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基督徒藝人,因為法律問題,被判處罰款。
他高喊:「沒有人可以定我罪,除了耶穌!」

但是,這種觀念,正確嗎?


說出這種話,真的很糟糕!
因為,這表示說話的人,搞不清楚很多狀況了!


上帝國 VS 地上國
靈魂的罪 VS 肉體的罪
來生 VS 今生
上帝榮耀 VS 自己的罪


基督徒是天上國國民,但這不表示基督徒就不是地上國國民,
更不表示地上國無權管轄基督徒。
基督徒是天上國國民,基督徒更必須在地上國也當良民,
否則,難道基督徒只要因為是上帝國國民,就可以不用遵守國家法律,殺人放火也無罪?


所有人的靈魂的終極審判,都是由耶穌基督來審判,
但是,這不表示地上國在今生,不能審判我們肉體的罪。
否則,難道法院都該廢除,基督徒殺人都必須等到未來被耶穌審判,法院都不能審判?


有些東西,由於法令多如牛毛,我們未必所有法令都懂。
假使不小心觸犯,修正便是,不要搬出上帝名號來神功護體,羞辱主名。
一個真正愛上帝的基督徒,一定很看重上帝聖名,盡量不要讓自己行為去讓人羞辱上帝。
有位偉大的聖徒曾說過:
『一切榮耀,都是上帝的;一切罪過,都是我自己犯的』。
這種話,是何等的敬畏上帝?
只要自己有行出任何良善、得到任何人的稱讚,他都認為自己毫無功勞,都把功勞歸給上帝;
只要自己做錯什麼事,他都認為是自己不好,與上帝無關,以免推卸責任給上帝、甚至讓人找到藉口來羞辱上帝聖名。
這種態度與觀念,不僅是聖經的教導,更是我們人人都該努力學習的。


有時,我們即使遵守聖經,遵守國家法律,但依然會因為對真理的傳講或堅持的緣故,被人辱罵、人家也趁機辱罵上帝。
對於此種情形,我們可以坦然無愧,因為這不是出於我們的罪,而是很多人拒絕真理、拒絕福音、恨上帝。
可是,更多時候,我們是真的做得不對,這時,請千萬不要上帝、耶穌掛嘴邊,來為自己行為脫罪、護航,甚至講出荒腔走板到離譜的話。
這種以神之名神功護體的行為,是羞辱上帝聖名的行為,非常不好,我們千萬不要效法。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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