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作為教會的牧者,是否嚴格要求不能是過去離過婚的?
我個人認為如果一個有潛質的年輕牧師,
因為這個原因,在他已經懺悔的情況下(目前結婚且穩定),被教會拒絕,很可惜。


答:
我認為可以!
任何罪行,不管如何重大,
只要真實認罪悔改之後,就可以蒙赦免。


但是!(這個『但是』很重要)
請注意我接下來講的這幾點:


1. 應徵時就必須告知
這牧師必須在就應徵時,就必須坦白告訴應徵教會他自己的情形,
不得隱瞞,不得未將這件重大事情告知教會。
信徒去新教會,不須每件罪行都告知新教會;
牧師去應徵新教會,必須對重大罪行事先告知新教會。


2. 教會有權利不聘請
任何重大的罪,上帝必赦免,
但是,這可不表示每個人都會赦免。
假使是我,我會赦免這個牧師,
但是,這可不表示其他信徒也會赦免這牧師。


請注意!教會體制的決定,大家都必須順服!
一般而言,聘請牧師時,常必須經過會員大會投票通過才行。
投票不過,就表示多數人不接受,
這時,所有人都必須順服這決定。
當然,假使有人有本事,可以說服多數人員赦免這牧師,那很好。
只是,有這種能力的人很少。


3. 有時,就是必須承擔罪的苦果
因為不合聖經離婚再婚而被拒絕,雖然很不幸,
但原諒我這樣說:
有時,這是自己必須承受的苦果。
正如大衛王犯姦淫之後雖被上帝赦免,
但肉體上的各種刑罰並不會因此就完全消失。


正因為犯大罪的苦果很嚴重,
所以,要當牧師的人,最好不要犯大罪,特別是性與錢的部分。







小小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