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換另一個方式問:
萬一我們只能在『團契聚會』(小組聚會)和『教會禮拜』二選一,
那麼,我們會選哪一個?
 
 
假使我們的答案是----------選『團契聚會』,放棄『教會禮拜』;
假使我們的答案是----------只去團契聚會,不去教會禮拜,是可以的;
那麼,我們已經走在錯誤的道路中而不自知了。
 
 
先講一下,我在這裡講的『團契』(小組),
是指『教會體制下』的團契(小組),
像是青少年團契、XX小組。
至於『為了成立教會』而設的團契或小組,不是我這篇文章所講的。
 
 
(為簡化內容,以下講的『團契』,也包括『小組』,就不再多寫小組這詞彙)
 
 
好,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
『團契』和『教會』,一樣嗎?
 
 
有些大教會的團契,人數可能已經上百人,
比許多小教會全教會總人數都還多了。
而且,聚會時也有講道,
講員和講道內容也比許多小教會優秀太多了。
並且,也唱詩歌,也有收奉獻。
那麼,『團契』為什麼不是『教會』?
 
 
基本上,『團契』與『教會』雖然很多部分很類似,
但依然有很大差異。
 
 
簡單列舉一些,好比:
1. 教會要盡量『異質性』(不同階層、不同性別、不同職業、不同年齡、、),
團契可以『同質性』」(同階層、同職業、同年齡、、、)。
2. 教會的功能比較多,
團契的功能比較少。
3. 教會不能單單強調fellowship(弟兄姊妹情誼),
團契可以以fellowship為主軸。
(因為,中文的『團契』二字,就是『fellowship』的意思)
4. 教導是教會很重要的任務,
教導可以不是團契主要的任務。
 
 
別的不說,單單一個『異質性』和『同質性』,
就已經把『團契』和『教會』區隔開來了。
 
 
那麼,就算『團契』不等於『教會』,
可是,單單參加『團契聚會』,沒有參加『教會禮拜』,有何不可?
 
 
在此,我單單講兩個理由,其他不多說。
1. 要守安息日
2. 不可停止聚會
 
 
舊約的『安息日』,是星期六。
我們在新約,主要是在『主日』,也就是星期日禮拜。
雖然新約時代不需死守舊約星期六的安息日規定,
但是,許多安息日的『精義』,我們新約時代,一樣必須看重。
安息日的精義有很多,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參加群體的禮拜。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利23:3)
 
 
安息日不是整天在家休息、睡覺就可以的,
是必須參加教會禮拜才行的。
做完禮拜,你才可以繼續休息、睡覺。
 
 
至於『不可停止聚會』部分,最基本、最基本的聚會,
當然就是『安息日的聖會』,這是最基本的。
因為,『守安息日』是被列在十誡裡,
『參加團契』沒被列在十誡裡。
守安息日的定義,是包括『參加安息日的聖會』,也就是『去教會做禮拜』。
因此,除了教會禮拜以外,行有餘力,要參加團契聚會,當然可以;
可是,只參加團契聚會,沒參加更基本的教會禮拜,當然不行。
 
 
教會禮拜(0),團契聚會(X)-------可以。
教會禮拜(X),團契聚會(0)-------不行。
 
 
當然,新約時代,安息日不是死的,未必就一定要在星期幾。
然而,既然多數教會是星期日禮拜,
所以,除非有極特殊的理由(輪班、生病、工作、、),
否則,為什麼我們不去遵守?
特別是大學生階段,更是要捫心自問:為什麼不遵守?
 
 
多少從小上主日學、參加教會團契的孩子,
一旦到外地去讀大學了,還有多少是持續去教會禮拜的?
有些雖然有去教會,但卻只參加團契,不做禮拜,這樣怎麼可以?
 
 
團契不是教會,
所以團契聚會當然不是教會禮拜。
教會禮拜,是『異質性』的『群體聚集』的『儀式進行』。
 
 
這有什麼重要?
 
 
兩人相愛就好,何必結婚儀式?
多此一舉,不是嗎?
 
 
但是,真的是多此一舉嗎?
若是如此,為何連非基督徒的各種文化、社會習俗,
都會看重結婚這『儀式』?
 
 
天主教把『儀式』看得過重,認為『儀式就有效力』。
因此,他們看重洗禮、看重婚禮、看重臨終禮、看重彌撒、、,
他們認為只要進行『儀式』,就可以獲得『恩典』。
我們基督教當然不承認這種觀念。
然而,話又講回來,我們基督徒會不會走到另一個極端,
變成對各種『儀式』,毫不在乎了?
 
 
儀式當然不是『絕對的恩典管道』,
但是,儀式也不是『絕對不是恩典的管道』。
更重要的是,既然『守安息日』被列在十誡裡面,
而我們又必須『加入教會』,
而且上帝命令『不可停止聚會』,而最基本最基本的聚會就是『禮拜』,
既然如此,我們怎麼可以不參加『異質性』的『群體集合』的『禮拜儀式』?
 
 
假使我們認為『團契』可以等於『教會』,
『團契聚會』可以等於『教會禮拜』,
然後用『團契聚會』來取代『教會禮拜』,
那我們就嚴重走入錯誤中去了。
 
 
當然,有時因為工作、輪班、、、種種原因,不能參加星期天的禮拜。
好比百貨公司員工,常常就是要星期天工作,週間休假,
很難參加星期天的禮拜。
這時,當然可以選擇有些教會提供的週間禮拜去參加。
但是,請注意,是參加『禮拜』,
不是用『團契』或『小組』聚會取代。
假使只是慕道友,那就算了,畢竟還不懂,無法要求太多;
但假使是已信者、從小上教會的,就不能繼續抱持錯誤觀念了。
 
 
弟兄姊妹們!
請注意自己的孩子,到外地讀書後,還有沒有去教會禮拜?
或是只去團契,沒去禮拜了?
假使我們是主日學老師、團契輔導,
也請不斷對孩子們提醒正確的觀念:
1.『團契』不是『教會』
2.『團契聚會』不是『教會禮拜』
3. 假使必須取捨,必須選『教會禮拜』,而不是把『團契聚會』當優先
 
 
一旦不去教會禮拜;
或是只參加團契聚會,而不去參加教會禮拜;
未來一旦畢業,進入職場工作,甚至結婚以後,
隨著生活更加忙碌、狀況更加複雜,
之後還會去教會禮拜的,就更少而又少了。
結果,又一隻羊流失了,而且可能永遠不會回來了。
 
 
當然,真正上帝的小羊,即使離開家成為浪子,
主耶穌也一定會翻山越嶺找回來。
然而,這不因此就廢棄人應盡的本分。
因此,我們還是要努力幫助大家建立正確觀念,產生正確行為,
盡量避免各種離開上帝家的可能性發生。
 
 
或許,有人或說,我雖然沒去禮拜,但繼續有信耶穌,不行嗎?
說這種話,請小心聖經講的:
真信心必帶出真行為;
真正愛神的,必努力遵守上帝命令。
努力遵守,不表示我們就通通都守得住,
但有沒有努力去做,我們心知肚明,上帝也都看得見。
 
 
也有人會說,離開自己家鄉,去讀書或工作地的教會禮拜,
因為不熟,所以沒有家的感覺、不親切、只是例行公事、、、,
所以去了沒有意義。
問題是,人生多得是『不喜歡,但依然要做』的。
學生不喜歡上學,一樣要上學;
上班不喜歡上班,一樣要上班。
有喜歡,當然很棒;
不喜歡,該做還是要做,這叫『應盡的本分』。
能找到我們喜歡的教會,這很棒;
但假使找不到,起碼找間比較沒那麼不喜歡的教會去。
但假使因為不喜歡,就通通都不去,那就嚴重了。
身為基督徒,假使我們沒有應盡的本分的觀念,這會很嚴重;
假使我們不認為『做禮拜』是應盡的本分之一,那也會很嚴重。
 
 
願上帝幫助我們,還有下一代

 

小小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