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如果用台灣民間宗教的觀念來看,
基督教的上帝,是不太靈,也不太全能的。
基督教的神,和台灣民間的神,有很大的差距。
台灣民間宗教的神:人想出來的,由下往上的。
不論是非對錯,有求必應的(連妓院、棺材店都有神可拜)。
神是人的阿拉丁神燈(神是為滿足人的慾望而存在)。
基督教的神:祂主動啟示給人的,由上往下的(人是想不出這種神的)。
絕對不是有求必應的。
神絕不是人的工具。
因此,除非先有正確觀念,
否則,用台灣民間的靈驗觀念來看,
我們的上帝常比一般民間信仰的神還不靈。
至於,什麼是全能?
所謂全能,絕對不是邏輯上的文字遊戲,
像「上帝能不能造出祂自己推不動的石頭」之類論述。
「上帝的全能」這說法,是在描述一種『觀念』,
不是在讓人用『邏輯遊戲』玩來玩去的。
坦白說,如果玩邏輯遊戲,上帝不全能的事可多的呢!
比方說,上帝可以做壞事嗎?上帝可以騙人嗎?
能不能證明?
上帝的東西不用人去證明!
能被人證明出來的,還算是上帝嗎?
我用個簡單的觀念來描述:
一個很大的圓圈中,包著一個小圓圈。
這個小圓圈,只能證明這個小圓中的事,它能證明它以外的大圓的事嗎?
聖經很特殊,它根本不去證明上帝,而是提醒:
上帝是明明可知的,只是人不願意去知而已。
我們雖然知道上帝存在,知道上帝的一些屬性,但是,都是模模糊糊的。
除非祂自己『主動告知』,否則我們只能用猜的。
我們的上帝是主動向人類啟示,主動告訴人類祂的各種想法屬性的,
是由上往下告知的上帝。
而這些,就記在『聖經』中。
透過聖經,我們才能瞭解這是位什麼樣的上帝。
因此,對這位上帝,我們無法用『個人想法』去想像祂的個性,
只能『透過聖經』來瞭解祂。
就好比我們不能憑空去想我所喜歡的對象他的想法。
許多人會說『因誤會而結合,因瞭解而分開』,
根本原因就是一開始就沒好好去瞭解對方,
反而常只是個人一廂情願,憑自己想當然爾,認為對方是如何如何,
但事實上,對方根本不是那樣。
同樣的,對上帝,既然祂已在聖經中主動表明祂自己,
我們就該從聖經裡,來認識這位上帝,來瞭解有關祂的東西。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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