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wee533弟兄的分享。



蘇格拉底曾說:「總要跟著證據走,無論它帶你到那裡去。」


我本是一個無神論者,鄙視任何的宗教,討厭各種民間的習俗儀式,這些對我而言真是愚蠢至極,我真的不明白,現在又不是什麼大明皇朝,為什麼有人可以愚昧無知到這種程度,明明就沒有神,他們卻可以在那邊拜耶穌、拜媽祖、拜佛祖等各種神及拜祖先等各種儀式,問他們有何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所拜的神是真的?有的是支支嗚嗚的答不出來,有的是天馬行空的跟你從行天宮聊到外太空,有的說要憑感覺,有的說要用感受的,還有的說他可以用感應的,或是有經歷過什麼靈異事件之類的,這些對我而言全是睜眼說瞎話〜〜鬼扯啦!


當然,也不是所有有神論者都是愚昧的,我也有遇過很有理智、很有學問的人,他們可以很有條理的跟你從生命的奧妙聊到宇宙的奧妙,這些科學上的證據雖然我都相信,但可想而知,這些證據都沒有足以有一槍斃命的證據來證明有神,因此這些證據並無法說服我成為有神論者,但這些證據對我也並非都毫無影響,因為這樣,我從一個無神論者轉為未知論者,我同意科學上中立的說法,神是未知數,有可能有,也有可能沒有,從此我不再鄙視有神論者,因為有神、無神都各有道理,機率也各佔一半。


在我從一個無神論者轉為未知論者後,我的心胸就開闊了許多,不再排斥各種宗教,我想聽聽看各宗教對於有神的主張是如何自圓其說的,為什麼我會說是自圓其說呢?因為我知道它們一定提不出可以一槍斃命的證據來。其實我也不是要強人所難的一定要別人提出百分百的證據來,因為我知道低等生物永遠無法證明高等生物,就像螞蟻永遠無法了解人類是一樣的,要人類百分之百證明有神,那是天方夜譚。但是最起碼也要能提出70%的證據來說服我,讓我覺得有神的機率大於無神的機率,例如70%對30%之類的,這樣才能合理的說服我。於是我開始上網找資料,無意間來到了「基督教小小羊園地」,我很佩服版主邏輯清晰、條理分明的文章,從此這個網站就變成我固定來光顧的地方,並且另外買了唐崇榮、博愛思、李德爾、麥道衛等人的書來看,看著看著,一路看了三年多之後,我已經很確定基督教所提供的證據是最高的,讓我覺得有神的機率已經遠遠的超過70%了,應該有到了80%的地步了吧,而它所提出的世界觀也是最合理的,如果我是一個有神論者的話,那麼我一定是選擇基督教的。因此,到了這個地步,我應該是可以合理的成為有神論者,合理的成為一個基督徒了吧。但這時候我仍然不想成為基督徒,因為我不想當一個80%的基督徒,剩下的那20%未知數會讓我覺得很心虛,我不想當一個心虛的基督徒。後來事情就卡在這邊,沒有任何進展,因為那20%的未知是永遠的未知,是人類永遠無法突破的,人類永遠無法百分之百證明有神,80%已經是極限了,剩下的20%以基督教的說法就是要憑信心了,這個說法很合理,但我總覺得不夠滿意。我不想當80%的基督徒,我要當的話就要當100%的基督徒。


後來有一天看電視,是一群來賓談旅遊的趣事,當中有人提到搭飛機遇到亂流嚇的半死的經驗,這時忽然在我的腦中岀現了一段對話,也許這段對話是很久以前在網路上看過的也說不定,總之這段對話忽然從我的潛意識裏跳了出來,我在心裏自問自答:
你遇到亂流時你會求神保佑嗎?
我會。
你不是一個無神論者嗎?你怎麼也會求神呢?
那只是求個心安的。
那為什麼你不求最厲害的超人來救你呢?
超人只是一個人類想出來的虛擬人物,根本不存在,求他並不能讓我感到心安,反而會讓我覺得很可笑。
那神不也是人類想出來的虛擬人物,根本不存在,求他為什麼就會讓你感到心安呢?


在自問自答完後,我終於頓悟了!
我看出自己是多麼愚蠢!多麼矛盾!多麼自欺欺人!
我是個無神論者,神不存在,但我卻經常在求神,我一面否認神卻又一面求神,我是一個多麼愚蠢的人啊!我可恥!我說謊!我自欺欺人!
我從頭到尾就不是一個無神論者!我根本就不配當一個無神論者!
『恐懼和軟弱一直在嘲笑我是個假無神論者,因為我沒有堅強到可以不需要神;心靈和誠實一直在提醒我是個有神論者,因為我明明就知道神、我明明就需要神!』。
我明明就知道!我明明就需要!無可推諉!無可推諉!
從此我明白,世上沒有人是真正的無神論者,因為我知道他們跟我一樣。
他們明明就知道神!他們明明就需要神!無可推諉!無可推諉!
我終於百分之百心甘情願的跪倒在上帝腳前,感謝著領受這百分之百出於上帝所賜給我的憐憫與恩典,我百分之百成為一個基督徒了!
蘇格拉底曾說:「總要跟著證據走,無論它帶你到那裡去。」
我想說:「總要跟著心靈和誠實走,無論它帶你到那裡去。」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4)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19〜20)





wee53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