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經驗(包括父母傷害),對我們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這是很棘手的問題,牽涉到許多角度,常不是三言二語可以解釋清楚。


過去的經驗,對我們現今的行為,一定有影響,這是無人會否認的事。
但是,聖經如何做?
不斷搜尋個人過去傷害?
歸罪給父母、祖先?
父母錯誤的行為模式,可以成為自己錯誤的藉口?
請自己去查考聖經:
看看聖經中的每個信仰偉人,有哪位是這樣做的?
或是相反的,他們是忘記背後,努力向前?


加爾文認為,認識上帝,和認識自己,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事。
惟有認識上帝,才能認識自己;
也惟有認識自己,才能更認識上帝。
認識自己的什麼?
認識自己的『無能』,認識自己的『罪惡』。
認識上帝的什麼?
認識上帝的『全能』,認識上帝的『美善』。


我們必須花時間來認識自己。
太多人對自己的認識,實在是太不足了。
我,會不認識我自己嗎?
是的!
自己的缺點,自己認識清楚了嗎?
自己不合聖經的心思意念,不合聖經的行為,自己清楚了嗎?
為何自己會輕易動怒,別人都已發現了,但自己卻一無所知?
為何自己會堅持某些東西,明明證據已在眼前,但卻拒絕承認?
坦白說,一個人如果清楚自己的軟弱與罪孽,
能敢不俯伏在上帝面前懇求饒恕嗎?
越瞭解自己,只會越瞭解自己心中毫無美善,而不是越發現自己的美好。
如果越瞭解自己,卻越發現自己的優點與美善,而不是自己的罪惡,
那這種瞭解,根本不是真瞭解。
除非信主得救,聖靈讓我們重新得到新的心,
否則,我們是無法有任何美善可言的。
除非我們重生得救,獲得被改造的新生命,
否則,別說是過去經驗的影響了,連一大堆罪行都一樣,
我們只會永遠身陷在罪孽的大海中,永遠無法自拔而已。


人的罪性,只會使人認為『錯是別人造成的』、『我今天會這樣都是別人害的』。
這只是亞當夏娃犯罪後的重演--------
亞當說:是夏娃害我的;
夏娃說:是蛇害我的。
但是,當他們面對上帝時,自己的罪,在哪裡?
為何在上帝面前,只提別人的罪?
蛇的表現,還比亞當夏娃高明些!
因為牠在神面前,沒吭半聲。
而當上帝面對亞當與夏娃的推卸責任時,上帝如何處理?
他們就因此不用負起責任了嗎?
不是的!
個人都要為個人自己所犯出的罪,負上責任的。


『我是罪人』,是基督教信仰的得救之路以及成聖之路上,
很重要很重要的一點。
如果沒有對自己罪的自覺,那表示自己仍陷在罪的綑綁裡。
若無聖靈動工,人自己,是難以知罪的。
『扎心』、『自己責備自己』,是聖經的描述。
福音是什麼?
是使人知罪(自己的罪,不是別人的罪),然後祈求赦免。
越過了『我是罪人』這項認知的,並不是聖經中的福音。
現今心理學、內在醫治常會出現除罪的情形,或是將罪推給其他人的現象。
這是非常非常不妥的。
基督徒千萬要小心再小心。
很多學問與潮流,只要不合聖經,都是聖經所說的小學罷了,
不要輕率相信並使用。


搜尋過去經驗,家庭經驗,甚至追溯到童年經驗,不是絕對不行。
但是,使用的方法,要很小心,也不要太過強調過去。
有時,『遺忘』,事實上,是上帝的恩典與保護。


我們該關心每位有罪的人,心靈受傷的人,這是現今教會中需要努力的。
但是,很不幸的,我們無法認同將這些人的罪,通通歸因於他們的過去。
在貧民區裡破碎家庭長大的黑人,
男生普遍去混黑幫,女生去當娼妓。
這是家庭與大環境使然。
但同樣貧民區裡破碎家庭長大的黑人,
也有人長大後當警局局長,當大醫院主任。
在上帝審判台前,有哪一位,可以說『我會有今天,都是別人害我的』,
然後就可以脫罪?
挪亞時代,罪惡橫行,但挪亞能活在方舟裡,就已經定了那世代的罪,
使當時犯罪的人無可推諉。
主耶穌一生的歲月裡,雖然是個完全的人,但卻沒犯過任何罪,
死後能復活升天,就定了全世界所有人的罪,使人一樣無可推諉。
我們該做的,是關懷這些受傷的人,
同時,傳『知罪與拯救』的福音給他們。


避開罪、說那不是罪、將罪推給別人,這是基本人類的罪性。
因為,我們都是罪人,沒有一個例外。
若不是蒙聖靈重生,否則沒有人能掙脫上述行為的綑綁。
請不要讓一絲絲避開罪、說那不是罪、將罪推給別人的行為或想法,
在我們心中滋長。
只要還有這樣脫罪與除罪化的企圖,就表示我們還沒真正願意對付罪。


我有罪、認罪悔改、主耶穌赦免、聖靈重生改造、上帝持續加添力量與保守、
邁向成聖之路。
這些,才是重點。
不要讓搜尋過去傷害,成為主角。
福音,才是永遠的主角。


另外,如果已經饒恕了,但卻仍對過去傷害經驗念念不忘,
這要很小心,因為,很可能心中並未真正的饒恕。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賽65:17)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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