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能反抗政府?
那麼,美國反抗英國而獨立,還有中華民國推翻滿清,
那些人是開國先賢、偉大烈士,
還是罪該萬死的暴民?


弟兄姊妹們!請記住兩個例子:
1.美國獨立
2.中華民國建國
這都是『大量基督徒』所參與的,
而且不少都是受『加爾文主義』影響的基督徒。
所以,假使你是歸正神學(加爾文主義),
但卻動輒認為反抗政府者就是暴民,
你恐怕已經誤解歸正神學了。
請注意,我不是說反抗者『一定不是』暴民,請不要誤解。
我講的是,『不要太快』做出暴民的定論。


A、美國獨立
美國獨立戰爭時,三分之二以上都是基督徒,
其中許多是加爾文主義或受加爾文主義影響過的基督徒。
有資料說,當時獨立戰爭的將軍,除了一位以外,
其他都是加爾文派的教會的長老;
至於士兵與軍官,半數以上都是加爾文派教會的信徒。
有位歷史學家甚至說:『加爾文才是美國真正的創始者』。
當然,加爾文早就死了,但這句話的意思是:
加爾文主義才是使美國誕生的核心思想、實際參與的人很多是加爾文主義。


在此順便提一下當時約翰衛斯理的態度。
約翰衛斯理認為美國獨立運動是『叛亂』,
他的循理宗(衛理宗)支持英國政府,反對美國獨立戰爭。
有趣的是,後來的歷史告訴我們,
循理宗是在他們當初反對的『美國』,
而不是他們當初支持、而且是教派發源與所在的『英國』,
才變成教勢盛大輝煌的世界級大宗派。
因為,是美國這個國家,才讓循理宗有自由發展茁壯的空間。
約翰衛斯理後來也承認,美國建國,有上帝的手在其中。
(這種反對者後來享受別人犧牲奉獻的果實,變成得利者的情形,
不斷在歷史上重演)


B、中華民國建國
當時大量革命黨的人和先烈,都是基督徒。
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可能三分之一以上是基督徒,其中五人是傳道人。
而當時革命黨人的很多主張,就是源自于加爾文主義,
而且是美國、荷蘭、、、這種民主國家的體制。

 


所以,你真的知道加爾文主義的政治與信仰的神學思想,
還有歷史實際經驗嗎?
請記住:
加爾文主義是『同意』基督徒可以『革命』的!
連革命都可以了,遑論更溫和的示威、抗議、佔領、、、?


假使你不是加爾文主義,沒關係,
但是,請不要隨便說反抗政府者就是暴民,
否則,你就是在指控中華民國的先烈和先賢都是該死的暴民,
而你就是這些暴民所建立的國家人民。


基督徒不一定要加入反抗政府的行列,
但起碼,不要隨便判定反抗者就是暴民,
否則,小心我們打自己的臉。
因為,不少時候,我們常常是享受者,
享受這些所謂的「暴民」犧牲奉獻爭取來的各種權益。
當我們指責別人是暴民時,
多想想自己享受了多少別人犧牲奉獻的成果吧!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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