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基督徒,從聖經的事情仿效,一律當作是判斷或建立是非對錯及政治模式的原則。例如獨裁政權(新舊約)和共產主義(凡物共用)都是聖經記載過的,但其實它們不是聖經要啟示的教訓。聖經是上帝啟示,教恩以外很多其他的事情例如科學美術、民主政治、地方獨立、經濟、環保、愛護動物、人權自由、男女平等(例如男女人都不是貨物不得被買賣)、、、、這些完全不違反聖經,只是這些不是得救方法。但是,不因這些不是得救方法,就變成是得救方法的敵人這麼搞笑(荒謬)。正如繪畫不能醫病,良知不能發達(發大財) ,不因這些功能不同,就是互為相剋,變成是越愛醫學就越要對付繪畫這麼搞笑。沒有信耶穌救恩單憑好行為不能上天堂,但不因此,就越要殺人強姦去顯出因信稱義的非同凡響這麼痴線(離譜) 。

不要以為一天到晚讀經祈禱等等才是基督徒應該做。讀經祈禱當然好,我都好鐘意(好喜愛)讀經祈禱。但是,例如促進人權自由、男女平等、科學研究、、、同樣都是基督徒的値得要做(不做,至少也不要阻擋願做的),例如發明醫肺癆(從前是不治之症)的,就救活了大量無數基督徒及非基督徒那我們今天才有出生的機會,例如沒有反抗秦朝的揭竿起義,秦朝後你我或身邊的親朋戚友的祖先有些已在獨裁政權中死掉就再沒有我們的存在、例如你的父母兒女朋友被冤枉我當時看見馬上出庭作證或提供手提電話錄影証據、、、,這些當然不是福音本身或能發達,卻是造福基督徒及非基督徒的光和鹽,同樣得天上的稱賞(不是只有傳福音才有稱賞) 。例如一個的士司機基督徒沒有口材從沒傳福音,但他不像一些的士司機遇到傷殘人士揮手call車當看不見不停車,而是不計較他們上車緩慢的成本效益會賺少D(工作酬勞所得少了),又例如曾他接載過的一位市民,肯定該市民該時間與他一起,為該市民被控殺人出庭作證,救了一個被枉的人,同樣得天上的稱賞。



周永健


主耶穌選召的十二個門徒都是男的,為何沒有女的?主是否重男輕女?


  這樣的問題顯然是出於現代人的關注,特別是在今天這個對性別歧視敏感及強調男女平等的時代。然而,這個關乎耶穌如何挑選門徒的課題也是非常值得思考和探討的。


主耶穌的門徒


  馬太福音記載耶穌選召了十二個門徒,先後有彼得、安得烈、雅各、約翰、馬太等一共十二人,他們被稱為「使徒」,名字都列出來(太一○2-4)。耶穌差遣這十二門徒出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醫病趕鬼。不過,我們讀福音書時所得的印象,就是跟隨耶穌的門徒不止十二人,因為聖經有多處經文常常提及門徒。


  馬可的記述跟馬太的相似,但有值得注意的地方:「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祂那裡。祂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3-15)經文顯示耶穌是從多人中選出十二個人作使徒。


  路加的敘述更加清楚,且添了補充的資料。「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同站的有許多門徒,又有許多百姓。」(路六12-13、17)經文提及十二使徒和其他許多門徒。此外,路加記述耶穌又設立七十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傳道。(路一○1)


  因此,門徒泛指那些跟從耶穌的人,是耶穌的門生。耶穌從門徒中設立十二位使徒,是大群中的小群。「十二」是以色列支派的數目,象徵和代表神的子民。「使徒」專指這十二位門徒,耶穌挑選他們與祂在一起,陪伴祂左右,並給予特別的使命,與其他跟隨者有所不同。使徒包括後來的馬提亞、保羅、巴拿巴(徒一26,一四14)。


時代的處境與文化


  跟隨耶穌的人既有男有女,門徒也就有男有女。馬利亞坐在耶穌腳前聽祂講道(路一○39),正好是學生受教於老師的描繪,就如保羅說他受教於迦瑪列門下(徒二二3,原文作「迦瑪列腳下」)。許多婦女跟隨耶穌,伺候耶穌,特別是耶穌復活那天清早,帶香料到墳墓的就是這些婦女。


  在二千年前耶穌的時代,按當時的文化和傳統,男女在社會上扮演不同的角色和分擔不同的職責。農村裡的男女都要勞動,城市裡一般行業主要由男性掌管,女性則大多在家中主理家務。耶穌四處傳道,呼召的對象自然以在外的男性為多,但跟隨他的婦女也不少。耶穌揀選十二位使徒,差遣他們走遍各城各鄉,傳揚天國的福音,在當時的社會來說,這樣長期出外的任務由婦女承擔是不合適的,也是當代人不能接受的,難以收到果效。這不是對與錯、是與非的問題,也不關乎真理,只是限於當時的文化和一般做法。我們可以嘗試這樣去理解。


耶穌的選召


  儘管如此,我們從經文中應該留意幾點。耶穌挑選十二使徒的眼點不在於性別,而是祂的準則。首先,祂是「隨自己的意思」揀選那十二個使徒(可三13),他們是祂「所要的人」(新譯本),是合乎祂所用的。換句話說,十二使徒被選上,只有一個原因,就是出於耶穌的心意,與性別無關。其次,路加告訴我們,耶穌挑選這十二人,不是出於忽然或臨時的決定,而是經過整夜向神禱告,尋求父神旨意的(路六12)。


  十二位使徒都是男的,這是歷史的事實,是出於神的揀選和旨意,不必另作解釋,也不須把它看為是與性別有關的選擇。十二使徒中有後來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這是耶穌從起初就知道的。換了是我們或是別人,明知猶大是賣主的,大概也不會挑選為十二使徒之一。然而,這是出於神的旨意,為要成就神的計畫,正如祂挑選其餘十一位使徒一樣。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耶穌裡揀選了我們作祂的兒女,使我們得蒙救贖,承受永生(弗一4-10),這真是莫大的恩典!今天在基督裡,不分男或女(加三28),我們都同屬基督,成為肢體,按神的呼召和聖靈所給的恩賜,一同事奉神和祂的教會。這才是我們所要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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