推論以外,
專章的評論推論、專門的評論節目,也大量充斥。
這些評論推論性的東西,不是不能看、不能聽。
但是,要很小心看、小心聽。
請千萬記住,這只是一種評論推論,不代表真理,也不要輕易就信以為真。
很可悲的是,許多人已經信以為真了。
 
 
我們何時才能離棄愚昧,追求真正的智慧呢?
當這些媒體,煽動倒扁、煽動刺馬,我們是否隨之起舞?
我們竟成了媒體人的追隨者?
我很不客氣講,任何建基於仇恨心態的提議,我都拒絕追隨。
一樣是倒扁,如果發起人是心中充滿愛與憐憫的,我會仔細考慮。
一樣是刺馬,如果號召者是心中充滿愛與憐憫的,我會認真思索。
然而,這些發起者,心中豈是有愛?
沒錯,人人都誇言『愛國、愛民』,
然而,這些人真的愛扁、愛馬,還是恨扁、恨馬?
上帝如何教我們的?
『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
我們心中是這樣嗎?
請仔細反省,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當上帝的話出來時,『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1:15)
藍軍的弟兄姊妹們,你們心中對阿扁,是恨還是愛?
是基於恨扁,才認同倒扁;還是因為愛扁,才認同倒扁?
心中有恨的,沒資格說倒扁的話!
綠軍的弟兄姊妹們,你們心中對馬,是恨還是愛?
是基於恨馬,才認同反馬;還是因為愛馬,才認同反馬?
心中有恨的,沒資格說反馬的話!
 
 
我們是隨波逐流的基督徒,還是如明光照耀的基督徒?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
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某些反扁的基督徒,終日在媒體上引用聖經批扁;
某些反馬的基督徒,常常引用聖經批馬。
我只問,我們心中是愛還是恨?
我們是明光,照耀這黑暗的時代,還是挑起仇恨的人?
我們是使人和睦,還是使人分裂?
 
 
 
 
六、 別以為合理就是真正的真理
很多報導與評論,聽來都很合理。
真的合理了嗎?
還是我們自己以為合理,就以為真理也是如此?
當我們忘了『全然的墮落』,當我們忘了人皆有誤、人皆有罪,
當我們忘了罪已經滲透我們的理智、良心、感情,
除了緊緊依靠上帝的話,來辨明是非善惡之外,
我們還能倚靠自己的理性、情感、判斷嗎?
您以為合理,別人卻一點都不覺得合理,那麼,誰的標準才合理呢?
看到衝動的基督徒反扁,看到衝動的基督徒反馬,
主啊,我們是您在這世上見證您真道的明光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聽下我深沈的呼籲-----不要在別人的惡行上有分。
我們是光,我們是鹽,我們是基督的見證。
不要讓主蒙羞。
 
 
常常,我看到媒體的自以為合理的分析,只能苦笑------常識不足,專業太差。
大家都在用自以為是的心態,進行分析評論。
其實,只需請教一下專業,不難知道已經錯得離譜了。
但是,有多少媒體工作者,真的去請教專業呢?
而讀者們,就輕易對這些分析與報導想當然爾,然後信以為真?
 
 
 
 
七、 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厭惡
這是現今很嚴重很嚴重的現象------兩樣的法碼。
藍軍的法碼,只用在綠軍身上,卻不敢用在藍軍身上;
綠軍的法碼,只用在藍軍身上,卻不敢用在綠軍身上。
這種情形,發生在支持者身上,也發生在媒體身上。
我不客氣的講,在法碼的使用上,基督徒如果也和其他人一樣,
已經是在犯大罪了。
不要在別人的惡行上有分,別忘了。
 
 
我們都有各自喜歡的政黨傾向。
但是,我們是否願意把用在另一方身上的法碼,也用在自己喜歡者身上?
我們批評對方的東西與標準,也用在己方身上嗎?
原諒我這樣說,現今的媒體,能經得起聖經中禁止兩樣法碼規定的,有多少?
我們去相信這些兩種法碼的媒體報導,合適嗎?對嗎?上帝喜悅嗎?
我們無法禁止別人採用兩種法碼來報導,
但是,我們可以棄絕這種媒體與節目。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看到目前的亂象,我心憂傷。
我們基督徒的見證何在?責任何在?
基督徒的官員、基督徒的民代、基督徒的選民、基督徒的媒體人、基督徒的讀者、、、。
站在上帝面前,我們能坦然無懼嗎?
主啊,憐憫我們,憐憫我們國家,憐憫我們這些基督徒,
我們,都是可憐的重罪者,沒有一人能憑藉自己的聖潔,在您面前自誇。
求您光照我們的罪行,不是別人,就是我們!
求您賜我們悔改歸正的力量。
求您恩光照耀這片土地。
願我們都是上帝的器皿,願我們都能先自潔。(提後2:21)
讓我們身上帶著基督的馨香之氣。(林後2:15)
願我們是基督的精兵,是上帝榮耀聖潔的見證,
是使人和睦的人,讓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子。(太5:9)
願您的聖名,在這土地被高舉;
願您的真理,在這土地被傳揚。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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