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話又要講回來了,聖經有沒有要人不准革命、要順服的啊?
有啊!
別的不講,單單耶利米書的例子就是啊!
猶太王國即將滅亡前,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的口,
不斷要猶太人『投降敵國』巴比倫。
這叫『叛國罪』耶!


新約更別提了,
主耶穌自己不推翻羅馬帝國,保羅書信也沒要基督徒推翻羅馬帝國。
很多經文,都要信徒忍受苦難,做消極性的逃避、躲藏,而非積極性的反抗。


可是,這就表示『舊約』那些革命的例子都可以作廢嗎?
若是如此,那麼我們都該效法羅馬帝國的基督徒一樣,
或是都該像耶利米時期一樣,
反正國家滅亡,就該順服,不能反抗,是嗎?
那日本侵略中國,大家也該投降,是嗎?
而摩西出埃及、士師記就通通都錯誤了?
所以乾脆國防與軍隊都裁撤就好,任何人來侵略我們都投降?


問題出在哪裡,知道嗎?
問題出在『所有權柄都是出於神』,這是包括『後來的權柄』,
也就是任何反對者建立的權柄,也都是出於神的。
換言之,這種順服,是一種『動態』的順服,而非『靜態』的順服。
再加上新約也講得很清楚--------『順服神』而『不順服人』是應當的。


因此,請注意我的提醒:
事實上,聖經並沒辦法給我們很簡單的原則,輕易就能套用在政治領域上。
正因為聖經並不是專講政治的地上國的書,而是著重信仰的天上國的書,
所以,我們無法在聖經裡找到太多可輕易套用在政治上的東西。
我們所擁有的,只有一些大概性原則,但並無太詳細內容。
所以,當我們要將信仰拿去和政治結合時,
我們無法輕易就說聖經說一定要如何如何。


以人民對政府的態度為例,聖經其實二種情形都有:
有叫人『順服』的,也有叫人『反抗』的。


其實,就連耶利米說的投降敵國,
也是反抗當時尚在執政的猶太政府的命令的。
因為,當時的猶太政府,當然反對投降,而是主張抵抗,
並且是非常努力抵抗侵略的。
結果,耶利米正因為反對政府,還被政府刑罰呢!


而且,就算可以革命,
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擅自出來革命,也不是每次革命都符合上帝心意。
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四百年,必須等到摩西才是真正上帝興起的革命者。
在這之前,假使有任何人受不了被欺壓的痛苦而反抗,
都是自己找死,沒有上帝的指令。
上帝時間還沒到,就是只能等待。


上帝對於受苦的人民,
一直有『賜下領導者帶領革命』與『忍受苦難』兩種做法。
何時、何地、何法,完全是上帝主權,非我們事先所能預期與僭越。
所以,對於受苦的以色列人,
上帝可能給他們摩西、士師們,來進行革命,脫離暴政;
但是,對於受苦的以色列人,
上帝一樣可能叫他們忍耐,忍受痛苦,不要抵抗,一如耶利米時期。
而『何時』使用『哪種』狀況,坦白講,我們很難明確於『現今』得知。


所以,要革命的人,必須自己反問:上帝真有呼召我進行革命嗎?
對於反對革命的人,也必須自己反問:上帝真沒呼召他進行革命嗎?
正因為很難確認,所以,我們最好盡量保守一些,不要太快下定論。
大家可以依據『自己領受』,去決定『參與革命』或『反對革命』,
但是,『不要隨便』就認為對方『違反聖經』。
因為,沒有『革命者』可以隨便拿聖經來宣稱一定要這樣做才對,
也沒有『反革命者』可以隨便拿聖經說一定要這樣做才對。


另外稍微提一下,在判斷革命陣營有無上帝呼召時,
我們不能以『參與者的宗教信仰』來當成唯一判斷依據。
因為,在政治上,上帝本來就可以興起『非基督徒』來當上帝的僕人,
執行上帝任務,像是:
亞述帝國、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波斯王古列、、、。


最後,我要提出一些簡單的結論
(以下只講革命,但其實各種反抗政府的模式都包括在其中,
只是我省略不提):
1. 我們無法輕易從聖經說基督徒『一定要革命』,或是『一定不可革命』。
2. 聖經裡,『同時』有基督徒革命與不革命的例子。
3. 假使有人要革命,我們不能輕易就說對方不合聖經。
4. 基督徒不能輕易革命,但萬一真的沒辦法而要革命,也不是不合聖經。
5. 然而,假使要『革命』,請先搞清楚自己『真有』上帝『呼召』嗎?
6. 同樣的,假使要『反對革命』,也請先搞清楚革命陣營『真的沒有』上帝『呼召』嗎?
7. 正因為很難確認,所以我們盡量『不要太快下定論』。
8. 基督徒可以依據『自己領受』,決定是否參加革命。
9. 不管參加或不參加、不管同意或不同意,我們都該『予以尊重』。
10. 面對革命,我們可能盡量保守些,『不要太快下定論』會比較好。
畢竟,上帝隱密的旨意,神聖可畏,我們常事先不得而知。


每個人有權利決定自己採取什麼立場。
假使有人反對革命,我絕對尊重,只要這人是前後一致即可。
好比說:
有人反對革命,所以,認為『任何革命』都是錯誤,
連美國獨立、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都是錯誤。
假使真抱持這種態度,那麼這是可以的。


但很不幸的,很多基督徒,卻是『雙重標準』,
不敢說美國獨立、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是錯誤,
只敢責備反對現今政府者是暴民。
那麼,這種雙重標準的態度,是很嚴重的錯誤,我們一定要改正。


有部電影--------『教會』(mission)-------裡面的一段狀況,可以拿來做為例子。
當地土著受逼迫時,駐守當地的兩位神父,剛好有兩種不同的觀念與做法:
甲神父主張和平,寧可受死也不反抗,
所以他和許多當地信徒一起在政府攻擊下而死亡。
乙神父主張反抗,而且採取武力來抵抗,
後來和許多支持的信徒一起戰死了。
對這兩種模式,我們都該予以尊重。
信徒有權依據自己領受,決定要『順服』或『反抗』政府。
順服者,不應責備反抗者;
反抗者,不應責備順服者。
大家彼此『尊重各自的領受』,這樣才合宜。
畢竟,沒有人有權宣稱『自己的決定』就一定是『上帝旨意』。


另外,稍微提一下『新派』。
沒錯,很多時候,新派的解經與思想是錯誤的。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新派多半主張可以反對政府,
我們就反過來認為反對政府一定錯誤。
其實,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但很多人卻常會忘記,所以我特別提醒一下。

 

小小羊


*本文不開放不認同者回應,不認同者不用來發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