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康來昌牧師的兩篇文章。
康牧師批判現今在神學院非常流行的『保羅新觀』(或稱『新保羅觀』),並認為這是異端思想。
由於這種思想現今已經非常盛行,而且,有意無意高舉猶太人的東西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常見的觀念,所以我特別轉貼出來,提醒一些有在讀解經書、讀神學書籍的弟兄姊妹,讀書、聽道、讀文章時,要小心一點。
特別是湯姆‧賴特的書,很多基督教出版社都有出版,連一些屬性算是相當純正的出版社都有份,假使我們只因是出版社背書就喪失警覺性,我們很容易就被污染了。
基本上,對靈恩派與新派的批判,一直是我們園地的主軸之一。
靈恩派多半走迷信路線,新派多半走脫離聖經的理性路線,
這兩者都是偏離聖經,我們都反對,都提醒大家要棄絕並小心。


康牧師文章稍微有些難度,但應該還不會很難讀。
假使弟兄姊妹有讀不懂之處,歡迎發問。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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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保羅觀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5&msgno=50


產生的原因


  「新保羅觀」(簡稱NPP)的出現,大概是在希特勒屠殺了六百萬個猶太人,二次大戰結束後,西方一些學者在罪惡感的反省下,所產生的結果;這是直接的原因。而間接、長遠的原因,我覺得還是「不信」的心,以及人心中那種蠢蠢欲動的「自義」和「伯拉糾」(Pelagianism)思想。
他們覺得基督徒實在虧待猶太人,尤其希特勒的滅猶行動是發生在以基督教立國、路德宗為傳統的德國。他們認為這都是路德的錯。


  我完全承認,路德責備猶太人自義,是有些不恰當、錯誤、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部分,應該悔改。不過,路德對猶太人的責備會有錯;保羅和耶穌,甚至整本聖經,對猶太人的責備卻不會有錯。就猶太人敵擋神的部分,這樣的責備並不為過。


  然而,德國會有納粹黨,不是因為路德,而是因為尼采。新派神學到十九世紀尼采的時候,人和理性被高舉到最高點,根本所有的基督教對聖經的話懷疑,對上帝的信靠消失;然後,就產生很多的錯誤。


  這些「新保羅觀」學者在錯誤的反省下,覺得應該替猶太人說話。這樣的觀點,現在是越演越熾,包括神學院的教材裡,猶太教或是拉比的研究都越來越被看重。


  七十年代,「新保羅觀」的學者桑德斯(Sanders)說,照路德來了解的聖經是錯誤的。他認為傳統教會對「保羅思想─因信稱義」的解釋,是造成基督教和猶太教互相杯葛的主因,因此以保羅的猶太情境來重新詮釋保羅思想,試圖藉此化解兩教間的恩怨情仇,以求合一和宣教的意圖。


  他和後來福音派的湯姆.賴特(Tom Wright),為了要反傳統、反路德、反更正教,就說,在保羅那個時候的猶太教是很敬虔的,根本不是因行為稱義,他們是強調恩典,是強調在約底下守律法(Covenantal Nomism)。桑德斯(Sanders)和湯姆.賴特(Tom Wright)的學問很大,但這講法是違反聖經的,因為在舊約、新約裡,神都責備猶太人不信。尤其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保羅更明明的責備猶太人想靠行為稱義。他們卻強詞奪理的說,保羅責備的不是猶太人的律法主義,而是責備他們的種族傲慢和對外邦人的排擠。


  梅欽(J. Gresham Machen)在二十世紀就提出了他的保羅觀,他說:「如果你們以為保羅對猶太人的責備太自我中心的話,那就錯了。保羅責備猶太人,跟責備外邦人,以及所有人,都一樣,就是你們想要靠肉體、靠行為來稱義。」所以,「新保羅觀」為保護猶太人的講法,結果反而帶給猶太人更大的打擊,就是:猶太人才是罪人,因為他們太自大了。


  其實不是猶太人太自大,所有人都自大。而且我們自大的重點,不在於看不起其他民族,而在於我們在神面前自大,這是萬惡的根源。但猶太人會這樣自大是有理由的,因為神實在把各樣的好東西都給他們了。當然,先給誰,就向誰先要;多給誰,就向誰多要。給你,不是要你自大;給你,是要你更謙卑的來服事,包括要使萬民蒙福,這在以賽亞書講得特別多。所以保羅說,從領受福音、拯救和審判的次序來講,都「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強調神的信實,忽略人的信心


  巴特(新正統派)或「新保羅觀」對羅馬書1:17,「本於信,以致於信」的解釋,主要來自羅馬書3:22的原文,「就是神的義,因耶穌基督的信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此,他們把信放在神和耶穌基督的身上,說是神的信實、基督的信實讓我們得救了(或說,我們是在基督裡被神揀選了)。


  但羅馬書3:22這裡講到「耶穌基督的信」時,並不是說我們人就不需要有信心。這裡同樣也講到「人的信」;當然,人的信是建立在「基督的信」上面。從整個保羅書信來看,保羅用「信」這個字的時候,都是用在「人的信心」上;包括在聖靈的默示下,引用哈巴谷書2:4的「義人因他的信稱義」時,故意去掉代名詞「他的」。(目前大概只有少數的人,包括馮蔭坤先生和我,支持這個看法。)所以和合本的翻譯,「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強調人的責任,說出保羅的意思,也很好。


  「新保羅觀」的危險是,強調只有「神的信實」、「神的恩典」的重要,而「人的信心」變得不重要,只是一種「真猶太人」的記號。說得明白,就是一種假冒敬虔,叫人輕忽神的恩典是叫人能信靠基督,且活出祂的生命、祂的喜悅來。


  他們公然反對路德因信稱義的觀點是一種「功勞說」。事實上,他們明裡高喊「因信稱義」,暗裡卻是道地的「靠恩典入門、藉律法成全」的「行為稱義」;這才真的是「功勞說」,叫人最後還是歸到死地裡去。美其名是肯定人的價值,給人一個行公義好憐憫的理由;實際是不願意承認人在救恩上是無能為力,也捨不得把全部榮耀都歸給主,所以就來個「人神合作」。


  我覺得路德和加爾文對「信心」都有很恰當的理解。路德說:「信心是人的責任。」加爾文說:「信心是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使人因著祂的話和聖靈,對祂有一個正面的反應,就是信靠祂。」


  可悲的是,近二三十年來,尤其是「強調信心要有行為」的改革宗,認為「新保羅觀」賦予他們行為的價值;甚至他們也大受巴特和「新保羅觀」的影響,強調神的恩典、權柄和預定,豐富到一個必然的結果,就是錯誤的「普救論」。


  我觀察目前的基督教刊物和輿論,估計至少已經有百分之七十的福音派教會和神學院,淪陷在巴特和「新保羅觀」的錯誤裡(尤其是巴特的影響更勝過新保羅觀)。他們以為巴特的「新正統神學」和賴特的「新保羅觀」為基督教注入一股新血,殊不知其中隱藏著能使全團發起的惡毒的、邪惡的酵(林前5:8)。


  求神憐憫教會。當我們對神在基督裡的恩典謬解時,我們的信仰、信心、生命也隨之變質;這是我們在現在教會和神學院裡,原是最敬虔的基督徒和神學老師身上,所看到的悲慟。







二、回應保羅新觀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5&msgno=52


湯姆.賴特(Tom Wright)的「保羅新觀」(New Perspective on Paul)是目前最受歡迎的異端,包括很多福音派也喜歡他。他痛恨路德(如同我痛恨他),因路德強調人的罪,強調人只有靠神恩得救。湯認為,人沒那麼壞,神的恩典(湯的神學其實不允許「恩典」)主要是要人彼此相愛,是要人好好做人。這些,傳統神學包括路德也講,但路德神學強調作好人(有美德)不能使人稱義。


  我、奧古斯丁、路德或任何偉大的改教家都是罪人,會犯錯,犯大錯,會解錯聖經,解得大錯,我非常希望神藉著別人來糾正我和教會,包括糾正我們對神、對聖經、對保羅的錯誤理解。到目前為止,我看教會和神學院是越來越接受保羅新觀的糾正,我卻越來越覺得保羅新觀一無是處,有害無益。


  一般批評新觀的人都說,他們雖然錯,但還是有貢獻,使我們知道,保羅與猶太教有密切關係,我連這個都不承認。


  從早一點講起。


  20世紀中葉,新約研究是布特曼的天下,他是大新派,主張新約充滿了近東神話,要正確的瞭解新約,必須把新約中的神話消除;二次大戰後,新約學者對猶太人有歉意,處處要強調猶太人的正面貢獻,就一反布特曼的講法,主張新約不是充滿近東神話,而是充滿猶太教色彩。我沒有學問資格說這兩種說法的優劣,但他們有一共同點,就是不從「聖經是神默示」的來瞭解聖經,他們只講,聖經受哪些歷史文化的影響,這有一定的價值,卻也有基本的錯誤,就是只能把聖經當作一本人的書,看不到聖經從神而來的永恆普世的價值及意義,只能天天追「最新的學術潮流」,天天丟「剛過的流行」,戰後丟布特曼,現在,已經有人要丟新觀了(有人提倡「後保羅新觀」)。


  請注意,猶太教不等於舊約,猶太教是世俗化的宗教,舊約是屬神的信仰。信猶太教和信近東神話一樣,都要下地獄的。


  新觀是異端,這不是我的誣衊。是他們自己不打自招的。新觀說,教會從奧古斯丁甚至更早,就完全誤解曲解了新約,不論天主教新教都大錯,教會萬古如長夜,直到新觀照光明。是否如此,我們沒學問,不能講,但不論教會正統有沒有誤解曲解新約,新觀這麼講,起碼表示,新觀的看法和教會正統是相左的,與正統相左,不是異端是什麼?新觀一聽見人家說他是異端就叫委屈。但何必叫屈?何不勇敢的說:「我們是異端,但異端是對的,正統是錯的。」這不是更誠實嗎?


  有位學者Chris VanLandingham,寫了一書:Judgment and Justification in Early Judaism and the Apostle Paul。強調不只是保羅,耶穌和整本新約都不講因信稱義,而講因行為稱義,所以正統如奧古斯丁是錯的,異端伯拉糾是對的。我很喜歡他的誠實(當然反對他的結論),新保羅觀應當向他學習。


  新保羅觀的影響全球化,反駁的少,支持的多。重要的不是反駁或支持,是我們自己信的對不對。









康來昌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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